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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泰: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经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调整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2、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相关公告。

3、提案5.00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前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4、提案10.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需在2022年5月11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6-7021108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编: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7”,投票简称为“HET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调整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打“√”表示选择。 2、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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