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3月26日独立董事沟通会上收到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专项汇报,经过认真审议,现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通过跟踪、了解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其2020年度开展的审计工作、审阅其出具的报告后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后认为: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发表2项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国武 | 金明伟 | 乐 瑞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