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万股,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本次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