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关于竞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的股权资产分别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并以转让方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公开挂牌价为依据,拟通过公开竞买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受让挂牌股权资产。相关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竞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 赵利新 李永清 曹胜根 周建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