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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股票简称: 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7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本次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③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⑥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1、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19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及格式调整如下:

1、原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计入新增的“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9 年中期报告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任何影响。其中:

执行财会〔2019〕6号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2019年期初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453,272,067.53应收票据119,435,639.65
应收账款1,333,836,427.8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92,640,815.86应付票据0
应付账款2,092,640,815.86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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