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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

2020年6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组成的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临时管理人已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转为正式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27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现场评审,并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由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32亿元。同时,遴选出中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Punch Motive International NV(比利时邦志动力国际公司)组成的联合投资体、宁波合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备选的公司重整投资人。公司管理人根据《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正在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推进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工作。

(二)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

集团”)提出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7月28日,公司管理人收到银亿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宁波中院《民事裁定书》,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16家公司与银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

2020年9月16日,合并重整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名截止日,已经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报名,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股票目前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银亿集团、银亿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三)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目前重整投资人尚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遴选的重整投资人能否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 人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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