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
(3)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基金份额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认购华德新机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德新机遇”)的份额。截至目前,首期5亿元投资中大部分款项已用于项目投资,所有剩余款项也已明确投资用途。
通过华德新机遇在前期投资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投资能力,公司认为与华德新机遇的持续合作可以进一步帮助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还可以接受其行业顾问、投行咨询等专业服务。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的基金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基金份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以下两家银行申请合计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子议案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 表决情况 |
(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合 计 | 5 | —— |
上述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1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