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3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2023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发放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23年度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税前) | 备注 |
于永利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62.9 | |
顾光明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62.5 | |
张腾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31.9 | 2023年3月份任职 |
滕涛 | 副总经理 | 50.0 | |
张重天 |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50.3 | |
温克学 | 副总经理 | 50.3 | |
金 波 | 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 49.8 | |
贾领煜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17.9 | 2023年2月份 调整(含兑现2022年绩效收入11.63万元) |
蔡临宁 | 独立董事 | 12 | |
马传骐 | 独立董事 | 12 | |
潘志成 | 独立董事 | 12 |
二、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订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按照岗位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2.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按税前12万元标准支付。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