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32
2016 年 10 月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罗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41,876,439.11 2,857,230,919.94 -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10,122,902.41 1,478,940,721.39 2.11%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3,441,579.18 -6.43% 357,047,101.84 -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562,300.33 26.39% 49,187,043.22 5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3,182,005.28 18.92% 37,245,889.83 15.7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41,609,036.68 179.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4 26.53% 0.137 55.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4 26.53% 0.137 55.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0% 0.59% 3.29% 1.14%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8,022.22
①根据桂林市发展改革委
员会关于“两江四湖景区公益性
补贴”方案和桂林市财政局根据
市审计局关于“两江四湖景区公
益性补贴”的审计意见,本公司
的独资子公司桂林两江四湖旅
游有限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
两江四湖景区 2015 年公益性补
贴 600 万元。
②根据广西区财政厅《关于
下达 2015 年中央补助我区旅游
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
财行[2015]129 号)文件,本公
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桂林市财
政局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
家 5A 旅游景区”项目贷款贴息
补助 350 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658,696.68 ③根据《关于提前下达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16 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
金的通知》(市财行[2015]59
号),2016 年 1-9 月公司收到关
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 5A
旅游景区”政府补助 300 万元,
公司按新会计准则规定从递延
收益科目中转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 120 万元。
④根据《关于扩大失业保险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有
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5]47 号),本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失业保
险稳岗补贴 96.84 万元。
⑤2016 年 1-9 月,按会计准
则规定从递延收益摊销转入及
其他零星奖励 99.03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271.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0,799.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993.59
合 计 11,941,153.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根据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财政局下发的市劳社
发[2004]59 号《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
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用人单位在市政府下达开发任务指标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
23,132.70 内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由市政府给予用人
公益岗位补贴
单位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聘用了
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两江四湖景区保安和保洁工作,2016 年 1-9
月获得桂林市财政部门给予的岗位补贴为 23,132.70 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637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人 23.06% 83,051,422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81% 38,915,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其他 4.28% 15,417,202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其他 1.39% 5,000,097
彭世勇 境内自然人 1.30% 4,695,548
长信基金-宁波银行-永诚财产保险-
其他 1.12% 4,039,326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孙贻财 境内自然人 0.97% 3,492,600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3% 3,003,555
吴国春 境内自然人 0.69% 2,487,20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
其他 0.66% 2,367,666
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83,051,422 人民币普通股 83,051,422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8,9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915,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5,417,202 人民币普通股 15,417,202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5,000,097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97
彭世勇 4,695,548 人民币普通股 4,695,548
长信基金-宁波银行-永诚财产保险-永诚财
4,039,326 人民币普通股 4,039,326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孙贻财 3,492,600 人民币普通股 3,492,600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3,555 人民币普通股 3,003,555
吴国春 2,487,200 人民币普通股 2,487,20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2,367,666 人民币普通股 2,367,666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是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未知其他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16年 2016年 变动幅度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项 目 9月30日 1月1日 (%)
公司2016年1-9月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
货币资金 7,614.55 19,742.24 -12,127.69 -61.43
款。
公司独资子公司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
预付款项 585.61 239.07 346.54 144.95 公司预付酒店日常维护款81.8万元、电 费
121.35万元、月饼材料款114.51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将原罗山湖别墅酒店及体育休闲工程项
长期待摊费用 2,237.67 243.09 1,994.58 820.51 目中入园道路及给排水、公共停车场和供水及
污水处理工程等配套设施资产使用权重分类
至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公司2016年1-9月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
短期借款 1,500.00 30,700.00 -29,200.00 -95.11 款,并调整了公司债务结构,将部分短期借款
转为长期借款。
应付职工薪酬 2,133.64 4,121.33 -1,987.69 -48.23 公司于2016年初发放2015年度员工奖金。
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行“营改
增”政策。本报告期末,公司增值税增加了
应交税费 555.58 343.62 211.96 61.68 152.51万元;公司独资子公司桂林漓江大瀑布
饭店有限公司本期计提的房产税比年初增加
93万元。
2016年1-9月,公司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
应付利息 154.96 -48.57 -31.34
106.39 款,公司应付的利息比期初减少。
根据《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
上游览经营权出让项目合同书》,本报告期末
其他应付款 9,395.05 7,118.35 2,276.70 31.98
公司应支付2,258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
营权款项。
公司2016年1-9月调整了债务结构,将部分
长期借款 70,990.00 50,180.00 20,810.00 41.47
短期借款转为长期。
①公司2016年1-9月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
净利润4,918.70万元;
未分配利润 10,671.23 7,890.11 2,781.12 35.25
②公司于2016年6月派发2015年度现金股
利1,800.50万元。
2、利润表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万元
同比增减
利润表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
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行“营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0.04 1,865.28 -1,105.24 -59.25 改增”,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及规定,将原
来缴纳的营业税转为缴纳增值税。
公司2016年1-9月收到桂林市兴进实
业有限公司支付的承继福隆园项目转让
款6,512.21万元和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
资产减值损失 -266.58 -37.82 -228.76 604.87
旅游发展总公司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
点2015年度门票分成款项1,134万元,转
回的坏账准备增加。
公司2016年1-9月从参股子公司桂林
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旅游发
投资收益 2,816.42 2,283.91 532.51 23.32 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桂林龙脊旅游有限公
司取得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同比增加
476万元、316万元及122万元。
①2016年1-9月,公司独资子公司桂
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收到桂林市政
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 2015 年度公益
性费用补贴 600 万元;
②2016年1-9月,公司收到桂林市财
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
补助 350 万元;
营业外收入 1,293.63 277.95 1,015.68 365.42
③2016年1-9月,根据《关于提前下
达2016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
知》(市财行[2015]59号),公司收到
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5A旅游景
区”政府补助300万元,公司按新会计准
则规定从递延收益科目中转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120万元。
2015年7月,公司和公司独资子公司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营业外支出 32.32 293.89 -261.57 -89.00 参股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37%
股权,并向荣宝斋支付品牌使用补偿费
256.70万元。
①2016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同
比增加 1,015.68 万元,其中,公司独资
子公司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收到
桂林市政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 2015
年度公益性费用补贴 600 万元;公司收
到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
目贷款贴息补助 350 万元;根据《关于
提前下达2016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
金的通知》(市财行[2015]59号),公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18.70 3,177.13 1,741.57 54.82 司收到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5A
的净利润
旅游景区”政府补助300万元,公司按新
会计准则规定从递延收益科目中转入当
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0万元。
②2016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同比
增加532.51万元,其中:从桂林新奥燃气
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及桂林龙脊旅游有限公司取得确
认的投资收益分别同比增加476万元、
316万元及122万元。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 变动幅度
现金流量表项目 变动原因
1-9月 1-9月 金额 (%)
①公司2015年1-9月缴纳了转让福隆园地产项
目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