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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二)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对象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预算、测试和安排,起草具体理财方案,呈报华工科技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执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资金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

投资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五)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负责审批。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资源、优化成本、提高收益、安全高效”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李俊伟

保荐代表人:武远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3 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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