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工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充分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

根据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并提供了专业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

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附件。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证劵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全体监事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通过列席会议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监督意见或提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任职资格,对管理层在授权事项上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期内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除了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涉及股权、资产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三、监事会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1)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18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2)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2.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1) 定期报告

公司能及时提交定期报告,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定期报告全部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公司交易类事项

(1)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公司发生的一项子公司出售资产行为,严格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未发生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超

过预计的关联交易,及时履行了调整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管理规范的要求。

(3)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账户及资金管理、投资情况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有效防范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和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均按照的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严格监督证券投资资金来源,控制在自有闲置资金范围,不占用募集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资金。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财政部第32号令》等法律法规对国资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和警示职能,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夯实管理基础,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公司经营有质量的增长。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