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16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认购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因子公司业务需要认购“光大信托-乾沃i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i代表从1开始的自然数)的劣后级份额,认购劣后级份额不超过1.25亿元。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消费金融小额贷款项目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及用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