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7月11日,赵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请杨利兵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杨利兵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元/年(税前)
董事 | 基本薪酬薪金总额 |
董事长 | 不领取薪酬 |
非独立董事 | 不领取薪酬 |
独立董事 | 60,000 |
(2)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元/年(税后)
高级管理人员 | 基本薪酬薪金总额 |
总经理 | 120,000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180,000 |
董事会秘书 | 120,000 |
财务总监 | 120,000 |
(3)公司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发展需要,聘任杨利兵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唐之彩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聘任杨利兵先生担任全资子公司甘肃凉州皇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9年7月29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个人简历杨利兵,男,1980年出生,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9年6月在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工作。
杨利兵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