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西焦煤: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2.58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24.99%,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在《公司章程》及《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担保的审议程序、审批权限以及担保条件等风险控制内容。上述担保,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全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担保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公开,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认真审核,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发生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我们认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事项。

三、关于向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向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关于向山西古交西山义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等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向山西古交西山义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玉敏 赵利新 李永清 邓蜀平2021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