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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泰:关于公司股东破产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破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东破产基本情况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泰汽车”或“上市公司)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受理破产。铁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6,250,3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1%。永康法院于2020年12月依法裁定终止铁牛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铁牛集团破产。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5)。

二、本次股东破产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铁牛集团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铁牛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铁牛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对于铁牛集团所持众泰汽车股票,由管理人进行公开处置,具体方案经债权人委员会讨论通过或经永康市人民法院同意后执行。铁牛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2022年8月23日表决通过《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变价方案》和《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质押股票的实物分配方案》。上述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变价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拍卖的启动:由股票质押权人向管理人提出要求拍卖其质押的股票,或由管理人根据铁牛集团案件处置进度需要,在报请法院认可后启动股票拍卖。拍卖标的可分拆处置。如拍卖股票涉及质押权人的,具体分拆时应尊重质押权人的书面意见,但原则上分拆后每个拍卖标的股票数量不得少于2000万股,且单个质押权人分拆的

拍卖标的原则上不多于10个。单个质押权人可根据市场行情,书面申请对已质押股票进行一次试拍,试拍股票数量不得少于100万股。

2.拍卖条件:①起拍价格。起拍价为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或拍卖日前5个交易日当只股票的收盘价均价,按两者孰高者为准乘以股票总股数的80%。每次起拍价按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或拍卖日前5个交易日当只股票的收盘价均价,按两者孰高者为准乘以股票总股数*(前次折扣比例-10%),直至成交为止。但以下情形例外:如出现流拍,股票质押权人愿意按不低于前一次流拍价格受让股票(以下简称以股抵债)的,则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以股抵债,以股抵债产生的股票过户费用由质押权人承担。②拍卖公示期为15日,后续拍卖的公示期为7天。

该方案经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报告永康市人民法院确定后,由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与执行。对未质押股票,债权人委员会另有决议的,按相应决议执行。

(二)《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质押股票的实物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铁牛集团优先债权、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不参与未质押股票实物分配,普通债权按债权金额比例获偿未质押股票,每家普通债权人可获偿债股票数量=未质押股票138,401,317股*单家普通债权金额/参与分配普通债权总金额(若股数出现小数位,则去掉拟分配股票数小数点右侧的数字)。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与铁牛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铁牛集团所持众泰汽车股份有可能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已由铁牛集团变更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会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铁牛集团破产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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