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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30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邓延昌                  独立董事                公务                      张志凤
朱玉栓                  独立董事                出差在外                  张志凤
程少良                  董事                    公务
     公司负责人杨海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荣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叶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5,612,862.62           86,736,023.07                      1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447,518.30           45,794,220.80                      -4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1,136,004.47           37,802,809.97                      -44.0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206,727.64         -105,552,270.28                      118.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44                   0.0422                     -42.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44                   0.0422                     -42.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0%                    1.22%                       -0.5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915,104,560.46         4,943,572,116.35                      -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07,828,605.97         3,781,318,339.12                      0.7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554,632.09 银行理财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8,378.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6,58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8,157.44
合计                                                                  5,311,513.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43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银泰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9%     198,539,922        37,500,000 质押                     162,457,575
限公司
王水             境内自然人            18.24%     198,018,132       198,018,132 质押                     103,836,630
侯仁峰           境内自然人            18.24%     197,987,769       197,987,769 质押                      97,200,000
程少良           境内自然人             6.10%      66,179,974        49,634,980 质押                      30,510,000
广州凯得控股有
                 国家                   2.46%      26,660,177
限公司
李红磊           境内自然人             1.53%      16,638,143        16,638,143 质押                      16,638,100
高仕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11,300,000
限公司
辛向东           境内自然人             0.74%       8,008,092         6,006,069
中国工商银行-
华安中小盘成长
                 其他                   0.63%       6,888,850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
                 其他                   0.52%       5,632,066
实周期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161,039,922 人民币普通股             161,039,922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26,660,177 人民币普通股              26,660,177
程少良                                                               16,544,994 人民币普通股              16,544,994
高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
                                                                      6,888,850 人民币普通股               6,888,85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5,632,066 人民币普通股               5,632,066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行业
                                                                      5,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00,000
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涛                                                                  5,406,426 人民币普通股             5,406,426
阮京虹                                                                5,323,550 人民币普通股             5,323,550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
                                                                      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程少良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之董事。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高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800,000 股。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末持有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2、预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玉龙矿业预付的工程款、材料采购款等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玉龙矿业预付的工程款、设备款等本期转入其他资产项目核算。
     5、应付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玉龙矿业本期结算了部分款项。
     6、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
     7、营业成本增加主要原因为本期产品销售的品种不同所致。
     8、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理财收益减少。
     9、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品种不同,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多。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为去年同期进行现金分红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中国银泰投资 本公司及本公 2007 年 09 月 13                     未有违反承诺的
                                                                                  无
诺                                   有限公司        司关联方今后 日                              情况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将不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
       于单独经营、通
       过合资经营或
       拥有另一公司
       或企业的股份
       及其他权益)直
       接或间接参与
       任何与银泰资
       源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对于银
       泰资源拟发展
       有关矿产资源、
       能源业务的计
       划,收购人承诺
       如若成功获得
       上述有关相关
       项目,在同等条
       件下,银泰资源
       将享有优先选
       择权。
       本人因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交
       易获得的银泰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王水   资源股份自登                        无
                        日                          情况
       记至本人名下
       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
       本人、侯仁峰及
       李红磊承诺三
       人之间不存在
       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在玉龙
       矿业的生产经
       营和股份收益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王水   等方面形成一                        无
                        日                          情况
       致行动关系的
       情形;亦不存在
       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共同扩
       大将来其所能
       支配的银泰资
       源股份表决权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数量的行为或
         事实。
         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完成后本
         人持有银泰资
         源股权比例为
         18.24%。非经银
         泰资源书面许
         可,本人不得将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王水     此次重组获得                        无
                          日                          情况
         的股票质押给
         任何他方,亦不
         以托管、信托等
         其他方式将股
         东权利委托或
         让渡给任何他
         方。
         本人因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交
         易获得的银泰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侯仁峰   资源股份自登                        无
                          日                          情况
         记至本人名下
         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
         本人、王水及李
         红磊承诺三人
         之间不存在通
         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在玉龙矿
         业的生产经营
         和股份收益等
         方面形成一致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侯仁峰   行动关系的情                        无
                          日                          情况
         形;亦不存在通
         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共同扩大
         将来其所能支
         配的银泰资源
         股份表决权数
         量的行为或事
         实。
         重大资产重组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侯仁峰                                       无
         交易完成后本 日                              情况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持有银泰资
                                    源股权比例为
                                    18.24%。非经银
                                    泰资源书面许
                                    可,本人不得将
                                    此次重组获得
                                    的股票质押给
                                    任何他方,亦不
                                    以托管、信托等
                                    其他方式将股
                                    东权利委托或
                                    让渡给任何他
                                    方。
                                    1、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一、
                                    实际控制人及
                                    中国银泰承诺:
                                    截至本函签署
                                    之日,未投资、
                                    从事、参与或与
                                    任何他方联营、
                                    合资或合作其
                                    他任何与铅、
                                    锌、银矿产品开
                                    采、加工相同或
                                    相似业务;亦不
                                    直接或间接从
                                    事、参与或进行
                     中国银泰投资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与银泰资源生                        无
                     有限公司                        日                          情况
                                    产、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且
                                    不会对该等业
                                    务进行投资。
                                    二、如实际控制
                                    人、中国银泰及
                                    其控股企业与
                                    银泰资源及其
                                    控股企业之间
                                    存在有竞争性
                                    同类业务,实际
                                    控制人、中国银
                                    泰及其他控股
                                    企业将立即通
                                    知银泰资源,将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该商业机会让
与银泰资源并
自愿放弃与银
泰资源的业务
竞争。三、实际
控制人、中国银
泰在该承诺函
生效前已存在
的与银泰资源
及其控股企业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一旦与银
泰资源及其控
股企业构成竞
争,实际控制
人、中国银泰将
采取由银泰资
源优先选择控
股或收购的方
式进行;如果银
泰资源放弃该
等优先权,则实
际控制人、中国
银泰将通过注
销或以不优惠
于其向银泰资
源提供的条件
转让股权给第
三方等方式,解
决该等同业竞
争问题。四、实
际控制人、中国
银泰如因不履
行或不适当履
行上述承诺因
此给银泰资源
及其相关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
以现金方式全
额承担该等损
失,同时互付连
带保证责任。
五、自本承诺出
具日始生效,为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可撤销的法
              律文件。
              2、关于减少及
              规范关联交易
              之承诺:一、本
              次重大资产重
              组完成后,中国
              银泰及其他控
              股企业将尽量
              避免与银泰资
              源之间产生关
              联交易事项;对
              于不可避免发
              生的关联业务
              往来或交易,将
              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按照公
              平、公允和等价
              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将
              按照市场公认
              的合理价格确
中国银泰投资 定。二、中国银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无
有限公司      泰将严格遵守 日                             情况
              银泰资源公司
              章程等规范性
              文件中关于关
              联交易事项的
              回避规定,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
              均将按照规定
              的决策程序进
              行,并将履行合
              法程序、及时对
              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信息披露;
              不利用关联交
              易转移、输送利
              润,损害银泰资
              源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中国银泰如
              因不履行或不
              适当履行上述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因此给银
               泰资源及其相
               关股东造成损
               失的,应以现金
               方式全额承担
               该等损失,同时
               互付连带保证
               责任。四、自本
               承诺出具日始
               生效,为不可撤
               销的法律文件。
               3、关于保证银
               泰资源独立性
               的承诺:一、本
               次重大资产重
               组完成后,中国
               银泰仍为银泰
               资源之控股股
               东,沈国军先生
               仍为银泰资源
               之实际控制人,
               将继续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
               关规范性文件
               对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
               相关要求履行
中国银泰投资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法定义务,避免                      无
有限公司                        日                           情况
               同业竞争、规范
               关联交易、保证
               银泰资源在资
               产、机构、业务、
               财务、人员等方
               面保持独立性。
               二、中国银泰及
               实际控制人如
               因不履行或不
               适当履行上述
               承诺因此给银
               泰资源及相关
               股东造成损失
               的,应以现金方
               式全额承担该
               等损失。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自
              2013 年 1 月 24
              日起三年内,中
              国银泰对其所
              拥有的
              161,039,922 股
              银泰资源股份
              无处置计划;中
中国银泰投资 国银泰因银泰 2012 年 08 月 28                   未有违反承诺的
                                             三年;96 个月
有限公司      资源重大资产 日                                情况
              重组所认购的
              5,000 万股银泰
              资源股份,转让
              给程少良先生
              1,250 万股后,
              剩余 3,750 万股
              股份自 2013 年
              1 月 24 日起 96
              个月内不转让。
              5、关于规范与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及对外担
              保的承诺:一、
              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中
              国银泰及其关
              联方与银泰资
              源的资金往来
              将严格遵守《关
              于规范上市公
中国银泰投资 司与关联方资 2013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无
有限公司      金往来及上市 日                                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
              【2003】56 号)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完成后,
              中国银泰将严
              格遵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
              的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银泰资
              源对外担保风
              险。三、中国银
              泰如因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
              上述承诺因此
              给银泰资源及
              其相关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以
              现金方式全额
              承担该等损失。
              6、关于承担银
              泰资源因法人
              间借贷可能遭
              致的损失的承
              诺:银泰酒店公
              司作为原银泰
              资源(曾用名\"
              科学城\")的子
              公司,因其并无
              实力出资建设
              北京柏悦酒店,
              建设所需资金
              均由银泰资源
              和中国银泰之
中国银泰投资 子公司北京银 2012 年 08 月 28                  未有违反承诺的
                                              无
有限公司      泰置业有限公 日                               情况
              司投入。自 2005
              年起,银泰资源
              累计投入
              82,000 万元,其
              中 20,000 万元
              形成对银泰酒
              店公司的资本
              金,其余 62,000
              万元形成对银
              泰酒店公司的
              借款。2013 年 1
              月 16 日,经北
              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准,银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泰酒店公司股
              东由银泰资源
              变更为中国银
              泰。如因上述借
              款事项导致银
              泰资源被相关
              行政主管机关
              或司法机关要
              求处以罚款、征
              收滞纳金或被
              任何他方索赔
              等,中国银泰将
              以现金支付的
              方式无条件承
              担银泰资源因
              此受到的全部
              经济损失的
              75%。
              1、标的资产的
              利润补偿承诺:
              玉龙矿业在
              2012 年度净利
              润数不低于 2.8
              亿元,2013 年
              度净利润数不
              低于 3.1 亿元,
              2014 年度净利
              润数不低于 3.4
              亿元。净利润数
              为当年玉龙矿
侯仁峰、王水及 业经审计扣除 2012 年 03 月 26 2012 年至 2014 未有违反承诺的
李红磊        非经常性损益 日                年            情况
              后的净利润合
              计数。若玉龙矿
              业的实际净利
              润小于承诺净
              利润,则由侯仁
              峰、王水及李红
              磊以本次交易
              中各方获得的
              现金和股份总
              数为上限按比
              例向上市公司
              进行补偿。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之承诺:
              由于侯仁峰、王
              水及李红磊均
              以其各自持有
              的玉龙矿业股
              权认购银泰资
              源本次新增发
              行股份,为避免
              重组完成后与
              银泰资源之间
              产生同业竞争,
              侯仁峰、王水及
              李红磊均承诺:
              一、本人承诺:
              截至本函签署
              之日,除享有玉
              龙矿业股权之
              外,未投资、从
              事、参与或与任
              何他方联营、合
侯仁峰、王水及 资或合作其他 2012 年 03 月 26              未有违反承诺的
                                               无
李红磊        任何与铅、锌、日                            情况
              银矿产品开采、
              加工相同或相
              似业务。二、自
              本函签署之后
              至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银泰
              资源股份或担
              任银泰资源(含
              其控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
              间内,亦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参
              与或进行与银
              泰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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