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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二○二四年三月

报告期内,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莺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张莺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张莺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科学、合法,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良好的内控机制,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职务时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或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并不断完善,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税政策,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报告期内,公司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执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 对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继续监督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督促公司财务合规管理、内控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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