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0月13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融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同意为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金日晟矿业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书记沟
注册资本:15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涛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
主营业务: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生产销售、副产品机制砂石的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
公司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金日晟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1-6月份 |
营业收入 | 489,488.58 | 267,436.88 |
利润总额 | 191,070.60 | 89,766.69 |
净利润 | 162,496.96 | 75,287.87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6月30日 |
总资产 | 835,355.07 | 921,781.76 |
总负债 | 336,110.11 | 346,169.25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45,420 | 254,220 |
流动负债总额 | 167,479.04 | 154,189.33 |
净资产 | 499,245.00 | 575,612.59 |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176,46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日晟矿业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金日晟矿业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披露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为全额担保,无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融资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给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0,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3%。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
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