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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2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2020年4月16日,华工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对一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财会〔2017〕22号)。新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入收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

3、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

1、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二)会计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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