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
(3)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系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拉尼斯”)一氧化碳原料的长期战略供应商,双方于2005年8月签订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一期)将于2022年5月到期,拟重新签署一份为期10年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一期),使南京诚志继续向塞拉尼斯供应一氧化碳。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同意公司为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许可的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