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越秀金控: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通知,越秀集团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88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深交所对越秀集团申请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无异议。《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越秀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发行部分或不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越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28,593,3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82%;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17,952,5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7%。

公司将密切关注越秀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进展,并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