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自2021年8月9日开市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考虑除权除息影响)相对大盘、行业板块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1年7月9日收盘价-前复权) | 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2021年8月6日收盘价) | 涨跌幅 |
上市公司股价(元/股) | 7.40 | 8.71 | 17.70% |
深证综指(399106.SZ)收盘值(点) | 2,436.84 | 2,443.06 | 0.26% |
Wind证监会煤炭开采和洗选指数(代码:883144.WI) | 2,450.53 | 2,642.61 | 7.84%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17.44%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9.86% |
公司股票价格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7.70%,同期深证综指累计涨幅为0.26%,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17.44%。同期Wind证监会煤炭开采和洗选指数(代码:883144.WI)涨跌幅为7.84%,剔除行业因素后,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为9.86%。综上,在剔除大盘和同行业因素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标准。
特此说明。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