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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银亿: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8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8月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熊续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儿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4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3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6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8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4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银亿股份/上市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亿圣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亿圣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比利时邦奇Punch Powertrain N.V.,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香港邦奇Punch Dongwha Limited,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南京邦奇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荷兰DTIDTI Group B.V.,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荷兰邦奇Punch Powertrain Nederland B.V.,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德国邦奇TEG Technische Entwiklungsgesellschaft GmbH,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法国PPCPunch Powertrain France SAS,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法国 SCISCI Claveloux Developpement,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法国 PPMUApojee GmbH,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宁波邦奇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加宁波银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宁波邦奇进出口宁波邦奇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亿圣全资子公司
南京蔚邦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东方亿圣合营公司
宁波昊圣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昊圣香港昊圣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开曼昊圣Glorious Rich Limited,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美国昊圣Glorious Rich Investment,Inc.,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ARCAS公司ARCAS Automotive Group,LLC,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ARC控股ARC Automotive Group,Inc.,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ARC美国ARC Automotive,Inc,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ARC香港ARC Automotive Asia, Limited,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ARC马其顿ARC Automotive Macedonia Dooel Ilinden,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ARC墨西哥ARC Automotive de Mexico,S.de R.L.de C.V.,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ARC西安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昊圣控股子公司
ARC宁波宁波保税区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昊圣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亿房产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部创新投资西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亿建设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亿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荣耀置业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镇海银亿房产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银亿世纪投资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矮柳置业宁波矮柳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象山银亿房产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参股子公司
鲁家峙投资舟山鲁家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上海庆安置业上海庆安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上海诚佳置业上海诚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南京中兆置业南京中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南昌银亿房产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大庆银亿房产大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江北银亿房产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北京同景投资北京同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舟山新城房产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参股子公司
宁波银隆咨询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策销代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亿物业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大庆银亿物业大庆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南京银亿物业南京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尚广告宁波银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上海银亿同进上海银亿同进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亿筑城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余姚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银洲星国际新疆银洲星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海尚大酒店宁波海尚大酒店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上海银亿物业上海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余姚商业管理余姚银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通达商业管理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海尚酒店投资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南京银亿建设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呼伦贝尔银亿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南昌银亿物业南昌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凯威动力宁波凯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乾销代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大庆同景咨询大庆同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新城置业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慈溪恒康投资慈溪恒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富田置业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余姚银亿百货余姚银亿四明广场新华联百货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南昌九龙湖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胜销代宁波银胜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香港银亿投资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深圳银亿投资深圳银亿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南京润昇咨询南京润昇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新疆银亿房产新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莲彩科技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济州悦海堂济州岛株式会社悦海堂,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宁波亿彩购宁波市亿彩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银保物联科技浙江银保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上海添泰置业上海添泰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上海宁涌上海宁涌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上海迎碧投资上海迎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上海碧桂园物业上海碧桂园物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银亿保安宁波银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银亿时代房产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江西银洪房产江西银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高安市天鑫置业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
宁波银恒宁波银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鄞州银亿物业宁波鄞州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普利赛思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凯启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恒晖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康强电子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参股企业
宁波尚之味宁波尚之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甬圣宁波甬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海银物业宁波海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合营企业
宁波中元房产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参股企业
川山甲股份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上海并购基金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参股企业
浙江安生信息浙江安生信息科技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参股企业
山西凯能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合营企业
余姚伊顿房产余姚伊顿房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合营企业
上海芃翎投资上海芃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联营企业
上海荃儒上海荃儒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杭州银辰杭州银辰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全资子公司
宁波恒弘宁波恒弘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合营企业
宁波荣安教育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联营企业
宁波银亿控股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银亿集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西藏银亿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大股东
宁波圣洲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银亿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银亿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YINYI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YINY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姝-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 楼-
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
电子信箱000981@chinayinyi.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9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9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4,948,491,215.513,861,283,118.953,861,283,118.952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648,391.96-219,479,505.07-274,880,335.0310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1,771,958.41-220,869,060.91-220,869,060.914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1,453,851.11769,624,593.89769,622,036.90-75.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56-0.0545-0.0682108.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56-0.0545-0.0682108.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4%-1.52%-1.91%2.2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2,842,681,242.9225,632,551,073.4525,632,551,073.45-1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674,175,156.956,551,541,062.416,551,541,062.411.87%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在2011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报表实收资本金额为192,518.2672万元,本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4,027,989,882股,每股收益系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计算。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29,894,456.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173,945.93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305,524.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62,388.07
减:所得税影响额4,794,674.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14,535.43
合计144,420,350.3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下辖一百余家境内外子公司,其中高端制造业主要从事汽车自动变速箱、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及电气化动力总成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深耕房地产二十余载,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宁波为总部、跨区域发展。

(一)高端制造业

1、汽车动力总成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比利时邦奇动力总成,是全球知名的汽车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主要产品为无级变速器(CVT),同时致力于研发双离合变速器(DCT)、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和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目前邦奇动力总成在全球有比利时圣特雷登工厂、中国南京工厂和宁波工厂3个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包括荷兰埃因霍温、德国莱雷、德国下萨克森、法国克莱蒙费朗4个研发中心,具有强大的产品开发及技术研发能力、稳固的客户关系以及行业领先的市场份额。

邦奇动力总成作为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具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并依靠其优良的性能和适配能力,生产的汽车自动变速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包括吉利汽车、江铃福特、江淮汽车、海马汽车、东风汽车、长丰猎豹等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以及宝腾汽车(Proton)等国外客户的相关车型。目前,邦奇动力总成正在积极开拓欧洲、印度等国外市场,已与标致雪铁龙集团(PSA)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电动化双离合自动变速器(DT2)、与蔚然动力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纯电动车变速器、与印度塔塔集团已开始接洽合作,在加快全球化布局的同时,全力进军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领域。

2、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国ARC集团,是全球第二大独立气体发生器生产商,其主要从事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等,目前在全球4个国家建有7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美国的诺克斯维尔、摩根敦、哈特斯维尔,以及中国的西安、宁波,墨西哥的雷诺萨和马其顿的斯科普里),并具有覆盖亚太、北美和欧洲等地区的销售网络。

ARC集团凭借全球化布局及丰富的产品组合、完善的销售平台和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目前已将产品供应给均胜安全系统、天合、延锋、现代摩比斯和丰田合成等全球最大的几家安全气囊生产商,通过其间接配套汽车整车厂,其中不仅包括通用、大众、奥迪、奔驰、宝马、福特、丰田和雷克萨斯等跨国企业,还包括国内的上汽集团、一汽集团、长城汽车、比亚迪、长安汽车和东风汽车等。

(二)房地产业

公司房地产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代理、物业管理、星级酒店等,作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建筑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为5万多户业主提供了各类优质物业,开发区域从宁波稳步扩展至上海、南京、南昌等长三角城市群及沈阳、大庆等环渤海湾城市群等十余个一、二线城市,并进军海外市场。

公司重视产品创新,围绕客户的生命周期、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类型,形成了高档住宅、城市公寓、甲级办公和城市综合体等完整的产品线。截至目前,公司在全国先后成功开发了60多个高档住宅、写字楼和商业项目。凭借雄厚的实力和卓越的品质,公司自2004-2018年度连续15年上榜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大股东以股权抵债所致。
存货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朗境府项目交付所致。
应收账款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加速应收账款回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大股东以股抵债及收回杭州延安路地块信托受益权部分款项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资产规模所在地运营模式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收益状况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比利时邦奇股权收购5,329,603,471.62比利时正常运行定期盘点-188,546,815.1880.82%
ARC美国股权收购709,394,484.90美国正常运行定期盘点-12,197,718.2110.76%
ARC墨西哥股权收购110,613,085.36墨西哥正常运行定期盘点-13,835,035.041.68%
ARC马其顿股权收购178,778,217.93马其顿正常运行定期盘点3,271,199.822.71%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高端制造业

1、汽车动力总成业务

(1)全球领先的行业市场地位和良好品牌形象

邦奇动力总成是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的全球知名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具有40余年的生产和研发经验,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型号的无级变速器,随着全球范围内自动变速器、特别是无级变速器在整车车型中的应用比例提升,邦奇集团有望利用其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2)先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

邦奇动力总成与客户建立配套关系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核、产品应用开发和测试体系,并经过双方多年的合作和考验,方可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供应关系建立后通常较为稳固,已经与江淮汽车、海马汽车、东风汽车、长丰猎豹等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以及宝腾汽车(Proton)、标致雪铁龙集团(PSA)等国外客户的相关车型建立稳固的合作,形成了稳定的供应关系。

(3)雄厚的研发实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邦奇动力总成是最早专业生产汽车变速器的企业之一,一直参与多个品牌车型传动系统的设计和研发,拥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发、运营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制造经验,凭借多年的行业积累,其核心人才对汽车变速器行业的发展趋势、新产品技术创新研究方向有深刻理解,在无级变速器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多项专利,同时,其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产品方面已有所斩获。

2、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业务

(1)全球领先的行业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

ARC集团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混合式气体发生器的全球性领军企业,具有近20年的生产和研发经验,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型号的气体发生器。得益于ARC集团的品牌知名度、稳定的产品质量、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和丰富的产品组合,绝大数客户自ARC集团持续采购超过一种型号、配套多种车型的产品。

(2)先行优势和客户基础优势

ARC集团是最早专业生产气体发生器的企业,通过严格审核和认证体系,并经过合作双方多年的合作和考验,已经与奥托利夫、天合、高田、百利得、现代摩比斯和丰田合成等全球最大的几家安全气囊生产商建立稳固和长期的战略合作,形成了稳定的供应关系。

(3)强大的产品开发及技术研发能力

ARC集团拥有多年的气体发生器研发、制造经验,从成立以来一直参与多个品牌车型安全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制造经验,培育了一批设计、开发和工艺专业人才。在混合式气体发生器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取得了77项专利。

(二)房地产业

1、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与产品创新能力

作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宁波为总部、跨区域发展,历经25年的成功运作,凭借着雄厚的实力和卓越的品质,开发建筑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为5万多业主提供了各类优质物业。公司开发重视产品创新,走精品路线,形成了精品住宅、高档公寓、甲级办公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完整的产品线。公司以各具创意的产品领跑区域楼市,塑造出了全新的城市风景,是建筑与品质的先行者,并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可和厚爱,多次荣获全国性奖项与荣誉。

2、标准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发展,公司逐步实现了前期、设计、成本、运营、营销、工程、售后等各专业线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导入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管理标准化体系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的有效实施,构建了集团化管控体系。

3、良好的品牌优势与品牌效应

公司是立足宁波本土的区域性龙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成功开发过宁波区域内多个地标性建筑,以及区域内多个具有行业里程碑意义的商业住宅项目。银亿品牌目前已经在全国建立了一定知名度与行业地位,开发区域涉及上海、南京、南昌等长三角城市群及沈阳、大庆等环渤海湾城市群等十余个一、二线城市,是具有区域优势、品牌特色的优质房企。

4、土地成本优势

公司依靠在宁波市场长期的精耕细作,在本区域具有一定拿地优势;在南昌等区域的项目土地获取时间较早,土地成本相对较低;在上海等一线城市较多采取合作开发模式,能较好地控制土地成本及抗风险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持续增加,随着国内经济刺激政策稳步推进,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复苏,房地产行业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重点围绕抗疫情、保交付、去库存、回资金、促重整等方面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对现有业务、客户、债权人、团队的稳定工作,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48亿元,同比增加10.87亿元,同比上升28.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4.84万元,增加2.98亿元。

(一)高端制造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复工复产,通过加大市场拓展、加快市场研发、深化降本增效等措施,抓好高端制造板块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邦奇公司方面,一是加大对新市场开拓工作,在稳定现有客户、全力推动雪铁龙双离合混合动力变速箱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协调销售联动组,积极调研主机厂和零部件厂;二是整合邦奇公司内外资源,在VT5产品和DT2产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适合海外市场、新能源等方向的产品研发,为后续发展做好充分准备;三是深化邦奇供应链降本工作,通过部分项目国产化、优化上下游供应商等方式推动降本增效工作。ARC公司方面,一是通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和稳定的经营,进一步加大对第三代乘客气囊气体发生器、改进型帘式气体发生器等新品的研发和上市;二是加快马其顿、宁波新工厂扩产,推进诺克斯工厂自动化升级,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统筹各工厂产品产能转移;三是积极开拓新业务领域,加快对航空气囊等非汽车领域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争取新的业务增长点。2020年1-6月,公司生产无级变速器11.52万套、销售11.94万套;生产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894.63万件、销售913.25万件。

(二)房地产业

报告期内,面对总体趋紧的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公司流动性困难,公司积极调整战略方向,加强各个项目独立运营管理,加快推进去库存工作,加快处置闲置项目,加快资金回笼。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共3个,开发建设总面积36.54万平方米,其中在建面积14.0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2.52万平方米。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项目/区域名称总占地面积(万㎡)总建筑面积(万㎡)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万㎡)
南昌望城新区地块10.544.144.1
高安项目25.8737.7437.74
上尚城5-3期2.010.760.76
博斯腾湖地块55.555.555.5
悦海堂项目22.24.484.48
总计116.08142.58142.58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城市/区域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开工时间开发进度完工进度土地面积规划计容本期竣工累计竣工预计总投累计投资
(㎡)建筑面积(㎡)面积(㎡)面积(㎡)资金额(万元)总金额(万元)
宁波朗境府宁波住宅100.00%2017年06月01日竣工在售100.00%86,592165,357225,157225,157201,000201,000
象山丹府一品二期象山住宅100.00%2012年08月01日在建100.00%48,14655,0820079,29560,855
象山丹府一品三期象山住宅100.00%2014年03月01日在建100.00%25,87128,4410034,01320,783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区域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计容建筑面积(㎡)可售面积(㎡)累计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万元)累计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慈溪上府慈溪住宅100.00%94,50092,55990,42790,427214179
宁波甬江东岸宁波住宅、商业、办公100.00%244,681236,329228,9951,3251,753228,9952,0502,617
宁波都会国际宁波住宅、商业、办公70.00%147,408143,371140,797140,704
宁波东都国际宁波商业、办公65.00%75,43575,61456,3877711,00455,600812956
上海公园壹号上海住宅70.00%18,30212,54411,1533584,1859,723.932,35830,263
象山丹府一品一期象山住宅100.00%51,41844,70116,66316,003
宁波朗境府宁波住宅100.00%165,357156,451153,7791085,635152,128152,128273,461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可出租面积(㎡)累计已出租面积(㎡)平均出租率
宁波海尚广场宁波超市、影院等100.00%59,979.5159,979.51100.00%
宁波海德商业中心宁波超市等100.00%36,212.6233,925.7393.68%
宁波环球中心宁波超市等100.00%18,679.4614,692.1978.65%
余姚四明广场余姚超市、影院、百货等100.00%40,331.9236,139.5789.61%
宁波上上城宁波超市100.00%4,938.284,938.28100.00%

6、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融资途径

融资途径期末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区间/平均融资成本期限结构
1年之内1-2年2-3年3年以上
银行贷款514,151.621.46%-8.05%381,424.3624,233.0024,967.9783,526.29
票据
债券224,153.166.80%-7.28%221,912.792,240.37
非银行类贷款68,645.375.23%-10.00%66,370.372,275.00
信托融资172,840.008.50%-18%103,590.0069,250.00
其他20,000.0024%20,000.00
合计999,790.15-793,297.5228,748.3794,217.9783,526.29

8、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房地产板块,一是确保在建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交付,巩固银亿品牌形象;二是加快存量库存去化,千方百计回笼资金;三是争取尽快启动新项目,尽早产生现金流,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四是抓住重整契机,适时拓展新增项目,保持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持续性。2020年计划开发建设面积55.53万平方米,其中:6月已竣工交付宁波朗境府项目,竣工面积为22.52万平方米;计划新开发南昌望城项目,新开工面积33.01万平方米。

9、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惯例,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196,114.04万元。10、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4,948,491,215.513,861,283,118.9528.16%
营业成本3,840,361,805.243,091,911,830.7024.21%
销售费用66,684,838.3868,613,041.79-2.81%
管理费用395,715,855.80526,136,792.67-24.79%
财务费用423,843,269.45361,035,159.9617.40%
所得税费用75,925,610.92-107,994,240.47-主要系本期朗境府项目交付结转利润产生所得税所致
研发投入296,266,316.16390,712,667.31-2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453,851.11769,622,036.90-75.12%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787,054.17193,329,380.26-169.72%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款较上期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467,595.45-556,451,538.51-主要系上年同期归还贷款及偿付利息金额较大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822,824.30406,230,981.87-123.10%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及收回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系本期房地产项目新交付结转收入增加,致公司房地产业务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明显,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4,948,491,215.51100%3,861,283,118.95100%28.16%
分行业
汽车零部件1,403,819,765.7728.37%2,381,049,936.1161.66%-41.04%
房产销售3,104,496,050.3662.74%995,723,093.8025.79%211.78%
物业管理324,192,127.366.55%287,746,498.017.45%12.67%
其他115,983,272.022.34%196,763,591.035.10%-41.05%
分产品
无级变速器877,131,215.4417.73%1,549,726,357.5740.13%-43.40%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526,688,550.3310.64%831,323,578.5421.53%-36.64%
房产销售3,104,496,050.3662.74%995,723,093.8025.79%211.78%
物业管理324,192,127.366.55%287,746,498.017.45%12.67%
其他115,983,272.022.34%196,763,591.035.10%-41.05%
分地区
华东4,073,966,469.7682.33%2,292,117,749.9359.36%77.74%
东北11,573,785.120.23%15,343,270.680.40%-24.57%
西部251,547,966.795.08%410,619,138.7410.63%-38.74%
国外611,402,993.8412.36%1,143,202,959.6029.61%-46.5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汽车零部件1,403,819,765.771,326,874,863.005.48%-41.04%-31.42%-13.26%
房产销售3,104,496,050.362,100,742,526.7532.33%211.78%181.43%7.30%
分产品
无级变速器877,131,215.44867,721,491.671.07%-43.40%-29.64%-19.35%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526,688,550.33459,153,371.3312.82%-36.64%-34.55%-2.79%
房产销售3,104,496,050.362,100,742,526.7532.33%211.78%181.43%7.30%
分地区
华东4,073,966,469.762,998,280,531.1726.40%77.74%53.97%11.36%
东北11,573,785.129,248,766.6320.09%-24.57%-35.99%14.26%
西部251,547,966.79196,934,698.2221.71%-38.74%-12.50%-23.48%
国外611,402,993.84635,897,809.22-4.01%-46.52%-29.74%-24.8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因本期房地产项目新交付结转收入增加,致公司房地产业务本期经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明显,同时使得公司房地产

板块和高端制造板块收入比重变化明显;

2、受新冠疫情影响及及国内整车厂商销售疲软影响,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产销量大幅下滑,同时因产销量下降使得单位固

定成本分摊同比增加,该两项因素导致公司汽车零配件业务本期销售毛利率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明显。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4,840,137.6121.75%主要系本期符合条件后确认或有对价收益所致
资产减值718,291.230.63%
营业外收入7,577,768.316.64%
营业外支出15,140,156.3813.26%主要系本期违约金支出所致
其他收益29,173,945.9325.55%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781,592,102.073.42%879,450,394.033.43%-0.01%
应收账款693,364,386.673.04%1,015,866,434.623.96%-0.92%主要系本期加速应收款回款所致
存货4,333,264,786.1318.97%6,103,440,286.4323.81%-4.84%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新交付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1,182,914,884.135.18%1,219,027,238.184.76%0.42%
长期股权投资1,312,328,552.645.75%818,768,276.013.19%2.56%主要系本期大股东以股权抵债所致
固定资产3,879,846,365.6616.99%3,969,934,713.0415.49%1.50%
在建工程656,117,092.222.87%678,935,517.342.65%0.22%
短期借款2,279,311,097.139.98%2,395,525,530.489.35%0.63%
长期借款1,262,248,731.185.53%1,257,908,900.874.91%0.62%
商誉1,454,602,897.426.37%1,353,724,962.595.28%1.09%
无形资产3,427,638,726.6415.01%3,208,270,185.4912.52%2.49%主要系本期高端制造研发投资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47,025,770.761.52%536,070,019.372.09%-0.57%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交付后预缴税费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1,573,459,185.826.89%2,684,223,462.6210.47%-3.58%主要系本期大股东以股抵债及收回杭州延安路地块信托受益权部分款项所致
应付账款1,361,930,640.785.96%1,379,719,374.615.38%0.58%
预收款项003,481,271,205.6713.58%-13.58%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交付结转至营业收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合同负债315,214,325.181.38%001.38%主要系本期实施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
其他应付款2,140,562,815.499.37%1,825,770,892.377.12%2.25%主要系本期应付未付利息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5,950,875,239.2226.05%5,828,922,565.5922.74%3.31%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流动负债

项目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8,349,931.89568,349,931.89
金融资产小计568,349,931.89568,349,931.89
上述合计568,349,931.89568,349,931.89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98,867,508.07按揭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在途货币资金、付款保证金、冻结等
存货1,660,009,596.20抵押或查封
固定资产1,358,981,665.63抵押及查封
无形资产136,828,328.77抵押
其他应收款22,150,000.00冻结
应收股利5,839,968.49质押
长期应收款296,144,200.00质押或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380,497,243.70质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09,173,524.00质押及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890,739,297.42抵押
合计5,259,231,332.28--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933,650,600.009,000,000.00102.74%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宁波海银物业物业管理新设4,000,000.0040.00%自有资金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旭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不适用完成0.000.00--
山西凯能矿业采掘收购929,650,600.0049.00%以资抵债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长期不适用完成0.00-152,961,911.452019年12月17日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8)
合计----933,650,600.00------------0.00-152,961,911.45------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自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92.9824,557.60募集资金89.20%0.00-1,097.23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以及消费者信心回落等宏观因素影响,2020年上半年国内汽车行业发展发生了较多不利变化。我国整车市场呈现负增长,使得宁波邦奇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变速箱销售不及预期。
南京邦奇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自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0.007,894.51募集资金97.01%0.00-10,760.23
合计------92.9832,452.11----0.00-11,857.46--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累计投资收益其他变动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88,001,824.000.002,498,107.890.000.000.00-22,150,000.00568,349,931.89自有资金
合计588,001,824.000.002,498,107.890.000.000.00-22,150,000.00568,349,931.89--

5、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债券0015,000,000.00成本法计量15,000,000.000.000.000.000.000.0015,000,000.00债权投资自有资金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00.000.00----
合计15,000,000.00--15,000,000.000.000.000.000.000.0015,000,00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股权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出售对公司的影响股权出售为上市公股权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所涉及的股权是否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关系已全部过户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宁波恒弘49%2020年05月14日33,600-492.21较小影响-12.86%协议定价无关联关系--

注: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于2020年5月与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建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宁波银亿房产将合营公司宁波恒弘49%股权以3.36亿元作价转让给上海盛建置业。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宁波银亿时代子公司房地产行业3350万人民币999,205,259.30551,555,560.032,735,037,775.22835,877,435.55626,628,273.64
比利时邦奇子公司汽车零部件57,953,434.64欧元5,329,603,471.622,006,323,511.72401,654,626.99-188,546,815.18-188,546,815.18
ARC西安子公司汽车零部件3,078万美元615,179,448.33496,788,367.86251,547,966.7922,414,474.0319,052,302.93
宁波银亿房产子公司房地产行业42405万人民币10,641,246,863.771,329,684,985.5126,654,011.18-85,745,284.03-85,913,920.87
上海添泰置业子公司房地产行业5,000万人民币403,102,988.59122,209,889.04302,630,385.1859,798,994.0840,543,750.46
宁波银亿物业子公司服务业10,000万人民币441,689,309.56138,701,576.02253,024,767.653,268,167.756,022,746.6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宁波恒弘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处置很小影响
新疆银洲星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注销很小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宁波银亿时代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朗境府项目交付所致;

2、比利时邦奇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及国内整车厂商销售疲软影响产销量下降所致;

3、宁波银亿房产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上年同期所属子公司分配股利所致。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20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竞争风险。中国经济正处于提升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外经济形势愈加严峻, 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 随之而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公司将不断加强对行业、竞争对手的研究,把握市场走势,以客户需求、产品品质为核心,持续巩固行业地位和拓展市场份额。

2、面临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宁波中院于2020年6月23日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重整各项工作,力争重整方案顺利落地并实施。

3、面临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目前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将以提升经济效益为核心,积极做好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提升盈利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9.77%2020年01月02日2020年01月0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08%2020年05月07日2020年05月0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关于独立性的承诺(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银行账户;4、2009年01月01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关于董事会的承诺宁波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承诺:1、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派出的关联董事比例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50%;2、由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要先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再提交董事会审议。2009年01月0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西藏银亿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公司与西藏银亿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补偿期间及净利润承诺数协议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承诺期间(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西藏银亿承诺,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净利润实现数”)均不低于以下承诺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 1、2017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16,768.30万元;2、2018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26,170.33万元;3、2019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32,579.70万元。(二)盈利差异的确认。协议双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当在盈利补偿期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的净利润实现数与西藏银亿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净利润实现数与西藏银亿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三)盈利补偿安排。双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标的资产净利润承诺数,则西藏银亿须就不足部分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亿股份进行补偿。盈利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的股份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西藏银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间内标的资产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1、若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西藏银亿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股份应补偿数(调整后)=当年股份应补偿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2、若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2016年09月29日2017年度-2019年度已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因2018、2019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数为228,564,953股,股份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为159,995,467.10元,鉴于本次补偿方案涉及金额较大,而业绩补偿方西藏银亿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股份质押情
部分西藏银亿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上市公司就西藏银亿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西藏银亿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自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西藏银亿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形,故本次业绩补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西藏银亿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银亿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银亿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或本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控股;熊续强;上市公司及全体董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性的声明和承诺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银亿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银亿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或本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宁波昊圣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或本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控股、西藏银亿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二、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商业机会等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利用本公司对银亿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其他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同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银亿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保证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且银亿股份有权对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承诺函,将赔偿银亿股份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熊续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二、本承诺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商业机会等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利用本承诺人对银亿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其他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同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银亿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人保证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且银亿股份有权对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本承诺人未能切实履行承诺函,将赔偿银亿股份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控股、西藏银亿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一、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银亿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银亿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二、本公司与银亿股份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承诺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公司不会利用银亿股份控股股东地位,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四、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银亿股份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熊续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一、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承诺人不会利用银亿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三、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银亿股份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熊续强、银亿控股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在银亿股份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银亿控股作为银亿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以及熊续强作为银亿股份实际控制人(与银亿控股统称“本承诺人”)期间,本承诺人承诺与银亿股份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将保持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的人员独立:1、银亿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银亿股份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继续保持银亿股份人员的独立性;2、银亿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二、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资产独立:1、银亿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银亿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银亿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承诺人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银亿股份的资金、资产;3、本承诺人将不以银亿股份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财务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独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银亿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银亿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银亿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银亿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5、银亿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6、银亿股份依法独立纳税。四、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机构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银亿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业务独立:1、银亿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银亿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西藏银亿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特此承诺,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银亿股份之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本公司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银亿股份的前述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六(6)个月内如银亿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银亿股份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6)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2016年09月29日2017年1月26日-2020年1月26日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银亿控股;熊续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本公司就本次重组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任主体,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承诺如下: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如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二、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西藏银亿、银亿控股关于产品质量调查相关事项的承诺本次交易后,如由于ODI或加拿大交通部在本承诺函签署日前发起的相关调查而触发宁波昊圣及其子公司对其产品进行召回,该等召回引发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将由西藏银亿及银亿控股承担。2016年09月29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股份;东方亿圣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宁波圣洲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公司与宁波圣洲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补偿期间及净利润承诺数协议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承诺期间(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宁波圣洲承诺,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净利润实现数”)均不低于以下承诺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 1、2017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75,161.07万元;2、2018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91,747.08万元;3、2019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111,781.49万元。(二)盈利差异的确认。协议双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当在盈利补偿期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的净利润实现数与宁波圣洲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2017年05月31日2017年度-2019年度已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因2018、2019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宁波圣洲应补偿股份数为
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净利润实现数与宁波圣洲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三)盈利补偿安排。双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标的资产净利润承诺数,则宁波圣洲须就不足部分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亿股份进行补偿。盈利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的股份补偿计算方式如下:宁波圣洲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间内标的资产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宁波圣洲已补偿股份数量1、若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宁波圣洲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股份应补偿数(调整后)=当年股份应补偿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2、若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宁波圣洲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上市公司就宁波圣洲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宁波圣洲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自宁波圣洲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宁波圣洲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894,887,257股,股份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为626,421,079.90元,鉴于本次补偿方案涉及金额较大,而业绩补偿方宁波圣洲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股份质押情形,故本次业绩补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银亿控股;熊续强;银亿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一、本承诺人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承诺人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承诺人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承诺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银亿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银亿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承诺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银亿控股、熊续强、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同业竞争,消除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侵占银亿股份商业机会的可能性,本承诺人特此作出如下承诺: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二、本承诺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商业机会等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利用本承诺人对银亿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其他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同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银亿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本承诺人保证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且银亿股份有权对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本承诺人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将赔偿银亿股份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控股、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银亿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人特此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一、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银亿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银亿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二、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
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承诺人不会利用银亿股份股东地位,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四、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熊续强、银亿控股;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在银亿股份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银亿控股作为银亿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以及熊续强作为银亿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人承诺与银亿股份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将保持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的人员独立1、银亿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银亿股份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继续保持银亿股份人员的独立性。2、银亿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二、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资产独立1、银亿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银亿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银亿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承诺人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银亿股份的资金、资产。三、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财务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银亿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银亿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银亿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银亿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5、银亿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6、银亿股份依法独立纳税。四、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机构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银亿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业务独立1、银亿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银亿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宁波圣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宁波圣洲特此承诺,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银亿股份之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银亿股份的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宁波圣洲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在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如有)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解除锁定。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银亿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银亿股份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9日-2021年5月9日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至少6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承诺人特此承诺,自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银亿股份之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银亿股份的前述股份。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若本承诺人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9日-2020年11月9日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控股、熊续强、西藏银亿、熊基凯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得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该等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12个月的锁定期要求进行锁定。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上述12个月锁定期的限制,但受让方须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9日-2018年11月9日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股份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银亿控股;熊续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二、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关职能,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银亿控股、熊续强、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关于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合法合规性的承诺银亿股份已就其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完工、在建、拟建的项目进行了如实披露,并承诺该等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银亿股份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银亿股份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股份关于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合法合规性的承诺一、本公司承诺已就其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完工、在建、拟建的项目进行了如实披露,并承诺该等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二、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就本次专项核查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具的说明、承诺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年05月3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宁波圣洲关于为业绩承诺义务切实履行采取有效措施的承诺鉴于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东方亿圣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或者东方亿圣发生资产减值而需向银亿股份进行股份补偿的,本公司将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为保证上市公司如期完成回购或确保本公司如期将股份赠送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下列有效措施:1、如未来面临融资需求时,本公司将优先考虑通过自筹、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资本市场融资等措施来筹措所需资金;2、如确需通过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方式进行融资时,本公司将根据东方亿圣业绩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合理确定质押股份的比例;3、本公司将合理调度安排运营资金,通过提前筹措、事前规划等方式,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解除已质押的股份,确保其业绩补偿承诺能够得到切实履行。2017年05月31日预计2020年12月31日未能严格履行承诺,因其持有的绝大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导致业绩补偿方案未能及时实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银亿集团关于土地闲置的承诺为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银亿集团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若上市公司因银亿控股注入上市公司资产中的项目用地被认定为存在土地闲置问题而产生损失,则上述所有损失均由银亿集团承担。2009年01月0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银亿集团关于税收的承为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银亿集团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银亿房产及其下属企业因由外2010年01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
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而需要收回原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情形,则因此产生的所有需要返还或收回的税收优惠款项均由银亿集团承担。月01日项履行相关承诺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根本上避免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银亿控股及熊续强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从事与兰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兰光科技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未来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兰光科技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把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兰光科技,由兰光科技自行决定是否从事、参与或入股该等业务事宜。"上述承诺之履行将避免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与上市公司潜在同业竞争情况。2009年01月01日持续承诺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光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2、在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兰光科技的资金、资产的行为;4、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兰光科技向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兰光科技发生必要之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兰光科技《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制度上保证兰光科技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兰光科技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上述承诺之履行将规范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与上市公司潜在关联交易情况。2009年01月01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关于公司治理的承诺为维护兰光科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银亿控股和熊续强特承诺如下:1、保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兰光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股东权利义务。2、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和董事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3、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2009年01月01日持续承诺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
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积极偿还占款。
承诺是否按时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1、2018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和以资抵债方式偿还部分占款,剩余占款将由银亿控股于2020年10月31日前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来偿还,为确保占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银亿控股关联方已于2020年1月2日将持有的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为剩余占款清偿义务提供担保。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因业绩补偿承诺方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持有的绝大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导致业绩补偿方案未能及时实施。目前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及其母公司银亿控股正在想方设法解决业绩补偿问题,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函〔2020〕8358号],该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主要说明如下:

1、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审计意见。

2、针对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段之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针对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190),即债权人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宁波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

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0年8月7日,公司债权申报已经截止,目前相关债权审查工作已基本结束。2020年8月8日,公司管理人正式开展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2020年8月21日上午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时管理人转为管理人、确定中介机构、选任和设立债权人委员会、银亿股份对欧洲银团出具向比利时邦奇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函四个表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对与宁波凯启、象山银亿、本公司及银亿集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00判决已生效,目前处于强制执行中2019年5月,宁波凯启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民终183号),判决子公司宁波凯启归还贷款本金18,000.00万元及利息等,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杭州蔚城置业有权以象山银亿房产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根据2019年7月宁波中院(2019)浙02执314号执行文件,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108套房产被查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宁波凯启尚未还款,杭州蔚城置业尚未采取其他保全措施。2018年12月04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与公司的三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1,977.67判决已生效,兴证资管已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关于该三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 股股票、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7%股权、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7.75%股权、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2020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125-127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还款。2019年03月13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61,977.67万元及利息等。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熊续强及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9,900判决已生效,目前处于强制执行中2019年5月,公司收到中建投信托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上述贷款合同下49,90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到期未归还。2020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406号),判决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900.00万元及利息等,熊续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以镇海银亿房产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中建投信托已就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处理镇海银亿房产抵押物优先受偿,除此之外中建投信托尚未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2019年05月29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判决已生效,财富证券已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公司收到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诉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财富证券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5银亿01”债券面值2,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4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款项,构成违约。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649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还款。2019年06月12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8,700调解书生效2019年9月,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上海芃翎投资99.67%股权、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股股票,所轮候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冻结序号为 0004922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16银亿05”部分本息。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2020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2019)浙2019年06月29日
02民初715号】,本公司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天弘创新资产“16银亿04”债券本金7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6 银亿05”债券本金66,512,500元及相应的利息。
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816.93判决已生效,耀之资产已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7月,公司收到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耀之资产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7,816.93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507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还款。2019年07月23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判决已生效,信达澳银已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7月,公司收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澳银”)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信达澳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2,000.0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兑付。2019年7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西部创新投资100%股权。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526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还款。2019年07月31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0)、《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
2,000.00万元及利息等。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判决已生效2019年9月,公司收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新时代证券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5银亿01债券面值2,00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4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款项。2019年9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宁波莲彩科技70%股权、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股股票,所轮候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冻结序号为 00049229。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808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还款。2019年09月17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2)、《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84.6调解书生效2019年8月,公司收到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期货”)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国贸期货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384.6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4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2019)浙02民初900号),国贸期货与本公司达成协议,本公司归还国贸期货债券本金384.60万元及利息等,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还款。2019年08月23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中建投信托股39,690二审尚未2019年8月,公司收到中建投信截至本报告2019年07《关于涉
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熊续强、本公司、宁波银亿置业、银亿通达商管、宁波银亿房产、银乾房产销代、银亿世纪投资、余姚银亿房产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托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上述贷款合同下39,69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到期未归还。2020年4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519号),判决本公司归还欠付的该项贷款的本金39,690.00万元及利息等,熊续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以宁波银乾销代、宁波银亿置业、宁波银亿置业、银亿世纪投资、通达商业管理、宁波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月27日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熊续强、本公司、宁波凯启、宁波新城置业、银亿世纪投资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000二审尚未开庭审理2020年4月,宁波凯启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679号),判决宁波凯启归还贷款本金14,00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熊续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以宁波新城置业、银亿世纪投资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2019年07月23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11调解书生效2019年11月,公司收到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中海信托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7债券面值1,111.0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部分16银亿07债券本息。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2020年6月4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2020年6月20日《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7)
案件的《民事调解书》【(2019)浙02民初1121号】,本公司需于2020年9月20日前归还中海信托债券本金9,114,027.58元及相应的利息。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张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宁波银亿房产的合同纠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624.32判决已生效,目前处于强制执行中2019年4月15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对张隘经济合作社诉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212民初12366号),判令本公司向张隘经济合作社支付租金27,000,182.42元(期初已计提租金11,820,000.00元,本期补提15,180,182.42元,账列“其他业务成本”),开发补偿款10,328,940.00元(与银亿方应收张隘经济合作社2,870,222.00元抵消后,本期计入管理费用7,458,718.00元),违约金18,914,100.68元(账列“营业外支出”)。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8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隘经济合作社诉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合同纠纷作出终审判决((2019)浙02民终2303号),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3月26日,宁波市中院作出裁定((2019)浙02执394号之二),将宁波银亿房产名下东岸名邸27号8套办公用房合计作价1,953.00万元交付张隘经济合作社抵偿本案债务,财产权自该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转移,同时预查封宁波银亿房产名下东岸名邸27号6套办公用房。2019年0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54)
南昌银亿房产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650判决已生效2019年11月,子公司南昌银亿房产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2019)赣0102刑初27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子公司南昌银亿房产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650.00万元。宣判后,南昌银亿房产提起上诉,2020年5月,南昌银亿房产收到江西省南昌执行完毕2020年05月14日《关于子公司收到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赣01刑终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原判。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340.75尚未开庭审理2020年3月,公司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4,267.00万元以及16银亿07债券面值73.75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招商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受债券持有人委托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2020年03月26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2020年01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熊续强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张明海、方宇、王德银董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李春儿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大股东诚信状况

2019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持续面临流动性危机,虽竭力制定相关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但仍不能彻

底摆脱其流动性危机。为妥善解决其债务问题,保护广大债权人利益,银亿控股从自身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属于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故其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宁波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12月19日受理了重整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存在9起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形。

2、上市公司的诚信状况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逾期和违约债务本金合计44.22亿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中有关诉讼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对公司大额逾期和违约债务涉及的诉讼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转让价格(万元)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交易损益(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如升实业”)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以资抵债因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占款尚未偿还完毕,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控制资金回收风险,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控制的如升实业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49%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以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160,491.11103,381.8292,965.06以资抵债02019年12月17日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的占款92,965.06万元;上述抵偿完成后,剩余全部占款由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来偿还,为确保占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如升实业将其持有的剩余山西凯能51%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为银亿控股剩余占款清偿义务提供担保。2019-208)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1、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采矿权取得较早,账面价值较低,随着煤炭市场逐步回暖,煤炭市场价格较高,采矿权未来的预期收益增加,故具有投资开采价值的采矿权评估值高于原取得时的采矿权价值。 2、转让价格较评估价值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标的资产山西凯能因存在担保或有事项,故在评估价值中扣减了相应的预计利息。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上述以资抵债方案将有利于尽快解决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王晓翔担任董事预付项目收购款136,858.4084,878.670.00%051,979.73
宁波盈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预付项目收购款8,386.3908,386.390.00%00
舟山银亿房产重要的联营企业应收包干费5,726.120.00%05,726.12
舟山银亿房产重要的联营企业合作开发资金68,778.550.00%068,778.55
舟山新城房产重要的联营企业应收包干费17,462.590.00%017,462.59
舟山新城房产重要的联营企业合作开发资金5,426.450.00%05,426.45
南京蔚邦重要的联营企业往来款1,071.85630.390.00%0441.46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无影响,对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应付拆借款45,706.561,080.6346,787.19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控股母公司应付拆借款335.39335.39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控股母公司应付利息111.23111.23
余姚伊顿房产重要的联营企业应付利息293.88293.88
余姚伊顿房产重要的联营企业往来款9,125.17800.008,325.17
宁波荣安教育重要的联营企业往来款3,1753,175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状况无较大影响。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9月预付项目收购款136,858.4084,878.6751,979.73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51,979.732020年10月31日
宁波盈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5-7月预付项目收购款8,386.3908,386.390-0-
合计145,244.79093,265.0651,979.73--51,979.73--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51%
相关决策程序不适用
不适用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不适用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2020年06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0]8356号)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注1]40,0002018年6月22日40,000质押6个月+3个月
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4,0002018年6月28日1,981.79质押6个月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4,0002018年6月25日1,756.8质押6个月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6,0002018年7月19日2,972.7质押6个月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4,954.492018年10月12日4,954.49质押6个月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1]1,1002019年1月4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1]1,1002018年11月27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1]1,1002018年11月13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54,665.78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
披露日期担保
宁波银亿房产2016年08月02日50,0002016年09月08日5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宁波荣耀置业2019年05月28日75,9862019年06月26日75,986连带责任保证7年8个月
宁波荣耀置业2017年08月31日20,0002018年05月15日6,771.61连带责任保证4年
宁波银隆商管2014年08月28日75,0002014年08月28日37,000连带责任保证10年
宁波银亿时代2019年02月19日10,0002019年02月20日8,444.98连带责任保证1年
宁波银亿物业2016年07月19日28,9002017年03月23日6,262.27连带责任保证4年7个月
保税区凯启2018年12月25日7,259.182018年12月20日7,226.3连带责任保证2年
保税区凯启2018年02月28日10,0002018年04月04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保税区凯启2018年04月28日25,0002018年04月26日14,000连带责任保证9个月
保税区凯启2018年05月16日18,0002018年05月17日18,0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宁波昊圣2017年06月01日40,0002017年06月29日4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东方亿圣2018年06月08日50,0002018年06月26日29,25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410,145.18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302,941.16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宁波银隆商管2014年08月28日75,0002014年08月28日37,000抵押10年
保税区凯启2018年02月28日10,0002018年04月04日10,000抵押1年
保税区凯启2018年04月28日25,0002018年04月26日14,000抵押9个月
保税区凯启2018年05月16日18,0002018年05月17日18,000抵押6个月
宁波昊圣2017年06月01日40,0002017年06月29日40,000抵押2年
东方亿圣2018年06月08日50,0002018年06月26日29,250抵押2年
比利时邦奇2018年04月04日273,542.52018年03月15日279,910.57连带责任保证;质押7年9个月
南京邦奇[注2]20,0002017年10月25日2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南京邦奇[注2]11,5002020年03月17日11,4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南京邦奇[注2]3,5002017年07月10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11,5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11,4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491,542.5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463,060.57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11,5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1,4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901,687.68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820,667.51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22.9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54,665.78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225,792.08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486,958.7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767,416.61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不适用

注1:涉及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的几笔担保未披露的原因主要系银亿控股通过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对上市公司占款的过程中形成,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注2:涉及南京邦奇的几笔担保未披露的原因主要系该几笔担保是在公司收购东方亿圣重组实施完成前发生的,故未进行过上市公司相关审议披露程序,其中部分担保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进行过披

露。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及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将其控制的的山西凯能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以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占款。本次以资抵债方案分为两步实施:第一步已将山西凯能49%股权价值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同数额的占款92,965.06万元;第二步为前述抵偿完成后,剩余全部占款由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来偿还,为确保占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已于2020年1月2日将山西凯能剩余51%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为银亿控股剩余占款清偿义务提供担保。公司于2020年0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05月0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公司拟与上述协议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即将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的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

2、2019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9),即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号为甘调查字022号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0年1月13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06)。

3、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管理人已依法接管公司财产及营业事务并有序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2020年8月7日,公司债权申报已经截止,公司管理人正在有序推进债权审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工作,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2020年8月8日,公司管理人正式开展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同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银亿房产于2020年5月12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赣01刑终2号】,南昌银亿房产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50万元。

2、2018年5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即比利时邦奇收到标致雪铁龙集团的供应商提名信,比利时邦奇成为标致雪铁龙集团电动化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的供应商,其生产的DT2变速箱未来将装配于标致雪铁龙集团的多款车型。为更好地满足DT2变速箱项目的合作需求,尽快推进该项目顺利开展,2020年6月比利时邦奇与标致雪铁龙集团签订《Joint龙集团签订《尽快推进该项目顺利开展,公告编号:,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同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即双方合作成立合资公司邦奇雪铁龙电动化变速箱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变速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拟定为18,000万欧元,比利时邦奇以DT2变速箱业务相关资产出资11,000万欧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1%,标致雪铁龙集团以现金出资7,000万欧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9%;同时,合资协议中就“增资”事项作了进一步约定,即双方知悉合资公司将需要总额约24,500万欧元的增资。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与PSA Automobiles SA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53,674,28236.09%1,453,674,28236.09%
2、国有法人持股2,700,0000.07%2,700,0000.07%
3、其他内资持股1,450,974,28236.02%1,450,974,28236.0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450,974,28236.02%1,450,974,28236.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574,315,60063.19%2,574,315,60063.19%
1、人民币普通股2,574,315,60063.19%2,574,315,60063.19%
三、股份总数4,027,989,882100.00%4,027,989,882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68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2.91%922,611,132922,611,1320冻结922,611,132
质押899,569,207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55%747,383,3470747,383,347冻结716,303,413
质押711,353,407
熊基凯境内自然人17.67%711,557,03622,599,765688,957,271冻结711,557,036
质押711,546,327
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95%481,414,795481,414,7950质押479,635,868
冻结312,450,868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13%206,753,3410206,753,341
鲁国华境内自然人2.56%103,000,0000103,000,000冻结103,000,000
常文光境内自然人0.33%13,208,681013,208,681
顾伟境内自然人0.27%10,962,4003,265,500010,962,400
赵春来境内自然人0.27%10,818,900010,818,900
宁波维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24%9,683,0989,683,0980质押9,683,098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大股东中,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熊基凯、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维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747,383,347人民币普通股747,383,347
熊基凯688,957,271人民币普通股688,957,27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6,753,341人民币普通股206,753,341
鲁国华10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3,000,000
常文光13,208,681人民币普通股13,208,681
顾伟10,962,400人民币普通股10,962,400
赵春来10,818,900人民币普通股10,818,900
陈炎8,696,500人民币普通股8,696,500
孔永林8,450,100人民币普通股8,450,100
严红荣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熊基凯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9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张保柱监事离任2020年05月29日个人原因
刘权职工监事离任2020年05月21日个人原因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还本付息方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H5银亿01(原债券简称为"15银亿01")1123082015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4日30,0007.2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H6银亿04(原债券简称为"16银亿04")1124042016年06月21日2021年06月21日70,0007.03%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H6银亿05(原债券简称为"16银亿05")1124122016年07月11日2021年07月11日33,256.387.0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H6银亿07(原债券简称为"16银亿07")1124332016年08月19日2021年08月19日32,821.46.8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上述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上述四期债券现处于违约状态,报告期内未兑付兑息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上述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上述债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回售情况
特别说明债券最终需偿还的余额以银亿股份重整程序中经宁波中院裁定无异议的金额为准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招行大厦17层联系人卢小桃、董尧、常曌翔联系人电话010-60840887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竿胡同2号银河SOHO 6号楼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将不再具备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后续将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相关评级工作。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列明的用途使用并履行相关的程序
期末余额(万元)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上述公司债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账号3901110019200156235,相关账户正常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20年8月2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出具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3473号),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公司业务规模快速下滑、连续两年经营亏损、公司债券构成违约、到期未清偿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资产流动性很弱及目前进入重整阶段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综上,中诚信国际维持银亿股份主体信用等级C,维持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信用等级C。上述级别反映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

去年同期,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005号),考虑到跟踪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下滑,同时在大规模期间费用以及资产减值损失侵蚀下,最终经营亏损。同时,公司发生债务违约以来,资金周转困难,流动性风险极高,经营持续性有待关注。此外,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不断扩大,即期偿债压力激增,违约风险极高,关联方占用大量资金,资产质量及流动性不佳,或有负债风险极高以及大规模受限资产等不利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水平的影响。综上,中诚信证评维持银亿股份主体信用等级C,维持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信用等级C。上述级别反映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增信机制

2019年1月29日,“16银亿05”、“16银亿07”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进行债转股、不得随意处置任何资产、不得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以保证债券本息兑付的议案》、《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5”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2019年2月14日,“15银亿01”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投资人提议的《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银亿01”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表决不通过我公司提案的《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银亿01”未回售部分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同日,“16银亿04”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进行债转股、不得随意处置任何资产、不得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以保证债券本息兑付的议案》、投资人提议的《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4”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表决不通过我公司提议的《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4”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公司已对《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进行债转股、不得随意处置任何资产、不得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以保证债券本息兑付的议案》进行了书面答复。针对增信相关议案,公司考虑到因本次会议通过的增信议案与同一批次“16银亿05”和“16银亿07”持有人会议已通过的增信议案要求不同,为进一步保证“同债同权”,维护所有债券持有人利益,建议“15银亿01”和“16银亿04”投资者考虑重新开会表决主要内容为“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但“15银亿01”和“16银亿04”投资者表示不予接受上述提议,公司随后答复将不予执行本次会议已通过的“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未对“H5银亿01”和“H6银亿04”追加任何内外部增信措施。

2019年3月6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5”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关联方拟为“16银亿05”提供增信措施,具体增信措施如下:一是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二是债权质押担保,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10,896.10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3,911.11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担保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16银亿05”清偿完毕为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5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3月6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7”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关联方拟为“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具体增信措施如下:一是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二是债权质押担保,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10,896.10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3,911.11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担保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16银亿07”清偿完毕为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5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7月25日,“16银亿05”和“16银亿07”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其他财产为“16银亿05”、“16银亿07”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偿付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项银行账户保证为“16银亿05”、“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的沈阳项目、舟山项目、及象山项目涉及的任何资金回款应当

优先用于偿还“16银亿05”的债券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议案》。公司亦已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书面答复,暂未涉及补充其他财产提供增信,亦未进一步明确设立专项银行账户事宜。

2019年9月25日,“H6银亿05”和“H6银亿07”2019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H6银亿05”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议案》、《关于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H6银亿07”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议案》,公司亦已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9年10月18日,“H5银亿01”2019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采取措施追回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并公平偿付“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议案》。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兑付“H6银亿05”本息的公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兑付“H6银亿07”本息的公告》,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对应债券质押物之一的沈阳项目处置,公司将以质押物处置款部分兑付“H6银亿05”和“H6银亿07”本息(实际兑付“H6银亿05”本金67,436,200.00元,利息40,716,164.38元;实际兑付“H6银亿07”本金71,786,000.00元,利息36,366,027.40元)。同时,“H6银亿05”和“H6银亿07”沈阳项目的质押登记(两期债券各为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期北至十期11.11%的股权及22.22%债权投入,用于两期债券质押部分的账面金额各为10,815.37万元)予以解除。

2020年1月8日,“H6银亿05”和“H6银亿07”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H6银亿07”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议案》,主要内容为要求我公司尽快处置舟山项目,处置后按照舟山项目公司股权和债权质押所对应的账面金额(16450.53万元)标准分别向“H6银亿05”和“H6银亿07”债券持有人兑付相应债券本息款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关联方宁波银亿房产、宁波银亿置业等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协议》和《债权质押担保协议》,除沈阳银亿房产的股权及债权质押因处置完毕相应解除质押登记;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尚待办理质押登记手续、13,954.22万元债权尚待签订质押登记协议及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外,其余新增措施均已完成落实。

2、偿债计划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一致。上述债券设置了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账户资金的提取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3、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包括且不限于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设立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发行人承诺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2019年7月25日,“15银亿01”、“16银亿04”、“16银亿05”和“16银亿07”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逃废债、保证债券本息兑付的议案》;“16银亿04”、“16银亿05”和“16银亿07”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采取措施追回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并优先用于偿付“16银亿04”、“16银亿05”和“16银亿07”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议案》;2019年10月18日,“H5银亿01”2019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采取措施追回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并公平偿付“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议案》等,公司已对上述内容进行了书面答复,并表示将继续督促股东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处置资产回笼资金、以资抵债等各种方式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公司同时尽最大努力积极筹措资金,在满足日常生产运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兑付债券本息。

此外,“16银亿05”和“16银亿07”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担保人及其他主体采取法律措施及费用承担方式的议案》,授权招商证券代表债券持有人依法启动对银亿股份、担保人及其他主体提起诉讼、仲裁等形式的法律行动或法律程序;代为签署、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代为提起上诉、参加调解,进行和解等事项。

2020年2月14日,招商证券已根据先前征集的投资人规模提交申请立案材料;2020年3月16日,宁波中院反馈已接受立案;2020年7月17日,宁波中院就该债券违约纠纷一案((2020)浙02民初277号)开庭。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在受理中,尚未出具判决书。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1、“H6银亿05”、“H6银亿07”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作为会议召集人,于2019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议案的来源为2019年12月12日收悉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人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H6银亿05”2019年第五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函》、《关于提请召开“H6银亿07”2019年第五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函》)。

2020年1月8日,持有人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H6银05”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H6银07”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议案》各期投票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数代表公司债券数量(张)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比例 (%)同意票数量 (张)同意票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反对票数量 (张)反对票占本期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投票结果
H6银亿05161,756,77152.83%1,756,77152.83%00.00%通过
H6银亿07182,144,87865.35%2,144,87865.35%00.00%通过

2020年1月9日,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披露了各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更多具体内容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各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全文及各期债券《法律意见书》,上述材料已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约定履行相关职责。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包括:

1、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6月23日,债券受托管理人针对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上述报告已全文刊载于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2、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1-6月,受托管理人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下:

2020年1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别对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98,650.0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506,557.25万元的46.37%;另有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标的山西凯能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截至2020年1月4日,公司持有山西凯能100%股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1月10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1月8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三份《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前与公司的三起债券交易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涉诉债券本金金额合计为619,776,700元;2020年1月13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7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债券受托管理人

于2020年1月16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与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2020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涉案信托贷款本金为4.99亿元)、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公司债券本金为2,000万元)的两笔与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1月31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45.80%-937.64%,预计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后该项较上年同期下降341.46%-441.59%,公司存在计提大额商誉减值与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另深圳交易所对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表示关注。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2月7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2月7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4日、2月5日、2月6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偏离-13.59%;2020年2月8日,公司就2019年12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以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抵债涉及的六个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2020年2月11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司预计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前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2月14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2月26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下属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实际冻结金额为14,015.41元。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3月2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3月17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司针对深交所关注函中涉及的商誉减值计提测算、有息债务情况等四个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2020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涉及债券本金分别为20,000,000元与78,169,300元。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同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书》,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诉债券本金为43,407,489.72元;近日公司新增两笔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合计为37,500万元;公司近日获悉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4月2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八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涉诉债券本金为3,486,000元;2020年4月10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涉诉信托贷款本金为396,900,000元;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以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占款,由于遭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一不可抗力事件,银亿控股重整进度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将偿还剩余占款的日期由2020年4月15日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并据此对原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4月21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披露;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4月21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判决书》、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熊基凯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前次业绩预告预计亏损上限为59.5亿元相比增加亏损7.5亿元-12.5亿元;公司披露了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5月8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十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刑事裁定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与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事项;公司继续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5月23日,公司披露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监事刘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截至当日刘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2020年5月30日,公司披露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张保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截至当日张保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维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3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020年6月3日,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与PSA Automobiles SA成立合资公司邦奇雪铁龙电动化变速箱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6月8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6月20日,公司发布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累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但原股东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基本已被质押冻结,对股份补偿及分红返还的可能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更新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科目数据的期初数;公司披露了带强调事项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公司子公司签订了《债务利率调整协议》;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00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65,202.55万元;2019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409,038,972.05元,报废资产合计47,728,475.90元;公司拟增加土地储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经营性土地事宜;针对2017年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定报告;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完成2017-2019年业绩承诺,本年度应补偿股份为656,338,020股,补偿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返还给公司,返还金额为459,436,614元;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完成2017-2019年业绩承诺,本年度应补偿股份为186,131,574股,补偿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返还给公司,返还金额为130,292,101.80元。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昆仑信托拟将相关债务回购期限延期至2022年6月26日,并新增交叉违约条款,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为东方亿圣对昆仑信托承担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6月24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65,202.55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的96.08%。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7月1日出具了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第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现场检查

2020年1月5日,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要求,采取现场方式对公司及股东的重整进展、资产处置计划、资金准备情况、债务化解进展、诉讼进展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风险排查。现场排查具体分为访谈公司高管、经办人员和现场核查两部分。其间,还通过电话、邮件、舆情监督等多种方式持续了解公司现金

储备情况、资信情况、偿债资金安排等。

4、召开持有人会议

2019年12月23日,受托管理人披露“H6银亿05”、“H6银亿07”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2020年1月8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相应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核心议案。

5、动态风险监测

债券受托管理人每月月初按照《公司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要求以邮件反馈、公告查询等方式核实公司是否存在指标触发情形,并监测《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定性定量指标值从而根据监测结果实时更新公司风险分类情况。

6、补充质押办理、解质押办理及对应债权部分注销

“H6银亿05”和“H6银亿07”补充质押的手续系公司根据2019年1月29日持有人会议通过的、由公司提案的《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5”未回售部分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要求,对该两期债券提供质押增信。会后,公司对上述已通过议案进行了同意办理答复,并于2019年3月6日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5”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7”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中详细列明具体拟增信措施。

2019年3月,公司及关联方宁波银亿房产、宁波银亿置业等与招商证券签订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协议》《债权质押担保协议》,截至目前,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尚待办理质押登记手续、13,954.22万元债权尚待签署债权质押协议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其余新增措施均已完成落实,存在未能在议案约定时间2019年3月12日办理完成全部抵质押手续的情况。在此期间,受托管理人持续通过现场沟通、邮件、发送关注函、电话、微信督促公司落实上述增信措施。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H6银亿05”和“H6银亿07”沈阳项目的质押物(两期债券各为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期北至十期11.11%的股权及22.22%债权投入,用于两期债券质押部分的账面金额各为10,815.37万元)处置工作,上述款项合计21,630.74万元已根据2019年9月25日“H6银亿05”和“H6银亿07”2019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H6银亿05”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议案》《关于发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提请“H6银亿07”债券持有人解除股权和债权质押的议案》议案要求划转至还款专项账户,同时协议各方也已共同办理完成沈阳项目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0日以沈阳项目质押物处置款项部分兑付“H6银亿05”和“H6银亿07”回售及未回售债券本金及利息,受托管理人已协助办理上述债权的部分注销工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告知,“H6银亿05”已于2020年8月6日完成674,020回售权基及342份额注销;“H6银亿07”也于同日完成670,960回售权基及46,900份额注销。

7、授权受托管理人代理诉讼

根据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内容,2019年10月起,受托管理人陆续向各期债券投资者发送“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担保人及其他主体采取法律措施”相关费用征集的函件并进行意见及费用征集。2020年2月14日,受托管理人已向宁波中院线上提交公司债券纠纷案件申请立案材料,2020年3月17日,该案件正式立案,案号:(2020)浙02民初277号。2020年7月17日,宁波中院就该债券违约纠纷一案开庭。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在受理中,尚未出具判决书。

8、协助债券持有人办理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工作

根据公司2020年7月1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5),公司债权人应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8月7日之前向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受托管理人已协助公司管理人向“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各位投资者发送债权申报通知和相关材料,提示并协助债券持有人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债权申报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债权申报工作已完成。

八、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报告期和上年相同期间)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流动比率91.74%75.09%16.65%
资产负债率69.08%72.99%-3.91%
速动比率31.99%37.12%-5.1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001.0590.48%
贷款偿还率9.88%31.82%-21.94%
利息偿付率8.64%44.80%-36.16%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加90.48%,主要系本公司本期税前利润增加所致;

2、利息偿付率较上期下降36.16%,主要系本公司因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利息、罚息未能按期偿还所致。

九、公司逾期未偿还债项

√ 适用 □ 不适用

受银亿集团流动性危机影响,金融机构未按批准额度给予续贷或展期,导致公司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出现债务违约。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本金37.02亿元,其中逾期公司债券本金为16.61亿元。针对逾期未偿还债务,后续公司将通过实施重整程序进行债务重整和引入战略投资者方式予以解决和偿还,以期改善整体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流动性和稳定经营。

十、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无。

十一、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并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4.0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4.0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贷款4.85亿元。

十二、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债券资金,制定和执行了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按照约定履行信息披露等各项义务,保障债券投资者利益。

十三、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1、子公司为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标的完成过户

公司于2017年1月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现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同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质押合同》,共同为该笔信托贷款余额49,900万元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至该笔信托贷款余额偿还完毕之日止。公司于2017年11月向中建投信托申请不超过55,000万元的信托贷款。现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为该笔信托贷款余额39,69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至该笔信托贷款余额偿还完毕之日止。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中体现。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中体现。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98,650.0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506,557.25万元的46.3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73,884.5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24,765.57万元。同时,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139,09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121,590万元,其中包括判决书中需承担的本金18,000万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中体现。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标的资产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公司持有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标的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中体现。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偿债能力产生直接不利影响。

2、关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此前因与公司的三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诉债券本金金额合计为619,776,700元)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月8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三份《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根据兴证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判决,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支付原告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下债务本金251,616,000元,并赔偿原告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本金251,616,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7.28%计算的利息损失。2、公司支付原告“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下债务本金215,337,700元,并赔偿原告以本金215,337,7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7.03%计算的利息损失。3、公司支付原告“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下债务本金152,823,000元,并赔偿原告以本金152,823,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

7.03%计算的利息损失。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5笔,涉及金额39,833,004.80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7笔,涉及金额13,968,228.66元。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中体现。

2020年1月13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经查明,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甘肃证监局拟决定:1、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2、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续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40万元罚款。3、对方宇、张明海、王德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4、对李春儿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中体现。

上述事件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3、公司及相关人员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后续

公司对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进行了补充,根据熊续强、方宇、张明海、王德银等人的询问笔录,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占用银亿股份资金往来路线的情况说明》等证据,宁波盈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港通凯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甬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圣峰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均受熊续强实际控制,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上述6家公司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中体现。公司已于2019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即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信托贷款本金为4.99亿元;另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2),即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案公司债券本金为2,000万元。2020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根据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对上述两起案件进行了判决,公司需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贷款本金

4.99亿元、贷款期内利息6,879,950元、逾期罚息、增值税、律师费等款项,公司需向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本金20,000,000元,并赔偿以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计算的利息损失和罚息等。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中体现。

截至2020年1月17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5笔,涉及金额39,833,004.80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7笔,涉及金额13,968,228.66元。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常规纠纷。除已披露的诉讼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中体现。

上述事件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4、2019年度业绩预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出具关注函

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经营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85,000万元-59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5.80%-937.64%,基本每股收益亏损约1.2041元/股-1.4772元/股。由于公司2019年9月实施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收购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故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后上年同期数相比下降341.46%-441.59%。公司公告表示2019年业绩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2017年公司通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布局高端制造产业而形成了较大商誉。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国内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公司汽车零配件业务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未能达到预期,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亿元至43亿元。2、由于国内汽车市场持续低迷、国内整车厂商销售依然疲软,为稳固市场份额及降低库存,实施了降价促销策略。产量下降引起单位成本的增加以及单位售价的下降致使汽车零配件业务本期销售毛利率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明显。此外,公司汽车零配件业务除商誉外的其他主要资产亦发生了减值迹象,依据审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3、由于公司流动性困难,房地产项目开发减少,未资本化的财务费用较大,同时因出现多笔债务逾期情形,根据融资合同约定计提了相应的逾期罚息及违约金,增加了公司亏损。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房地产业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个别存货和部分应收款依据审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业绩也出现了亏损。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9)中体现。

公司在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提示公司存在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1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9)中体现。

2020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1月31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表示关注。其中,公司预计2019年度亏损48.5亿元至59.5亿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亿元至43亿元,并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逾期罚息及违约金等。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核查并说明包括商誉减值测试

具体过程、其他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等在内的四个事项,并须在2020年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披露。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3号)中体现。

总体来说,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偿付能力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以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抵债涉及的六个事项的相关问题、拟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4日、2月5日、2月6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偏离-13.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查实,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85,000万元-595,000万元。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且不存在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上述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2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中体现。

公司债权人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至2020年2月7日,公司未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件。2019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银亿控股管理人及银亿控股母公司银亿集团的管理人通知,获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银亿集团、银亿控股的重整申请,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告2020-009,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85,000万元-595,000万元,该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待评估机构与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确定后,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2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中体现。

公司就2019年12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45号)中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以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抵债涉及的六个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2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中体现。

公司于2020年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3号),公司表示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目前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工作开展受阻,公司无法按要求在2020年2月10日前完成回复,故公司预计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前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2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中体现。

上述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6、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通过银行账户网银查询的方式获悉下属子公司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冻结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实际冻结金额为14,015.41元。公司暂未收到有关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等内容。目前,公司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能有效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账户冻结情形未导致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将尽快与债权人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解除冻结事宜。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2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中体现。

该事项未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7、公司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关于公司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

案件的进展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3号)中涉及的商誉减值计提测算、有息债务情况等四个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3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中体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诉债券本金为20,000,000元,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诉债券本金为78,169,300元进行了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支付原告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下债券本金20,000,000元,赔偿原告以债券本金20,000,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7.28%计算的利息损失,并支付以债券本金2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2、公司支付原告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下债券本金78,169,300元,支付原告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1月8日期间的利息3,041,235.51元,并赔偿以上述债券本息81,210,535.51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3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中体现。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4笔,涉及金额37,584,833.83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9笔,涉及金额13,556,585.6元。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常规纠纷。根据该公告,除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3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中体现。

上述事件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8、关于公司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进展、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情况、新增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原告信达澳银“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下债券本金20,000,000元,支付原告以债券本金20,000,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7.03%计算的利息,支付原告以债券本息20,778,115元(包括债券本金20,000,000元、截至2019年1月8日的利息778,115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日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并驳回原告信达澳银基金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3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中体现。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书》,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公

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诉债券本金为43,407,489.72元。案件原告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民事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支付“16银亿04”债券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共计人民币49,238,839.96元;请求判令被告支付“16银亿07”债券本金、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共计人民币758,378.55元;请求判令原告就被告向“16银亿07”质押的相关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请求判令被告宁波银亿置业对“16银亿07”债务在质押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保全担保费和律师费;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3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中体现。

截至2020年3月26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4笔,涉及金额37,584,833.83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9笔,涉及金额13,556,585.6元。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常规纠纷。公司表明,除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3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中体现。

公司新增对山东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30,000万元、对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7,5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合计为33.55亿元,公司尚未获知与山东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

被起诉情形。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中体现。公司通过银行账户网银查询的方式获悉下属子公司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开户银行为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冻结日期为2020年3月25日,实际冻结金额为7,570.41元;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开户银行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冻结日期为2019年9月29日,实际冻结金额为313.72元。公司暂未收到有关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等内容,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早场实质性影响。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中体现。

上述事件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9、关于公司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和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的进展、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涉诉债券本金为3,486,000元。该案件原告为国贸期货有限公司,被告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调解书内容为被告支付原告“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下债券本金3,486,000元,支付原告以债券本金3,486,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7.03%计算的利息,支付原告国贸期货以本金3,486,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37,713元,减半收取18,856.50元,财产保全费5,000 元,合计23,856.50元,由被告银亿股份负担。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中体现。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涉诉信托贷款本金为396,900,000元。该案件的原告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熊续强、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为判决被告支付原告3笔信托贷款的本金共计396,900,000元、以此为基准计算的罚息(含增值税)、按季计算的复利(含增值税)、违约金人民币19,845,000元、律师费1,000,000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中体现。

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6笔,涉及金额39,535,107.13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9笔,涉及金额27,753,673.22元。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常规纠纷。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中体现。

根据公司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提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控制的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以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占款。本次以资抵债方案分为两步实施,其中第二步为如升实业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49%股权价值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同数额的占款92,965.06万元后,剩余全部占款由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来偿还。为确保占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如升实业已于2020年1月2日将其持有的剩余山西凯能51%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为银亿控股剩余占款清偿义务提供担保。根据《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的约定,若截止2020年4月15日银亿控股未能以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则确认以山西凯能51%股权抵偿剩余占款。目前因遭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一不可抗力事件,银亿控股重整时间安排与原定计划出现了一定的延后,整体重整进度受较大影响,重整进展明显晚于预期,进而导致上述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事项履行出现延迟情形。为此,经各方充分商议后,公司拟与协议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的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并据此对原协议书中“第1.2款”、“第2.2.2款”、“第3.2款”部分条款作相应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为如升实业及银亿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如升实业持有银亿控股25%股权,且银亿控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银亿股份28.91亿股股票(占银亿股份总股本的71.77%),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中体现。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熊续强先生、张明海先生、方宇女士、王德银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该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3)中体现。

2020年初至目前,公司为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服务收入为5,326元,收回服务费21.63万元。此外,银亿控股关联方如升实业已将山西凯能49%股权作价92,965.06万元转让给公司,用于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占款;且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以现金方式归还占款300万元。同时,如升实业已将其持有的剩余山西凯能51%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为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剩余占款清偿义务提供担保。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中体现。

上述事件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10、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后续、关于申请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熊基凯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的后续

公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境内子公司审计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审计工作开展之后,无法按规定于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披露。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中体现。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偿还中建投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140,000,000万元、信托期内利息人民币2,940,000元、律师费人民币200,000元、及相关的罚息与复利,由熊续强和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中体现。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拟以其间接持有的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抵偿对公司的部分占款,其中普利赛思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4,009,208股股票。普利赛思公司以其持有康强电子(股票代码002119)4,066.44万股及派生权益出质,为银亿控股及其转授信人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7.25亿元质押担保。此外,熊基凯以其持有的康强电子204.9146万股及派生权益出质,为银亿控股公司及其转授信人在申请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3,650万元质押担保。2019年5月10日,普利赛思持有的全部康强电子全部股票已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案件于2020年3月9日移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中资源变更申请内容为依法拍卖或变卖普利赛思公司名下康强电子74,009,208股、熊基凯名下康强电子3,729,445股,依法扣划2018年6月21日办理股权质押后截至2019年5月15日所分得现金红利共计5,766,328.70元,并在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实现不动产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具有非诉性,且相关质押担保范围、案涉主债权本息金额均存在实质性争议为由驳回了通商银行的申请。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中体现。

上述事件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11、修正2019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公告2020-027、公告2020-009,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85,000万元-595,000万元。

公司修正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与原业绩预告中预计亏损上限59.5亿元相比增加亏损7.5亿元-12.5亿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70,000万元-720,000万元。本次业绩修正与前次业绩预告预计亏损上限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增加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由于未来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不确定性故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政府补贴由与收益相关界定为与资产相关并确认为递延收益。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中体现。公司披露了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其中营业总收入为706,020.47万元,同比下降2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320.89万元,同比下降538.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3,295.68万元,同比下降363.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762.58万元,同比增加994.52%。2019年度还发生了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与控股股东银亿控股申请重整、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等重大事项。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公告编号:2020-028)中体现。

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其中营业收入为92,088.68万元,同比下降6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18.23万元,同比下降1,23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747.88万元,同比下降1,118.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653.70万元,同比下降22.75%。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期末总余额为52,370.3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7%。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0)中体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情况,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中体现。

上述事件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12、公司关于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9年11月8日,公司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五十万元。宣判后原审被告单位南昌银亿房产提出其行为不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出上诉,上诉单位参与、获得土地竞拍的手段和程序均合法,改变履约保证方式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行贿款项系因被胁迫、欺骗而支付,并非谋求不正当利益。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中,审判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5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中体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向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申请1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均为至2022年6月30日止。现因上述10,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宁波凯启与稠州银行拟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宁波凯启向稠州银行重新申请10,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新增借款用于偿还前次贷款本金10,000万元。本次新增借款仍在公司上述担保期限和权限范围内,即公司及荣耀置业继续为宁波凯启本次新增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荣耀置业、宁波银亿建设继续为宁波凯启本次新增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均为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次担保进展事项不涉及新增担保事项,故无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担保进展前后对宁波凯启的担保余额均为492,263,000元,宁波凯启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27,736,954.65元。宁波凯启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宁波凯启本次贷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20年5月1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35,655.05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506,557.25万元的42.1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35,655.0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169,090万

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32,000万元,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5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中体现。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5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6)中体现。

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13、公司职工监事与监事辞职、公司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与PSA Automobiles SA成立合资公司

2020年5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刘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2020年5月23日,刘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权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及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中体现。

2020年5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张保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保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2020年5月30日,张保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认缴出资宁波维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0万元(出资比例为12.73%)且宁波维泰持有公司9,683,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故张保柱先生通过宁波维泰间接持有公司1,23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宁波维泰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相关承诺执行。张保柱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及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5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中体现。

根据公告2018-069,公司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收到标致雪铁龙集团的供应商提名信,即Punch Powertrain N.V.成为标致雪铁龙集团电动化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的供应商,DT2变速箱未来将装配于标致雪铁龙集团的多款车型。为更好地满足DT2变速箱项目的合作需求,尽快推进该项目顺利开展,Punch Powertrain N.V.拟与标致雪铁龙集团签订合资协议《JointVenture Agreement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Joint Company》,即双方合作成立合资公司邦奇雪铁龙电动化变速箱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从事变速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拟定为18,000万欧元,Punch Powertrain N.V.以DT2变速箱业务相关资产出资11,000万欧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1%,标致雪铁龙集团以现金出资7,000万欧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9%。同时,合资协议中就“增资”事项作了进一步约定,即双方知悉合资公司将需要总额约24,500万欧元的增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目的为加快推进相关DT2变速器项目的顺利开展,共享各方资源优势,Punch Powertrain N.V.将借助标致雪铁龙集团的市场影响力把握市场机会,加大开拓欧洲市场,该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要根据合同具体实施情况确定,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资公司因投资总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未来订单规模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交易还需满足反垄断批准等常规先决条件,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与PSA AutomobilesSA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中体现。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带来直接不利影响。

14、披露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新2020年一季度报告、公布带强调事项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子公司签订《债务利率调整协议》、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0年度新增担保额度、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报废资产的公告、公司授权2020年度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披露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定报告、关于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与减值测试情况暨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与减值测试情况暨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公司2020年6月20日披露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40.04亿元、逾期债务余额43.85亿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9.24亿元等,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公司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累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且盈利补偿期届满后相比重组时两家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产生较大减值金额。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宁波昊圣公司原股东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方亿圣公司原股东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需对公司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西藏银亿公司及宁波圣洲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基本已被质押冻结,对股份补偿及分红返还的可能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中体现。

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844.73万元,较2018年896,975.89万元减少21.42%,主要系旗下汽车零配件主营业务收入下滑所致;公司实现净利润-715,028.62万元,较2018年-99,902.18万元下降615.73%,净利润持续为负且下降主要系当期房地产交房结转收入减少、汽车零配件为稳固市场及降低库存实施降价促销策略,以及计提减值准备所致。鉴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银亿”变更为“*ST银亿”,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0年6月23日,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7)、《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8)、《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中体现。

公司因此前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未经审计,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科目数据与《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部分科目数据期初数进行调整。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30)、《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29)中体现。

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带有强调事项,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公司同步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该报告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体现。

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3,765,671.56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5,695,158,181.61元,上年未分配利润311,306,655.6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5,383,851,525.95元。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8)中体现。

公司子公司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以前年度因业务合作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分别向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巨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拆借资金,并分别按年利率12%、10%收取相应利息。考虑到百胜麒麟、巨鹰房产目前经营困难及债务违约的现状,已无力清偿上述所欠公司利息,为加速资金回笼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协商后拟定清偿方案:南京银亿建设与百胜麒麟签订《债务利率调整协议》,约定对百胜麒麟自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的借款本金计息利率由12%下调至8.0559%;象山银亿房产与巨鹰房产签订《债务利率调整协议》,约定对巨鹰房产自2012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的借款本金计息利率由10%下调至8%。调整后应付利息均应于2020年8月30日前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资产等方式归还。如未按约归还,则协议涉及的利率调整事宜不再执行,百胜麒麟与巨鹰房产应按原欠款金额偿还。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债务利率调整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中体现。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拟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中体现。

公司拟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00亿元,新增担保额度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0年6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65,202.55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的96.0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10,536.77万元。同时,公司存在逾期担保余额为101,596.76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83,665.78万元,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中体现。

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部分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应报废处理。2019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409,038,972.05元,报废资产合计47,728,475.90元,合计5,456,767,447.95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报废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中体现。

为适应房地产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土地储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经营性土地事宜。并在上述额度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审批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土地储备投资事宜。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2020年度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3)中体现。

公司2017年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5,669.06万元。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1,644.93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714.2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75.5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中体现。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079.14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963.30万元。剔除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后,东方亿圣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476.04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4.45万元,东方亿圣未能实现2017-2019年度业绩承诺,经计算本年度应补偿股份为656,338,020股,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7,98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基于宁波圣洲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况,补偿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返还给公司,返还金额为459,436,614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暨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中体现。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30.38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48.69万元。剔除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后,宁

波昊圣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1.71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63.92万元。宁波昊圣未能实现2017-2019年度业绩承诺,经计算本年度应补偿股份为186,131,574股,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7,98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基于西藏银亿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况,补偿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返还给公司,返还金额为130,292,101.80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暨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中体现。总体来说,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偿付能力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15、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关于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及其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担保余额情况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相关事宜,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关于宁波中院裁定重整申请,并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的《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中体现。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即东方亿圣将其享有的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力转让给昆仑信托,东方亿圣对昆仑信托承担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债务,回购期限为自各期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至该笔信托资金存续期满24个月对应之日止。截至目前,昆仑信托共支付转让价款29,259万元且上述业务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东方亿圣拟与昆仑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将上述债务回购期限延期至2022年6月26日,且新增交叉违约条款。公司子公司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物业有限公司拟继续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资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继续为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均为50,000万元,担保期限均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前对东方亿圣的担保余额为2.925亿元,担保后的担保余额为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余额为0亿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及其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中体现。

公司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贷款合同》,2019年双方签订《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因补充协议亦即到期,双方拟签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即昆仑信托拟将对宁波昊圣4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到期日继续延长两年,且补充协议中增加交叉违约条款。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继续以其名下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继续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均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均延期至2022年8月3日。根据公告2020-061,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前对宁波昊圣的担保余额为4亿元,担保后为4亿元,剩余可用担保余额为6亿元。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中体现。

根据公告2020-062与2020-063,截至2020年6月24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65,202.55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92,318.72万元的96.0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10,536.7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4,665.78万元,同时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101,596.76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83,665.78万元,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上述内容已在2020年6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及其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3)中体现。

总体来说,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偿付能力存在一定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重大事项,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详见“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之“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下述重大事项或其它影响本期债券发行或存续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报废等;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内部治理结构无法履职的;

(12)发行人签订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的;

(13)发行人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14)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重大负面传闻的;

(15)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或其它影响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潜在纠纷;

(17)发行人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8)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四、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81,592,102.07879,450,394.0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93,364,386.671,015,866,434.62
应收款项融资34,357,274.2769,110,500.00
预付款项264,751,064.46268,365,914.1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573,459,185.822,684,223,462.62
其中:应收利息22,136.70156,074,908.77
应收股利5,839,968.495,839,968.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333,264,786.136,103,440,286.4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513,633,066.93513,633,066.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47,025,770.76536,070,019.37
流动资产合计8,541,447,637.1112,070,160,078.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15,000,000.0015,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779,849,400.09785,484,853.12
长期股权投资1,312,328,552.64818,768,276.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8,349,931.89568,349,931.8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182,914,884.131,219,027,238.18
固定资产3,879,846,365.663,969,934,713.04
在建工程656,117,092.22678,935,517.3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427,638,726.643,208,270,185.49
开发支出
商誉1,454,602,897.421,353,724,962.59
长期待摊费用6,419,504.6415,511,703.76
递延所得税资产990,501,278.94918,153,635.05
其他非流动资产27,664,971.5411,229,978.84
非流动资产合计14,301,233,605.8113,562,390,995.31
资产总计22,842,681,242.9225,632,551,073.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79,311,097.132,395,525,530.4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5,105,000.00
应付账款1,361,930,640.781,379,719,374.61
预收款项3,481,271,205.67
合同负债315,214,325.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63,561,043.67207,417,451.11
应交税费343,952,415.35256,230,349.75
其他应付款2,140,562,815.491,825,770,892.37
其中:应付利息701,594,884.96436,386,845.49
应付股利1,890,000.001,890,00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950,875,239.225,828,922,565.59
其他流动负债601,070,220.66653,987,445.32
流动负债合计13,156,477,797.4816,073,949,814.9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262,248,731.181,257,908,900.87
应付债券41,317,440.2341,317,440.2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8,562,420.7337,077,793.2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8,880,641.1528,437,119.87
预计负债783,052,607.45794,549,369.67
递延收益123,840,682.21117,438,923.36
递延所得税负债346,383,206.10358,684,469.7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624,285,729.052,635,414,016.94
负债合计15,780,763,526.5318,709,363,831.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1,925,182,672.001,925,182,67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101,306,668.349,122,730,605.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48,865,098.02227,455,457.96
专项储备3,543,421.673,543,421.67
盈余公积196,165,027.15196,165,027.1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900,887,730.23-4,923,536,122.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674,175,156.956,551,541,062.41
少数股东权益387,742,559.44371,646,179.20
所有者权益合计7,061,917,716.396,923,187,24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2,842,681,242.9225,632,551,073.45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儿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20,142.422,620,959.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4,084,439,792.574,901,949,257.76
其中:应收利息391,103,435.68268,147,120.87
应收股利350,274.49350,274.49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625,973.6411,293,554.88
流动资产合计4,098,685,908.634,915,863,772.3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880,040,002.639,103,351,314.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09,173,524.00409,173,52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208.905,208.9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24,189.96268,342.5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61,762,393.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0,351,205,318.719,512,798,389.50
资产总计14,449,891,227.3414,428,662,161.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96,900,000.00396,9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0,000.00190,000.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41,462.77121,024.77
应交税费17,046,554.9017,046,900.40
其他应付款1,066,096,930.44856,747,478.95
其中:应付利息529,636,206.56318,933,379.91
应付股利1,890,000.001,89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25,774,800.002,525,774,8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005,909,748.113,796,780,204.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18,000,000.00224,820,723.9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707,726.4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0,707,726.48224,820,723.92
负债合计4,226,617,474.594,021,600,928.04
所有者权益:
股本4,027,989,882.004,027,989,88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328,048,092.2611,328,048,092.2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4,874,785.51434,874,785.51
未分配利润-5,567,639,007.02-5,383,851,525.95
所有者权益合计10,223,273,752.7510,407,061,233.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449,891,227.3414,428,662,161.8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948,491,215.513,861,283,118.95
其中:营业收入4,948,491,215.513,861,283,118.9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881,356,406.344,141,020,520.87
其中:营业成本3,840,361,805.243,091,911,830.7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07,464,179.5221,530,202.27
销售费用66,684,838.3868,613,041.79
管理费用395,715,855.80526,136,792.67
研发费用47,286,457.9571,793,493.48
财务费用423,843,269.45361,035,159.96
其中:利息费用414,782,568.44452,315,927.71
利息收入1,808,801.0059,193,718.38
加:其他收益29,173,945.9325,595,462.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840,137.61-30,345,396.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6,136,516.93-5,500,494.8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529,005.11-41,317,214.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810,713.88-1,053,569.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6,309.4912,480,764.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1,750,874.45-314,377,355.74
加:营业外收入7,577,768.317,001,565.25
减:营业外支出15,140,156.3818,419,230.3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4,188,486.38-325,795,020.81
减:所得税费用75,925,610.92-107,994,240.4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262,875.46-217,800,780.3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262,875.46-217,800,780.3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48,391.96-274,880,335.03
2.少数股东损益15,614,483.5057,079,554.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1,891,536.80-75,374,968.2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1,409,640.06-75,688,980.0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1,409,640.06-75,688,980.0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21,409,640.06-75,688,980.02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81,896.74314,011.77
七、综合收益总额160,154,412.26-293,175,74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44,058,032.02-350,569,315.0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096,380.2457,393,566.4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056-0.0682
(二)稀释每股收益0.0056-0.068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5,400,829.96元。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儿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1,123,942.146,337,767.9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81,064,020.7028,327,476.71
其中:利息费用203,882,162.73168,823,420.28
利息收入122,824,734.90140,504,069.16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2,961,911.451,215,101.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5,149,874.29-33,450,142.86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4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5,549,874.29-33,450,142.86
减:所得税费用-61,762,393.22-8,362,961.1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787,481.07-25,087,181.6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787,481.07-25,087,181.6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83,787,481.07-25,087,181.6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26,042,751.103,760,305,098.8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7,893,854.6950,384,16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4,134,497.52690,796,701.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78,071,103.314,501,485,960.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29,466,200.352,218,282,284.8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9,128,373.22691,348,311.32
支付的各项税费203,491,123.18264,350,917.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4,531,555.45557,882,41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86,617,252.203,731,863,92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453,851.11769,622,036.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0,114,113.04457,009,853.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06,400.0048,978,707.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072,230.5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1,425,077.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3,120,513.04801,485,868.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43,907,567.21593,529,170.37
投资支付的现金4,000,000.009,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27,318.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7,907,567.21608,156,488.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787,054.17193,329,380.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5,000,000.001,472,613,093.7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6,507,967.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5,000,000.001,729,121,060.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84,980,707.411,987,736,299.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6,374,320.80266,663,700.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0,255,438.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12,567.2431,172,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5,467,595.452,285,572,599.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467,595.45-556,451,538.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025.79-268,896.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822,824.30406,230,981.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76,547,418.30747,497,125.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2,724,594.001,153,728,107.86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99,153.574,298,808.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799,153.574,298,808.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87,876.57620,352.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114,263.375,633,221.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802,139.946,253,574.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86.37-1,954,765.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620,545.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7,422,445.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7,042,990.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28,718.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8,718.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214,271.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1,002,6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0021,361,824.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00382,364,424.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00-163,364,424.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46.37-104,918.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676.982,724,814.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630.612,619,896.17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25,182,672.009,122,730,605.82227,455,457.963,543,421.67196,165,027.15-4,923,536,122.196,551,541,062.41371,646,179.206,923,187,241.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25,182,672.009,122,730,605.82227,455,457.963,543,421.67196,165,027.15-4,923,536,122.196,551,541,062.41371,646,179.206,923,187,241.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423,937.48121,409,640.0622,648,391.96122,634,094.5416,096,380.24138,730,474.78
(一)综合收益总额121,409,640.0622,648,391.96144,058,032.0216,096,380.24160,154,412.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1,423,937.48-21,423,937.48-21,423,937.48
四、本期期末余额1,925,182,672.009,101,306,668.34348,865,098.023,543,421.67196,165,027.15-4,900,887,730.236,674,175,156.95387,742,559.447,061,917,716.3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25,182,672.009,506,302,982.23294,676,919.871,248,168.59196,165,027.152,701,162,010.5614,624,737,780.40440,834,745.2915,065,572,525.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75,135,756.40-450,932,461.19-375,796,704.79-375,796,704.79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25,182,672.009,581,438,738.63294,676,919.871,248,168.59196,165,027.152,250,229,549.3714,248,941,075.61440,834,745.2914,689,775,820.9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5,688,980.02-274,880,335.03-350,569,315.052,529,608.23-348,039,706.82
(一)综合收益总额-75,688,980.02-274,880,335.03-350,569,315.0557,393,566.46-293,175,748.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3,585,540.66-53,585,540.66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3,585,540.66-53,585,540.6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278,417.57-1,278,417.57
四、本期期末余额1,925,182,672.009,581,438,738.63218,987,939.851,248,168.59196,165,027.151,975,349,214.3413,898,371,760.56443,364,353.5214,341,736,114.0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027,989,882.0011,328,048,092.26434,874,785.51-5,383,851,525.9510,407,061,233.8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027,989,882.0011,328,048,092.26434,874,785.51-5,383,851,525.9510,407,061,233.8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3,787,481.07-183,787,481.07
(一)综合收益总额-183,787,481.07-183,787,481.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27,989,882.0011,328,048,092.26434,874,785.51-5,567,639,007.0210,223,273,752.7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027,989,882.0011,328,048,092.26434,874,785.51311,306,655.6616,102,219,415.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027,989,882.0011,328,048,092.26434,874,785.51311,306,655.6616,102,219,415.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5,087,181.69-25,087,181.69
(一)综合收益总额-25,087,181.69-25,087,181.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27,989,882.0011,328,048,092.26434,874,785.51286,219,473.9716,077,132,233.74

三、公司基本情况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系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56 号文批准,以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北京公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思科技公司和深圳大学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 年8 月31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目前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710207508J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1,100 万元。2000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60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6,100 万元。

2011年5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80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9,800.52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1年5月30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9,800.52万股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手续。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5,900.52万元。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年9月15日,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得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9,005,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份数增至2,577,015,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70万股。

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81,414,7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481,414,795股的股权登记手续,公司总股份数增至3,058,430,39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84,114,795股。

2017年10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0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22,611,13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配套融资发行46,948,355股股份。2017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969,559,487股的股权登记手续,公司总股份数增至4,027,989,8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453,674,282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0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香港昊圣、开曼昊圣、美国昊圣、ARCAS公司、ARC控股、ARC美国、ARC香港、ARC马其顿、ARC墨西哥、ARC西安和ARC宁波的股权)、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香港亿圣、比利时邦奇、香港邦奇、南京邦奇、荷兰DTI、荷兰邦奇、德国邦奇、宁波邦奇、宁波邦奇进出口、Apojee Group、比利时 LEV和德国 Tekshift的股权)和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为便于表述,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简称如下:

公司全称 简 称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昊圣

香港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昊圣

Glorious Rich Limited 开曼昊圣

Glorious Rich Investment,Inc. 美国昊圣

ARCAS Automotive Group,LLC ARCAS公司

ARC Automotive Group,Inc. ARC控股

ARC Automotive,Inc ARC美国

ARC Automotive Asia, Limited ARC香港

ARC Automotive Macedonia Dooel Ilinden ARC马其顿

ARC Automotive de Mexico,S.de R.L.de C.V. ARC墨西哥

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 ARC西安宁波保税区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 ARC宁波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亿圣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圣洲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亿圣Punch Powertrain N.V. 比利时邦奇Punch Dongwha Limited 香港邦奇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南京邦奇DTI Group B.V. 荷兰DTIPunch Powertrain Nederland B.V. 荷兰邦奇TEG Technische Entwiklungsgesellschaft GmbH 德国邦奇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宁波邦奇宁波邦奇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邦奇进出口Punch Powertrain France SAS[注] 法国PPCSCI Claveloux Developpement[注] 法国 SCIApojee GmbH[注] 德国 PPMU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凯启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恒晖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房产西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西部创新投资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建设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置业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荣耀置业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镇海银亿房产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银亿世纪投资宁波矮柳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矮柳置业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象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鲁家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鲁家峙投资上海庆安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庆安置业上海诚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诚佳置业南京中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中兆置业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银亿房产大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银亿房产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北银亿房产北京同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同景投资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舟山新城房产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银隆咨询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银策销代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物业大庆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银亿物业南京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银亿物业宁波银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宁波银尚广告上海银亿同进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银亿同进

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筑城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余姚银亿房产新疆银洲星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银洲星国际宁波海尚大酒店有限公司 海尚大酒店上海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银亿物业余姚银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余姚商业管理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达商业管理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海尚酒店投资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银亿建设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银亿南昌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银亿物业宁波凯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凯威动力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乾销代大庆同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大庆同景咨询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新城置业慈溪恒康投资有限公司 慈溪恒康投资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富田置业余姚银亿四明广场新华联百货有限公司 余姚银亿百货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九龙湖宁波银胜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胜销代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银亿投资深圳银亿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银亿投资南京润昇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润昇咨询新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银亿房产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莲彩科技济州岛株式会社悦海堂 济州悦海堂宁波市亿彩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亿彩购浙江银保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银保物联科技上海添泰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添泰置业上海宁涌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宁涌上海迎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迎碧投资上海碧桂园物业有限公司 上海碧桂园物业宁波银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银亿保安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时代房产江西银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银洪房产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高安市天鑫置业宁波银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恒杭州银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银睿杭州银辰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银辰宁波银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银加上海荃儒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荃儒宁波尚之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尚之味宁波甬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宁波甬圣宁波鄞州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鄞州银亿物业

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中元房产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川山甲股份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并购基金浙江安生信息科技公司 浙江安生信息余姚伊顿房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余姚伊顿房产上海芃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芃翎投资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控股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银亿集团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银亿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圣洲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荣安教育宁波恒弘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恒弘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普利赛思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康强电子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蔚邦宁波海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海银物业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 山西凯能注:1.法国PPC、法国 SCI、德国 PPMU三家公司合称Apojee Group。

2.银洲星国际已经办理好注销。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46.15亿元,逾期债务本金余额37.02亿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9.01亿元,这些情况连同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所示的涉诉事项,表明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在政府支持下争取各银行不抽贷、不压贷,争取到部分金融机构进行展期或转贷,并通过优化房地产板块的资产结构和资产质量、发挥高端制造产业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等各种措施保持经营性现金流持续、稳定,以确保现有业务正常运营。同时,公司拟通过实施重整程序(已申请)并执行重整计划,改善整个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流动性,稳定经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化解债务危机,恢复流动性,主营业务重新正常发展,公司管理层认为实施重整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合并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 日。

3、营业周期

除房地产行业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注册地在德国、荷兰、比利时的子公司采用欧元为记账本位币,注册地在美国、开曼群岛、中国香港的子公司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ARC墨西哥采用墨西哥比索为记账本位币,ARC马其顿采用马其顿第纳尔为记账本位币,济州悦海堂采用韩元为记账本位币,公司及其余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本位币时的依据是主要经营活动的计价和结算币种,同时考虑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方法见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之说明。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

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组合1东方亿圣及其子公司、宁波凯启及宁波恒晖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 认定信用风险不重大的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除组合1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长期应收款——租赁保证金及押金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合作开发资金组合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1东方亿圣及其子公司、宁波凯启及宁波恒晖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 认定信用风险不重大的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除组合1外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注1]
1-2年10.00
2-3年30.00
3-5年50.00[注2]
5年以上100.00

[注1]:宁波昊圣账龄为9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0%。[注2]:东方亿圣账龄为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15、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350-102.57-6.6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8-100-109-12.5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100-109-25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109-33.33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30-50
软件3-6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按照预计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平均摊销

商标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开发项目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开发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开发项目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开发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

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宁波昊圣和东方亿圣主要收入系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宁波昊圣以EXW方式销售汽车零部件的收入确认方法:完成必要的质量检验工作,根据合同订单发出货物,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宁波昊圣以DDP方式销售汽车零部件的收入确认方法:完成必要的质量检验工作,根据合同订单发出货物,货物抵达指定目的港,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东方亿圣销售商品系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即视作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并在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东方亿圣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房产行业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通常收到销售合同的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并交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

(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维修基金核算方法

根据开发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在开发产品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由公司计提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并统一上缴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2) 质量保证金核算方法

质量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预留。在开发产品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冲减质量保证金;在开发产品约定的保修期届满,质量保证金余额退还施工单位。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财会[2017]22号),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因汽车零配件销售、房地产销售、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重分类“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适用 √ 不适用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变更内容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变更前)2020年1月1日 (变更后)
预收账款重分类合同负预收款项3,481,271,205.67
合同负债3,481,271,205.67
上述调整对未分配利润影响未分配利润--
上述调整对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少数股东权益--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5%、6%、9%、10%、13%、16%、19%、20%、21%[注1] [注2]
消费税应纳税销售额(量)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注4]
土地增值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注3]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注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

号) 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原适用1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调整为适用13%税率;公司原适用10%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调整为适用9%税率。注2: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增值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增值税税率
比利时邦奇、荷兰邦奇、荷兰DTI21.00%
德国邦奇、德国PPMU19.00%
法国PPC、法国SCI20.00%

注3: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根据地方政策,按房屋销售收入和预收房款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或由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注4: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比利时邦奇29.58%
荷兰DTI、荷兰邦奇20%
法国PPC、法国SCI33.30%
德国邦奇29.13%
德国PPMU32.98%
马来西亚邦奇24.00%
香港邦奇、香港亿圣16.5%
ARC香港、香港昊圣16.5%
ARC西安15%
ARC墨西哥30%
宁波昊圣美国境内子公司21%
宁波昊圣其他境外子公司0-25.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2、税收优惠

根据比利时当地法律的规定,比利时邦奇可以享受“专利收入抵减”的税收优惠,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符合条件的专利产品收入的80%。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陕国税函〔2009〕108号)文的规定,ARC西安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ARC马其顿与当地政府部门(Agency for Foreign Investment and Export Promotion of the Republic of Macedonia)签订的《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政府补助协议》,ARC马其顿自正式经营起10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589,715.91598,396.91
银行存款716,189,656.91810,042,875.51
其他货币资金64,812,729.2568,809,121.61
合计781,592,102.07879,450,394.0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70,980,779.78210,190,014.06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98,867,508.07102,902,975.73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金额33,640,257.66 元因法院冻结存在使用限制,金额416,216.48元因未进行工商年检等原因存在使用限制。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按揭保证金52,365,956.87元、保函保证金9,161,523.79元、付款保证金等3,285,248.59元。其中股票账户存出投资款1,695.32元可随时取回,无使用限制。

2、交易性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0,483,548.2417.35%135,566,907.1890.09%14,916,641.06163,611,001.4913.57%148,694,360.4390.88%14,916,641.0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16,639,755.5882.65%38,192,009.975.33%678,447,745.611,041,908,805.6586.43%40,959,012.093.93%1,000,949,793.56
合计867,123,303.82100.00%173,758,917.1520.04%693,364,386.671,205,519,807.14100.00%189,653,372.5215.73%1,015,866,434.6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28,621,194.7523,599,394.7582.94%对方经营困难,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6,562,332.2226,562,332.22100.00%对方经营困难,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100,000.000.000%对方经营困难,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058,516.329,058,516.32100.00%对方经营困难,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重庆众泰汽车有限公司1,727,225.501,727,225.50100.00%对方经营困难,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5,617,390.635,617,390.63100.00%合同终止,预计无法收回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13,747,402.0711,747,402.0785.45%在产品质量问题上与对方存在争议,协商中,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6,577,315.766,577,315.76100.00%在产品质量问题上与对方存在争议,协商中,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5,015,128.372,731,310.3754.46%在产品质量问题上与对方存在争议,协商中,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北汽(镇江)汽车有限公司、Saipan Corporation等6,080,117.044,569,093.9875.15%在产品质量问题上与对方存在争议,协商中,对收回不确定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KEY SAFETY SYSTEMS, INC. (TROY)42,976,925.5842,976,925.5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大庆市让胡路区银亿华联超市400,000.0040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50,483,548.24135,566,907.1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组合1412,246,009.35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304,393,746.2338,192,009.9712.55%
合计716,639,755.5838,192,009.9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1:东方亿圣及其子公司、东方亿圣及其子公司、宁波凯启及宁波恒晖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 认定信用风险不重大的款项。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除组合1外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年以内[注]251,792,495.212,540,397.491.01%
1-2 年12,478,811.941,248,072.9510.00%
2-3 年4,703,888.221,411,521.0430.00%
3-4年2,508,080.881,254,766.4050.00%
4-5 年2,355,329.481,178,390.6850.00%
5 年以上30,555,140.5030,558,861.41100.00%
合计304,393,746.2338,192,009.9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注:宁波昊圣对账龄为9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200,803,429.32元不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07,241,349.90
1至2年206,353,808.34
2至3年17,506,546.02
3年以上36,021,599.56
3至4年2,857,112.68
4至5年2,535,996.28
5年以上30,628,490.60
合计867,123,303.8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8,694,360.4313,127,453.25135,566,907.1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0,959,012.091,083,071.443,750,073.56100,000.0038,192,009.97
合计189,653,372.521,083,071.4416,877,526.810.00100,000.00173,758,917.1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013,900.34款项收回+资产抵债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6,000,000.00款项收回+资产抵债
合计11,013,900.34--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大庆市让胡路区银亿华联超市100,000.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大庆市让胡路区银亿华联超市租金100,000.00账龄过长,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100,000.0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182,834,486.9621.09%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1,049,972.1210.50%
KEY SAFETY SYSTEMS, INC. (TROY)42,976,925.584.96%
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28,621,194.753.30%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6,562,332.223.06%
合计372,044,911.6342.91%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34,357,274.2769,110,500.00
合计34,357,274.2769,110,500.00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34,357,274.27
小 计34,357,274.27

其他说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3,885,993.2043.01%131,290,279.9848.92%
1至2年36,286,747.8713.71%23,179,700.818.64%
2至3年87,599,772.0933.09%87,791,198.2932.71%
3年以上26,978,551.3010.19%26,104,735.069.73%
合计264,751,064.46--268,365,914.14--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期末数未结算原因
南昌市青山湖区鑫圣建材经营部30,000,000.00预付材料款
南昌鑫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6,457,467.08预付材料款
南昌市青云谱蓝波湾涂料经营部21,240,000.00预付材料款
南昌县财政局18,912,632.00项目规费
小 计96,610,099.08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74,200,000.0028.03
南昌市青山湖区鑫圣建材经营部30,000,000.0011.33
南昌鑫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6,457,467.089.99
南昌市青云谱蓝波湾涂料经营部21,240,000.008.02
南昌县财政局18,912,632.007.14
小 计170,810,099.0864.52

8、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22,136.70156,074,908.77
应收股利5,839,968.495,839,968.49
其他应收款1,567,597,080.632,522,308,585.36
合计1,573,459,185.822,684,223,462.62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拆借款利息22,136.70156,074,908.77
合计22,136.70156,074,908.77

2)重要逾期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0.0021,558,606.3853,435,163.1674,993,769.54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核销0.0021,558,606.3853,435,163.1674,993,769.54
2020年06月30日余额0.000.000.000.0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康强电子[注1]5,489,694.005,489,694.00
上海并购基金[注2]350,274.49350,274.49
合计5,839,968.495,839,968.49

注1:根据宁波普利赛思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宁通0102额质字第18062001号)补充条款,通商银行对宁波普利赛思的质权及于宁波普利赛思质押给通商银行的股权产生的派生权益,包括股利等其他形式的权利及权益,故公司应收康强电子5,489,694.00元股利受限未能收回。注2:2019年10月17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向上海并购基金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2民初125-5、126-5、127-5号),冻结公司持有的上海并购基金3.37%的投资权益,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故公司应收上海并购基金35.03万元股利及2,215.00万元出资返还款冻结未能收回。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项目前期投入款231,887,097.46231,887,097.46
押金保证金172,815,585.2294,754,748.49
拆借款
应收暂付款1,556,984,211.352,409,399,208.62
应收资产转让款45,492,224.45164,147,255.46
应收返还出资款22,150,000.0022,150,000.00
出口退税款1,662,965.5521,774,163.81
应收保险费39,656,236.6379,843,139.08
其他18,620,000.7019,114,287.15
合计2,089,268,321.363,043,069,900.07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5,959,356.724,840,239.19499,961,718.79520,761,314.70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1,514,966.211,514,966.210.00
本期计提14,541,676.73514,966.205,373,458.3020,430,101.23
本期转回5,900,000.000.0013,620,175.2019,520,175.20
2020年6月30日余额23,086,067.246,870,171.60491,715,001.89521,671,240.73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36,743,525.64
1至2年798,621,266.77
2至3年434,680,742.68
3年以上319,222,786.27
3至4年10,289,589.23
4至5年266,952,680.38
5年以上41,980,516.66
合计2,089,268,321.36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0,535,368.732,877,492.371,029,168.34332,383,692.7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0,225,945.9717,552,608.8618,441,006.8650,000.00189,287,547.97
合计520,761,314.7020,430,101.2319,470,175.2050,000.000.00521,671,240.73

(1)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浙江奇螺实业有限公司72,529,687.5050,000,000.0068.94[注1]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519,797,386.68期后已经抵偿或提供偿还保证[注2]
中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0,000,000.00100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3]
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35,200,000.0035,200,000.00100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4]
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100预付土拍定金,未按约定支付尾款,依约定金无法收回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150,000.00[注5]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668,166.67[注6]
宁波天元科技有限公司7,559,756.857,559,756.85100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4]
应收保险赔款39,656,236.63预计保险赔款[注7]
深圳碧盛发展有限公司208,152,402.385,830,804.742.80[注8]
其他5,531,824.263,793,130.9468.57
小 计1,147,245,460.97332,383,692.5328.97

注1:根据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与浙江奇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奇螺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以33,500万元受让浙江奇螺公司所持有的对杭州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万顺公司”)全部信托受益权36,405.74万元,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于2017年12月19日支付浙江奇螺公司信托受益权转让款16,750万元,剩余全部转让款16,750万元和经协商确定的资金利息1,497.03万元从执行标的拍卖款中优先扣取。2019年6月6日,执行标的(即杭州万顺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和灯芯巷交叉西北角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拍卖成功,该标的拍卖价扣除相关税费后剩余总金额为305,763,944.51元,扣减应支付浙江奇螺公司转让款及资金利息并依据杭州万顺公司破产案件后续分配进展情况,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2020年3月6日收到浙江奇螺公司划转的8,000万元,预计产生的亏损5,000万元已在2019年做单项计提减值。注2: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1)之说明。注3: 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与中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扶集团”)签订《北京青年路小区西区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后,根据协议约定于2015年6月向中扶集团支付了2亿元作为项目保证金。后期项目地块未获取,公司2018年根据协议约定选择终止与中扶集团的项目合作并收回该笔项目保证金,中扶集团承诺还款。由于中扶集团流动资金困难,未能按约定还款,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2018年计提1亿元,2019年计提1亿元)。注4:根据象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9月1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6)浙0225执1042号),被执行人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有多处房地产均由外地法院首轮查封,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象山银亿房产应收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35,200,000.00元和宁波莲彩科技应收宁波天元科技有限公司(系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7,559,756.85元预计无法收回,故象山银亿房产和宁波莲彩科技于2016年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5:2019年10月17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向上海并购基金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2民初125-5、126-5、127-5号),冻结公司持有的上海并购基金3.37%的投资权益,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故公司应收上海并购基金35.03万元股利及2,215.00万元出资返还款冻结未能收回。注6:根据《银亿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监管协议》,宁波银亿物业定期向专项计划账户划转归集资金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本息,该项资产预计不存在坏账风险,宁波银亿物业不对其计提坏准备。注7:系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产品质量召回垫付的赔偿款,公司预计能向保险公司获取的赔偿。注8:深圳碧盛发展有限公司系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结算中心,本期期末其他应收款208,152,402.38元与其他应付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49,086,155.00元对抵后按照账龄计提坏账。

(2)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52,339,708.15
账龄组合873,835,474.07189,287,547.9721.66
其中:1年以内400,081,736.0220,004,436.605.00
1-2年35,139,653.453,513,965.3610.00
2-3年362,151,055.18108,645,316.5630.00
3-4年10,289,589.235,144,794.6350.00
4-5年28,388,810.8114,194,405.4450.00
5年以上37,784,629.3837,784,629.38100.00
小 计926,175,182.22189,287,547.9720.4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财政所10,000,000.00款项收回,对应已计提坏账转回
宁波海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900,000.00款项收回,对应已计提坏账转回
合计15,900,000.00--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他50,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新疆银洲星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50,000.00公司注销,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50,000.0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519,797,386.681-2年24.88%
深圳碧盛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209,027,669.111-3年10.00%5,918,331.41
中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200,000,000.004-5年9.57%200,000,000.00
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183,236,599.991年以内8.77%9,161,830.00
舟山银亿新城项目前期投入款174,625,858.992-3年8.36%52,387,757.70
合计--1,286,687,514.77--61.59%267,467,919.11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否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否

(1)存货分类

按性质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开发成本1,784,540,885.35146,225,721.321,638,315,164.033,492,618,468.47146,225,721.323,346,392,747.15
开发产品1,894,434,985.21182,221,999.541,712,212,985.672,041,311,214.57176,383,643.831,864,927,570.74
周转房249,977,885.755,196,824.19244,781,061.5649,487,610.905,244,839.1744,242,771.73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579,401,629.51158,981,053.93420,420,575.58568,936,433.73158,981,053.93409,955,379.80
在产品214,959,558.53214,959,558.53278,186,303.77278,186,303.77
库存商品109,941,712.4910,531,001.4899,410,711.01156,251,203.1810,556,340.82145,694,862.36
劳务成本10,271,300.5010,271,300.5010,271,300.5010,271,300.50
在途物资794,308.65794,308.6512,367,464.9912,367,464.99
周转材料371,239.44371,239.44257,106.89257,106.89
其他1,999,181.661,999,181.661,416,079.001,416,079.00
合计4,846,692,687.09513,427,900.964,333,264,786.136,611,103,186.00507,662,899.576,103,440,286.43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总投资期初余额本期转入开发产品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本期(开发成本)增加期末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资金来源
朗境府2017年06月01日2020年06月01日200,999.68万元1,676,522,601.171,871,987,567.53195,464,966.360.00133,200,108.894,616,617.09银行贷款;其他
公园壹号(委托装修成本)2016年04月01日2019年02月01日102,814万元83,163,505.6383,163,505.636,764,444.19
丹府一品二期2018年03月01日2021年06月01日79,295.00万元594,674,738.0213,876,746.04608,551,484.06137,333,397.382,924,190.04银行贷款;其他
丹府一品三期2014年03月01日2021年06月01日34,013.00万元197,550,983.3010,277,841.18207,828,824.48
望城项目2020年09月01日2024年03月01日241,766万元482,389,383.5725,274,406.55507,663,790.12186,955,776.7818,232,355.55银行贷款;其他
济州岛悦海堂2016年05月01日2023年05月01日123,362万元226,594,055.45-2,349,299.48224,244,755.97
高安大城百年学苑2020年11月01日2025年12月01日100,000万元138,650,191.2975,302.89138,725,494.18
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塔杨公路以北、扬2017年12月01日2024年10月01日166,400万元85,736,910.980.0085,736,910.98
水站以东)
银亿上尚城5-3期2010年05月01日2021年11月01日8,300.00万元7,336,099.064,453,526.5011,789,625.56
合计----3,492,618,468.471,955,151,073.160.00247,073,490.041,784,540,885.35464,253,727.2425,773,162.68--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 元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甬江东岸2015年12月01日145,710,103.9926,790,977.30118,919,126.6922,433,055.60
滨江中心(浦三路)2015年08月01日57,326,487.232,389,396.4354,937,090.803,078,495.89
上府2015年08月01日19,925,206.121,581,462.9618,343,743.162,623,736.26
上郡(云龙项目)2015年05月01日2,158,874.16893,285.431,265,588.73178,363.36
银亿领墅2014年04月01日20,113,577.40104,346.5620,009,230.84853,365.20
金域华府2013年07月01日20,859,140.871,353,117.6519,506,023.221,021,454.16
和创大厦2014年06月01日136,426,189.8318,426,124.46118,000,065.370.00
四明广场2014年03月01日165,731,146.020.00165,731,146.028,831,176.63
银亿上尚城48,276,640.620.0048,276,640.620.00
海德花苑2012年10月01日86,197,746.640.0086,197,746.6410,202,762.75
环球中心2011年07月01日24,219,080.750.0024,219,080.75543,450.17
世纪花园2011年05月01日6,484,764.421,017,588.345,467,176.08176,797.44
海悦花苑2012年10月01日10,087,251.671,038,272.329,048,979.35698,809.43
金陵尚府2011年03月69,599,203.0.0069,599,203.544,748,563.39
01日54
时代广场2009年06月01日36,173,931.20918,040.2535,255,890.950.00
海尚广场2011年09月01日724,204.380.00724,204.3833,553.63
都会国际2017年04月01日31,456,836.35142,165.7931,314,670.565,621,250.08
东都国际2017年07月01日245,152,285.426,605,320.73238,546,964.6924,390,782.92
丹府一品一期2017年09月01日500,363,121.680.00500,363,121.6899,544,338.72
浦东星作2018年08月01日25,111,761.771,051,717.2524,060,044.52335,354.72
公园壹号2019年02月01日387,415,254.6883,163,505.63217,230,665.52253,348,094.7916,778,011.94
朗境府2020年06月19日1,871,987,567.531,822,484,821.5349,502,746.003,522,337.05122,081.59
其他项目1,798,405.831,798,405.83
205,615,659.33122,081.59
合计--2,041,311,214.571,955,151,073.162,102,027,302.521,894,434,985.21205,615,659.33122,081.59

按下列格式分项目披露“周转房”:

单位: 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商铺15,170,326.34200,945,493.45216,115,819.79
办公楼905,971.70905,971.70
住宅2,165,777.482,165,777.48
车位31,245,535.3816,310.88471,529.4830,790,316.78
合计49,487,610.90200,961,804.33471,529.48249,977,885.75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按性质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开发成本146,225,146,225,721.
721.3232
开发产品176,383,643.839,810,713.883,972,358.17182,221,999.54
周转房5,244,839.1748,014.985,196,824.19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158,981,053.930.000.00158,981,053.93
库存商品10,556,340.820.000.0025,339.3410,531,001.48
劳务成本10,271,300.5010,271,300.50
合计507,662,899.579,810,713.880.004,045,712.490.00513,427,900.96--

按主要项目分类:

单位: 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甬江东岸4,742,802.53463,972.434,278,830.10
都会国际4,730,750.184,730,750.18
世纪花园4,387,439.63262,915.751,145,223.653,505,131.73
金域华府10,859,140.881,608,533.579,250,607.31
丹府一品一期105,363,121.699,547,798.13114,910,919.82
丹府一品二期143,674,738.02143,674,738.02
丹府一品三期2,550,983.302,550,983.30
时代广场15,035,728.20363,487.2514,672,240.95
上尚城一期275,128.64275,128.64
上尚城四期6,801,928.296,801,928.29
上尚城5-1期7,966,582.507,966,582.50
上尚城5-2期4,111,239.294,111,239.29
银亿·上郡院665,280.35275,275.54390,004.81
海尚广场415,774.81415,774.81
海悦花苑3,959,926.82115,865.733,844,061.09
四明广场7,068,800.027,068,800.02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158,981,053.93158,981,053.93
库存商品10,556,340.8225,339.3410,531,001.48
劳务成本10,271,300.5010,271,300.50
周转房5,244,839.1748,014.985,196,824.19
合计507,662,899.579,810,713.884,045,712.49513,427,900.96--

(3)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

项目名称利息资本本期利息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化累计金额资本化金额
开发成本
丹府一品二期137,333,397.382,924,190.0410.92
望城一期186,955,776.7818,232,355.557.8
小计324,289,174.1621,156,545.59
开发产品
甬江东岸22,433,055.60
滨江中心(浦三路)3,078,495.89
上府2,623,736.26
上郡(云龙项目)178,363.36
银亿领墅853,365.20
金域华府1,021,454.16
和创大厦0.00
四明广场8,831,176.63
银亿上尚城0.00
海德花苑10,202,762.75
环球中心543,450.17
世纪花园176,797.44
海悦花苑698,809.43
金陵尚府4,748,563.39
时代广场0.00
海尚广场33,553.63
银亿上上城0.00
都会国际5,621,250.08
东都国际24,390,782.92
丹府一品一期99,544,338.72
浦东星作335,354.72
公园壹号16,778,011.94
朗境府3,522,337.05122,081.59
小计205,615,659.33122,081.59
合计529,904,833.4921,278,627.18

(4)存货受限情况

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受限原因
济州岛悦海堂226,594,055.45224,244,755.97抵押
朗境府911,324,373.67抵押
望城项目482,389,383.57507,663,790.12抵押
和创大厦88,187,606.5588,187,606.55抵押
丹府一品一期318,964,417.43318,964,417.43抵押
东都国际219,332,841.78219,332,841.78抵押
四明广场95,777,344.4495,777,344.44抵押
海德花苑61,308,195.2161,308,195.21抵押
银亿诚品大厦28,151,014.9328,151,014.93抵押
甬江东岸92,414,033.8092,414,033.80抵押或查封
周转房23,432,676.8723,432,676.87抵押
其他532,919.10532,919.10抵押
合计2,548,408,862.801,660,009,596.20--

10、合同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海拉尔北山CDEF地块513,633,066.93513,633,066.93513,633,066.932020年11月30日
合计513,633,066.93513,633,066.93513,633,066.93--

注:2019 年 9 月 18 日,子公司呼伦贝尔银亿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签订《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如下:1.双方同意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以有偿方式收回四宗共计 620 亩(宗地编号:090040565000 号、090040566000 号、090040567000号、090040568000 号)

建设用地。 2.此协议签订后,后续办理土地收回手续由双方及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海拉尔区分局具体办理。3.就土地收回后续处置事宜,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解决,双方应在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呼伦贝尔银亿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土地出让金或置换同等价值土地等方式进行返还,并应在该期限前签署相应的协议。2019年9月19日,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海拉尔分局送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呼自然资海分决字[2019]001号、002号、003号、004号),要求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呼伦贝尔银亿根据决定书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公司考虑截至报告日就具体补偿方式及金额还正在与海拉尔区政府协商中, 故决定暂保留账面余额51,363.31万元,待补偿方式及金额确定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缴税费318,216,069.34523,973,640.40
信托业保障基金8,959,000.008,959,000.00
待摊费用744,731.541,823,372.25
其他19,105,969.881,314,006.72
合计347,025,770.76536,070,019.37

14、债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银亿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债券15,0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
合计15,0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

重要的债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长期应收租赁保证金及押金7,000,000.007,000,000.0012,635,453.0312,635,453.03
合作开发金[注1][注2][注3]814,072,001.0041,222,600.91772,849,400.09814,072,001.0041,222,600.91772,849,400.09
合计821,072,001.0041,222,600.91779,849,400.09826,707,454.0341,222,600.91785,484,853.12--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41,222,600.9141,222,600.91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2020年6月30日余额41,222,600.9141,222,600.9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1:2009年12月12日子公司宁波矮柳置业与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巨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鹰房产”)及自然人李阿会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出资合作开发象山县“天一广场”项目(暂定名)。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0.00万元,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开发主体,合作各方按项目股份比例出资并承担风险和享受收益。其中:

子公司宁波矮柳置业出资40%、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5%、巨鹰房产出资21%、自然人李阿会出资4%。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合作项目尚未开工,子公司宁波矮柳置业已支付项目合作资金7,202.2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122.26万元。注2:根据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银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开发舟山银亿房产公司项目,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项目开发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已支付项目合作资金687,785,535.49元。注3:根据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银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开发舟山新城房产公司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已支付项目合作资金54,264,465.51元。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上海芃翎投资204,458,702.220.00204,458,702.22
余姚伊顿房产78,087,751.8920,678.5178,108,430.40
宁波荣安教育32,364,190.571,362,972.5033,727,163.07
舟山银亿房产4,638,197.99-363,228.104,274,969.89
舟山新城房产[注1]-6,002,420.586,002,420.580.00
宁波恒弘[注2]299,956,227.03299,956,227.030.00
康强电子176,038,541.4810,225,262.99186,263,804.47
南京蔚邦23,224,664.831,582,129.2124,806,794.04
山西凯能[注3]929,650,600.00-152,961,911.45776,688,688.55
宁波海银物业[注4]4,000,000.004,000,000.00
小计818,768,276.01933,650,600.00299,956,227.03-146,136,516.936,002,420.581,312,328,552.64
合计818,768,276.01933,650,600.00299,956,227.03-146,136,516.936,002,420.581,312,328,552.64

注1:期初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2,874,925.74元,(列报“递延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以0为限,故将其作为“递延收益”列报。本期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调减长期股权投资-6,002,420.58元,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8,877,346.32元(列报“递延收益”)。注2:2020年5月,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与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建公司”)签订《宁波恒弘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宁波恒弘置49%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盛建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33,600.00万元,宁波银亿房产于2020年5月13日收到上海盛建公司开具的31,600.00万元1年期商业承兑汇票,并于2020年5月14日收到剩余转让价款2,000.00万元,于2020年5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3:2020年1月,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控股、熊续强及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凯能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公司49%股权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92,965.06万元(92,965.06万元=189,724.61万元*49%,参照评估定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80070号、地博矿评报字[2019]第1111、1112、1113、1114、1115号)转让给本公司,抵偿公司大股东及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相应数额的占款。2020年1月2日,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将山西凯能公司100%的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其中51%的股权参照评估价值为96,759.55万元作为对剩余占款52,279.73万元偿还的担保。《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约定截至2020年4月15日,若宁波银亿控股以现金或其他措施清偿全部剩余占款,则本公司应将山西凯能公司51%的股权过户至关联方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若银亿控股未能以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则山西凯能公司51%股权折价96,759.55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若抵偿全部占款后,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应收的股权转让价款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用于抵偿《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过渡期内山西凯能公司亏损。由于遭遇新冠疫情影响,宁波银亿控股重整时间安排与原定计划出现了一定的延后,重整进展晚于预期,截至2020年4月15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以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宁波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的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注4:子公司宁波银亿物业与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宁波旭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新设该公司占股股权比例40%。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31,323,525.0031,323,525.00
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99,999,999.00299,999,999.00
上海并购基金77,850,000.0077,850,000.00
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六中42,300,000.0042,300,000.00
浙江安生信息
上海金浦临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876,407.89116,876,407.89
合计568,349,931.89568,349,931.89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696,623,066.032,651,787.941,699,274,853.97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696,623,066.032,651,787.941,699,274,853.97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65,092,928.16154,687.63465,247,615.79
2.本期增加金额36,032,800.4179,553.640.0036,112,354.05
(1)计提或摊销36,032,800.4179,553.6436,112,354.0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501,125,728.57234,241.270.00501,359,969.8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5,000,000.0015,000,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5,000,000.0015,000,0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80,497,337.462,417,546.671,182,914,884.13
2.期初账面价值1,216,530,137.872,497,100.310.001,219,027,238.18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项目披露: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存在当期处于建设期的投资性房地产

□ 是 √ 否

公司是否存在当期新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是 √ 否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879,846,365.663,969,934,713.04
合计3,879,846,365.663,969,934,713.04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237,362,173.063,382,209,081.6367,124,395.92255,402,982.385,942,098,632.99
2.本期增加金额92,830,371.1377,573,093.3585,594.382,726,678.74173,215,737.60
(1)购置16,235,056.2816,382,476.1085,594.382,385,450.5835,088,577.34
(2)在建工程转入76,595,314.8561,190,617.25341,228.16138,127,160.2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2,435,044.111,494,788.141,435,343.3165,365,175.56
(1)处置或报废62,435,044.111,494,788.141,435,343.3165,365,175.56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3,628,986.7530,821,543.11178,487.851,288,536.6035,917,554.31
4.期末余额2,333,821,530.943,428,168,673.9865,893,690.01257,982,854.416,085,866,749.3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53,206,335.141,215,111,808.6058,566,842.81105,877,817.001,932,762,803.55
2.本期增加金额52,804,987.16167,336,168.762,760,705.297,029,071.10229,930,932.31
(1)计提52,804,987.16167,336,168.762,760,705.297,029,071.10229,930,932.31
3.本期减少金额9,359,538.64640,149.961,019,808.2111,019,496.81
(1)处置或报废9,359,538.64640,149.961,019,808.2111,019,496.81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450,867.3813,585,756.14148,887.42759,517.2914,945,028.23
4.期末余额606,462,189.681,386,674,194.8660,836,285.56112,646,597.182,166,619,267.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39,401,116.4039,401,116.4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39,401,116.4039,401,116.4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27,359,341.262,002,093,362.725,057,404.45145,336,257.233,879,846,365.66
2.期初账面价值1,684,155,837.922,127,696,156.638,557,553.11149,525,165.383,969,934,713.04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 适用 √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656,117,092.22678,935,517.34
合计656,117,092.22678,935,517.34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比利时生产线建设111,899,863.48111,899,863.48118,670,376.64118,670,376.64
南京生产线建设158,543,204.32158,543,204.32148,270,952.00148,270,952.00
比利时其他设施改造562,797.72562,797.72584,182.05584,182.05
南京其他设施改造项目2,053,724.662,053,724.661,420,866.261,420,866.26
比利时研发设备改造6,641,254.316,641,254.3178,250,535.0778,250,535.07
南京厂房改造及新建0.000.0051,300.0051,300.00
诺克斯维尔信息系统工程6,774,102.766,774,102.766,774,102.766,774,102.76
马其顿A生产线升级工程7,379,127.527,379,127.527,379,127.527,379,127.52
马其顿G2P安装工程2,145,441.712,145,441.712,145,441.712,145,441.71
哈茨维尔厂区产能提升工程38,799,525.0138,799,525.0136,001,914.5436,001,914.54
诺克斯维尔K生产线转型升级16,083.4916,083.4916,083.4916,083.49
诺克斯维尔K焊机升级367,078.02367,078.02367,078.02367,078.02
西安MPD生产线11,683,685.0311,683,685.0310,986,732.4610,986,732.46
宁波生产线20,918,568.0320,918,568.0351,932,498.5151,932,498.51
80万套壳体产能项目123,492,577.93123,492,577.9365,806,498.2465,806,498.24
其他零星工程164,840,058.23164,840,058.23150,277,828.07150,277,828.07
合计656,117,092.22656,117,092.22678,935,517.34678,935,517.3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比利时生产线建设116,227.73万元118,670,376.6417,216,628.7126,114,350.67-2,127,208.80111,899,863.4895.06%95.0612,080,980.70自有资金及借款
南京生产线建设35,184.73万元148,270,952.0011,514,889.931,242,637.61158,543,204.32102.24%102.24自有资金
比利时其他设施改造12,548.76万元584,182.0531,965.16-10,580.83562,797.7269.34%69.34自有资金
南京其他设施改造项目5,071.50万元1,420,866.26703,032.2970,173.892,053,724.66140.38%140.38自有资金
比利时研发设备改造7,972.06万元78,250,535.07364,170.1372,762,529.94-789,079.056,641,254.3171.50%71.50自有资金
南京厂房改造及新37,320.78万51,300.0051,300.000.00-1,091,769.48自有资金
及借款
诺克斯维尔信息系统工程110.30万美元6,774,102.766,774,102.7688.03%88.03自有资金
马其顿A生产线升级工程105.00万美元7,379,127.527,379,127.52100.74%100.74自有资金
马其顿G2P安装工程33.20万美元2,145,441.712,145,441.7192.63%92.63自有资金
哈茨维尔厂区产能提升工程532.95万美元36,001,914.541,156,310.50-1,641,299.9738,799,525.01104.35%104.35自有资金
诺克斯维尔K生产线转型升级121.60万美元16,083.4916,083.490.19%0.19自有资金
诺克斯维尔K焊机升级92.00万美元367,078.02367,078.025.72%5.72自有资金
西安MPD生产线166.92万美元10,986,732.462,409,955.981,713,003.4111,683,685.03109.74%109.74自有资金
宁波生产线17,500.00万元51,932,498.5147,487.5131,061,417.9920,918,568.0394.52%94.522,126,666.68自有资金及借款
80万套壳体产能项目40,259.60万元65,806,498.2457,686,079.69123,492,577.9390.02%90.02自有资金
其他零星工程150,277,828.0718,367,808.375,089,243.98-1,283,665.77164,840,058.23自有资金及借款
合计678,935,517.34109,466,363.11138,085,322.65-5,800,534.42656,117,092.22----15,299,416.86--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 适用 √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开发支出商标计算及软件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68,494,647.381,293,153,188.481,386,148,931.16673,130,118.08106,686,817.153,627,613,702.25
2.本期增加金额2,210,680.87246,605,637.622,998,252.32251,814,570.81
(1)购置2,210,680.872,998,252.325,208,933.19
(2)内部研发246,605,637.62246,605,637.6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0,365.7520,365.75
(1)处置20,365.7520,365.75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289,417.029,286,960.0824,441,032.022,272,600.002,182,560.8338,472,569.95
4.期末余额168,784,064.401,304,650,829.431,657,195,600.80675,402,718.08111,847,264.553,917,880,477.2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253,506.30336,798,801.3275,291,209.14419,343,516.76
2.本期增加金额1,510,644.4957,626,227.29212,112.887,893,220.0067,242,204.66
(1)计提1,510,644.4957,626,227.29212,112.887,893,220.0067,242,204.66
3.本期减少金额20,365.7520,365.75
(1)处置20,365.7520,365.75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2,009,866.311,666,528.643,676,394.95
4.期末余额8,764,150.79396,434,894.92212,112.8884,830,592.03490,241,750.6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0,019,913.61908,215,934.511,656,983,487.92675,402,718.0827,016,672.523,427,638,726.64
2.期初账面价值161,241,141.08956,354,387.161,386,148,931.16673,130,118.0831,395,608.013,208,270,185.49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 适用 √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外币报表折算影响数
东方亿圣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邦奇集团5,359,880,371.67-99,784,057.615,459,664,429.28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宁波昊圣1,629,277,958.041,629,277,958.04
Apojee Group58,755,365.76-1,093,877.2259,849,242.98
合计7,047,913,695.47-100,877,934.837,148,791,630.30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东方亿圣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邦奇集团4,783,377,466.944,783,377,466.94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宁波昊圣910,811,265.94910,811,265.94
合计5,694,188,732.885,694,188,732.88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 适用 √ 不适用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1,363,052.660.0071,338.621,291,714.04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8,323,770.34741,280.925,369,699.813,695,351.45
模具5,116,008.3823,938.024,361,918.62778,027.78
其他708,872.380.0054,461.01654,411.37
合计15,511,703.76765,218.949,857,418.060.006,419,504.64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70,154,740.8190,442,100.06479,355,982.96117,794,931.1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7,566,865.489,391,716.3737,566,865.489,391,716.37
可抵扣亏损2,998,723,182.38710,952,905.932,497,095,481.83585,866,412.80
其他流动负债(预提土地增值税)579,019,131.44144,754,782.86652,773,996.72163,193,499.18
预估开发成本11,222,553.242,805,638.3116,027,336.074,006,834.02
研发支出摊销差异80,752,652.4420,188,163.1180,752,652.4420,188,163.11
预提费用47,561,789.9511,281,755.6849,775,766.1711,629,322.82
预计负债76,807,053.7619,201,763.4489,382,679.6022,345,669.90
折旧和摊销差异61,339,264.729,322,877.3870,102,687.5010,661,867.09
预计损失40,374,497.397,379,505.4845,384,131.168,295,148.33
政府补助41,080,835.6410,270,208.9141,080,835.6410,270,208.91
其他4,282,383.73789,638.134,282,383.73789,638.13
合计4,348,884,950.981,036,781,055.664,063,580,799.30964,433,411.7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预交土地增值税12,211,288.203,052,822.0512,244,606.483,061,151.62
收购子公司资产评估1,203,579,717.28337,002,907.321,245,137,981.95349,295,841.25
增值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差异206,132,973.8852,450,304.45206,132,973.8852,450,304.45
长期待摊费用1,046,327.50156,949.001,046,327.50156,949.13
合计1,422,970,306.86392,662,982.821,464,561,889.81404,964,246.45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46,279,776.72990,501,278.94-46,279,776.72918,153,635.05
递延所得税负债-46,279,776.72346,383,206.10-46,279,776.72358,684,469.73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96,181,083.28308,205,951.56
可抵扣亏损2,087,223,813.532,062,141,107.34
合计2,383,404,896.812,370,347,058.90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156,930,693.48156,930,693.48
2021年140,337,695.92146,422,625.87
2022年406,304,526.42447,245,114.20
2023年345,427,584.60367,489,110.70
2024年808,852,587.49944,053,563.09
2025年229,370,725.62
合计2,087,223,813.532,062,141,107.34--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20,903,709.0520,903,709.054,500,652.994,500,652.99
其他6,761,262.496,761,262.496,729,325.856,729,325.85
合计27,664,971.5427,664,971.5411,229,978.8411,229,978.84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872,195,553.38856,295,810.22
信用借款837,453.491,739,755.00
保证抵押借款1,347,218,090.261,477,169,965.26
质押抵押借款59,060,000.0060,320,000.00
合计2,279,311,097.132,395,525,530.48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775,96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注]62,400,000.009.79%2019年02月09日14.68%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注]136,500,000.009.79%2019年02月12日14.68%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注]198,000,000.0010.92%2019年04月11日16.38%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注]140,000,000.0018.00%2019年01月26日24.00%
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180,000,000.009.00%2018年11月16日22.50%
韩国信协59,060,000.005.50%2020年6月5日-
合计775,960,000.00------

注:根据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679号),逾期利率为

24.00%。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0.0045,105,000.00
合计0.0045,105,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款525,845,673.99464,908,365.07
货款661,292,741.14617,321,979.76
服务款98,460,985.06192,147,285.44
设备款46,339,538.6342,754,435.43
租金10,584,346.1321,863,105.38
其他19,407,355.8340,724,203.53
合计1,361,930,640.781,379,719,374.61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868,437.00工程未结算
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579,002.76工程未结算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398,396.91工程未结算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16,058,800.00八宝东街小学教育用地补偿费用,该学校政府尚未复建,故尚未支付。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814,384.70工程未结算
合计99,719,021.37--

37、预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售房款165,841,101.123,308,312,358.56
预收物业管理费36,792,426.0431,284,535.96
预收租金12,749,991.9522,857,772.22
预收研发服务费23,181,984.5937,275,505.01
预收技术服务费70,000,000.0070,000,000.00
其他6,648,821.4811,541,033.92
合计315,214,325.183,481,271,205.67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预收售房款-3,142,471,257.44主要系本期朗境府项目交付结转所致
合计-3,142,471,257.44——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97,700,352.71657,666,840.88699,353,115.77156,014,077.8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9,717,098.4027,675,775.3729,845,907.927,546,965.85
合计207,417,451.11685,342,616.25729,199,023.69163,561,043.67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80,361,142.57532,305,789.08573,307,550.59139,359,381.06
2、职工福利费98,635.154,965,426.215,054,321.369,740.00
3、社会保险费13,765,708.97104,509,316.83105,630,328.2912,644,697.51
其中:医疗保险费12,533,464.61103,868,044.45105,462,306.0510,939,203.01
工伤保险费510,165.08528,072.8753,585.41984,652.54
生育保险费722,079.28113,199.51114,436.83720,841.96
4、住房公积金1,194,985.8211,949,810.0011,763,167.701,381,628.12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387,519.801,605,292.481,180,814.101,811,998.18
其他892,360.402,331,206.282,416,933.73806,632.95
合计197,700,352.71657,666,840.88699,353,115.77156,014,077.8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9,627,156.6727,228,793.0229,377,085.037,478,864.66
2、失业保险费89,941.73446,982.35468,822.8968,101.19
合计9,717,098.4027,675,775.3729,845,907.927,546,965.85

4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3,344,333.527,005,756.06
企业所得税275,573,621.66185,801,440.80
个人所得税27,791,326.2729,131,630.64
城市维护建设税2,151,361.062,620,850.54
土地增值税379,520.23105,198.94
房产税10,978,543.2522,603,673.95
土地使用税1,805,823.573,491,935.70
教育费附加351,338.001,331,211.45
地方教育附加44,849.46706,369.10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311,605.622,940,304.31
印花税等220,092.71491,978.26
合计343,952,415.35256,230,349.75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701,594,884.96436,386,845.49
应付股利1,890,000.001,890,000.00
其他应付款1,437,077,930.531,387,494,046.88
合计2,140,562,815.491,825,770,892.37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36,381,176.01144,099,786.41
企业债券利息221,999,885.16125,204,318.62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26,030,034.66139,113,458.23
资金拆借款利息17,183,789.1327,969,282.23
合计701,594,884.96436,386,845.49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31,866,499.46资金紧张未支付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27,437,062.97资金紧张未支付
泰安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2,482,979.94资金紧张未支付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66,988,350.38资金紧张未支付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43,010,164.20资金紧张未支付
工商银行余姚支行28,797,349.70资金紧张未支付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5,393,239.38资金紧张未支付
合计615,975,646.03--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1,890,000.001,890,000.00
合计1,890,000.001,89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项 目未支付金额未支付原因
西安通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890,000.00股东工商已注销,尚未支付
小 计1,890,000.00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121,318,615.82109,214,700.94
拆借款680,076,740.57667,352,039.06
应付暂收款409,056,680.76406,264,797.85
应付费用46,091,381.429,981,937.74
应付工程设备款56,955.473,171,993.39
合作方利润款38,000,822.1750,939,415.22
应退还政府补助款34,782,604.5034,782,604.50
违约金48,787,288.4724,372,904.00
其他58,906,841.3581,413,654.18
合计1,437,077,930.531,387,494,046.8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陈嘉新[注]200,000,000.00资金紧张到期未支付
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4,782,604.50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750,000.00联营企业往来款
宁波石浦半岛置业有限公司32,938,593.04合作项目尚未清算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8,148,654.47工程未决算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6,527,698.57押金保证金
合计314,147,550.58--

42、持有待售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093,860,156.813,989,240,429.64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777,277,443.211,769,117,853.47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79,737,639.2070,564,282.48
合计5,950,875,239.225,828,922,565.59

已逾期未偿还的债务情况

1) 本期已逾期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640,634,800.00元。

2) 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情况

借款单位期末数借款利率逾期时间(天)逾期利率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59,900,000.009.14%50011.88%
120,000,000.009.14%49911.88%
119,100,000.009.14%49211.88%
工商银行40,000,000.006.55%10-
稠州银行34,860,000.008.05%46-
泰安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0.002019年1月1日至3月17日利率为8.53%,2019年3月18日至12月31日利率为8.70%40713.05%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66,000,000.00212-
工商银行40,000,000.004.90%32-
小 计979,860,000.00

3) 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应付债券

债券名称期末数借款利率逾期时间(天)逾期利率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300,000,000.007.28%55410.93%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700,000,000.007.03%53910.68%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332,562,500.007.05%35510.70%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328,212,300.006.80%31610.45%
小 计1,660,774,800.00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提土地增值税[注]598,336,315.11652,773,996.72
其他2,733,905.551,213,448.60
合计601,070,220.66653,987,445.32

注: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按预计总销售收入和成本预估应纳土地增值税,并按已确认销售收入占预计总销售收入的比例预提土地增值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679,715.354,275,180.96
抵押借款4,330,000.008,060,000.00
信用借款14,240,637.2811,845,778.52
保证抵押借款1,241,998,378.551,233,727,941.39
合计1,262,248,731.181,257,908,900.87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1.46%-8.50%。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ABS资金项目41,317,440.2341,317,440.23
合计41,317,440.2341,317,440.23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ABS资289,000,000.02017/04年289,000,000.041,317,41,317,
金项目03/230440.23440.23
合计------289,000,000.0041,317,440.2341,317,440.23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38,562,420.7337,077,793.21
合计38,562,420.7337,077,793.21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屋保修金1,034,331.711,129,248.87
公共设施维修费6,528,089.024,948,544.34
政府拆迁补助款[注]31,000,000.0031,000,000.00
合计38,562,420.7337,077,793.21

注:2018年6月,因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需要,子公司南京邦奇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双方协商对南京邦奇位于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19号的房屋(占地共约28.16亩,协议搬迁范围约14亩)进行协议搬迁,同时补偿南京邦奇共计55,000,634.00元(固定资产及土地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及停产停业补偿款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京邦奇已收到补偿款3,100.00万元,该搬迁项目因政府道路建设停滞,目前尚未完成。

(2)专项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设定受益计划25,044,661.1624,586,929.94
二、长期服务金3,835,979.993,850,189.93
合计28,880,641.1528,437,119.87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24,586,929.949,354,413.20
1.当期服务成本301,489.64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56,241.58-36,119.26
五、期末余额25,044,661.169,318,293.94

计划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631,315,652.17605,586,190.45
未决诉讼34,551,726.4831,262,000.00
产品质量保证77,706,407.9390,265,596.64
重组义务38,553,222.0766,509,983.78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925,598.80925,598.80
合计783,052,607.45794,549,369.67--

注:子公司宁波普利赛思为宁波银亿控股、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祥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家关联方公司提供担保且相关担保借款均已逾期未归还,故公司对相关担保借款本息计提预计负债,如下:

项 目期末数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115,899,761.76
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25,277,717.09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456,940,173.16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32,742,321.46
宁波祥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55,678.70
合 计631,315,652.17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13,021,899.810.00458,155.89112,563,743.92
其他4,417,023.556,859,914.7411,276,938.29
合计117,438,923.366,859,914.74458,155.89123,840,682.2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高安大城百年学苑项目56,654,744.0056,654,744.00与资产相关
宁波凯启 80 万套壳体产能项目补贴[注1]6,000,000.006,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增资扩建项目补贴5,000,000.005,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专项资金项目补贴3,000,000.003,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技术改造项目补贴810,000.00810,000.00与资产相关
马其顿政府为经济开发区企业提供专项建设补助1,022,595.81458,155.89564,439.92与资产相关
安全气囊发生器项目政府补助 [注2]6,000,000.006,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宁波邦奇 40 万套变速箱壳体智能工厂项目补贴6,641,260.006,641,260.00与资产相关
宁波恒晖 80万套壳体产能项目补贴[注3]7,893,300.007,893,300.00与资产相关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20,000,00020,000,000与资产相
变速箱总装项目及其他厂房新建项目[注4].00.00
小 计113,021,899.810.000.000.000.00458,155.89112,563,743.92

注1:根据《关于下发2017年度新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甬保经发〔2017〕18号)文件,子公司宁波凯启于2018年收到政府补助款600.00万元,补助项目为变速箱壳体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由于汽车消费市场下滑和公司资金流动困难,公司暂停了设备投资计划,公司目前与政府协商中,申请对项目建设期予以延长。公司账面对已收到的项目补助款仍列示于递延收益。注2:根据《关于下发2017年度新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甬保经发〔2017〕18号)文件,公司于2017年收到政府补助款600.00万元,补助项目为艾尔希年产700万安全气囊发生器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由于汽车消费市场下滑和公司资金流动困难,公司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投资计划,公司目前与政府协商中,申请对项目建设期予以延长。公司账面对已收到的项目补助款仍列示于递延收益。注3:根据《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文件,公司于2018年收到政府补助款789.33万元,补助项目为年产40万套CVT变速箱壳体智能化工厂项目(一期),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由于汽车消费市场下滑和公司资金流动困难,公司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投资计划,公司目前与政府协商中,申请对项目建设期予以延长。公司账面对已收到的项目补助款仍列示于递延收益。注4:系宁波邦奇申请的“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及其他厂房建设新建项目”补助款项共计2,000.00万元,宁波邦奇已于2019年1月收到该笔补助款。根据 “一事一议”项目补助申请表,宁波邦奇计划于2018年实现120万台变速箱装配线的建成投产,于2019年达到年产300万台CVT变速箱生产线的装配规模,至2021年实现产值250亿元、税收10亿元;根据甬财政发﹝2019﹞105号文件的规定,“一事一议”项目补助金主要是用于对项目落户地所在的区县(市)政府的财力支持,对于未做到预期约定事项的项目(包括区县(市)政府未按期履约、项目单位未履行投资义务等),市级有权收回下拨的“一事一议”补贴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尚未达到建设、产值及税收条件,宁波邦奇本期将收到的政府补助款20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暂未摊销。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925,182,672.001,925,182,672.00

54、其他权益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9,120,768,426.4921,423,937.489,099,344,489.01
其他资本公积1,962,179.331,962,179.33
合计9,122,730,605.8221,423,937.489,101,306,668.3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21,423,937.48元,系因上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宁波普利赛思所致。

56、库存股

□ 适用 √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567,772.460.000.000.000.000.000.00-25,567,772.46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3,002,957.980.00-23,002,957.98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64,814.48-2,564,814.48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3,023,230.42121,891,536.800.000.000.00121,409,640.06481,896.74374,432,870.4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53,023,230.42121,891,536.80121,409,640.06481,896.74374,432,870.4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27,455,457.96121,891,536.800.000.000.00121,409,640.06481,896.74348,865,098.02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3,543,421.673,543,421.67
合计3,543,421.673,543,421.67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96,165,027.15196,165,027.15
合计196,165,027.150.000.00196,165,027.15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923,536,122.192,701,162,010.5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450,932,461.1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923,536,122.192,250,229,549.3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48,391.96-274,880,335.03
期末未分配利润-4,900,887,730.231,975,349,214.3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50,932,461.19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892,741,285.903,773,870,210.573,769,762,600.722,977,185,754.13
其他业务55,749,929.6166,491,594.6791,520,518.23114,726,076.57
合计4,948,491,215.513,840,361,805.243,861,283,118.953,091,911,830.70

收入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15,214,325.18元,其中,279,173,922.37元预计将于2020年下半年度确认收入,36,040,402.81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确认收入金额前五的项目信息:

单位: 元

序号项目名称收入金额
1朗境府2,734,606,595.40
2公园壹号302,630,385.18
3甬江东岸26,465,406.42
4和创大厦22,769,057.13
5东都国际9,562,291.40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925,132.146,150,072.37
教育费附加4,053,317.173,701,891.76
房产税4,789,139.314,247,719.29
土地使用税1,120,783.823,428,447.75
车船使用税13,808.8018,898.50
印花税3,113,915.811,327,563.26
老项目营业税54,902.50282,706.00
土地增值税82,607,787.93548,071.19
地方教育附加2,693,337.261,480,270.79
残疾人保障金83,740.89
其他8,313.89344,561.36
合计107,464,179.5221,530,202.27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佣金及市场推广费10,851,608.42-23,511,830.58
工资及工资性支出12,285,939.2920,564,123.73
办公费1,631,710.172,255,476.39
物料消耗1,248,060.522,982,420.22
物业管理费2,082,817.352,869,359.73
折旧和摊销106,498.88579,983.25
评估咨询费0.0072,346.38
业务招待费202,700.22528,211.79
交通差旅费1,453,762.061,357,096.07
质保费24,177,855.4733,118,847.98
销售运费9,721,225.4723,641,478.39
服务费592,738.712,797,210.90
其他2,329,921.821,358,317.54
合计66,684,838.3868,613,041.79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工资性支出164,343,716.15208,369,665.16
税金106,156.004,150,643.30
办公费5,869,863.8117,895,620.55
业务招待费9,672,358.157,677,494.73
折旧和摊销81,662,074.4783,462,496.02
评估咨询费37,679,776.0429,303,740.08
交通差旅费5,267,171.0918,049,683.44
物料消耗4,069,265.729,114,577.59
餐厅费用2,709,210.055,298,297.59
保险费7,125,402.439,079,144.80
会议费1,848,440.31533,494.77
招聘费217,345.051,336,785.12
租金38,931,649.2698,750,488.76
维护费10,500,737.6119,294,502.87
其他25,712,689.6613,820,157.89
合计395,715,855.80526,136,792.67

65、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4,290,926.4014,283,683.87
工资费用23,335,295.2034,358,527.49
折旧费16,116,791.1713,092,195.33
其他3,543,445.1810,059,086.79
合计47,286,457.9571,793,493.48

66、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414,782,568.44452,315,927.71
减:利息收入1,808,801.0059,193,718.38
汇兑损失-1,482,032.53-42,487,067.83
财务顾问费、手续费等12,351,534.5410,400,018.46
合计423,843,269.45361,035,159.96

67、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8,412,187.3025,595,462.59
代扣代缴手续费284,176.47
增值税加计抵减477,582.16
合 计29,173,945.9325,595,462.59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6,136,516.93-5,500,494.8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注]170,976,654.54-26,058,301.67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213,400.02
合计24,840,137.61-30,345,396.48

注:根据《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本期在沈阳银亿项目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或有对价事项随着时间

的推移和事态的进展基本确定(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能够收回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时点,将可靠计量金额1.35亿元确认为公司的资产,产生投资收益1.35亿元,该项确认资产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1.15亿元。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预计的担保费支出[注]-4,305,524.24-64,900,063.50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4,834,529.3523,582,848.72
应收利息减值损失0.00
合计10,529,005.11-41,317,214.78

注:主要系关联方担保预计损失。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9,810,713.88-1,053,569.26
合计-9,810,713.88-1,053,569.26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16,309.4912,480,764.11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89,313.91
违约金收入616,739.303,002,441.19616,739.30
保险赔款749,254.25169,123.06749,254.25
废品收入237,266.021,607,696.77237,266.02
其他5,974,508.742,132,990.325,974,508.74
合计7,577,768.317,001,565.257,577,768.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适用 √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71,000.0071,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45,761.79458,478.41245,761.79
违约金支出[注]11,511,096.6114,029,197.7811,511,096.61
其他3,312,297.993,931,554.133,312,297.99
合计15,140,156.3818,419,230.3215,140,156.38

注:主要系借款违约金、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57,151,250.7838,723,089.59
递延所得税费用-81,225,639.86-146,717,330.06
合计75,925,610.92-107,994,240.4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14,188,486.3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8,547,121.6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531,260.7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2,236,979.7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6,534,129.2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6,713,702.0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1,967,157.01
所得税费用75,925,610.92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其他综合收益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往来资金176,179,155.08552,883,327.40
收到保证金60,690,783.6541,215,979.01
收到政府补助25,459,297.3745,526,642.00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69,864.631,798,985.85
收到其他61,335,396.7949,371,767.01
合计324,134,497.52690,796,701.2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往来资金28,372,287.7182,942,216.00
支付销售费用45,498,398.5867,445,849.49
支付管理费用210,233,951.94277,030,609.22
支付保证金112,679,660.1374,412,729.81
支付其他47,747,257.0956,051,005.48
合计444,531,555.45557,882,410.00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企业间借款
收回项目前期投入款271,425,077.84
取得子公司而收到的现金
其他
合计271,425,077.84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5,627,318.21
合计5,627,318.21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企业间借款234,000,000.00
收回质押定期存单
收回借款保证金1,000,000.00
其他21,507,967.03
合计256,507,967.03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归还企业间借款
支付财务顾问费
支付借款保证金31,172,600.00
支付少数股东减资款4,112,567.24
合计4,112,567.2431,172,600.00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8,262,875.46-217,800,780.34
加:资产减值准备718,291.2322,529,279.4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69,968,817.78256,048,146.52
无形资产摊销70,898,233.8650,191,557.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092,199.121,181,548.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6,309.49-12,480,764.1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23,381,484.80361,032,722.9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840,137.6130,345,396.4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347,643.89-159,336,464.1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301,263.635,569,354.1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70,175,500.30603,160,727.4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09,914,335.94897,633,354.6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191,585,151.74-1,068,452,04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453,851.11769,622,036.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82,724,594.001,153,728,107.8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76,547,418.30747,497,125.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822,824.30406,230,981.87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82,724,594.00776,547,418.30
其中:库存现金589,715.91598,396.9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82,133,182.77775,947,329.0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695.321,692.34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2,724,594.00776,547,418.30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金额33,640,257.66 元因法院冻结存在使用限制,金额416,216.48元因未进行工商年检等原因存在使用限制。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按揭保证金52,365,956.87元、保函保证金9,161,523.79元、付款保证金等3,285,248.59元。其中股票账户存出投资款1,695.32元可随时取回,无使用限制。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98,867,508.07按揭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在途货币资金、付款保证金、冻结等
存货1,660,009,596.20抵押或查封
固定资产1,358,981,665.63抵押及查封
无形资产136,828,328.77抵押
其他应收款22,150,000.00冻结
应收股利5,839,968.49质押
长期应收款296,144,200.00质押或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380,497,243.70质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09,173,524.00质押及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890,739,297.42抵押
合计5,259,231,332.28--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270,980,779.78
其中:美元24,598,680.367.079500174,146,357.61
欧元11,779,510.647.96100093,776,684.18
港币0.000.00
日元15,381,496.620.0658081,012,225.53
韩元209,942,265.350.0059061,239,919.02
马其顿第纳尔2,012,445.690.130000261,617.94
墨西哥比索1,554,215.700.350000543,975.50
印度卢比2,259,816.080.093742211,839.68
预付款项34,636,852.93
其中:韩元2,191,458,450.000.00590612,942,753.61
欧元2,725,047.027.96100021,694,099.33
应收账款----216,771,737.84
其中:美元17,458,398.857.079500123,596,734.63
欧元11,703,932.077.96100093,175,003.21
港币
其他应收款--63,244,269.42
其中:美元5,517,456.017.07950039,060,829.79
欧元3,028,346.907.96100024,108,669.67
韩元12,660,000.000.00590674,769.96
短期借款--932,093,006.88
欧元109,663,736.587.961000873,033,006.88
韩元10,000,000,000.000.00590659,060,000.00
应付账款0.00--289,447,065.70
其中:美元5,252,462.747.07950037,184,809.99
欧元29,761,694.417.961000236,932,849.16
马其顿第纳尔98,686,311.930.13000012,829,220.55
墨西哥比索7,143,388.540.3500002,500,185.99
其他应付款0.00--117,620,869.80
韩元17,326,044,031.120.005906102,327,616.05
欧元1,921,021.707.96100015,293,253.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1,911,661,486.93
欧元240,128,311.387.9610001,911,661,486.93
长期借款----15,920,352.63
其中:美元
欧元1,999,793.077.96100015,920,352.63
港币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比利时邦奇比利时欧元所在地法定货币
香港邦奇中国香港美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德国邦奇德国欧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荷兰DTI荷兰欧元所在地法定货币
荷兰邦奇荷兰欧元所在地法定货币
香港昊圣中国香港美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ARC控股美国诺克斯维尔美元所在地法定货币
ARC美国美国诺克斯维尔美元所在地法定货币
ARC墨西哥墨西哥墨西哥比索所在地法定货币
ARC马其顿马其顿马其顿第纳尔所在地法定货币
香港银亿投资中国香港美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济州悦海堂韩国济州岛韩元所在地法定货币
香港亿圣中国香港美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法国PPC法国欧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法国SCI法国欧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德国PPMU德国欧元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83、套期

□ 适用 √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科技创新基金207,235.19其他收益207,235.19
财政综合补助0.00其他收益0.00
税收返还164,024.10其他收益164,024.10
稳增促调专项资金5,220,539.89其他收益5,220,539.89
马其顿政府专项建设补助3,142,408.12其他收益3,142,408.12
美国政府补贴贷款19,677,980.00其他收益19,677,98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 适用 √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新疆银洲星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注销很小影响

6、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宁波昊圣宁波宁波投资控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昊圣香港香港投资控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开曼昊圣开曼开曼投资控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美国昊圣美国美国投资控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AS公司美国美国投资控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控股美国美国投资控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香港香港香港投资控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美国美国美国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马其顿马其顿马其顿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墨西哥墨西哥墨西哥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西安西安西安制造业6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RC宁波宁波宁波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方亿圣宁波宁波投资控股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亿圣香港香港投资控股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比利时邦奇比利时比利时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邦奇香港香港投资控股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邦奇南京南京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荷兰 DTI荷兰荷兰投资控股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荷兰邦奇荷兰荷兰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德国邦奇德国德国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凯启中国中国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邦奇中国中国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恒晖中国中国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邦奇进出口中国中国贸易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国PPC法国法国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国SCI法国法国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德国PPMU德国德国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西部创新投资兰州兰州服务业100.00%设立
宁波莲彩科技[注]宁波宁波信息技术服务业70.00%设立
大庆银亿房产大庆大庆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南京中兆置业南京南京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宁波银隆咨询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镇海银亿房产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设立
象山银亿房产象山象山房地产业100.00%设立
银亿世纪投资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宁波银策销代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江北银亿房产宁波宁波房地产业51.00%设立
大庆银亿物业大庆大庆服务业100.00%设立
南京银亿物业南京南京服务业100.00%设立
宁波银尚广告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银亿同进上海上海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宁波银亿筑城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设立
余姚银亿房产余姚余姚房地产业100.00%设立
银洲星国际新疆新疆房地产业100.00%设立
海尚大酒店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银亿物业上海上海服务业100.00%设立
余姚商业管理余姚余姚服务业100.00%设立
通达商业管理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海尚酒店投资宁波宁波投资100.00%设立
南京银亿建设南京南京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呼伦贝尔银亿内蒙古内蒙古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南昌银亿物业南昌南昌服务业100.00%设立
宁波凯威动力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宁波银乾销代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大庆同景咨询大庆大庆服务业100.00%设立
宁波新城置业宁波宁波房地产业65.00%设立
香港银亿投资香港香港投资100.00%设立
深圳银亿投资深圳深圳投资100.00%设立
新疆银亿房产新疆新疆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南昌九龙湖南昌南昌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宁波银胜销代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宁波银亿物业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昌银亿房产南昌南昌房地产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银亿置业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银亿建设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矮柳置业宁波宁波房地产业72.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鲁家峙投资舟山舟山投资67.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银亿房产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荣耀置业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同景投资北京北京投资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庆安置业上海上海房地产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诚佳置业上海上海房地产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慈溪恒康投资慈溪慈溪房地产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富田置业宁波宁波房地产业7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余姚银亿百货余姚余姚批发零售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润昇咨询南京南京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济州悦海堂韩国韩国房地产业5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荃儒上海上海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亿彩购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银保物联科技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添泰置业上海上海房地产业7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迎碧投资上海上海房地产业50.56%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碧桂园物业上海上海房地产业5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宁涌上海上海服务业100.00%设立
银亿保安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银亿时代房产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设立
江西银洪房产[注]南昌南昌房地产业55.00%设立
高安市天鑫置业高安高安房地产业8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银恒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设立
杭州银睿[注]杭州杭州房地产业51.00%设立
杭州银辰[注]杭州杭州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宁波银加宁波宁波批发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尚之味[注]宁波宁波住宿和餐饮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甬圣[注]宁波宁波服务业100.00%设立
宁波普利赛思宁波宁波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鄞州银亿物业[注]宁波宁波房地产业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实际出资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子公司香港银亿投资持有济州悦海堂50%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济洲悦海堂由香港银亿投资负责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公司对济州悦海堂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管理和控制。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2)根据南昌县东新乡人民政府东政函〔2008〕01号,子公司南昌银亿房产整体收购南昌市第六中学后将学校移交给政府,政府同意免除南昌银亿房产在南昌县东新乡950亩房地产开发地块的办学义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配套中小学已办理移交手续,对应的54亩土地已完成土地证过户,预留的45亩高中用地尚未完成过户。本公司不参与对南昌市第六中学的经营管理,对其并非实质控制,也不具有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

3)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9日与上海耀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设立上海芃翎投资的合伙协议约定, 公司出资比例为99.67%,上海耀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33%,其中上海耀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且上海芃翎投资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有三名委员,其中公司派驻一名委员,普通合伙人派驻两名委员,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需经三名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故判断为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并非实质控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ARC西安40.00%7,620,921.17203,777,683.15
宁波矮柳置业28.00%264,428.2339,655,786.09
江北银亿房产49.00%-62,148.82-51,249,942.62
鲁家峙投资33.00%-14,265.97-27,706,091.13
宁波新城置业35.00%227,846.2118,768,317.34
宁波富田置业30.00%-274,624.94-4,639,382.94
济州悦海堂50.00%-1,060,615.6237,476,223.20
上海添泰置业30.00%12,163,125.1437,579,987.93
上海迎碧投资49.44%-1,466,083.55-1,566,812.42
上海碧桂园物业50.00%-593,230.03123,348,047.49
高安市天鑫置业20.00%-68,161.6715,976,419.63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ARC西安452,985,190.07162,194,258.26615,179,448.33118,234,131.34156,949.13118,391,080.47495,553,632.52160,431,142.99655,984,775.51165,435,921.41156,949.13165,592,870.54
宁波矮柳置业153,093,819.520.00153,093,819.5211,466,012.110.0011,466,012.11122,266,100.7730,828,897.64153,094,998.4112,411,577.5512,411,577.55
江北银亿房产16,007,462.2730,718.0016,038,180.27120,629,899.890.00120,629,899.8916,187,511.7230,718.0016,218,229.72120,683,115.01120,683,115.01
鲁家峙投资428,205.6429,503.10457,708.7484,415,560.640.0084,415,560.64457,835.8629,503.10487,338.9684,401,960.6484,401,960.64
宁波新城置业375,896,895.39230.00375,897,125.39321,968,528.40304,833.17322,273,361.57380,258,697.20230.00380,258,927.20326,972,989.82313,162.74327,286,152.56
宁波富田置业29,161,949.970.0029,161,949.9748,046,989.330.0048,046,989.3340,936,629.7240,936,629.7258,906,252.6058,906,252.60
济州悦海堂124,005,847.78127,660.14124,133,507.92163,307,066.050.00163,307,066.05121,840,539.27135,123.43121,975,662.70159,991,783.08159,991,783.08
上海添泰置业271,886,801.95131,216,186.64403,102,988.59280,893,099.550.00280,893,099.55494,613,154.33128,773,600.99623,386,755.32541,720,616.74541,720,616.74
上海迎碧投资362,024,860.6519,780,000.00381,804,860.65384,973,979.620.00384,973,979.62364,232,339.9919,780,000.00384,012,339.99384,216,079.62384,216,079.62
上海碧桂园物业287,063,447.38108,594,019.54395,657,466.92129,382,458.010.00129,382,458.01300,770,000.62111,039,681.57411,809,682.19144,348,122.10144,348,122.10
高安市天鑫置业199,240,031.670.00199,240,031.6762,703,189.5456,654,744.00119,357,933.54199,200,728.54199,200,728.5462,323,078.0756,654,744.00118,977,822.07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ARC西安251,547,966.7919,052,302.9319,052,302.9390,773,723.00405,458,520.3940,732,873.5340,732,873.5365,641,116.28
宁波矮柳置业944,386.55944,386.550.00-788.22-788.22-788.22
江北银亿房产198,812.84-126,834.33-126,834.331,467.575,810,627.622,743,028.142,743,028.14-888,635.01
鲁家峙投资-43,230.22-43,230.22-25,735.22-152,758.69-152,758.69-30,696.48
宁波新城置业9,562,291.40650,989.18650,989.18-100,845.033,785,966.0819,935,049.1319,935,049.13-93,808.30
宁波富田置业7,117.55-915,416.48-915,416.48290,154.1320,900,992.20823,918.02823,918.021,118,391.98
济州悦海堂-2,121,231.23-2,121,231.23-462,223.03-8,211,424.11-8,211,424.11-4,961,775.65
上海添泰置业302,630,385.1840,543,750.4640,543,750.46-7,267,556.62705,565,776.1998,414,671.0398,414,671.0318,818,712.96
上海迎碧投资-2,965,379.34-2,965,379.34-66.979,460,106.929,460,106.923,939.05
上海碧桂园物业3,116,122.90-1,186,551.18-1,186,551.18-12,187,986.5235,468,753.487,195,113.527,195,113.5229,211,299.28
高安市天鑫置业-340,808.34-340,808.34-35,999.76-741,585.39-741,585.39-77,430.65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 适用 √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 适用 √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南京蔚邦南京南京制造业50.00%权益法核算
余姚伊顿房产余姚余姚房地产业40.00%权益法核算
上海芃翎投资上海上海基金投资99.67%权益法核算
舟山银亿房产舟山舟山房地产业17.00%权益法核算
舟山新城房产舟山舟山房地产业17.00%权益法核算
宁波荣安教育宁波宁波教育投资25.00%权益法核算
宁波恒弘宁波宁波房地产业49.00%权益法核算
康强电子宁波宁波电子元件19.72%权益法核算
山西凯能山西山西能源业49.00%权益法核算
宁波海银物业宁波宁波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1)公司持有宁波中元房产20%股权,但公司未在对方单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且不参与宁波中元房产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不存在重大影响。2)子公司海尚酒店投资持有浙江安生信息20%股权,但未参与浙江安生信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不存在重大影响。3)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持有舟山银亿房产17%股权,但舟山银亿房产董事会3名成员中,宁波银亿房产公司委派1人,能够参与舟山银亿房产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具有重大影响。4)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持有舟山银亿新城17%股权,但舟山银亿新城董事会3名成员中,宁波银亿房产公司委派1人,能够参与舟山银亿新城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具有重大影响。5)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于2020年5月与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建置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宁波银亿房产将参股子公司宁波恒弘置业49%股权作价以3.36亿元(3.16亿元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现金)转让给上海盛建置业,双方于2020年5月14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南京蔚邦南京蔚邦
流动资产54,297,827.2152,230,559.16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980,122.917,799,845.92
非流动资产27,040,798.6326,707,886.86
资产合计81,338,625.8478,938,446.02
流动负债30,751,263.3031,937,868.15
非流动负债973,774.45551,248.20
负债合计31,725,037.7532,489,116.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9,613,588.0946,449,329.6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24,806,794.0523,224,664.84
营业收入42,028,254.324,652,820.00
财务费用106,239.1057,301.31
净利润3,164,258.42-951,821.99
综合收益总额3,164,258.42-951,821.99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余姚伊顿房产上海芃翎投资舟山银亿房产舟山新城房产宁波荣安教育康强电子山西凯能宁波海银物业余姚伊顿房产上海芃翎投资舟山银亿房产舟山新城房产宁波荣安教育宁波恒弘康强电子
流动资产242,232,220.30205,340,479.234,363,182,352.961,964,717,965.44298,771,197.801,029,820,091.13534,307,254.5310,000,000.00244,001,045.17205,340,479.233,867,972,116.422,041,852,334.08216,731,197.80299,910,667.41989,190,832.50
非流动资产931,731.266,615,544.9020,380,008.622,413,759.09842,893,478.664,971,276,957.61939,453.605,088,227.3720,380,008.622,413,759.09822,252,816.86
资产合计243,167,422.66205,340,479.234,369,797,897.861,985,097,974.06301,184,956.891,872,713,569.795,505,584,212.1410,000,000.00244,940,498.77205,340,479.233,873,060,343.792,062,232,342.70219,144,956.89299,910,667.411,811,443,649.36
流动负债47,896,346.66-610.003,886,707,306.132,029,243,310.90166,276,304.62824,330,152.832,552,110,815.8149,721,119.05-610.003,672,933,116.152,071,069,323.1889,688,194.62793,245,053.74
非流动负债285,098,270.113,263,243.5,609,618,79-1,729.93125,546,365.
07836.1369
负债合计47,896,346.66-610.004,171,805,576.202,029,243,310.90166,276,304.62937,593,396.668,161,729,611.9449,721,119.05-610.003,672,931,386.222,071,069,323.1889,688,194.62918,791,419.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5,271,076.00205,341,089.23197,992,321.66-44,145,336.84134,908,652.27935,120,173.13-2,681,595,399.8010,000,000.00195,219,379.72205,341,089.23200,128,957.57-8,836,980.48129,456,762.27299,910,667.41892,652,229.9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8,108,430.40204,663,463.6133,658,694.68-7,504,707.2633,727,163.07186,263,804.47-1,313,981,745.904,000,000.0078,087,751.89204,663,463.6134,021,922.79-1,502,286.6832,364,190.57146,956,227.03176,038,541.48
--其他-204,761.39-29,383,724.80-1,372,639.062,090,670,434.45-204,761.39-29,383,724.80-1,372,639.06153,000,000.00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8,108,430.40204,458,702.224,274,969.88-8,877,346.3233,727,163.07186,263,804.47776,688,688.554,000,000.0078,087,751.89204,458,702.224,638,197.99-2,874,925.7432,364,190.57299,956,227.03176,038,541.48
营业收入3,208,895.6115,375,280.60655,834,766.30151,112,182.869,285,237.77652,033,707.96
净利润51,696.28-2,136,635.91-35,308,356.365,451,890.0051,850,002.20-312,167,166.2223,702.375,318.16-2,060,800.00-1,315.4948,181,436.51
综合收益总额51,696.280.00-2,136,635.91-35,308,356.365,451,890.0051,850,002.20-312,167,166.220.0023,702.375,318.16-2,060,800.00-1,315.4948,181,436.51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 适用 √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 适用 √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适用 √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 适用 √ 不适用

6、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

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一)5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44.40% (2019年12月31日:43.6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存在流动性风险。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7,635,419,985.128,666,029,798.286,688,608,929.09748,863,336.301,228,557,532.89
应付账款1,361,930,640.781,361,930,640.781,361,930,640.78
其他应付款2,140,562,815.492,270,778,440.461,741,987,815.4642,750,000.00486,040,62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不含银行借款)1,857,015,082.411,857,015,082.411,857,015,082.41
其他流动负债601,070,220.66601,070,220.66601,070,220.66
应付债券41,317,440.2347,166,490.863,219,176.7443,947,314.12
长期应付款38,562,420.7338,562,420.7338,562,420.73
小 计13,675,878,605.4214,842,553,094.1812,292,394,285.87835,560,650.421,714,598,157.89
(续上表)
项 目期初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7,642,674,860.998,683,362,744.746,705,941,875.55748,863,336.301,228,557,532.89
应付账款1,379,719,374.611,379,719,374.611,379,719,374.61
其他应付款1,825,770,892.371,925,936,517.371,397,145,892.3742,750,000.00486,040,625.00
其他流动负债1,839,682,135.951,839,682,135.951,839,682,135.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不含银行借款)653,987,445.32653,987,445.32653,987,445.32
应付债券41,317,440.2347,166,490.863,219,176.7443,947,314.12
长期应付款37,077,793.2137,077,793.2137,077,793.21
小 计13,420,229,942.6814,566,932,502.0612,016,773,693.75835,560,650.421,714,598,157.89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4,726,407.89373,623,524.00568,349,931.89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94,726,407.89373,623,524.00568,349,931.89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结构估值表中列示的单位净值确定。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列入第三层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未上市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投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 适用 √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宁波银亿控股宁波实业投资;普通货物仓储;机械设备出租;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保洁服务。100,000万元18.55%18.55%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熊续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南京蔚邦合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控股母公司
熊续强最终控制方
欧阳黎明最终控制方之配偶
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盈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银亿矿业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南京蔚邦销售货物6,229,836.60977,281.42
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28,774.00
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8,790.00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1,800.00
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1,238.00
宁波银亿矿业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14,249.00
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4,798.00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银亿集团房屋及建筑物285,714.29285,714.29
南京蔚邦房屋及建筑物1,332,143.90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宁波银亿控股[注1]400,000,000.002018年08月21日2019年03月17日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49,544,855.042018年10月12日2019年04月05日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17,567,999.972018年06月25日2018年12月25日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29,727,000.002018年07月19日2019年01月19日
公司[注1]
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19,817,883.202018年06月28日2018年12月28日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2]10,000,000.002019年01月09日2019年11月27日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2]10,000,000.002019年01月09日2019年11月13日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2]10,000,000.002019年01月09日2020年01月18日
宁波祥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3]2018年12月21日2019年09月06日
合 计546,657,738.21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1.1]1,828,718.602019年04月25日2021年04月23日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1.1]216,171,281.402019年04月17日2021年04月15日
熊续强[注1.2]62,400,000.002018年02月09日2019年02月09日
熊续强[注1.2]136,500,000.002018年02月12日2019年02月12日
熊续强[注1.2]198,000,000.002018年04月11日2019年04月11日
熊续强/欧阳黎明[注1.3]259,900,000.002017年02月24日2019年02月16日
熊续强/欧阳黎明[注1.3]120,000,000.002017年02月24日2019年02月17日
熊续强/欧阳黎明[注1.3]119,100,000.002017年02月24日2019年02月24日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1.4]300,000,000.002017年03月17日2019年05月30日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1.5]33,000,000.002017年02月17日2019年12月01日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1.5]33,000,000.002017年02月21日2019年12月01日
熊续强[注2]68,134,141.202016年09月08日2020年10月10日
熊续强[注3.1]34,86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0年05月15日
熊续强[注3.1]50,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0年08月15日
熊续强[注3.1]50,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1年02月15日
熊续强[注3.1]60,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2年02月15日
熊续强[注3.1]60,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3年02月15日
熊续强[注3.1]60,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4年02月15日
熊续强[注3.1]70,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5年02月15日
熊续强[注3.1]75,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6年02月15日
熊续强[注3.1]300,000,000.002019年06月26日2027年02月15日
熊续强[注3.2]16,393,192.292018年05月15日2020年08月14日
熊续强[注3.2]16,460,514.132018年05月15日2020年08月14日
熊续强[注3.2]17,686,047.462018年05月15日2021年05月14日
熊续强[注3.2]16,176,357.062018年05月15日2021年05月14日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4]34,449,789.222017年10月09日2019年09月27日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4]50,000,000.002017年10月12日2019年09月27日
熊续强、欧阳黎明、银亿集团[注5]200,000,000.002018年08月10日2020年06月09日
熊续强[注6]100,000,000.002019年06月27日2020年06月25日
熊续强/欧阳黎明[注7]100,000,000.002018年04月26日2019年01月26日
熊续强/欧阳黎明[注7]40,000,000.002018年06月11日2019年01月26日
银亿集团[注8]180,000,000.002018年05月17日2018年11月16日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注9]6,470,056.212016年12月12日2020年08月12日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注9]14,753,885.322016年12月12日2020年11月12日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注9]14,570,323.072016年12月12日2021年02月12日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注9]14,372,129.042016年12月12日2021年05月12日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注9]14,203,198.572016年12月12日2021年08月12日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注9]6,194,690.272016年12月12日2021年12月12日
银亿集团[注10]40,000,000.002017年09月05日2020年05月29日
银亿集团[注10]58,000,000.002017年09月05日2020年11月30日
银亿集团[注10]40,000,000.002017年09月05日2021年05月28日
银亿集团[注10]58,000,000.002017年09月05日2021年11月30日
银亿集团[注10]40,000,000.002017年09月05日2022年05月30日
银亿集团[注10]58,000,000.002017年09月05日2022年11月30日
银亿集团[注10]40,000,000.002017年09月05日2023年05月30日
银亿集团[注10]58,000,000.002017年11月01日2023年11月30日
银亿集团[注10]40,000,000.002017年11月01日2024年05月30日
银亿集团[注10]58,000,000.002017年11月01日2024年08月21日
合计3,639,624,323.84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注1.1: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亿置业以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注1.2: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乾销代、宁波银亿置业以固定资产,宁波银亿置业、银亿世纪投资、通达商业管理以投资性房地产,宁波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以存货提供抵押担保。注1.3:该笔借款同时由镇海银亿房产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注1.4: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亿房产、宁波荣耀置业、呼伦贝尔房产提供保证担保,以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呼伦贝尔房产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注1.5: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亿房产提供保证担保,由余姚银亿房产、上海诚佳置业以存货提供抵押担保。该笔借款已逾期,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归还。注2:该笔借款同时由银亿股份提供保证担保,由银亿股份以其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8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注3.1: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荣耀置业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银亿股份提供保证担保。注3.2: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荣耀置业以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银亿股份提供保证担保。注4: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亿时代房产以存货提供抵押担保。注5:该笔借款同时由海尚大酒店提供保证担保,由海尚大酒店以固定资产及存货、海尚酒店投资以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注6: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亿建设、宁波荣耀置业以投资性房地产,宁波荣耀置业以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由银亿股份、宁波荣耀置业提供保证担保。注7: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新城置业、银亿世纪投资以存货提供抵押担保,由银亿股份提供保证担保。注8:该笔借款同时由象山银亿房产以存货提供抵押担保,由银亿股份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已逾期注9:该笔借款同时由银亿股份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子公司宁波凯启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期限重组协议》及《期限重组协议补充协议》,宁波凯启未按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宣布租金全部提前到期。注10:银亿集团在最高额度45,000.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邦奇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银亿集团1,480,000.002019年04月17日2020年06月30日
银源仓储450,000,000.002019年09月04日2020年10月10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995,532.003,388,630.00

(8)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银亿集团600,000.0030,000.00300,000.0015,000.00
宁波银亿矿业99.004.95
宁波银亿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8,951.00447.55
南京蔚邦4,272,435.3710,576,377.70
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慈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如升宝华服务有限公司
小 计4,872,435.3730,000.0010,885,427.7015,452.50
其他应收款舟山银亿房产57,261,238.4717,178,371.5457,261,238.4717,178,371.54
舟山新城房产174,625,858.9952,387,757.70174,625,858.9952,387,757.70
宁波卓越圣龙[注]519,797,386.681,368,584,040.78
宁波盈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83,863,945.90
南京蔚邦142,140.77142,140.77
小 计751,826,624.9169,566,129.241,684,477,224.9169,566,129.24
长期应收款舟山银亿房产687,785,535.49687,785,535.49
舟山新城房产54,264,465.5154,264,465.51
沈阳银亿房产
小 计742,050,001.00742,050,001.00

注:2020年1月,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升实业公司”)、宁波银亿控股、熊续强及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凯能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如升实业公司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公司49%股权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92,965.06万元(92,965.06万元=189,724.61万元*49%,参照评估定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80070号、地博矿评报字[2019]第1111、1112、1113、1114、1115号)转让给本公司,专项用于抵偿公司大股东及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相应数额的占款。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利息银亿集团1,112,276.391,112,276.39
应付利息余姚伊顿房产2,938,794.532,938,794.53
小 计4,051,070.924,051,070.92
其他应付款余姚伊顿房产83,251,748.3491,251,748.34
其他应付款银亿集团3,353,858.473,353,858.47
其他应付款宁波荣安教育31,750,000.0031,750,000.00
其他应付款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467,871,875.00457,065,625.00
小 计586,227,481.81583,421,231.81

7、关联方承诺

2020年1月,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控股、熊续强及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凯能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公司49%股权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92,965.06万元(92,965.06万元=189,724.61万元*49%,参照评估定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80070号、地博矿评报字[2019]第1111、1112、1113、1114、1115号)转让给本公司,抵偿公司大股东及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相应数额的占款。2020年1月2日,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将山西凯能公司100%的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其中51%的股权参照评估价值为96,759.55万元作为对剩余占款52,279.73万元偿还的担保。《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约定截至2020年4月15日,若宁波银亿控股以现金或其他措施清偿全部剩余占款,则本公司应将山西凯能公司51%的股权过户至关联方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

司名下,若银亿控股未能以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则山西凯能公司51%股权折价96,759.55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若抵偿全部占款后,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应收的股权转让价款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用于抵偿《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过渡期内山西凯能公司亏损。

由于遭遇新冠疫情影响,宁波银亿控股重整时间安排与原定计划出现了一定的延后,重整进展晚于预期,截至2020年4月15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以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宁波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的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

8、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但未完全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金额115,221.52万元,未付金额共计9,560.14万元。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金额55,991.21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子公司因未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义务,供应商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根据预计损失的可能性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3,126.20万元。

2. 股权购买产生的或有事项

(1)购买宁波普利赛思股权

2019年9月,本公司及子公司银保物联与宁波聚亿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亿佳公司”)、宁波银亿控股、熊续强、宁波普利赛思(以下简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受让聚亿佳公司持有的宁波普利赛思100%股权。《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第2.2条约定,如宁波普利赛思担保事项提供的保证或股票质押手续由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除银亿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以外)以清偿账务、相应债权人免债、停息、第三方清偿债务等方式而全部或部分解除,且届时大股东占款尚未清偿完毕的,则解除部分释放的金额用以抵偿等额占款,释放的金额超过占款余额的,超过部分由银保物联支付给聚亿佳公司。如宁波普利赛思担保事项提供的保证或股票质押手续全部或部分解除时,大股东占款已经全部清偿完毕的,则解除部分释放的金额由银保物联公司支给聚亿佳公司。《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第4.1条同时约定,各方同意对于宁波普利赛思包括交割日在内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单年度减值测试,若宁波普利赛思发生减值且减值后的价值数额低于截至减值测试年度末已累计抵偿金额的,则银保物联有权要求聚亿佳公司以现金补足差额或要求其回购交易标的,回购标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最终抵偿金额+本次交易最终抵偿金额每年8%收益,如聚亿佳公司无法或不予回购的,则银

保物联有权向第三方出售交易标的,向第三方出售交易标的的价格少于本协议约定回购价格的,由聚亿佳公司予以补足。考虑《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第2.2条和第4.1条之约定,协议各方同意在三年减值测试完成或宁波普利赛思担保事项全部解除孰后的期限届满时统一结算,且银保物联有权优先扣除因本协议所涉及的聚亿佳公司应补偿给银保物联的金额,最终银保物联仍需向聚亿佳公司支付的,则应在结算确定之日起30日内无息支付。

(2)取得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49%股权

2020年1月,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升实业公司”)、宁波银亿控股、熊续强及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凯能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如升实业公司将其持有的山西凯能公司49%股权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92,965.06万元(92,965.06万元=189,724.61万元*49%,参照评估定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80070号、地博矿评报字[2019]第1111、1112、1113、1114、1115号)转让给本公司,抵偿公司大股东及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相应数额的占款。2020年1月2日,如升实业公司将山西凯能公司100%的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其中51%的股权参照评估价值为96,759.55万元作为对剩余占款52,279.73万元偿还的担保。《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约定截至2020年4月15日,若宁波银亿控股以现金或其他措施清偿全部剩余占款,则本公司应将山西凯能公司51%的股权过户至关联方如升实业公司名下,若银亿控股未能以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则山西凯能公司51%股权折价96,759.55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若抵偿全部占款后,如升实业公司应收的股权转让价款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用于抵偿《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过渡期内山西凯能公司亏损。由于遭遇新冠疫情影响,宁波银亿控股重整时间安排与原定计划出现了一定的延后,重整进展晚于预期,截至2020年4月15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以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宁波银亿控股在重整程序中筹集现金或其他措施偿还剩余占款的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同时,《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第2.2条约定,如山西凯能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石国泰”)提供的保证手续由宁波银亿控股或宁波银亿控股除银亿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以清偿债务、相应债权人免债、停息、第三方清偿债务等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且届时宁波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银亿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尚未清偿完毕的,则解除部分释放的金额抵偿等额占款;释放的金额超过占款余额的,超过部分由银亿股份支付给如升实业公司。

如灵石国泰担保事项提供的保证手续全部或部分解除时,宁波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银亿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已经全额清偿完毕的,则解除部分释放的金额由银亿股份支付给如升实业公司。

《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第5.1条约定,各方同意,对山西凯能公司包括交割日一在内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或如升实业公司(包括如升实业公司指定方,下同)回购银亿股份持有的山西凯能公司股权时,任一时点触发应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方式为:银亿股份与如升实业公司应于包括交割日一在内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下一个会计年度4月30日前或如升实业公司回购时共同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山西凯能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正式报告。

因三年到期进行减值测试,若山西凯能公司发生减值且减值后的价值数额低于截止减值测试年度末已累计的抵偿金额的,则银亿股份有权要求如升实业公司以现金补足差额或要求其回购交易标的,回购价格=本次交易最终抵偿金额+本次交易最终抵偿金额按抵偿期间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收益。因如升实业公司回购触发减值测试,若山西凯能公司发生减值且减值后的价值数额低于截止减值测试年度末已累计的抵偿金额的,适用回购交易标的。

若如升实业公司无法或不予回购的,则银亿股份有权向第三方出售持有的山西凯能公司股权。向第三方出售山西凯能股权的价格少于本协议约定回购价格的,由如升实业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3.其他或有事项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惯例,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196,114.04万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一)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到期债务未归还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累计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本金370,171.15万元,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贷款机构借款日到期日金额备注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8/2/92019/2/96,240.002020年4月,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519号),判决本公司归还欠付的该项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中建投信托尚未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2018/2/122019/2/1213,650.00
2018/4/112019/4/1119,800.00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7/2/162019/2/1625,990.002020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406号),判决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中建投信托尚未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2017/2/212019/2/1712,000.00
2017/2/162019/2/2511,910.00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2/172020/3/303,300.00根据2019年12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浙02民初840号),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需偿还应付款项6,600.00万元,支付截至2019年12月1日利息250.00万元,并支付律师费20万元,合计6,870.00万元,
2017/2/212020/3/303,300.00
于2020年3月30日前付清。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支付该笔款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支行2017/3/172020/3/1730,000.00截至本报告日尚未与债权人签订展期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12/242018/12/2430,000.00违约,已被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6/212019/6/2170,000.00违约,已被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6/7/112019/7/1133,256.25违约,已被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16/8/192019/8/1932,821.23违约,已被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
小 计292,267.48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2019/6/262020/5/153,486.00截至本报告日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展期协议。
2019/6/262020/8/155,000.00
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2018/5/152020/8/143,285.37截至本报告日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展期协议。
小 计11,771.37
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余姚江南支行2014/8/282020/6/192,000.00截至本报告日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展期协议。
2014/8/282020/6/202,000.00
小 计4,000.00
济州岛株式会社悦海堂韩国信协2019/6/52020/6/55,906.00截至本报告日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展期协议。
宁波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陈嘉新2018/8/102020/6/920,000.00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债权人签订展期协议
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5/172018/11/1618,000.002019年5月27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19)浙民终183号),要求宁波凯启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截至本报告日,宁波中院已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公开拍卖抵押房产用于优先清偿该项债务。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8/4/262019/1/2610,000.002020年4月,宁波凯启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679号),判决宁波凯启归还贷款本金14,000.00万元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子公司宁波凯启尚未还款该笔借款,中建投信托尚未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8/6/112019/1/264,000.00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16/12/122020/8/12226.30根据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期限重组协议补充协议》,宁波凯启应分别于2019年8月12日、2019年11月12日支付履约保证金1,942,774.11元和1,632,438.99元,若宁波凯启未按期足额支付任一笔履约保证金,对方有权要求租金全部提前到期,并向宁波凯启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截至本报告日,宁波凯启未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尚未主张违约权利。
小 计32,226.30
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2017/9/52020/5/294,000.00截至本报告日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展期协议。
合 计370,171.15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适用 √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 适用 √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 适用 √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 适用 √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无级变速器房产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经营其他分部间抵销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526,688,550.33877,131,215.443,104,496,050.36313,753,733.3931,764,306.5182,040,517.74-43,133,087.874,892,741,285.90
主营业务成本459,153,371.33867,721,491.672,100,742,526.75297,477,636.8531,282,949.1555,210,067.53-37,717,832.713,773,870,210.57
资产总额3,264,460,035.8210,318,576,255.8712,277,095,684.65419,153,869.80417,559,292.6716,157,930,571.13-20,012,094,467.0222,842,681,242.92
负债总额775,739,018.997,287,030,177.837,354,881,660.58222,877,415.03603,552,550.126,563,539,733.39-7,026,857,029.4115,780,763,526.53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8、其他

(一)业绩承诺

1. 宁波昊圣

(1)业绩承诺

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西藏银亿发行481,414,795股股份购买宁波昊圣公司100%的股权。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481,414,795股的股权登记手续,宁波昊圣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本公司与宁波昊圣公司原股东西藏银亿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宁波昊圣原股东西藏银亿公司承诺宁波昊圣公司2017 年、2018 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6,768.30万元、26,170.33万元、32,579.70万元。若宁波昊圣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当期净利润承诺数,西藏银亿公司应对本公司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

宁波昊圣2017 年、2018 年、2019年累计实现的扣除商誉减值损失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663.92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三年度累计差异金额35,854.41万元。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盈利补偿期届满后,银亿股份与西藏银亿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盈利补偿期最后一年的银亿股份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根据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如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重组交易中银亿股份向西藏银亿发行股份的价格,则西藏银亿应向银亿股份另行补偿。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盈利补偿期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根据《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0〕8367号),宁波昊圣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213,059.77万元,扣除补偿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相比重组时宁波昊圣全部股东权益交易作价284,516.14万元,减值金额为71,456.37万元。

(2)补偿方案

①补偿股份计算

鉴于宁波昊圣未实现2017年度至2019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西藏银亿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由于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承诺系基于重组时收益法评估对标的公司下属具体经营实体ARC集团在相关期间内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相关盈利预测不包括商誉减值损失;同时,商誉减值测试实质上属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盈利补偿期末的资产减值测试,按照协议约定,应当在盈利补偿期届满后由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主体西藏银亿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相关结果决定是否需进一步补偿,因此,基于公平与诚信的原则,在计算本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时剔除了标的公司层面2019年度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协议》的约定,2019年度西藏银亿应补偿的股份数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内标的资产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2017年度和2018年度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数量=[(16,768.30万元+26,170.33万元+32,579.70万元)—(27,189.23万元+9,092.98万元+3,381.71万元)]÷(16,768.30万元+26,170.33万元+32,579.70万元)×481,414,795股—42,433,379股=186,131,574股。考虑到2018年度西藏银亿应补偿的42,433,379股股份逾期未实施,即已补偿股份数量为0,因此目前西藏银亿累计应补偿股份数合计为228,564,953股。

鉴于标的资产评估减值额71,456.37万元<补偿股份总数228,564,953股×重组交易中银亿股份向西藏银亿发行股份的价格5.91元/股,故上述计算的股份补偿实施后,西藏银亿不需要再另行补偿。

②股份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7,98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基于西藏银亿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况,补偿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返还给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协议》的约定,西藏银亿由于2019年度股份补偿对应应返还的现金分红金额为:

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7.00元÷10股×186,131,574股=130,292,101.80元。考虑到2018年度西藏银亿应返还的29,703,365.30元现金分红逾期未返还,因此目前西藏银亿累计应返还的现金分红合计为159,995,467.10元。

③股份补偿方式

公司2019年6月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8月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对宁波昊圣

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股份补偿数量及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审议通过,但对于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方应承担的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公司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进一步要求西藏银亿将应补偿的股份分别赠送给公司截至两次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登记在册的除西藏银亿之外的其他股东,除西藏银亿之外的其他股东分别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两次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扣除西藏银亿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2. 东方亿圣

(1)业绩承诺

2017年10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0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宁波圣洲发行922,611,13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配套融资发行46,948,355股股份。2017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969,559,487股的股权登记手续,东方亿圣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本公司与东方亿圣原股东宁波圣洲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东方亿圣公司原股东宁波圣洲承诺东方亿圣2017 年、2018 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不低于75,161.07万元、91,747.08万元、111,781.49万元。若东方亿圣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当期净利润承诺数,宁波圣洲应对本公司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东方亿圣2017 年、2018 年、2019年累计实现的扣除商誉减值损失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374.45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三年度累计差异金额270,315.19万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盈利补偿期届满后,银亿股份与宁波圣洲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盈利补偿期最后一年的银亿股份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根据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如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重组交易中银亿股份向宁波圣洲发行股份的价格,则宁波圣洲应向银亿股份另行补偿。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盈利补偿期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根据《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0〕8368号),东方亿圣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348,800.00万元,扣除补偿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35,669.06万元)后,相比重组时东方亿圣全部股东权益交易作价798,058.63万元,减值金额为484,927.69万元。

(2)补偿方案

①补偿股份计算

鉴于东方亿圣未实现2017年度至2019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宁波圣洲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由于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承诺系基于重组时收益法评估对标的公司下属具体经营实体比利时邦奇在相关期间内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相关盈利预测不包括商誉减值损失;同时,商誉减值测试实质上属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盈利补偿期末的资产减值测试,按照协议约定,应当在盈利补偿期届满后由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主体宁波圣洲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相关结果决定是否需进一步补偿,因此,基于公平与诚信的原则,在计算本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时剔除了标的公司层面2019年度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协议》的约定,2019年度宁波圣洲应补偿的股份数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内标的资产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宁波圣洲应补偿股份数量=[(75,161.07万元+91,747.08万元+111,781.49万元)—(80,282.26万元+14,568.23万元-86,476.04万元)]÷(75,161.07万元+91,747.08万元+111,781.49万元)×922,611,132股—238,549,237股=656,338,020股。考虑到2018年度宁波圣洲应补偿的238,549,237股股份逾期未实施,即已补偿股份数量为0,因此目前宁波圣洲累计应补偿股份数合计为894,887,257股。

鉴于标的资产评估减值额484,927.69万元<补偿股份总数894,887,257股×重组交易中银亿股份向宁波圣洲发行股份的价格8.65元/股,故上述计算的股份补偿实施后,宁波圣洲不需要再另行补偿。

②股份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7,98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基于宁波圣洲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况,补偿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返还给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

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协议》的约定,宁波圣洲由于2019年度股份补偿对应应返还的现金分红金额为:

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7.00元÷10股×656,338,020股=459,436,614元。考虑到2018年度宁波圣洲应返还的166,984,465.90元现金分红逾期未返还,因此目前宁波圣洲累计应返还的现金分红合计为626,421,079.90元。

③股份补偿方式

公司2019年6月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8月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对东方亿圣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股份补偿数量及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审议通过,但对于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方应承担的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公司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进一步要求宁波圣洲将应补偿的股份分别赠送给公司截至两次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登记在册的除宁波圣洲之外的其他股东,除宁波圣洲之外的其他股东分别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两次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扣除宁波圣洲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二)诉讼事项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建投信托39,690.00万元借款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公司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贷款45,690.00万元,期限12个月。子公司宁波银乾销代、宁波银亿置业、银亿世纪投资、通达商业管理、宁波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分别以其所有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为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到期未归还,2019年8月中建投信托提起诉讼。2020年4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519号),判决本公司归还贷款的本金39,690.00万元及利息等,中建投信托有权以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2020年4月27日,熊续强就该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

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建投信托49,900.00万元借款

2017年1月22日,公司向中建投信托借款49,900.00万元,期限24个月。子公司镇海银亿房产以其所有的三处房地产为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到期未归还,2019年5月中建投信托提起诉讼。2020年1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406号),判决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900.00万元及利息等,中建投信托有权以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归还该笔借款,中建投信托已就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处理镇海银亿房产抵押物优先受偿,除此之外中建投信托尚未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建投信托14,000.00万元借款

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子公司宁波凯启向中建投信托贷款25,000.00万元,期限6个月。子公司宁波新城置业以其所有的248套房地产为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银亿世纪投资以其所有的82套房地产为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全部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借款到期未归还,2019年7月,中建投信托提起诉讼。2020年4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679号),判决宁波凯启归还贷款本金14,00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以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2020年4月27日,熊续强就该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18,000.00万元

2018年5月,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指定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凯启提供借款18,000.00万元,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以其所有的108处房地产为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借款到期未归还,2018年12月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9年5月,浙江省高院终审((2019)浙民终183号),判决子公司宁波凯启归还贷款本金18,00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有权以上述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根据2019年7月16日宁波中院(2019)浙02执314号执行文件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108套房产被查封。截至本报告日,子公司宁波凯启尚未还款,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已通过宁波中院强制拍卖所抵押房产。

5.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万元

2019年7月,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讼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2,000.00万元于2019

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兑付。根据2019年7月宁波中院的《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子公司西部创新投资100%股权被冻结。2020年3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526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还款。

6.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万元

2019年9月,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5银亿01”债券面值2,00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4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款项。根据2019年9月宁波中院的《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宁波莲彩科技70%股权被冻结,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股股票被轮候冻结。2020年3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808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还款。

7.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111.00万元

2019年11月,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7”债券面值1,111.0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偿还部分“16银亿07”债券本息,2020年6月,宁波中院民事调解((2019)浙02民初1121号),本公司需于2020年9月20日前归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本金911.4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8.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7,816.93万元

2019年7月,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提起诉讼,诉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7,816.93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3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507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还款。

9.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1,977.67万元

2019年3月,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本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5银亿01”债券、16银亿04”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款项。根据2019年3月宁波中院的《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公司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 股股票、上海并购基金3.37%股权、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7.75%股权、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被冻结。2020年1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125-127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61,977.67万元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还款。

10.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00.00万元

2019年6月,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5银亿01”债券面值2,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4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款项。2020年3月,宁波中院一审((2019)浙02民初649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还款。

11.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国贸期货有限公司384.60万元

2019年8月,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期货)提起诉讼,诉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384.6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4月,宁波中院民事调解((2019)浙02民初900号),国贸期货与本公司达成协议,本公司归还国贸期货债券本金384.60万元及利息等,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还款。

12.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40.75万元

2020年3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4,267.00万元以及“16银亿07”债券面值73.75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招商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受债券持有人委托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13.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天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700.00万元

2019年6月,天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700.00万元、“16银亿05”债券面值8,000.0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到期未能兑付。2019年9月,根据宁波中院的《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上海芃翎投资99.67%股权被冻结,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偿还“16银亿05”部分本息。2020年5月,宁波中院民事调解((2019)浙02民初715号),本公司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天弘资产“16银亿04”债券本金7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6 银亿05”债券本金6,651.2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14. 公司担保纠纷——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3,984.04万元

2019年8月,宁波银亿控股以宁波普利赛思100%股权抵偿其对公司的部分占款,宁波普利赛思核心资产为康强电子74,009,208股股票。宁波普利赛思为银亿控股及其转授信方向通商银行的借款提供了最高额不超过 72,500万元的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全部康强电子股票提供了质押担保。2019年5月,通商银行向法院提出实现宁波普利赛思担保物权的申请。2019年5月,宁波普利赛思持有的全部康强电子全部股票被司法冻结。2020年4月,宁波中院民事裁定((2020)浙02民特21号),由于涉案债务与宁波普利赛思的质押担保范围等存在实质性争议,因此裁定驳回通商银行的申请。截至本报告日,通商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本报告日,通商银行已将上述银亿控股及其转授信方的不良债权项目已通过宁波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15. 2019年4月,张隘经济合作社诉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合同纠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18)浙0212民初12366号),判令宁波银亿房产向张隘经济合作社支付租金27,000,182.42元,开发补偿款10,328,940.00元,违约金18,914,100.68元。宁波银亿房产向浙宁波中院提起上诉。2019年8月,宁波中法终审判决((2019)浙02民终2303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3月,宁波市中院作出裁定((2019)浙02执394号之二),将宁波银亿房产名下东岸名邸27号8套办公用房合计作价1,953.00万元交付张隘经济合作社抵偿本案债务,财产权自该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转移,同时预查封宁波银亿房产名下东岸名邸27号6套办公用房。

(三)截至2020年8月29日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冻结情况

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质押/司法冻结数量质押/司法冻结比例
银亿控股716,303,413.00716,303,413.00100.00%
熊基凯711,557,036.00711,557,036.00100.00%
西藏银亿481,414,795.00479,635,868.0099.63%
宁波圣洲922,611,132.00922,611,132.00100.00%
合计2,831,886,376.002,830,107,449.0099.94%

(四)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含子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共5个,实际被冻结金额为3,106.35万元。

(五)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2007年11月舟山市普陀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旅游投资”)经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特别授权,代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与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签订《合作开发鲁家峙岛协议》及补充协议,由银亿集团与舟山旅游投资合作开发由舟山市建委<舟建委(2006)187号>批复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涵盖的鲁家峙整岛项目。

根据协议,银亿集团成立鲁家峙投资作为履行合作开发协议的法人实体,鲁家峙投资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监督、招商引入项目、按协议规定提供资金等。

根据协议,在可招拍挂土地总量不低于2,250亩的前提下,银亿集团采取必要的方式确保舟山旅游投资(政府)未来通过出让约2,250亩土地获得的总土地价款不低于31.90亿元(包括通过招商引入其他投资者在二级市场摘牌土地,或银亿集团自行摘牌,如最终不足31.90亿元的,由银亿集团补足至31.90亿元)。在双方合作期间,如涉及市政府以上(含市政府)明文规定拆迁、安置及土地征用等费用增加,相应提高总地价款的下限。当拆迁安置、征地、国家税费等成本增加,从而导致舟山旅游投资出现亏损,经银亿集团审核后,亏损由银亿集团全额承担(合作开发期间遇国家法律法规重大政策调整或由于舟山旅游投资主观原因造成的亏损除外)。

根据协议,银亿集团在参与该项目土地市场招拍挂的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实际成交价超过31.90亿元的,超出部分

按市级(含)以上政府确定返还给普陀区政府的数额(扣除国家税费,下同)分段分享:返还额在4.785亿元(31.90×15%)以内的,由银亿集团所得;返还额超过15%以上的,在50%以内的超出部分,舟山旅游投资得40%,银亿集团得60%;返还额超过50%以上的部分,舟山旅游投资得70%,银亿集团得30%。

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合作项目已完成鲁家峙岛9宗地块(宗地面积为1,337.11亩)出让,出让金合计242,791.58万元。

2.金域华府项目系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与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浦半岛置业有限公司、象山冶金电器设备厂四方共同出资联合开发。本公司出资27,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4%;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宁波石浦半岛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象山冶金电器设备厂出资3,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6%。四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享受利润分配。该项目于2013年7月竣工验收交付,目前系尾盘销售,本期净利润359.11万元,主要系本期项目尾盘销售及坏账准备冲回所致。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计提合作方利润7,575.87万元,累计支付合作方利润3,775.79万元。

3.2020年5月12日,子公司比利时邦奇与代理行BNP Paribas Fortis签订附条件的借款展期协议《INDICATIVE TERMSHEET》,约定若公司能够满足:(1)在2020年12月(借款到期日)前签署并成立Montana Jv公司(子公司比利时邦奇与PSA Automobiles SA(标致雪铁龙集团)的合资企业)和EIGER JV公司(子公司比利时邦奇与PSA Automobiles SA(标致雪铁龙集团)的合资企业);(2)银亿股份需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向贷款人提供由符合规定的一级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100,000,000.00欧元的银行保函;(3) Montana Jv公司分配给比利时邦奇的任何股息金额的75%将存入强制性预付款账户,BNP Paribas Fortis则将349,500,000.00欧元银团借款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该笔银团借款追加邦奇汽车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和宁波邦奇进出口的股权,南京邦奇所有的应收账款、存货,宁波邦奇进出口所有的应收账款、存货,邦奇汽车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所有的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质押(除与DT2相关的知识产权和转让给Montana Jv公司的知识产权提供质押保证)。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 02 破申 23 号】和《决定书》【(2019)浙 02 破申 23 号】,宁波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391,103,435.68268,147,120.87
应收股利350,274.49350,274.49
其他应收款3,692,986,082.404,633,451,862.40
合计4,084,439,792.574,901,949,257.76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拆借391,103,435.68268,147,120.87
合计391,103,435.68268,147,120.87

2)重要逾期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274.49350,274.49
合计350,274.49350,274.49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拆借款2,095,370,317.003,035,836,097.00
应收暂付款1,775,465,765.401,775,465,765.40
应收出资返还款22,150,000.0022,150,000.00
合计3,892,986,082.404,833,451,862.4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00,000,000.00200,000,000.00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2020年6月30日余额200,000,000.00200,000,000.0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52,728,500.00
1至2年1,241,121,485.40
2至3年2,094,136,097.00
3年以上305,000,000.00
3至4年105,000,000.00
4至5年200,000,000.00
合计3,892,986,082.4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比例
宁波银亿房产拆借款826,900,000.001-2年90.48%
拆借款1,153,670,317.002-3年
应收暂付款220,778,500.001年以内
应收暂付款1,320,897,265.401-2年
中扶集团应收暂付款200,000,000.004-5年5.14%200,000,000.00
象山银亿房产拆借款9,800,000.001年以内2.95%
拆借款105,000,000.003-4年
东方亿圣应收暂付款33,790,000.001-2年0.87%
上海并购基金应收出资返还款22,150,000.001年以内0.57%
合计--3,892,986,082.40--100.00%200,000,000.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4,579,761,852.805,680,869,240.968,898,892,611.8414,579,761,852.805,680,869,240.968,898,892,611.8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81,147,390.79981,147,390.79204,458,702.24204,458,702.24
合计15,560,909,243.595,680,869,240.969,880,040,002.6314,784,220,555.045,680,869,240.969,103,351,314.08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宁波银亿房产3,315,524,700.343,315,524,700.34
西部创新投资56,770,200.0056,770,200.00
宁波昊圣2,130,597,711.502,130,597,711.50714,563,726.95
东方亿圣3,396,000,000.003,396,000,000.004,966,305,514.01
合计8,898,892,611.848,898,892,611.845,680,869,240.9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上海芃翎投资204,458,702.24204,458,702.24
山西凯能929,650,600.00-152,961,911.45776,688,688.55
小计204,458,702.24929,650,600.00-152,961,911.45981,147,390.79
二、联营企业
合计204,458,702.24929,650,600.00-152,961,911.45981,147,390.79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适用 √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52,961,911.451,701.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1,213,400.03
利收入
合计-152,961,911.451,215,101.84

6、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9,894,456.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173,945.93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305,524.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62,388.07
减:所得税影响额4,794,674.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014,535.43
合计144,420,350.3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34%0.00560.0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2%-0.0302-0.0302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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