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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5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8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九芝堂股票代码00098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韩辰骁黄可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电话010-846831550731-84499762
电子信箱hancx@hnjzt.comdshbgs@hnjzt.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832,973,643.401,688,549,461.11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7,114,952.81176,451,170.731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91,775,585.27154,284,814.4024.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2,317,055.73473,719,405.32-36.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219.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219.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9%4.13%0.7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017,035,825.094,904,747,670.66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846,030,225.803,986,459,014.73-3.5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65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李振国境内自然人40.93%355,822,854275,987,140质押268,940,000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9.48%169,348,4870
李卓境内自然人1.90%16,486,4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99%8,589,4960
朱晓红境内自然人0.84%7,340,0030
鹏华资产管理-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18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81%7,058,8700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28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45%3,928,8050
刘鹏俊境内自然人0.40%3,503,4320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25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29%2,533,1540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21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28%2,391,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李振国、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股东中,李卓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486,400股;朱晓红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340,003股;刘鹏俊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1,832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51,6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给世界各国、各行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也对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多款中药被正式列入各级诊疗方案中,临床疗效观察显示,中医药在本次疫情防控应用过程总有效率达到了90%以上。中医药在抗击疫情的显著作用有利于提升中医药在国内的战略性地位和社会认可度,有利于推进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同时,政府“从有病治病,到无病防病”的理念倡导也将引领国民健康消费走向更加成熟的阶段,大健康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启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医疗保障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等各项医药政策密集出台,医药行业仍将处于调整阶段,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面对挑战和机遇,公司在传承传统中医药理论、文化、医药技术的同时,以新时期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发展理念,践行“百年九芝堂,服务大健康”的使命,整合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布局干细胞药产业、药食同源系列产品经营业务,同时,顺应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的政策导向,以“互联网+中医药”为依托,探索推进互联网医院项目,并陆续上线试运营,致力于从预防、治疗、康复三个领域为人类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为人类创造健康美好生活。报告期内,公司“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定文化自信、战略自信、道路自信,深化集团管控模式,持续培育传统业务核心优势,快速推动创新业务稳步发展,围绕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整体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生产方面,公司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疫情防控能力及生产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生产及疫情防控安全平稳,全员无感染;经营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市场的火车头作用,以销售工作为核心,挖掘现有品种的潜力,确保传统产品做优做强;创新方面,公司精耕细作深入布局干细胞业务,顺应趋势探索互联网新业务模式,加快梳理药食同源大健康产品的发展方向,积极推动创新项目的突破,保证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297.36万元,同比增长8.5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711.50万元,同比增长11.7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主要合同收入进行确认、计量、核算和列报,根据准则要求,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将资产负债表原“预收款项”项目拆分为“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牡丹江九芝堂友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手续,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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