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9月8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水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05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水 | ||||
住所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4月12日——2022年9月8日 | ||||
股票简称 | 银泰黄金 | 股票代码 | 00097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905.8 | 1.05% | |||
合 计 | 2,905.8 | 1.0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3,707.23 | 15.74 | 40,801.43 | 14.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32.73 | 3.94 | 7,801.33 | 2.8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774.50 | 11.8 | 33,000.1 | 11.8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