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进行资产出售、吸收合并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期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作为本次资产出售项下置出资产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本次吸收合并项下国际期货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机构出具估值报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评估
国融兴华已就从事证券业务服务完成在中国证监会的备案,其对本次重组置出资产提供评估服务,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除业务关系外,国融兴华及各自经办评估师与公司等本次重组交易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备进行本次置出资产评估工作的独立性。
上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就本次重组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国融兴华对本次重组置出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作为评估结论。国融兴华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选取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国融兴华对本次重组置出资产评估中,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本次资产出售项下置出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资产出售项下置出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国融兴华正式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拟置出资产的交易定价公允。
2、本次吸收合并国际期货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
银河证券具有证券从业及独立财务顾问的资格,能够胜任本次估值工作。除担任本次吸收合并的估值机构外,银河证券还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除上述业务关系外,该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本次重组交易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备进行本次吸收合并估值工作的独立性。国际期货估值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估值目的是对本次吸收合并背景下国际期货100%股权价值进行分析,为本次吸收合并各方提供价值参考。估值机构以可比交易法和可比公司法对国际期货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估值,最终采取了可比公司法作为估值结论。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国际期货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估值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估值参数符合本次吸收合并项下国际期货实际情况,估值依据及估值结论合理。本次吸收合并项下国际期货最终交易价格以估值报告中的估值结论作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拟置入资产的交易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和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估值假设前提合理,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评估/估值报告的评估/估值结论合理,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估值方法选取与评估/估值目的及评估/估值资产状况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之签署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