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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中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6.97%;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0.96%;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331.05%,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251,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1,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0,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251,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二、担保额度

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万元)预计担保额度 (万元)预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银泰黄金

银泰 黄金一、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被担保方
黑河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16.67%33,974.1235,000.003.34%
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90%30.79%18,000.0031,000.002.96%
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95%24.93%15,000.001.43%
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76.67%10.07%11,000.0040,000.003.82%
银泰盛鸿新加坡有限公司96.60%13.34%20,000.001.91%
二、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被担保方
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60%331.05%10,000.000.96%
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6.60%76.97%34,249.8585,000.008.12%
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96.60%90.96%15,000.001.43%
合计97,223.97251,000.0023.98%

上述251,000万元担保额度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向银泰盛鸿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协议编号:0102220101)融资而提供的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黑河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黑河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河银泰”)成立日期:2007年10月9日注册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边疆镇六丘法定代表人:石俊东注册资本:4,066.00万美元经营范围:从事法律允许的金矿勘查、开采、冶炼。(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蔚”)100%股权,上海盛蔚持有Sino Gold Tenya(HK)Limited100%股权,Sino Gold Tenya(HK)Limited 持有洛克菲勒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洛克菲勒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黑河银泰95%股权。上海盛蔚直接持有黑河银泰5%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上海盛蔚间接持有黑河银泰95%股权,直接持有其5%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河银泰资产总额为182,128.86万元、负债总额为11,995.9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000.0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00 万元、 净资产为170,132.95万元;2020年度,黑河银泰营业收入为101,597.01万元、 利润总额为75,463.37万元、净利润为55,836.4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河银泰资产总额为275,290.37万元、负债总额为45,890.7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33,974.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3,024.1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00 万元、净资产为229,399.63万元;2021年度,黑河银泰营业收入为110,493.43万元、 利润总额为79,179.22万元、净利润为59,266.69万元。

黑河银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大柴旦”)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1日注册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法定代表人:王俊新注册资本:194,838,510元主营业务:地质勘探、矿山建设、金矿采矿、选冶;相关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盛蔚100%股权,上海盛蔚持有青海大柴旦9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上海盛蔚持有青海大柴旦90%股权;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持有青海大柴旦5%股权;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大柴旦5%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大柴旦资产总额为120,274.64万元、负债总额为50,752.1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7,9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031.75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69,522.53万元;2020年度,青海大柴旦营业收入为75,114.36万元、利润总额36.767.28万元、净利润为31,486.77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青海大柴旦资产总额为139,132.27万元、负债总额为42,843.6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646.81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00万元、净资产为96,288.64万元;2021年度,青海大柴旦营业收入为80,048.57万元、利润总额42,467.26万元、净利润为35,184.14万元。

青海大柴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板庙子”)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4日

注册地点:白山市板石吊水壶三队法定代表人:安玉坤注册资本:12504.10万主营业务:从事金矿勘探、地下开采、黄金选冶、黄金矿产品销售,黄金矿产品委托运输。(需要审批的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盛蔚100%股权,上海盛蔚持有吉林板庙子95%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上海盛蔚持有吉林板庙子95%股权;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吉林板庙子5%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吉林板庙子资产总额为100,757.87万元、负债总额为16,130.9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450.82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84,626.91万元;2020年度,吉林板庙子营业收入为70,584.82万元、利润总额40,622.54万元、净利润为30,470.52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吉林板庙子资产总额为117,444.18万元、负债总额为29,283.3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328.21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88,160.80万元;2021年度,吉林板庙子营业收入为83,164.44万元、利润总额44,815.15万元、净利润为33,533.88万元。

吉林板庙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矿业”)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

法定代表人:袁志安

注册资本:40152.00万元主营业务:银、铅、锌矿开采利用、选矿及矿产品销售;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丙级)。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玉龙矿业

76.67%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银泰黄金持有玉龙矿业76.67%股权;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持有玉龙矿业14.79%股权;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玉龙矿业8.54%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龙矿业资产总额为203,980.21万元、负债总额为13,422.4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539.58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90,557.75万元;2020年度,玉龙矿业营业收入为79,802.11万元、利润总额为38,682.67万元、净利润为32,598.2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龙矿业资产总额为211,903.96万元、负债总额为21,342.1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6,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0,346.78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90,561.84万元;2021年度,玉龙矿业营业收入为104,259.99万元、利润总额为54,345.81万元、净利润为45,399.15万元。

玉龙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金矿”)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7日

注册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三台山乡勐丹村上芒岗

法定代表人:张天航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贵金属(金原矿)采选冶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华盛金矿6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银泰黄金持有华盛金矿60%股权;张辉持有华盛金矿4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盛金矿资产总额为4,496.17万元、负债总额为23,837.3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837.39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9,341.22万元;2020年度,华盛金矿营业收入为8.69万元、利润总额为-1,530.67万元、净利润为-1,530.6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盛金矿资产总额为9,779.22万元、负债总额为32,373.6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463.02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22,594.4万元;2021年度,华盛金矿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5,176.67万元、净利润为-3,303.52万元。

华盛金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1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杨海飞

注册资本:293,790,000元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矿产品、金属材料及金银制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市公司持有银泰盛鸿

96.6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银泰黄金持有银泰盛鸿96.60%股权;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银泰盛鸿3.4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泰盛鸿资产总额为46,195.81万元、负债总额为25,894.9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894.96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20,300.85万元;2020年度,银泰盛鸿营业收入为164,203.10万元、利润总额为-1313.31万元、净利润为-1,026.93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泰盛鸿资产总额为134,959.13万元、负债总额为103,871.5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3,729.49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31,087.56万元;2021年度,银泰盛鸿营业收入为311,522.86万元、利润总额为2,779.65万元、净利润为2,688.19万元。

银泰盛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亨贸易”)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13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郭斌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矿产品、金银制品、金银饰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外)、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塑料原料、日用品、橡胶及其制品、五金产品、玻璃制品、初级农产品、钢材、焦炭(无储存)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白银制品的租赁;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该公司为银泰盛鸿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银泰盛鸿96.6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银泰盛鸿持有永亨贸易10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亨贸易资产总额为98,515.59万元、负债总额为85,666.3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5,666.39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2,849.20万元;2020年度,永亨贸易营业收入为626,687.87万元、利润总额为2,476.13万元、净利润为1,852.8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亨贸易资产总额为122,892.85万元、负债总额为111,783.7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1,783.77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1,109.08万元;2021年度,永亨贸易营业收入为607,742.99万元、利润总额为1,099.72万元、净利润为824.16万元。

永亨贸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银泰盛鸿新加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银泰盛鸿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鸿新加坡”)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日

注册地点:10 ANSON ROAD #13-15 INTERNATIONAL PLAZASINGAPORE (079903)

法定代表人:杨海飞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批发、零售等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该公司为银泰盛鸿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盛鸿新加坡96.6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银泰盛鸿持有盛鸿新加坡10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盛鸿新加坡资产总额为12,334.32万元、负债总额为5,152.5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152.55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7,181.77万元;2020年度,盛鸿新加坡营业收入为94,287.02万元、利润总额为776.92万元、净利润为655.3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盛鸿新加坡资产总额为16,385.14万元、负债总额为2,184.9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84.99万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4,200.15万元;2021年度,盛鸿新加坡营业收入为178,562.79万元、利润总额为800.35万元、净利润为680.67万元。

盛鸿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25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担保用途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等方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7,223.9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9%;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1,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8%;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黑河银泰,控股子公司青海大柴旦、吉林板庙子、玉龙矿业、华盛金矿、银泰盛鸿、盛鸿新加坡、永亨贸易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

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被担保人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黑河银泰、玉龙矿业、青海大柴旦、吉林板庙子、华盛金矿、银泰盛鸿、盛鸿新加坡、永亨贸易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担保事项, 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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