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在发行余额不超过交易商协会核准的注册额度的情况下,可滚动发行。(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3)。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634号),交易商协会2019年第71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