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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按照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率领公司全体员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1年工作情况回顾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持续深化电力主业改革,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快新能源产业布局谋划,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83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363万元,增幅57.83%;实现营业利润123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446万元,增幅234.5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084万元,增幅248.88%,主要系本报告期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及运营管理工作

1.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将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会、综治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并加以量化。打造水电事业部党总支“一企一品”特色党建品牌,水电事业部党总支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闽东水电站获评首批福建省国有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廉洁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构建和谐平安国企。深入开展“平安国企”创建,扎实抓好隐患排查、纠纷调处、矛盾化解工作,持续开展军民共建、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2.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会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制度与流程建设,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动重大决策落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做出科学有效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完善良好的内部环境,不断完善与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修定完善《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事项,推动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设的完善。

3. 纵深推进企业改革,关键领域多点开花

一是全面推进宁德、屏南、周宁、寿宁、柘荣、霞浦等6家分公司瘦身健体改革,实现水电板块各单位之间薪酬的边涨边平,同时,全面推进风电板块、

其他业务板块及总部薪酬体系改革,建立了职位序列与登记管理一体化薪酬体系。二是推动新投产的上堡风电场整体并入风电事业部,实现风电事业部对4个基层风场的直接管理。开展白城富裕风电场运检外包改革各项前期工作。三是以福安区域作为试点先行开展检修维保业务整合,完成宁德分公司三定方案及薪酬制度的顶层设计,完成第一阶段福安检修维保中心的整合竞岗工作。四是实现分子公司财务纳入集中核算管理。通过完成水电事业部等22家单位24套账的财务集中核算,有效整合财务人力资源,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升财务管控能力。

4. 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质增效落地有声

一是实施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工作。通过对总部和下属企业各部门职能、各岗位职责的精准梳理,明确总部与分子公司的权责边界,全面推进生产、人资、投资、财务管理等提升内容,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改进一项工作、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二是实施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启动实施教育培训机制改革,设立教育培训部,整合公司内外培训资源,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全员培训考核机制。三是持续抓好内部精细化管理提升。通过“重新核定预算标杆”、“加强各类费用管控”、“持续推进检修维保、用车、资产出租、办公、会议、差旅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落实降本增效、向管理要效益。四是加快推进低效资产处置。完成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出让,完成幸福楼闲置房产、公司废旧车辆及各单位退役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同时持续推进精信小贷公司股权出让挂牌工作。五是持续加大环三实业追债力度,积极推动宁德大厦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5. 加快布局新能源产业,项目开发推而广之

一是积极谋划布局新能源产业。公司成立碳中和研究中心,开展碳中和政策、法规、技术、碳交易等方面的研究。先后与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福安市人民政府签订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推进光伏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目前已开展18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其中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收口4个,项目可研报告初稿4个,项目建议书10个,与光伏龙头企业正泰新能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二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东晟广场房地产项目:商业办公区主体已完成初步验收,住宅区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附属配套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宁德虎贝风电项目:积极开展工程扫尾和水保、环评等专项验收,为工程竣工验收创造条件。福安丰源水电集控中心项目:顺利通过省调验收并完成双电源项目改造,已具备试运行条件。同时,对闾峡、浮鹰岛及虎贝风电场工程项目开展过程管理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复核)工作,做好投资项目闭环管理。海上风电项目前期:霞浦海上风电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的霞浦海上风电A、B项目(装机分别为20万千瓦和30万千瓦)已完成竞争配置申报,其中B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6日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

6. 积极构建预控机制,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一是构建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机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过与各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下达责任目标。二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全面修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四是有力有序推动安全生产各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五是全力做好应急保障

和疫情防控。全年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96场次;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全面开展多轮疫情的排查和防控,动员全员开展疫苗接种。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7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2次,临时会议15次。所有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修订《公司章程》、聘任公司高管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在审议每个议案前,力求做到深入分析、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54项议案,没有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股东大会召集情况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正式会议1次,临时会议4次,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年共审议通过16项议案,没有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主动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深入讨论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

此外,独立董事还实地考察了主要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有关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等重要事项,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

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4次,提名公司董事3名,副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1次,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优化公司主营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4、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披露140份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

5、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并有效执行已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事项筹划审议期间、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做到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并按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买卖公司股票衍生品种的登记和报备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了解和收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并以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回答或电话回复等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专线电话、董秘邮箱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及时答复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提出的各种问题,听取中小投资者相关建议,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积极做好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保证对外沟通渠道畅通。

第二部分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公司发展总体思路

2022年是闽东电力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发展的关键一年, 2022年公司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企业改革,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狠抓安全生产,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贡献国企力量。

(二)新年度工作重点

2021年公司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公司总体运行和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求实创新、提升公司的价值,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为此,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改革韧劲,持续深化改革攻坚。一是进一步实施电力主业整合提升。依托水电事业部,各水电分、子公司条件成熟一家,并入一家,最终实现全公司水电企业实现远程集控,由水电事业部直管公司电站,同时深化风电企业扁

平化改革。二是加快检修维保业务改革破题,推动检修维保业务的现代化、集约化管理,实现人力、物力的高效利用。三是持续扩展薪酬绩效体系改革。四是推动全员教育培训落地见效。

2.狠抓精细管理,全面提升企业质效。一是推动电力生产精细化管理。通过水库科学调水及加强设备管理监督力度,减小弃水量增发电量。全面调整修订业绩考核指标,淡化天气因素,强化人为努力因素。提高风电监管水平,加大风电场现场监督力度,增强风电维保能力,提高风机设备完好率,力争实现稳发多发。二是推动预算和资金精细化管理。完善预算标杆,增强成本控制意识,建立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升财务管理效率,统筹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三是推动投资和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效率,科学合理缩减投资决策流程,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投资决策权限,做好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落实项目闭环。继续对非主业、非控股、非盈利的低效、无效资产进行优化整合。深入调查宁德区域电力相关资源的产业政策、市场行情、资源储量等,研究、寻找投资机会,并对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分析。四是推动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

3.加速“开疆拓土”,全力推动新能源项目落地。一是光伏发电业务方面,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新能源开发与宁德各县(市、区)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依托宁德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将开发新能源项目与当地产业进行有机结合,实现新能源资源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化、立体化综合利用,加大力度开发储备分布式、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择优推进;二是海上风电项目方面,加快推进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建设,持续跟踪分析海上风电后续相关政策、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投资造价下降等情况,动态做好项目投资经济可行性研究,力争早日开工;三是确保在建项目尽早投

产,尽快完成宁德虎贝风电项目工程各项扫尾工作,实现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加快推进东晟广场项目工程建设,丰源集控中心项目尽早投入运行。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推进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根据监管及经营的要求,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公司战略规划,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抓住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四)认真做好信息披露义务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的披露公司定期报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以及其它应披露事项,不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方式代替公司公告,在信息披露前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进行内幕交易,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平等获得信息;同时公司将不断规范自愿性披露和持续性披露的内容,遵守公平原则,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并采纳机构投资者从专业角度对公司治理提供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公开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情况及效果。同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登记、保密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最新修订《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特别重视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防范内幕交易,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团结全体员工,扎实工作,在监事会的监督下,领导经理层,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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