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31号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你公司12月15日披露《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需自重整计划经宁波中院裁定

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第一期投资款8亿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价款不低于15亿元。梓禾瑾芯成立于2020年8月,目前处于融资阶段,暂未开展具体生产经营业务。12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截至目前重整投资人融资进展情况,并结合重整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融资渠道、可用授信额度等,说明重整投资款的主要资金来源,并分析其履约意愿及履约能力,你公司是否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并作特别风险提示。

2.你公司报备的《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及交割安排”部分显示,重整投资人需自重整计划经宁波中院裁定批准后,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24亿元。《重整投资协议》“陈述与保证”部分显示,重整投资人应确保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15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条款是否矛盾、冲突,以及第二期价款支付的具体安排。同时,请你公司补充披

露《重整投资协议》中关于转增股票过户安排、重要事项的处理、投资款项支付承诺、违约责任、协议解除等的主要内容。

3.你公司12月16日披露的《重整计划》显示,重整投资人支付的14.49亿元用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你公司名下的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凯能”)100%股权赎回,抵偿资金占用1,449,447,986.68元,你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应向你公司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请结合上述问题1和2,说明相关投资款支付安排是否足以在2020年度偿付所有资金占用余额及相关利息,山西凯能100%股权能否在2020年度完成置出,你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并作特别风险提示。

4.公告显示,梓禾瑾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梓禾瑾芯的份额为0.25%,实际控制人为叶骥,未来梓禾瑾芯的相关股权份额可能发生变化。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梓禾瑾芯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图、实际控制人等,并分析梓禾瑾芯股权份额发生变化是否可能导致其控制权变更。

请你公司于1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管理人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