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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泰: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完成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5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收到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分配的众泰汽车股票26,630,481股,铁牛集团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4月,公司以向铁牛集团等股东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众泰汽车”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与铁牛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铁牛集团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1,000万元、141,000万元、161,000万元、161,000万元。在《补偿协议》所述盈利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按照《补偿协议》约定计算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铁牛集团将予以补偿,在确定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后,由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如铁牛集团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公司股份不足以完成股份补偿,则不足部分由铁牛集团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

二、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永康众泰汽车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328.86万元,已完成业绩承诺。

永康众泰汽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158.06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95.15%。

公司已经以1.00元总价定向回购铁牛集团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并予以注销,

该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永康众泰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49,142.60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30.52%。该年度业绩补偿义务没有履行。永康众泰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331,171.93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205.70%。该年度业绩补偿义务没有履行。综上,永康众泰公司2016-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负122,827.61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21.03%。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2016-2019年度铁牛集团未履行的业绩补偿,

①若以股份方式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为1,565,665,896股;②若以现金方式补偿,补偿金额为13,950,083,100元;③若以现金和股份相结合方式补偿,则补偿股份数量为铁牛集团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86,250,375股及现金6,944,592,300元。鉴于铁牛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也依法向其申报了债权。由于铁牛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并被宣告破产,客观上无法以股票方式履行补偿义务,铁牛集团确认公司业绩补偿债权13,950,083,100元。

三、业绩补偿的处理方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铁牛集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公司履行清偿责任后,方能视为铁牛集团依法向公司完成了业绩补偿义务。

四、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2年10月21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六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2022年10月25日,公司证券账户已经收到铁牛集团分配的众泰汽车股票26,630,481股。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和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铁牛集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众泰汽车履行清偿责任后,视为铁牛集团依法向众泰汽车完成了业绩补偿义务。因此,铁牛集团对公司的业绩

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于分配到的26,630,481股股份,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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