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1.3 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总裁郑成武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谦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公司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公司基本情况……………………………………………………2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7
董事会报告………………………………………………………8
第六节 重要事项…………………………………………………………12
第七节 财务报告…………………………………………………………2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0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ENGZHI CO.,LTD
中文缩写:诚志股份
英文缩写:ChengZhi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三)董事会秘书:许晓阳
证券事务代表:徐惊宇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联系电话:0791-3826898 传真:0791-3826899
电子信箱:、
(四)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政编码:33001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电子信箱:
(五)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诚志股份 股票代码:000990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6月7日
公司注册登记地点: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4901
税务登记号码:360107705508496
组织机构代码:70550849-6
2.2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说明: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3,407,934,354.02 3,546,329,853.99 -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86,838,560.01 1,567,508,032.81 1.23%
股本 297,032,414.00 297,032,414.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34 5.28 1.14%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1,432,204,770.73 1,669,163,142.08 -14.20%
营业利润 9,761,948.45 11,334,112.93 -13.87%
利润总额 27,151,910.56 14,512,279.06 8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46,518.11 10,229,373.84 8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224,384.83 6,327,773.01 14.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5 0.034 91.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5 0.034 9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 0.60% 增加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0% 0.40% 增加0.1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38,513.66 -49,266,993.16 144.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4 -0.166 144.5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512,138.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91,823.7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117,135.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4,000.01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34,305.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750,658.03
合计 12,122,133.28
(三)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