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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概述

1、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

4、投资期限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二、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投资属于收益稳定且安全系数较高的品种,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将依照《委托理财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上述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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