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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一、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目的

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旨在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在当前市场利率下行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内可灵活选择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有利于各类债务相互匹配,强化公司债务融资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发行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

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条款等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 如法律法规关于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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