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管理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互联网贷款专项审计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专项审计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不良贷款核销专项审计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营性贷款合规性自查工作的报告》等六项报告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