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永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经营目标、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告。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文件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查阅。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运机、运机集团 | 指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运机有限 | 指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 |
友华集团 | 指 | 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自贡银行 | 指 |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智投资 | 指 | 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建行自贡分行 | 指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
农行盐都支行 | 指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运机集团 | 股票代码 | 001288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运机集团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ICHUAN ZIGONG CONVEYING MACHINE GROUP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ZGCM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友华 | ||
注册地址 | 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43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1、2005年8月2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自贡市沿滩区个私花园区内”变更为”自贡沿滩区个私园区内“。 2、2009年9月1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自贡沿滩区个私园区内”变更为“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岩洞1号”。 3、2013年4月2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岩洞1号”变更为“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 | ||
办公地址 | 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43000 | ||
公司网址 | www.zgcmc.com | ||
电子信箱 | dmb@zgcmc.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陆平 | 吴星丽 |
联系地址 | 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 | 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 |
电话 | 0813-8233556 | 0813-8233659 |
传真 | 0813-8233689 | 0813-8233689 |
电子信箱 | dmb@zgcmc.com | dmb@zgcmc.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300694828522T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2F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泽涵、陈港溪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张鹏、葛麒 | 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787,952,586.20 | 690,941,274.42 | 14.04% | 774,646,01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5,299,999.81 | 101,269,573.57 | -15.77% | 94,201,97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2,190,788.14 | 101,380,819.71 | -18.93% | 92,214,657.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998,774.83 | 103,144,563.79 | -30.20% | 9,300,587.77 |
(元)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84 | -20.24% | 0.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84 | -20.24% | 0.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6% | 9.12% | -2.06% | 9.38%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2,384,218,878.71 | 1,884,115,685.51 | 26.54% | 1,737,025,385.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69,989,140.59 | 1,162,920,795.79 | 52.20% | 1,057,007,692.7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5,580,177.51 | 154,411,279.69 | 151,075,522.34 | 376,885,60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35,518.04 | 14,899,564.19 | 16,141,319.16 | 35,823,598.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292,585.38 | 13,475,110.92 | 15,966,221.07 | 34,456,870.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8,049.74 | 65,314,513.82 | -41,948,948.34 | 24,445,159.6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159.38 | -11,710.46 | -291.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01,443.98 | 804,346.20 | 2,507,767.00 |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6,542.22 | |||
债务重组损益 | -234,000.00 | -113,032.7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145.9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5,788.83 | -923,781.80 | -13,338.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8,145.08 | -19,899.92 | 349,638.18 | |
合计 | 3,109,211.67 | -111,246.14 | 1,987,319.6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输送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下的“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具体细分为“C3434连续搬运设备制造”下的“输送机械(输送机械和提升机)”。
(一)行业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水平得到持续的改善,全国各地工厂的兴办促进了输送机械设备行业的需求。同时工业自动化的改革也给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引进新的设备,帮助自己完成产品大量生产的同时,又有效的提高了产品的质量,节约了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现代化的迅速发展,输送机械设备无论从输送量、运距、装卸料方便、可靠性提高、运费低廉等特点来说,它的优越性已经十分明显,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关键设备。
(二)行业发展阶段及现状
我国输送机械发展起步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迄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经济全球化、企业生产专业化和信息网络技术化给输送机械制造商带来了良好机遇。随着国产化技术水平的提高、先进机械制造设备和加工工艺的引进,我国输送设备工业在近20年间发展迅速。
在国内港口业务、矿山开采工程、电厂发电不断提升生产过程的安全性、环保性的态势下,以及“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稳健推行下,未来我国输送机械行业将通过不断调整输送结构及能力,为国内外各领域的发展提供设备基础。输送机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支持下,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预计2023年可达到530亿元,其中带式输送机市场规模将达到286亿元(数据来源于中商产业研究院)。
目前我国的输送机械设备广泛运用于冶金、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码头、粮食、矿产、电子、食品等行业。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和环保理念的日趋影响,绿色节能便成为了输送机械设备发展的一个趋势。
(三)行业周期性、季节性与区域性特点
由于电力、冶金、建材、煤炭、钢铁、港口等主要下游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各项经济政策的影响,存在周期性的表现,因此输送机械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
输送机械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但由于电力、冶金、建材、煤炭、钢铁、港口等行业生产线建设或者生产线升级的需求不同,订单金额、发生时间、建设周期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存在下半年收入较多的现象。
输送机械行业的下游客户包括电力、冶金、建材、煤炭、钢铁、港口等,行业及客户地理位置较为分散,输送机械产品一般销往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所以输送机械行业没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的带式输送机产品在国内处于优势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595-2017《带式输送机》、GB/T36698-2018《带式输送机设计计算方法》和GB50431-2020《带式输送机工程技术标准》的参加起草单位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7337-2010《轴装式减速器》的起草单位、JB/T 9015-2011《带式输送机用逆止器》的负责起草单位、JB/T10380-2013《圆管带式输送机》的参加起草单位之一;公司主导参加了DCY(DBY)运输机械用减速器、DTII型固定带式输送机、DTII(A)型带式输送机和DTII(A)型带式输送机(第二版)等系列的联合设计。
目前公司为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全国带式输送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输送机给料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及全国连续搬运机械标准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获得了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中国重型机械行业自主创新领军企业、以及中国重型机械行业“十三五”科技创新标兵企业荣誉。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输送机械领域的128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20项;公司及其产品先后获得2项国家级奖项、9项省部级奖项、11项市级奖项、11项专业协会奖项。
(五)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影响
输送机械制造行业与电力、冶金、建材、煤炭、钢铁、港口等多个下游行业关联密切,是影响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该行业受国家多项政策支持,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扶持散料搬运核心装置及设备制造行业发展的政策。该行业近三年主要政策如下表所示:
输送机械行业主要政策列表
序号 | 时间 | 发布单位 | 主要相关政策 | 主要内容 |
1 | 2021.12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 |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 从供给水平、产业结构、绿色低碳、数字转型、产业安全等5个方面,提出了高端化、合理化、绿色化、数字化、安全化等“五化”重点任务。 《规划》部署了新材料创新发展工程、低碳制造试点工程、数字化赋能工程、战略资源安全保障工程、补链强链工程等五大工程。 |
2 | 2021.12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 对于装备制造业提出满足提高产品可靠性和高端化发展等需要,开发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以及新技术与工艺结合的模块化生产单元;建设基于精益生产、柔性生产的智能车间和工厂;大力发展数字化设计、远程运维服务、个性化定制等模式。 组织保障措施为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对智能制造领域的支持。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政策。 |
3 | 2020.10 |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 |
4 | 2020.9 | 工信部 | 《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材工业推广应用,促进建材工业全产业链价值链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构建网络安全和密码应用支撑体系,促进行业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夯实建材工业信息化支撑基础,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实现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引领建材工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
5 | 2020.02 | 国家发改委 能源局 应急部 国家煤矿安监局 工信部 |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推进煤炭生产企业建立安全、共享、高效的煤矿智能化大数据应用平台,构建实时、透明的煤矿采、掘、机、运、通、洗选等数据链条,实现煤矿智能 |
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 化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与应用。 | |||
6 | 2019.11 | 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 将“管道输煤”、“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信息系统,智能物料搬运装备,智能港口装卸设备,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等”列为鼓励类产业。 |
7 | 2019.11 | 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铁集团 | 《十部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随着天然砂石资源约束趋紧和环境保护日益增强,机制砂石逐渐成为我国建设用砂石的主要来源。意见提出,加强机制砂石的运输保障,推进机制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有序发展多式联运,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大力发展集装箱铁公联运,切实提高机制砂石运输能力;加快建设封闭式运输皮带廊道,逐步减少散货露天装卸量。 |
8 | 2019.10 | 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工程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 | 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加入绿色化、可持续化设计理念。提升传统优势行业设计水平。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轻工纺织、汽车、工程动力机械、电力装备、石化装备、重型机械和电子信息等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产业,实现设计优化和提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9 | 2019.09 | 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 提出到2022年,制造业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基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质量工作体系更加高效。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丰富产品种类,满足差异化消费需求。推广数字孪生、可靠性设计与仿真、质量波动分析等技术的开发应用,提升产品质量设计和工艺控制能力。 |
这些产业政策为本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并为本行业向高端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扩大行业市场规模,推动产品优化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带式输送机为主的节能环保型输送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物料输送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通用带式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逆止装置、驱动装置等。目前,公司构建的物料输送设备制造体系和相关的产品链已较为完备,正在开拓具备科技含量更高、可靠性和稳定性更佳的物料输送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通用带式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其他输送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等。
1.通用带式输送机
公司设计、制造的通用带式输送机以输送带作为物料运送的承载构件,利用托辊支撑输送带移动,依靠传动滚筒与输送带之间摩擦力牵引输送带运动,将输送带承载的物料从起点运送到终点完成物料输送。通用带式输送机是目前应用最为普遍的带式输送机结构形式,广泛应用于散料、包装物的输送和转运场合。公司设计、制造的通用带式输送机带宽范围为0.5米到2.4米,适用输送各种散状物料以及成件物料,广泛运用于冶金、煤炭、港口、仓储等行业,运行效果良好。
2.管状带式输送机
公司设计、制造的管状带式输送机,是在通用带式输送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4~8只托辊组组成的多边形,将输送带强制裹成圆管状截面,输送散状物料。公司制造的管状带式输送机具有以下优点:①能在密闭空间内输送物料,既避免了因物料撒落而污染环境,也避免了刮风、下雨等外部环境对物料的污染,是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是百公里内具有节能减排优点的环保输送装备。②管状带式输送机被托辊强制裹成圆管状,无输送带跑偏现象;同时管状带式输送机可实现立体螺旋状弯曲布置,可取代由多条通用带式输送机组成的输送系统,节省土建工程、机器设备投资,同时也减少输送系统的故障点,降低设备维护和运行费用。③输送带围成圆管状,增大物料与输送带间的摩擦系数,管状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倾角可达30度,可实现大倾角输送。④管状带式输送机可用下分支反向输送与上分支不同的物料。公司设计、研发、制造、安装的管状带式输送机运用在多个国内、国外高难度、长距离、越野式安全环保的物料输送工程,运行效果良好。
3.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
公司设计、制造的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在支撑托辊结构和输送带物理性能方面具有特殊的结构和设计,能够实现输送机水平转弯,适用于长距离输送散状物料。其在布置上主要采用串联搭接、增设强制改向滚筒方式以及采用特殊结构的专用输送带等方式来实现平面转弯,也可以伴随着平面转弯进行竖向凸凹弧弯曲,构成空间转弯,实现单条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大运量输送,替代由多条通用带式输送机和转运站组成的输送系统。在穿越山区、河流等野外复杂地形的曲线输送线路上运送物料,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是一种较为经济有效的输送方式。公司在自主研发长距离越野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技术的基础上,与国外输送机械设计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引进了越野带式输送机常规、水平曲线段和动态分析计算软件,引入了带式输送机领域全新理念的设计方法,掌握了粘弹性动态设计、低滚动摩擦阻力计算、小半径水平转弯、水平转弯段输送带跑偏控制、胶带谐振控制、胶带接头工艺及应用、托辊间距优化、漏斗溜槽DEM和巡检小车等专有技术,采用了大托辊直径大间距布置方法、超低滚动摩擦阻力输送带和物料势能馈电等技术,降低了在超长距离、大运量和高带速输送条件下的功率消耗,获得了节能减排的良好效果。
4.其他输送机产品
公司生产的其他输送机包含移置式带式输送机、伸缩式带式输送机、大倾角带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等。这类输送机是根据输送环境的变化、时间和空间上的约束限制以及物料特殊属性要求,在通用带式输送机及功能扩展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专用型输送机。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原辅材料、配套部件以及必要的外协工作等。公司主要根据订单情况组织采购,对于钢材等通用原材料保有一定规模的合理库存水平。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下达生产卡并编制生产计划,递交采购申请;采购部门根据主
要生产计划,进行相关采购。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与选定,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负责按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公司的采购任务根据原材料的不同交由经验丰富、对供货市场充分了解的采购人员完成。公司采购的原辅材料、配套部件主要包括钢材、胶带、电动机、减速机等。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生产产品属于非标产品,根据订单情况组织安排生产,生产所需要的工艺图纸与技术方案等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设计,进而组织生产。公司主要采取自行生产方式,对于部分技术含量不高、相对简单的工序采取外协加工方式。
(1)自行生产。公司自行生产的核心部件包括滚筒、托辊、桁架、支柱、驱动装置、电控设备等,上述核心部件对安全性、可靠性、精密度、集成能力要求较高,均由公司自行设计、生产和加工,构成产品的主体部分。公司根据产能、订单及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满足订单生产的要求下,公司预先生产出一定数量的通用自制部件,以提高市场反应能力,提高交货速度,及时满足客户的市场需求。
(2)外协加工。公司产品部件主要通过自制和外购取得,其中自制部件包括滚筒、托辊、桁架、支柱、驱动装置、电控设备等;对于电机、减速器、输送带等大型标准化配件,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要求和技术方案进行外购。
对于公司自制部件所涉及的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如铸造、包胶等通常通过专业化的外协单位实现,外协加工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化协作的优势,提高产品生产效率,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自制部件、外购部件及外协加工三者的关系为:对原材料进行自制加工是产品的核心环节,外购部件构成公司产品的功能部件,自制部件与外购部件共同构成产品核心部件,外协加工则是提高公司产能的有益补充。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前导式营销的销售模式,即通过对原有客户技术需求、工程需求以及产品设计参数的整理更新过程,并根据经营实践中客户实施有效的产品(服务)和需求跟踪,包括产品的改型、功能、附加设备(装置)等建议,与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前瞻性地提出产品创新及改良建议并再次收集客户的使用反馈,用于后续产品升级、更新。
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由市场开发部专门负责,市场开发部依照前导式营销理念,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销售计划,协调计划执行,进行客户管理,长期跟踪客户的动态,通过售后回访方式获取老客户订单,通过主动接洽的方式获取新客户订单。随着公司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不断提高,也存在部分客户主动询价的情况,对此公司销售人员及时跟进,与客户洽谈并签订合同。对于老客户和新客户订单最终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议标等形式确定合同。
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型、顾问式服务以及定制化产品,深度参与终端客户新产品开发,增加客户粘性,由于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专用性,且发行人技术研发优势较强,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批量生产的一致性是维持客户稳定的重要保障,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贯穿生产环节及售后服务环节,确保客户使用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四)公司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以带式输送机为主的节能环保型输送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发展至今,已成功研发了多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心技术。公司自主设计、制造和安装的管状带式输送机,型号为DG,管径350mm,设备长度为7.04公里,运用于安康市尧柏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在亚洲被誉为“绿色环保输送走廊”;公司研发的超长距离全封闭空间转弯曲线带式输送机在最高海拔高度的应用,超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机首次应用在海拔高度5050m上,其单机下运高度达到了615m,部分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历程,塑造了围绕“运机”这两个字为核心的品牌,自主研发应对多种行业的输送机,且获得海内外众多项目的好评。
(五)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高效研发促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基础的研究开发理念,以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公司深入了解行业动向及消费者需求状况并形成调研意见,技术中心根据业务部门的调研意见制定立项报告并完成产品的研发。主要包括:川内首创的“管状带式输送机巡检机器人”,能完成数据采集、分析、云计算等工作,可以通过科技检测手段代替人工检测,有效提高了检测效率;攻克了针对野外深山等险峻地势的技术,实现了安全、高效、远程运输,特别是在野外大功率、长距离输送系统研发领域,取得了飞跃发展。公司对研发机构进行不断地建设与完善,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有效的研发运行及管理机制。保证了研发成本优势,降低综合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2)品牌口碑好,客户优势明显
公司具备一批专业的销售团队及售后服务团队,同时公司具备良好的研发设计能力、过硬的产品质量等特点,在获取订单方面,尤其是在客户定制需求多、产品技术难度高的订单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品牌在业绩取得良好的口碑。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多为央企、国企及大型民营企业,且均自身经营状况较好。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努力开拓海外市场,不断提升客户和业务的数量和质量,以最大程度驱动客户价值的创造。
(3)建立科学质量体系,保障产品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完善质量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坚持持续改进,增强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形成了成套设备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销售服务在内的一整套质量运行保证体系。公司于2005年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各种专业技术、管理技术和行政管理手段,更好的对产品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公司的产品质量保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优化采购方式,降本增效
公司采购方面,紧盯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建立有效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性价比高、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根据项目地点,采用就地采购措施,保证项目周期有效运行,降低运输成本。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势主要体现在良好的项目业绩、持续前沿的技术研发能力、人才优势、可靠稳定的产品优势、优质的客户及市场优势等。
1、项目优势
公司凭借先进的设计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为客户提供节能环保、运行稳定的输送机械装备。公司完善的售前设计沟通、售中工艺改进、售后及时服务,在市场中积累了较高的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完成了多个国内外难度系数较高的物料输送系统方案,在多个行业领域成功实施了高标准的示范工程,拥有较高的项目优势。主要有:中国水电八局向家坝砂石工程骨料输送项目,建成时为我国水电行业散装料物输送中最长的带式输送机;尼日利亚Obajana水泥厂项目,运用到该项目上的设备采用了三角形桁架、载人巡检小车等多项先进技术,设备自动化水平高,具备可靠的运行能力;日照港岚山港区输送系统项目,该项目要求设备输送距离8.6公里,运量5500吨/小时,是综合能力亚洲最大、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和技术挑战型项目,是港口建设中首次应用超大运量大型管带机技术输送铁矿石。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作为掌握核心技术的生产型企业,始终高度重视保持技术先进性。公司核心技术专利储备丰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28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20项),专利数量位居国内行业前列。除此之外,公司主导、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目前公司为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全国带式输送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输送机给料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及全国连续搬运机械标准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获得了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中国重型机械行业自主创新领军企业、以及中国重型机械行业“十三五”科技创新标兵企业荣誉。
3、人才优势
高端输送机械设备研发对专业技术水准、实际经验、方案实施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因而高端人才也属于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主要管理层具有多年的行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才也代表了国内先进水平,从而驱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拥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名、四川省拔尖人才2名、市政府学术技术带头人2名、盐都创新领军人才1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0余名。
4、产品优势
(1)产品型号丰富。公司的带式输送机产品型号丰富,能够覆盖多个行业、适应各种复杂地理环境、满足客户不同需求。先后完成DG型管状带式输送机、QXB型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DTⅡ(A)型通用带式输送机、DJ型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等带式输送机的设计、研发与制造,构成了满足电力、冶金、建材、煤炭、钢铁、矿山、港口等行业需求的全方位输送机
械系统。
(2)产品质量稳定。公司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公司在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富平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矿石输送系统等多个项目提供的产品在质量和运行可靠性方面都得到了用户的好评,部分项目还被当地省级政府列为了示范项目。例如公司设计、生产的磷石膏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被四川省列为首台套项目,在陕西省安康市召开了由安康市和自贡市共同组织的“管状带式输送机推广应用交流会”。
5、客户及市场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秉承建立和维护良好客户关系的理念,在持续满足老客户输送机设备更新换代需求的同时,利用公司在产品更新升级研发的优势,积极拓展下游不同行业的新客户。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均建立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度,国内外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上游钢材市场供需形势对中下游产业产生持续性影响,全球运输紧张及材料价格涨价等因素对企业也产生了阶段性影响,为了应对严峻的市场环境造成的系统性风险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通过提前备货、锁定原材料价格等方式,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同时,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保持紧密的沟通与协调,保证了原材料的供给及客户端的交付,实现2021年度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80,183,201.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299,999.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82,190,788.1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9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输送机械领域的128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20项;公司及其产品先后获得2项国家级奖项、9项省部级奖项、11项市级奖项、11项专业协会奖项。 公司在战略上正在谋求新的增长点,公司管理层坚定把握“一带一路”政策机遇,致力于为“一带一路”多个国家和地区带去先进、高效及节能环保的输送机械设备,逐步完善全球产业链布局。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87,952,586.20 | 100% | 690,941,274.42 | 100% | 14.04% |
分行业 | |||||
输送机设备 | 787,952,586.20 | 100.00% | 690,941,274.42 | 100.00% | 14.04% |
分产品 |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285,168,800.40 | 36.19% | 300,913,137.72 | 43.55% | -5.23% |
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355,359,854.82 | 45.10% | 252,597,993.98 | 36.56% | 40.68% |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71,756,717.23 | 9.11% | 92,778,164.56 | 13.43% | -22.66% |
其他 | 75,667,213.75 | 9.60% | 44,651,978.16 | 6.46% | 69.46%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273,290,725.34 | 34.68% | 75,086,372.52 | 10.87% | 263.97% |
华东地区 | 134,972,852.86 | 17.13% | 151,248,043.70 | 21.89% | -10.76% |
华中地区 | 46,528,660.78 | 5.91% | 87,317,795.56 | 12.64% | -46.71% |
西南地区 | 263,552,228.69 | 33.45% | 141,808,400.29 | 20.52% | 85.85% |
西北地区 | 36,189,160.49 | 4.59% | 18,514,065.27 | 2.68% | 95.47% |
华南地区 | 31,980,589.89 | 4.06% | 70,644,389.84 | 10.22% | -54.73% |
东北地区 | 16,168.15 | 0.00% | 2,184,867.24 | 0.32% | -99.26% |
国外 | 1,422,200.00 | 0.18% | 144,137,340.00 | 20.86% | -99.01%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87,952,586.20 | 100.00% | 690,941,274.42 | 100.00% | 14.04%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输送机设备 | 787,952,586.20 | 585,752,558.50 | 25.66% | 14.04% | 23.02% | -4.93% |
分产品 |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285,168,800.40 | 221,971,565.46 | 22.16% | -5.23% | 11.93% | 11.93% |
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355,359,854.82 | 269,115,749.51 | 24.27% | 40.68% | 49.94% | 4.68%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273,290,725.34 | 212,592,473.65 | 22.21% | 263.97% | 271.88% | 1.66% |
西南地区 | 255,782,843.86 | 195,811,096.20 | 23.45% | 88.42% | 92.86% | 1.7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87,952,586.20 | 585,752,558.50 | 25.66% | 14.04% | 23.02% | -4.9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输送机械设备 | 销售量 | 千米 | 100.49 | 71.27 | 40.99% |
生产量 | 千米 | 103.03 | 88.33 | 16.64% | |
库存量 | 千米 | 9 | 6.46 | 39.3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销售量同比变动30%以上原因: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市场经济恢复,订单增加,促进销售量同比增加。
2.库存量同比变动30%以上原因:库存量随2022年一季度订单及市场需求情况而变化。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输送机设备 | 材料成本 | 476,024,107.88 | 81.27% | 377,849,082.42 | 79.36% | 1.91% |
输送机设备 | 人工成本 | 67,883,357.20 | 11.59% | 56,554,288.37 | 11.88% | -0.29% |
输送机设备 | 制造费用 | 27,595,908.71 | 4.71% | 26,601,401.64 | 5.59% | -0.88% |
输送机设备 | 运输费用 | 13,198,130.41 | 2.25% | 14,359,096.77 | 3.02% | -0.76%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材料成本 | 186,743,796.78 | 31.88% | 161,951,226.44 | 34.01% | -2.13%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人工成本 | 18,940,781.56 | 3.23% | 21,760,222.41 | 4.57% | -1.34%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制造费用 | 11,379,513.03 | 1.94% | 9,691,830.80 | 2.04% | -0.09%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运输费用 | 4,907,474.12 | 0.84% | 4,915,904.22 | 1.03% | -0.19% |
管状带式输送机 | 材料成本 | 212,605,602.90 | 36.30% | 146,000,669.33 | 30.66% | 5.63% |
及配套 | ||||||
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人工成本 | 37,753,475.07 | 6.45% | 20,701,888.12 | 4.35% | 2.10% |
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制造费用 | 12,131,309.07 | 2.07% | 6,238,547.26 | 1.31% | 0.76% |
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运输费用 | 6,625,362.44 | 1.13% | 6,539,135.92 | 1.37% | -0.24% |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材料成本 | 36,651,100.09 | 6.26% | 47,288,299.03 | 9.93% | -3.14% |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人工成本 | 7,982,869.23 | 1.36% | 12,189,126.01 | 2.56% | -1.20% |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制造费用 | 2,837,199.55 | 0.48% | 2,204,328.73 | 0.46% | 0.02% |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运输费用 | 280,567.22 | 0.05% | 2,005,639.53 | 0.42% | -0.37% |
其他 | 材料成本 | 36,882,696.51 | 6.30% | 22,608,887.62 | 4.75% | 1.55% |
其他 | 人工成本 | 3,206,231.34 | 0.55% | 1,903,051.83 | 0.40% | 0.15% |
其他 | 制造费用 | 1,247,887.06 | 0.21% | 8,466,694.85 | 1.78% | -1.57% |
其他 | 运输费用 | 1,384,726.63 | 0.24% | 898,417.10 | 0.19% | 0.05%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29,938,986.7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9.1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73,318,178.13 | 9.30% |
2 | 第二名 | 43,898,230.10 | 5.57% |
3 | 第三名 | 41,415,929.20 | 5.26% |
4 | 第四名 | 36,280,100.68 | 4.60% |
5 | 第五名 | 35,026,548.67 | 4.45% |
合计 | -- | 229,938,986.78 | 29.1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6,592,522.0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6.8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3,175,362.19 | 6.52% |
2 | 第二名 | 30,460,326.82 | 5.98% |
3 | 第三名 | 29,977,106.32 | 5.89% |
4 | 第四名 | 26,376,334.81 | 5.18% |
5 | 第五名 | 16,584,031.86 | 3.26% |
合计 | -- | 136,592,522.00 | 26.8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3,829,626.64 | 21,400,250.29 | 11.35% | 随着销量的增加,与之相关的售后维修费、投标服务费、差旅费增加。 |
管理费用 | 35,429,248.42 | 30,213,033.38 | 17.26% | 本期首发上市成功,与之相关的中介及媒体服务费大幅增加。 |
财务费用 | -1,803,176.68 | -2,475,305.02 | 27.15% | |
研发费用 | 14,167,426.44 | 14,654,612.69 | -3.32%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落地式重型卸料车 | 1,皮带车输送带宽度1800mm;2,输送能力7500t/h;3,运行机构、主体结构上的创新设计; | 产品已完成测试,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 开发运量≤8,000T/H,带宽1,800mm的卸料车,主要关键开发内容:①尾部与主体间过渡合理,做到不飘带,不卡带。胶带段悬挂托辊、缓冲床、导料槽等部件,结构上更平稳、合理、可靠,保证可靠运行时的同时又能让皮带车行走段在下面顺利通过;②中部支架支撑:在满足卸料要求的前提下,高度尽量低,刚度、稳定性好;③头部漏斗满足各工况下正常卸料而不洒料;④运行机构的结构、大小等设计;⑤卸料车的电缆布置、电控方式。 | 项目设计成功,不仅可扩展公司新产品种类,落地式重型卸料车堆料版还可在料场堆料上部分取代堆料机的作用,较大程度降低投资成本,增强公司在特定大运量胶带机上的竞争能力。 |
管状带式输送机轨道巡检机器人 | 1,实现爬坡能力不小于10°;2,开发视频监控软件1套;并申请软件著作权1份;3,定位精度误差小于5%;4,无线数据传输距离大于500m;5,新申请专利1个;其他知识产权1项。 | 已通过研究轨道式巡检机器人的定位算法、视频采集技术、无线传输技术,现以生产出样机进入模拟测试阶段 | 管状带式输送机轨道巡检机器人系统主要由监控中心、无线网络和轨道巡检机器人组成,通过无线网络实现管状带式输送机巡检机器人与监控中心数据传输。具有以下技术特征:①具备巡检路线规划功能,支持通过集控系统在巡检过程中适时修改巡检点的功能;②系统能提供采集、存储巡检机器人传输的可见光和红外视频功能,并支持视频的播放、停止、抓图、录像、全屏显示等功能;③实现系统对管状输送带形状、位置检测,完成对托辊噪声和温度的检测。 | 随着国内矿山开采正在向高产、高效、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港口业务不断增多,电厂发电能力不断提升,粮食产量及深加工行业等各领域市场不断发展,物料输送成套装备也将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对此项目顺应国家智能生产制造和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和对带式输送机行业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合作意向。因此,此系统必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实现带式输送机系统的智能化,高端化,网络化及集成化,更有利于带动传统带式输送机行业的转型升级。 |
码头专用大管径皮带输送系统 | 管径:φ600mm ;V=5.0m/s额定输送出 | 产品进入测试阶段 | 建成码头专用大管径皮带输送系统研究应用产业化示范 | 国内矿山、港口、电厂、粮食产量及深加工行业等各领 |
力:Q=7200t/h运行方式;L=4357.238m:运行方式:单向运行 | 样机,建成年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8000万元,实现利润800余万元。 | 域市场不断发展,物料输送成套装备也将得到迅速发展。此项目顺应国家智能生产制造和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和对带式输送机行业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促进作用。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2 | 70 | -11.4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8.01% | 9.00% | -0.9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 —— |
本科 | 46 | 54 | -14.81% |
硕士 | 4 | 4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 | —— |
30岁以下 | 15 | 17 | -11.76% |
30~40岁 | 33 | 35 | -5.71% |
40岁以上 | 14 | 18 | 22.22%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4,167,426.44 | 14,654,612.69 | -3.3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0% | 2.12% | -0.3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826,733.70 | 642,783,690.90 | 13.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8,827,958.87 | 539,639,127.11 | 22.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998,774.83 | 103,144,563.79 | -30.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59.38 | 6,864.08 | 480.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533,792.23 | 1,071,157.90 | 17,314.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493,932.85 | -1,064,293.82 | 17,422.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1,978,083.47 | 454,542,130.24 | 133.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019,726.09 | 464,540,753.32 | 33.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958,357.38 | -9,998,623.08 | 4,500.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5,463,199.36 | 92,081,646.89 | 253.4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0.20%,主要是本年度费用性支出和保证金等增加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期大幅增加原因:主要系公司购买3年期定期存单30,000,000.00元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149,7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产品,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上期无此事项。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期大幅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首发上市成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6,542.22 | 0.04% | 否 | |
资产减值 | 1,033,990.15 | 1.04%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474,282.46 | 0.48%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1,094,071.29 | 1.10% | 否 | |
其他收益 | 4,201,443.98 | 4.23% | 否 | |
信用减值 | -29,626,322.63 | -29.80% | 计提坏账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817,755,347.05 | 34.30% | 405,883,808.79 | 21.54% | 12.76% | 增加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
应收账款 | 752,945,626.69 | 31.58% | 770,352,028.38 | 40.89% | -9.31% | |
存货 | 56,465,490.97 | 2.37% | 96,597,938.25 | 5.13% | -2.76% | |
固定资产 | 156,735,846.46 | 6.57% | 164,595,975.18 | 8.74% | -2.17% | |
在建工程 | 247,787.62 | 0.01% | 0.00% | 0.01%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0.84% | 65,000,000.00 | 3.45% | -2.61% | |
合同负债 | 52,226,237.44 | 2.19% | 131,194,690.93 | 6.96% | -4.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700,000.00 | 6.28% | 0.00 | 6.28% | 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
应收票据 | 411,340.00 | 0.02% | 243,200.00 | 0.01% | 0.0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2,987,594.21 | 7.26% | 179,786,244.81 | 9.54% | -2.28% | |
预付款项 | 12,145,352.92 | 0.51% | 3,716,829.05 | 0.20% | 0.31% | |
其他应收款 | 14,303,945.87 | 0.60% | 10,643,110.29 | 0.56% | 0.0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432.65 | 0.01% | 7,402,864.09 | 0.39% | -0.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868,833.87 | 7.59% | 179,463,431.74 | 9.53% | -1.94% | |
无形资产 | 39,145,610.99 | 1.64% | 40,020,035.42 | 2.12% | -0.4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74,258.41 | 1.23% | 25,410,219.51 | 1.35% | -0.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2,411.00 | 0.05% | 0.00% | 0.05% | ||
应付票据 | 220,339,806.17 | 9.24% | 186,478,445.43 | 9.90% | -0.66% | |
应付账款 | 238,439,966.35 | 10.00% | 251,927,199.69 | 13.37% | -3.3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63,182.18 | 0.53% | 12,414,497.22 | 0.66% | -0.13% | |
应交税费 | 26,478,881.22 | 1.11% | 19,884,124.12 | 1.06% | 0.05% | |
其他应付款 | 2,379,047.70 | 0.10% | 2,236,707.76 | 0.12% | -0.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87,891.98 | 0.28% | 17,055,309.81 | 0.91% | -0.63% | |
递延收益 | 13,420,000.00 | 0.56% | 13,620,000.00 | 0.72% | -0.1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594,725.08 | 0.91% | 21,383,914.76 | 1.13% | -0.22%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49,700,000.00 | 149,700,000.0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9,463,431.74 | 1,405,402.13 | 180,868,833.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9,786,244.81 | 6,798,650.60 | 172,987,594.21 | |||||
上述合计 | 359,249,676.55 | 1,405,402.13 | 149,700,000.00 | 6,798,650.60 | 503,556,428.08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265,050,155.63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90,978,358.45 | 用于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25,769,048.19 | 用于借款抵押 |
合计
合计 | 381,797,562.27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公开发行股票 | 51,841.23 | 0 | 0 | 0 | 0 | 0.00% | 0 | 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0 |
合计 | -- | 51,841.23 | 0 | 0 | 0 | 0 | 0.00%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4.55元。截至2021年10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8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587,654.37元,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及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8,851.23 | 28,851.23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2.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110 | 2,110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3.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4.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 | 否 | 3,380 | 3,380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500 | 12,500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1,841.23 | 51,841.23 | 0 | 0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0 | 否 | 0 | 0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1,841.23 | 51,841.23 | 0 | 0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不适用 |
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1-005、2021-008、2021-009、2021-011、2021-012、2021-014、2021-016)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带式输送机行业的发展环境良好,在国内港口业务、矿山开采工程、电厂发电、粮食等农产品深加工领域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未来带式输送机械通过不断调整输送结构和输送能力,为各领域发展提供设备基础。我国带式输送机械未来的发展趋势为:
1、高端节能环保产品和系统化集成方案的供应
随着经济的发展,客户对输送机械产品的需求将向着高性能、一体化等方向发展。无论是企业新增需求还是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都将更多的着眼于节能环保、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从而促使企业在发展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建立从需求调研、产品设计、生产安装到售后服务实现一体化的体系和综合的竞争能力。
2、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随着“一带一路”概念的不断深化,行业内的主要企业采用“联合、联盟、联动”等方式同大型建设企业合作承接海外业务,拓展国际市场。行业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此背景下,加大海外宣传、推广力度,有效地开发新市场与新客户,使得“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地区及新兴经济体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3、智能化、物联网化
《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中国制造业实现智能化发展的可行性。未来输送机械智能化、物联网化成为一种重要趋势,客观要求信息技术在输送机械领域快速部署应用。一方面随着计算机处理能力的提升,将扩大应用标准软件程序的使用场景,从而更为高效的完成物料搬运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识别、定位、跟踪、监控以及大数据分析,更深层次的把控产品运作现状,及时对产品进行监督维检,保证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在国家政策引领下,紧紧围绕营销战略、发展战略、品牌战略、融资战略、技术开发战略、人才开发战略、资源开发战略等充分利用客户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客户服务优势、人才优势、品牌及工程业绩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运用募投资金加大对大带宽、大运量、长运距管状带式输送机的研发投入和开发力度,实现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数字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满足国际、国内市场大规格管带机产品对零部件制造的更高要求。公司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后,可以提高现有公司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更好的服务客户,带动传统制造行业转型升级,使本行业技术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经营计划
1、公司将在实现主业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对公司产线的延伸和规模扩展。公司一方面通过联合成立控股子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深化业务发展,提高原材料的供应、配套加工的便捷性,降低采购和物流运输成本,扩大公司产线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借助政府及市场优势成立全资子公司,设立研发中心,获取更具竞争力的技术与研发人力资源,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从而推动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继续坚持自主研发,在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方面,始终坚持技术创新,持续开拓科技含量更高、可靠性和稳定性更佳的物料输送解决方案。公司在项目管理中设立项目产品开发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办法,从组织、人
员、制度上保证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保持产品与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募集资金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陆续实施,基于公司对现有市场扩容、新市场开拓的综合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将显著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也随之提高。公司将继续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并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输送机配套件和胶带,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公司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措施,在制定销售价格的时候充分考虑到近期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价格波动风险,但在材料价格剧烈波动时仍对公司存在一定影响。
2、市场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覆盖钢铁、港口、电力、有色金属、煤炭、水泥等行业,因此下游客户所处的主要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发展规模等产生较大的影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与大型国企合作承接“一带一路”相关业务,但受到地缘政治复杂化、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等因素影响,如果海外下游客户的合作难度增加,将会对公司海外项目的承接规模和利润水平产生不确定因素。
此外,当前物料输送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的竞争压力主要来自国内资金雄厚、规模较大的物料输送设备制造商。公司将会通过不断研发科技创新来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应对此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3、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物料输送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建材、煤炭、钢铁、港口等重要国民经济领域,因此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对物料输送行业带来一定影响。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或民营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低迷,下游产业投资需求下降,公司可能会受到影响。公司将持续更新工艺技术,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4、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仍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对我国及全球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都造成了重大影响。目前全球疫情持续发展,我国疫情持续出现反复,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做好自身防疫措施的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对公司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所有股东公平获得信息。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完备的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及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按照公司规则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公司董事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履行义务,勤勉尽责。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发挥了良好作用。独立董事充分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客观、独立、审慎的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各位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参加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和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和各方的交流与沟通,实现公司、股东、员工、社会各方的利益均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开、透明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过程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监督公司财务处理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效益的合理性、真实性,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和改善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不会受到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干涉。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和任职,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支配自有资金和资产,不存在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意干预公司资金运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不存在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在机构设置方面和行使职权方面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个人或单位干预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形成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1年03月16日 | 2021年10月19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
市招股说明书》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96.51% | 2021年10月08日 | 2021年10月19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2.19% | 2021年12月15日 | 2021年12月16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吴友华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3 | 2011年06月10日 | 2024年03月16日 | 76,634,000 | 76,634,000 | ||||
何大利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男 | 60 | 2011年06月10日 | 2022年01月07日 | 218,000 | 218,000 | ||||
龚欣荣 |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现任 | 男 | 57 | 2011年06月10日 | 2024年03月16日 | 218,000 | 218,000 | ||||
周昊楠 | 董事 | 现任 | 男 | 34 | 2017年11月21日 | 2024年03月16日 | ||||||
唐稼松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8 | 2017年11月21日 | 2024年03月16日 | ||||||
宋伟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18年08月30日 | 2024年03月16日 |
蒲小川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9 | 2014年08月16日 | 2021年03月16日 | ||||||
吕福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7 | 2021年03月16日 | 2024年03月16日 | ||||||
叶茂奇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9 | 2011年06月10日 | 2024年03月16日 | 168,000 | 100 | 168,100 | |||
陈益发 | 监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7年04月28日 | 2024年03月16日 | ||||||
刘冬 | 监事 | 现任 | 男 | 41 | 2017年11月21日 | 2024年03月16日 | ||||||
罗陆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51 | 2011年06月10日 | 2024年03月16日 | 106,000 | 106,000 | ||||
邓继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7 | 2015年03月11日 | 2024年03月16日 | 81,000 | 81,000 | ||||
刘顺清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4 | 2015年03月11日 | 2024年03月16日 | 65,500 | 65,500 | ||||
范茉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56 | 2018年10月18日 | 2024年03月16日 | 69,000 | 69,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77,559,500 | 100 | 0 | 0 | 77,559,6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蒲小川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3月1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吕福玉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1年03月16日 | 新聘任独立董事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吴友华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荣县东方机械厂厂长;2003年9月至2011年5月,历任运机有限总经理、运机集团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运机集团有限执行董事;现兼任友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贡市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贡银行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委员会委员、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委员;2011年6月至今,任运机集团董事长。何大利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1982年8月至2011年5月,历任运机总厂昆明办事处销售员、供销科主管、销售处副处长、销售处处长、经营副厂长、运机有限副总经理、运机集团有限副总经理、运机集团有限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22年1月7日,任运机集团董事兼总经理。龚欣荣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1月至2011年5月,历任运机总厂助理工程师、运机总厂设计二处副处长、工程师、运机总厂副总工程师、工程师、运机总厂总工程师、常务副厂长、运机有限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运机集团有限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1年6月至今,任运机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董事。
周昊楠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Kroll Advisory咨询公司从事第三方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担任Associate职位;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睿正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工作,担任Vice President职位;2020年9月至今,任杭州博世数据网络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运机集团董事。
宋伟刚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88年1月至今在东北大学任教,现任东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工作至今共参加、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辽宁省教育厅创新团队项目等多项科研及人才计划项目。2018年8月至今,任运机集团独立董事。
唐稼松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原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995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1年8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现兼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运机集团独立董事。
吕福玉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1990年7月至1993年8月,任四川省石油公司内江分公司财务科会计;1993年8月至2004年5月,任自贡市高等专科学校管理系教师;2004年5月至今,任四川轻化工大学经济学院教师。2021年3月至今,任运机集团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叶茂奇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86年8月,在运机总厂技术部从事技术设计工作;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自贡广播电视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学习;1989年9月至2011年5月,历任运机总厂机修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政工处副处长、运机有限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运机集团有限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1年6月至今,任运机集团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陈益发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经济师职称。198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自贡市工业泵厂统计员、会计员;1998年8月至2006年5月,任自贡市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员;2006年6月至2010年9月,任工业泵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运机集团有限审计员;2011年6月至今,历任运机集团审计员、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2017年4月至今,任运机集团监事。
刘冬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3年8月在运机总厂从事技术员工作;2003年9月至2009年3月,任运机有限技术部技术员;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运机集团有限技术部设计室主任;2011年6月至今,历任运机集团技术中心设计室主任、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2017年11月至今,任运机集团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何大利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龚欣荣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罗陆平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10月至2006年4月,历任自
贡市工业泵厂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自贡市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业泵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6年5月至2011年5月,历任运机有限审计员、审计部副部长、运机集团有限审计部部长;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任运机集团董事会秘书;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任运机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运机集团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运机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邓继红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6月至2003年9月,历任运机总厂机修车间副主任、金工车间技术副主任、金工车间主任;2003年10月至2009年9月,历任运机有限金工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运机集团有限生产部部长;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历任运机集团生产部部长、采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至今,任运机集团副总经理。刘顺清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4年4月,任运机总厂技协副主任;2004年5月至2009年9月,任运机有限销售员;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历任运机集团有限市场部销售员、市场部副部长;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历任运机集团市场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至今,任运机集团副总经理。范茉女士: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会计师职称。1987年7月至1996年12月在运机总厂财务处从事会计工作;1997年1月至2003年9月在运机总厂任财务处副处长;2003年10月至2011年5月历任运机有限财务部副部长、运机集团有限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6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运机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18年11月至今,任运机集团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吴友华 |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11月18日 | 是 | |
吴友华 | 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02月15日 | 否 | |
吴友华 | 自贡市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2年05月03日 | 否 | |
吴友华 | 四川航天科技大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年04月26日 | 否 | |
吴友华 | 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28日 | 否 | |
周昊楠 | 杭州博世数据网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9月22日 | 是 | |
周昊楠 | 北京睿正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副总裁 | 2015年06月08日 | 是 | |
宋伟刚 | 东北大学 | 教授 | 2003年07月13日 | 是 | |
唐稼松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7月10日 | 是 | |
唐稼松 | 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9月14 | 是 |
日 | |||||
唐稼松 |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9月15日 | 是 | |
吕福玉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教授 | 1993年08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报酬的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以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为基础,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履职情况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以此确定当年薪酬。董事周昊楠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唐稼松、宋伟刚、吕福玉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公司按年度给予独立董事每人6万元人民币的津贴。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友华 | 董事长 | 男 | 53 | 现任 | 30 | 是 |
何大利 | 董事、总经理 | 男 | 60 | 现任 | 25.8 | 否 |
龚欣荣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7 | 现任 | 24.8 | 否 |
周昊楠 | 董事 | 男 | 34 | 现任 | 0 | 否 |
唐稼松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6 | 否 |
宋伟刚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6 | 否 |
蒲小川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离任 | 1 | 否 |
吕福玉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现任 | 5 | 否 |
叶茂奇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现任 | 22.87 | 否 |
陈益发 | 监事 | 男 | 56 | 现任 | 11.8 | 否 |
刘冬 | 监事 | 男 | 41 | 现任 | 17.42 | 否 |
罗陆平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22.74 | 否 |
邓继红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现任 | 23.05 | 否 |
刘顺清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22.59 | 否 |
范茉 | 财务总监 | 女 | 56 | 现任 | 18.27 | 否 |
合计 | -- | -- | -- | -- | 237.34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02月23日 | 2021年10月19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03月16日 | 2021年10月19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09月17日 | 2021年10月19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11月29日 | 2021年11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吴友华 | 4 | 4 | 0 | 0 | 0 | 否 | 3 |
何大利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龚欣荣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周昊楠 | 4 | 1 | 3 | 0 | 0 | 否 | 3 |
唐稼松 | 4 | 1 | 3 | 0 | 0 | 否 | 3 |
宋伟刚 | 4 | 2 | 2 | 0 | 0 | 否 | 3 |
吕福玉 | 3 | 1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通过对相关审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董事就公司的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唐稼松(主任委员)、宋伟刚、吴友华 | 3 | 2021年02月09日 |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2021年09月13日 | 审议《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18年-2021年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补充报告期内(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
2021年11月18日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宋伟刚(主任委员)、唐稼松、何大利 | 2 | 2021年02月09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2021年03月16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吕福玉(主任委员)、宋伟刚、龚欣荣 | 1 | 2021年02月0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继续维持2020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吴友华(主任委员)、何大利、吕福玉 | 2 | 2021年02月0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2021年09月13日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5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7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7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09 |
销售人员 | 98 |
技术人员 | 62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92 |
合计 | 77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91 |
大专 | 93 |
高中及以下 | 590 |
合计 | 774 |
2、薪酬政策
为保障员工利益,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有效的薪酬制度及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体制。一是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匹配,二是与当前市场环境相匹配,三是与人才结构层次相匹配,打通职业通道,使人岗匹配,采取绩效优先制。根据员工的表现,与公司业绩相结合,年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公司为优秀的员工提供调薪及晋升机会,同时公司在每年度终了后会对公司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员工及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对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员工培训计划,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建立了完整的培训体系。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对管理人员的培养,二是对专业技术员工的技能提升。公司主要通过内部培训、外聘专家培训、组织外出游学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全面覆盖所有员工。另外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公司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合理地挖掘培养后备
人才队伍,公司每年会从优秀的员工中选出几名作为储备干部进行培训,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执行,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到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议,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60,000,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6,00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6,00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700,905,748.4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部门职责条例,对部门职责分工及权限相互制衡监督机制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时充分考虑内部环境、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控制活动涵盖公司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投资融资管理、物资采购、信息披露等方面。公司制订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作业流程》、《采购作业管理流程》等一系列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同时,审计委员会还组织了专项工作会议,对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公司内部管控合规性提出了相关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了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审计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各业务领域风险模块实施审计工作,提出内控缺陷以及合理化建议,规范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提升工作,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在各个部门的完善与深入,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多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1、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4,389,223.1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428,437.87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0,905,748.46 元。
2、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16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该预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尚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自贡中友机电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备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2 年4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 ③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重大缺陷主要包括: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及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衡量。 |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衡量。 |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0%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为<营业收入的5.0%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0%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0%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0%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为<营业收入的5.0%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0%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0%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主要为油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 有组织排放(定点生产,集中收集,设备净化后通过标准排口达标排放) | 6 | 1号厂房预处理工序2个排口,2号厂房托辊喷涂线1个排口,三号厂房油漆车间3个排口 | 非甲烷总烃:5.47mg/m3; 苯:0.17 mg/m3;甲苯:0.29 mg/m3;二甲苯:1.51 mg/m3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I7) | 2.23吨/年 | 8.94吨/年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累计投资并建设完成环保设施设备有:板材预处理喷涂线1台;型材预处理喷涂线1台;托辊静电喷涂线1台;有机废气集中收集治理设备(系统化设备)两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2套;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油漆暂存间1间;调漆室3间;在线监测室1间;备用在线监测室1间;焊接烟尘净化器62台;移动式VOCs净化装置3台。
淘汰效率低下的横梁喷涂线1条;机架喷涂线1条。公司已有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和建设,均能满足环保管理要求。同时公司对所有环保治理设施、设备均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规范使用,对设备的规范使用、维修、维护均按要求进行了记录,目前所有设备设施运行正常良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均获得了相应的行政许可,环评手续全面涵盖了公司所有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工艺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环评项目包括:
1. 运机及机电设备板仓制造基地工业厂房建筑项目
2. 运机及机电设备板仓制造基地综合业务大楼项目
3. 超长距离管状带式输送机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扩建部分)
4. 下运发电带式输送机产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5. 野外智能长距离带式输送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6. 曲线管状带式输送机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7. 节能环保型成套输送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8. 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9. 大规格带式输送机部件热处理生产线迁建项目
10.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 物流输送成套设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于产业化项目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申报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始终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了公司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编制了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生产工艺水平、设施设备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和补充,目前公司实行的应急预案为2021增补版,每年均严格按管理制度及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年均不少于两次)。同时,公司历来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并每年根据产能和管理要求变化不断更新,目前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2022版的编制和实施。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环境保护及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公司每年均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根据公司生产特点,主要监测对象为:挥发性有机废气、颗粒物、噪音、废水等,其中主要排口安装有连续在线监测设备对其排放的有机废气实行实时连续监测,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相关管理系统联网并实时传递数据。同时,每月均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公司环境质量进行取样监测,监测频率为:
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每月一次;苯系物、噪音、颗粒物每季度一次;废水每年一次
无组织排放:每半年一次。
每次监测,公司均严格按规范进行组织和管控,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同时均按要求取得检测报告和监测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1年为有效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组织对污染三号厂房油漆车间进行了工艺及设备改造。淘汰并拆除了原污染治理能力不高的横梁喷涂线和机架喷涂线,改造并新装了一套系统化的污染治理设备,并于2021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改造后有机废气收集治理效率由原有的80%提高到了95%,大大降低了有机废气的排放。
公司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了水性漆替代油漆进行喷涂作业的工作,全年水性漆替代率达53%,VOCs产生量下降40%左右。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以“产业报国、铸就世界品牌”为愿景,以“品牌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为依托,秉持“品质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和“务实立业、诚信兴企、互惠共赢”的经营理念,积极寻求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机统一。公司不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创新产品升级,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致力于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和效益的稳步提升。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公司力求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积极维护公司员工、供应商、客户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权
益,与利益相关方分享机遇、面对挑战,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多方共赢。
1、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复互动易上投资者的问题,通过电话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咨询,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公平获得信息。公司综合考虑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需求、投资者意愿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计划,和全体股东共同分享机遇和成长收益,尽最大努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全力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高度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薪酬考核与激励体系,以员工岗位贡献度、业务能力和绩效完成情况为导向,引导员工业绩的达成,并与员工薪酬体系挂钩,吸引并留住人才。鼓励员工业务创新和部门管理创新,对优秀的创新项目给予奖励。注重员工培养,实施储备干部培训制,建立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双发展晋升通道,力求培养出一批批公司坚实的后备力量和骨干人才。此外,公司还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骨干外出考察,参观学习市场上先进企业的制造与管理技能,开拓员工视野和格局,助力员工发展,成就自我理想,让员工和公司稳步成长。
公司除了为员工提供基础的社会保障外,还不断优化员工办公环境,设立员工读书角、运动角,让员工有一个舒适、健康的工作氛围与环境;提高班车服务质量,保障员工上下班出行的安全与便捷;为员工提供生日礼金、过节礼品、防暑防疫用品、劳保用品、子女教育及困难资助作为补充福利;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及特殊工种员工的专项体检,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2021年在公司工会的带领下,开展应急消防演练、安全知识培训、摄影比赛、植树节、员工座谈会、企业文艺汇演、团队合作竞赛等,丰富员工工作之余的生活,提高员工满足感和归属感。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供应商、客户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保持对供应商及客户的诚实守信,构建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合作氛围。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采购管理流程与机制,对供应商的开发、选择、评价和管理采取统一标准,建立严格的价格遴选机制和评估体系,公平对待所有供应商,为其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司的询价议价、合同签订及采购结算过程接受财务部、审计部的指导、监督和审计,保证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公司坚持“品质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积极配合客户进行项目研发和产品设计,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管控措施,提供优质周到的售后服务,致力于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加强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和固废妥善处置,全面提高公司环境保护及能耗管理水平。公司2021年为有效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组织对污染三号厂房油漆车间进行了工艺及设备改造。淘汰并拆除了原污染治理能力不高的横梁喷涂线和机架喷涂线,改造并新装了一套系统化的污染治理设备,并于2021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改造后有机废气收集治理效率由原有的80%提高到了95%。大大降低了有机废气的排放。公司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了水性漆代替油漆进行喷涂作业的工作,全年水性漆替代率达53%,VOCs产生了下降40%左右。公司倡导员工节约资源,提倡线上办公,减少纸张使用。对于单面打印的废旧纸张,只要不涉及保密信息,用其背面来打印公司内部资料以提高纸张利用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建立与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的高效沟通机制,接受政府、媒体和公众的监督,营造真诚、和谐的社会公共关系。公司将依法纳税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回馈社会的最为基本的要求,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力求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公司积极参加并组织各项公益活动,以公司党委和工会为依托,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光盘行动、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的答疑宣传,开展公司层面的志愿者服务。公司组织植树活动,参与社区卫生整治,拾捡烟头、垃圾并进行垃圾分类,清理小广告,在商业区入口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和监督,组织旧书捐献和冬衣捐献,关爱特殊群体,进行困难群体帮扶,为社会的公益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友华;曾玉仙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人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四、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五、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一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 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三、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政策规定,同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公司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公司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三、本公司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四、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公司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公司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邓继红;范茉;龚欣荣;何大利;刘顺清;罗陆平;吴友华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人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发行人 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四、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五、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 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SUMMER HARVEST LIMITED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配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三、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常新志;陈玉梅;邓继红;邓喜林;范力;范茉;冯浩;付永高;龚欣荣;桂大坚;何大利;黄晋;康清良;林树咸;刘顺清;罗陆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三、本人承诺将严格遵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平;罗孝明;王志荣;吴智荣;谢长钢;杨富元;杨守华;叶茂奇;余剑;张禄兵;钟焰明;宗跃刚 | 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 ||||
叶茂奇 | 股份限售承诺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刘冬 | 股份限售承诺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吴友华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一)减持条件 1. 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 2. 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证券市场的届时有效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告知发行人,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发行人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减持数量 若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上市时股份数量(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股票期间,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的25%。本人实施具体减持的,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四)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股票期间发行人发生 | 2021年11月01日 | 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三、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二、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一)减持条件 1. 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 2. 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证券市场的届时有效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告知发行人,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发行人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减持方式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减持数量 若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上市时股份数量(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股票期间,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的25%。本公司实施具体减持的,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四)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股票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 | 2021年11月01日 | 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公司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公司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吴友华;曾玉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包含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不存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开展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开展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若因任何原因出现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取得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机会或收购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发行人拥有取得该业务机会或收购机会的优先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本人不会利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及投资者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及投资者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扣,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止。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用于代本人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赔偿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损失等),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2020年06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吴友华;曾玉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将尽力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二、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三、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及本人推荐的董事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发行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及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五、如果本人违反 | 2020年06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及投资者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及投资者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扣,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止。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用于代本人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赔偿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损失等),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六、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二、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三、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推荐的董事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发行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及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五、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及投资者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发行人及投资者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扣,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止。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用于代本公司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赔偿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损失等),本公司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2020年06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陈益发;邓继红;范茉;龚欣荣;何大利;刘冬;刘顺清;吕福玉;罗陆平;宋伟 |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二、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发行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及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向 | 2020年06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刚;唐稼松;吴友华;叶茂奇;周昊楠 | 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及投资者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及投资者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或津贴予以暂扣,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止。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薪酬或津贴用于代本人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赔偿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损失等),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薪酬或津贴的追索权。五、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 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标为促使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回升,但并不以公司股价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目标。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系统性变化、行业周期系统性变化、公司业绩波动等不同因素对公司股价所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依次采取公司回购A股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回购或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1. 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 (3)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 (4)公司按上述条件实施回购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回购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购义务。 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如下: (1)公司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是否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及具体的回购方案。 (2)董事会如决议不回购,需公告理由;如决议回购,需公告回购方案,并在15个交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内有效。 (二)本预案实施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公司遵从相关规定。 (三)本预案有效期内,因中国证监会、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新的相关规则而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改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可转授权)据此修改本预案。 | |||||
吴友华;曾玉仙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发行人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人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根据发行人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的措施。 二、本人提出的增持发行人股份具体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发行人A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并依法履行其所需的内部决策以及外部审批/备案程序。 三、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 低于本人上一年度自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20%,累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资金合计不高于发行人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40%。 四、如发行人拟采取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且相关措施及金额与发行人稳定股价预案相符,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五、发行人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发行人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本人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金额累计已达到上述规定的上限要求;(3)继续实施将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在按上述条件实施增持后的三个月内,本人稳定股价的义务自动解除。自三个月届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如果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本人将再次启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六、如本人无合理正当理由未按发行人稳定股价预案及届时公告的增持计划等公开披露文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且在发行人告知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后仍不履行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其应向本人支付的与履行上述增持股票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上市地上市规则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全额完成增持计划,不视为违反上述承诺。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龚欣荣;何大利;吴友华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发行人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人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根据发行人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的措施。 二、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资金合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40%。 三、本人将在收到发行人增持通知后2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发行人是否有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发行人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如果发行人公告增持 计划后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本人按上述条件实施增持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增持义务。 四、如发行人拟采取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且相关措施及金额与发行人稳定股价预案相符,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五、如本人因主观原因未按照前述条款约定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义务,本人同意发行人自本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本人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本人从发行人已获得税后薪酬的40%。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邓继红;范茉;龚欣荣;何大利;刘顺清;罗陆平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发行人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人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根据发行人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的措施。 二、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资金合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40%。 三、本人将在收到发行人增持通知后2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发行人是否有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发行人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如果发行人公告增持 计划后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本人按上述条件实施增持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增持义务。 四、如本人因主观原因未按照前述条款约定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义务,本人同意发行人自本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本人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本人从发行人已获得税后薪酬的40%。 |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增加,由于募集资金的投入和产出需要一定的业务周期,可能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水平,致使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现本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专注于输送机械装备领域,专业从事以带式输送机为主的节能环保型输送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在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方面,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和人才梯队建设作为企业的立足之本,不断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保持产品与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广泛引入高层次、多元化的复合型人才,并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公司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均得到提升。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稳定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紧跟国家政策,主动对接“一带一路”的历史发展机遇,同大型国有企业一同“走出去”,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陆续实施,基于公司对现有市场扩容、新市场开拓的综合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将显著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也随之提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并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一方面,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和公司运营管理机制,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运作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 | 2021年11月0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能力。4、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程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 三、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10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吴友华;曾玉仙 | 其他承诺 |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人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者处罚决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发行人原限售股份(如有),并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扣,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止。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用于代本人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向投资者赔偿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认定的损失等),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2021年10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陈益发;邓继红;范 | 其他承诺 | 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 | 2021年10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茉;龚欣荣;何大利;刘冬;刘顺清;吕福玉;罗陆平;宋伟刚;唐稼松;吴友华;叶茂奇;周昊楠 | 本人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董事会审批 |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 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董事会审批 |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1月26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董事会审批 |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泽涵、陈港溪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刘泽涵4年,陈港溪1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2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9,970 | 19,970 | 0 | 0 |
合计 | 19,970 | 19,97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000 | 100.00% | 100 | 100 | 120,000,100 | 7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4,250,000 | 95.21% | 100 | 100 | 114,250,100 | 71.4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2,500,000 | 27.08% | 32,500,000 | 20.3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1,750,000 | 68.13% | 100 | 100 | 81,750,100 | 51.10% | |||
4、外资持股 | 5,750,000 | 4.79% | 5,750,000 | 3.59%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750,000 | 4.79% | 5,750,000 | 3.59%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000,000 | -100 | 39,999,900 | 39,999,900 | 2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0 | -100 | 39,999,900 | 39,999,900 | 2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0,000,000 | 100.00% | 40,000,000 | 0 | 40,000,000 | 160,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21年11月05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茂奇由于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1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00股,相应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40,000,000股及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120,0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登记股份总数为160,000,000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股增加至160,000,000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叶茂奇 | 168,000 | 100 | 0 | 168,100 | 首发限售股/董监高锁定股 | 2022年11月1日解除限售168,000股,2022年11月6日解除限售100股 |
合计 | 168,000 | 100 | 0 | 168,1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运机集团 | 2021年10月20日 | 14.55 | 40,000,000 | 2021年11月01日 | 40,000,000 | 巨潮资讯网《运机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1年10月29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14.55元/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14.55元/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54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16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友华 | 境内自然人 | 47.90% | 76,634,000 | 无 | 76,634,000 | 0 | ||||||||
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6% | 22,500,000 | 无 | 22,500,000 | 0 |
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5% | 10,000,000 | 无 | 10,000,000 | 0 | ||
SUMMER HARVEST LIMITED | 境外法人 | 3.59% | 5,750,000 | 无 | 5,750,000 | 0 | ||
冯浩 | 境内自然人 | 1.44% | 2,300,000 | 无 | 2,300,0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境外法人 | 0.61% | 978,142 | 978,142 | 0 | 978,142 | ||
何玉琴 | 境内自然人 | 0.37% | 595,300 | 595,300 | 0 | 595,300 | ||
郭颖 | 境内自然人 | 0.35% | 560,400 | 560,400 | 0 | 560,400 | ||
许磊 | 境内自然人 | 0.26% | 410,000 | 410,000 | 0 | 410,00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4% | 389,399 | 389,399. | 0 | 389,399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吴友华与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玉仙为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978,142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142 | |||||
何玉琴 | 59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5,300 | |||||
郭颖 | 56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400 | |||||
许磊 | 4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00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9,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399 | |||||
胡铁峰 | 37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500 | |||||
李福利 | 364,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874 | |||||
UBS AG | 290,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204 | |||||
韩强 | 2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000 | |||||
钱小英 | 175,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723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何玉琴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2,900股股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友华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曾任运机集团有限执行董事;现任运机集团董事长。此外,还兼任友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贡市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贡银行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委员会委员、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委员。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友华 | 本人 | 中国 | 否 |
曾玉仙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1、吴友华:曾任运机集团有限执行董事;现任运机集团董事长。此外,还兼任友华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贡市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贡银行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委员会委员、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委员。 2、曾玉仙:现任华智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此外,还兼任友华集团监事、自贡瑜玥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自贡愈正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司情况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 | 王世明 | 2005年02月04日 | 30,800万元 | 丝绸、棉及化纤制品制造及其副产品的加工、销售;销售轻纺原料、矿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艺美672F品、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产品、润滑油、沥青;对外投资、进出口业务(法律、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2] 00733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泽涵、陈港溪 |
审计报告正文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运机集团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运机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应收账款的减值
2. 收入确认
(一)应收账款的减值
1.事项描述
运机集团公司与应收账款的减值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十二)及附注六、注释4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运机集团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人民币75,294.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1.58 %,账面价值较高。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等,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
(3)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比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占应收账款比重比较,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4)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5)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划分的组合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重新计算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与管理层计提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比较,评价其合理性。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运机集团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运机集团公司收入来源如附注六、注释31所述,主要包括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其他收入等,本期实现收入78,795.26万元。根据财务报表附注四、(三十四),运机集团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由于运机集团公司可能存在提前或者延后确认收入的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运机集团公司的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通过访谈相关人员、查阅相关文件、执行穿行测试等方式,了解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对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并评价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我们通过查询主要交易对手的工商资料,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以确认交易对手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我们执行了对账程序,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我们执行了函证程序,并且对本期金额重大的发生额执行了收入细节测试;
(4)对本期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对本期各月的收入和成本以及毛利率进行波动分析,并与上期数据进行比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判断毛利的合理性,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
(5)针对收入截止问题,我们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评估收入是否确认在正确的期间,是否存在截止问题;
(6)根据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测试结果,结合收入确认原则,以销售收入项目为起点,抽取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单以及发票等进行检查,以证实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7)检查客户的回款记录,结合该检查进行回款身份识别程序,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
(8)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运机集团公司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列报与披露是恰当的。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运机集团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机集团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运机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运机集团公司、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运机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运机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运机集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运机集团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项目合伙人) | 刘泽涵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 陈港溪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17,755,347.05 | 405,883,808.7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7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1,340.00 | 243,200.00 |
应收账款 | 752,945,626.69 | 770,352,028.38 |
应收款项融资 | 172,987,594.21 | 179,786,244.81 |
预付款项 | 12,145,352.92 | 3,716,829.0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303,945.87 | 10,643,110.2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6,465,490.97 | 96,597,938.2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432.65 | 7,402,864.09 |
流动资产合计 | 1,976,864,130.36 | 1,474,626,023.66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868,833.87 | 179,463,431.7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6,735,846.46 | 164,595,975.18 |
在建工程 | 247,787.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145,610.99 | 40,020,035.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74,258.41 | 25,410,219.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2,41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7,354,748.35 | 409,489,661.85 |
资产总计 | 2,384,218,878.71 | 1,884,115,685.5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6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0,339,806.17 | 186,478,445.43 |
应付账款 | 238,439,966.35 | 251,927,199.6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2,226,237.44 | 131,194,690.9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63,182.18 | 12,414,497.22 |
应交税费 | 26,478,881.22 | 19,884,124.12 |
其他应付款 | 2,379,047.70 | 2,236,707.7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87,891.98 | 17,055,309.81 |
流动负债合计 | 579,215,013.04 | 686,190,974.9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420,000.00 | 13,62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594,725.08 | 21,383,914.7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014,725.08 | 35,003,914.76 |
负债合计 | 614,229,738.12 | 721,194,889.7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6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0,307,445.44 | 211,895,099.81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122,370,108.79 | 121,175,516.98 |
专项储备 | 14,079,583.79 | 11,918,176.24 |
盈余公积 | 68,428,437.87 | 60,000,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14,803,564.70 | 637,932,002.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69,989,140.59 | 1,162,920,795.79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69,989,140.59 | 1,162,920,795.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84,218,878.71 | 1,884,115,685.51 |
法定代表人:吴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波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06,792,289.83 | 387,844,821.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7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1,340.00 | 243,200.00 |
应收账款 | 747,510,588.78 | 768,255,113.31 |
应收款项融资 | 172,538,673.91 | 175,978,137.99 |
预付款项 | 12,007,046.04 | 3,666,077.30 |
其他应收款 | 14,300,759.23 | 10,637,938.5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3,314,861.09 | 94,622,101.3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013.43 | 7,402,864.09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6,599,572.31 | 1,448,650,254.2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868,747.43 | 9,868,747.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868,833.87 | 179,463,431.7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6,721,084.46 | 164,573,709.38 |
在建工程 | 247,787.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145,610.99 | 40,020,035.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42,585.14 | 25,396,519.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2,41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7,177,060.51 | 419,322,443.41 |
资产总计 | 2,373,776,632.82 | 1,867,972,697.6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65,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0,339,806.17 | 186,878,445.43 |
应付账款 | 243,471,454.37 | 250,409,856.0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2,204,539.33 | 131,194,690.93 |
应付职工薪酬 | 12,482,838.18 | 12,266,671.22 |
应交税费 | 26,409,008.24 | 19,082,428.23 |
其他应付款 | 2,372,966.88 | 2,236,591.7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86,590.09 | 17,055,309.81 |
流动负债合计 | 584,067,203.26 | 684,123,993.4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420,000.00 | 13,62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594,725.08 | 21,383,914.7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014,725.08 | 35,003,914.76 |
负债合计 | 619,081,928.34 | 719,127,908.1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6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0,307,445.44 | 211,895,099.8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2,370,108.79 | 121,175,516.98 |
专项储备 | 12,682,963.92 | 10,829,209.50 |
盈余公积 | 68,428,437.87 | 60,0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700,905,748.46 | 624,944,963.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54,694,704.48 | 1,148,844,789.4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73,776,632.82 | 1,867,972,697.6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87,952,586.20 | 690,941,274.42 |
其中:营业收入 | 787,952,586.20 | 690,941,274.4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63,587,251.08 | 546,858,192.66 |
其中:营业成本 | 585,752,558.50 | 476,141,039.1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11,567.76 | 6,924,562.15 |
销售费用 | 23,829,626.64 | 21,400,250.29 |
管理费用 | 35,429,248.42 | 30,213,033.38 |
研发费用 | 14,167,426.44 | 14,654,612.69 |
财务费用 | -1,803,176.68 | -2,475,305.02 |
其中:利息费用 | 1,435,681.65 | 2,395,845.59 |
利息收入 | 7,336,499.56 | 2,835,326.78 |
加:其他收益 | 4,201,443.98 | 804,346.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542.2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626,322.63 | -22,812,525.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3,990.15 | -3,336,969.2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159.38 | -11,710.4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0,050,148.22 | 118,726,223.16 |
加:营业外收入 | 474,282.46 | 303,078.57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4,071.29 | 1,226,860.3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9,430,359.39 | 117,802,441.36 |
减:所得税费用 | 14,130,359.58 | 16,532,867.7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299,999.81 | 101,269,573.5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299,999.81 | 101,269,573.5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299,999.81 | 101,269,573.57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4,591.81 | 2,389,183.6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4,591.81 | 2,389,183.6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4,591.81 | 2,389,183.63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94,591.81 | 2,389,183.6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6,494,591.62 | 103,658,757.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494,591.62 | 103,658,757.2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7 | 0.8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7 | 0.8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吴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波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81,982,266.75 | 678,794,898.17 |
减:营业成本 | 581,499,404.63 | 467,367,084.58 |
税金及附加 | 6,201,941.50 | 6,772,435.55 |
销售费用 | 23,598,150.04 | 21,011,630.61 |
管理费用 | 34,979,543.19 | 29,772,434.42 |
研发费用 | 14,167,426.44 | 14,654,612.69 |
财务费用 | -1,685,072.11 | -2,276,857.12 |
其中:利息费用 | 1,435,681.65 | 2,395,845.59 |
利息收入 | 7,206,941.09 | 2,627,731.43 |
加:其他收益 | 4,201,443.98 | 802,096.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542.2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446,590.57 | -22,837,954.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3,990.15 | -3,336,969.2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159.38 | -11,710.4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085,418.22 | 116,109,019.86 |
加:营业外收入 | 472,687.09 | 302,397.01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4,071.29 | 1,226,786.3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8,464,034.02 | 115,184,630.50 |
减:所得税费用 | 14,074,810.88 | 16,294,585.5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389,223.14 | 98,890,044.9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389,223.14 | 98,890,044.9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4,591.81 | 2,389,183.6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4,591.81 | 2,389,183.63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94,591.81 | 2,389,183.6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5,583,814.95 | 101,279,228.5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7 | 0.8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7 | 0.82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00,914,678.89 | 607,773,953.4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0.00 | 0.00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0.00 | 0.00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0.00 | 0.00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727.4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12,054.81 | 35,009,010.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826,733.70 | 642,783,690.9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7,499,502.28 | 361,216,552.9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0.00 | 0.00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0.00 | 0.00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0.00 | 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755,926.15 | 59,316,914.1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401,413.77 | 63,141,328.5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171,116.67 | 55,964,331.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8,827,958.87 | 539,639,127.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998,774.83 | 103,144,563.7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859.38 | 6,864.0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59.38 | 6,864.0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33,792.23 | 1,071,157.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9,700,000.00 | 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533,792.23 | 1,071,157.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493,932.85 | -1,064,293.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6,150,943.24 | 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0.00 | 0.00 |
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 | 91,417,5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5,827,140.23 | 363,124,630.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1,978,083.47 | 454,542,130.2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5,000,000.00 | 48,417,5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35,681.65 | 2,395,845.5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00 | 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5,584,044.44 | 413,727,407.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019,726.09 | 464,540,753.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958,357.38 | -9,998,623.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5,463,199.36 | 92,081,646.8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398,690.71 | 104,317,043.8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1,861,890.07 | 196,398,690.7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97,314,885.87 | 594,792,889.9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27.4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64,259.58 | 34,799,524.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7,379,145.45 | 629,593,141.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9,423,015.47 | 347,983,331.1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501,556.84 | 58,311,649.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558,324.85 | 62,427,315.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735,759.96 | 55,221,989.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8,218,657.12 | 523,944,28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160,488.33 | 105,648,856.9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859.38 | 6,864.0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59.38 | 6,864.0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30,252.41 | 1,059,769.4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9,7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530,252.41 | 1,059,769.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490,393.03 | -1,052,905.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6,150,943.2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 | 91,417,5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5,827,140.23 | 359,735,355.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1,978,083.47 | 451,152,855.2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5,000,000.00 | 48,417,5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35,681.65 | 2,395,845.5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5,584,044.44 | 413,527,407.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019,726.09 | 464,340,753.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958,357.38 | -13,187,898.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2,628,452.68 | 91,408,053.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270,380.16 | 86,951,650.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0,898,832.84 | 178,359,703.6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21,175,516.98 | 11,918,176.24 | 60,000,000.00 | 637,932,002.76 | 1,162,920,795.79 | 1,162,920,795.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21,175,516.98 | 11,918,176.24 | 60,000,000.00 | 637,932,002.76 | 1,162,920,795.79 | 1,162,920,795.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00,000.00 | 478,412,345.63 | 1,194,591.81 | 2,161,407.55 | 8,428,437.87 | 76,871,561.94 | 607,068,344.80 | 607,068,344.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4,591.81 | 85,299,999.81 | 86,494,591.62 | 86,494,591.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00 | 478,412,345.63 | 518,412,345.63 | 518,412,345.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00 | 478,412,345.63 | 518,412,345.63 | 518,412,345.6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428, | -8,428, |
437.87 | 437.8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428,437.87 | -8,428,437.8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61,407.55 | 2,161,407.55 | 2,161,407.55 | ||||||||||||
1.本期提取 | 2,541,978.91 | 2,541,978.91 | 2,541,978.91 | ||||||||||||
2.本期使用 | 380,571.36 | 380,571.36 | 380,571.3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690,307,445.44 | 122,370,108.79 | 14,079,583.79 | 68,428,437.87 | 714,803,564.70 | 1,769,989,140.59 | 1,769,989,140.5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18,786,333.35 | 9,663,830.36 | 58,241,671.18 | 538,420,758.01 | 1,057,007,692.71 | 1,057,007,692.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18,786,333.35 | 9,663,830.36 | 58,241,671.18 | 538,420,758.01 | 1,057,007,692.71 | 1,057,007,692.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89,183.63 | 2,254,345.88 | 1,758,328.82 | 99,511,244.75 | 105,913,103.08 | 105,913,103.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89,183.63 | 101,269,573.57 | 103,658,757.20 | 103,658,757.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58,328.82 | -1,758,328.82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8,328.82 | -1,758,328.8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54,345.88 | 2,254,345.88 | 2,254,345.88 | ||||||||||||
1.本期提取 | 2,648,255.38 | 2,648,255.38 | 2,648,255.38 | ||||||||||||
2.本期使用 | 393,909.50 | 393,909.50 | 393,909.5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21,175,516.98 | 11,918,176.24 | 60,000,000.00 | 637,932,002.76 | 1,162,920,795.79 | 1,162,920,795.7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21,175,516.98 | 10,829,209.50 | 60,000,000.00 | 624,944,963.19 | 1,148,844,789.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21,175,516.98 | 10,829,209.50 | 60,000,000.00 | 624,944,963.19 | 1,148,844,789.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00,000.00 | 478,412,345.63 | 1,194,591.81 | 1,853,754.42 | 8,428,437.87 | 75,960,785.27 | 605,849,915.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4,591.81 | 84,389,223.14 | 85,583,814.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00 | 478,412,345.63 | 518,412,345.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00 | 478,412,345.63 | 518,412,345.6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428,437.87 | -8,428,437.8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428,437.87 | -8,428,437.8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 |
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53,754.42 | 1,853,754.42 | ||||||||||
1.本期提取 | 2,234,325.78 | 2,234,325.78 | ||||||||||
2.本期使用 | 380,571.36 | 380,571.3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690,307,445.44 | 122,370,108.79 | 12,682,963.92 | 68,428,437.87 | 700,905,748.46 | 1,754,694,704.4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18,786,333.35 | 8,797,966.01 | 58,241,671.18 | 527,813,247.10 | 1,045,534,317.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18,786,333.35 | 8,797,966.01 | 58,241,671.18 | 527,813,247.10 | 1,045,534,317.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89,183.63 | 2,031,243.49 | 1,758,328.82 | 97,131,716.09 | 103,310,472.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89,183.63 | 98,890,044.91 | 101,279,228.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58,328.82 | -1,758,328.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8,328.82 | -1,758,328.8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31,243.49 | 2,031,243.49 | ||||||||||
1.本期提取 | 2,425,152.99 | 2,425,152.99 | ||||||||||
2.本期使用 | 393,909.50 | 393,909.5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1,895,099.81 | 121,175,516.98 | 10,829,209.50 | 60,000,000.00 | 624,944,963.19 | 1,148,844,789.4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运输机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给料机械,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许可的进出口贸易,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及维修,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以上范围需要办理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的,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和许可前不得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主要从事输送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系吴友华、曾玉仙于2003年9月26日共同出资组建。根据公司2011年6月8日股东会决议,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5103000000006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300694828522T。
2021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55元。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股份变更为16,000.00万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21年11月1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001288。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300694828522T,注册及总部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吴友华,实际控制人为吴友华、曾玉仙。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将子公司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的。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
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 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应收票据回款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 | 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二 | 除单项计提减值外的非关联方及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等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二 | 以其他应收款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标准件原材料、库存商品按加权平均计价;非标准件按客户要求定制的相关库存商品、在产品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17、合同成本
(一)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二)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20、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5-40 | 5.00 | 19-2.38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0(年) | 5% | 19-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19-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5% | 23.75-9.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 | 31.67-9.5%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3、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5、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10年 | 合同约定或预计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依据 |
“自运牌”商标
“自运牌”商标 | 可续期,费用低 |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1、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4、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5、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按合同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经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以下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享有现时付款义务;(2)企业已经将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
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5)售后回购
1)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2)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销售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及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为:对于不负有安装义务的产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购货方(使用方)收到发出商品,并取得验收合格的设备验收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或按照合同的约定,当产品完成安装调试,取得验收合格的设备调试运行报告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对于负有安装义务的产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完成产品的安装和调试,并取得验收合格的设备调试运行报告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
36、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 核算内容 |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除政府贴息外的政府补助 |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政府贴息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8、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董事会审批 | (1)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董事会审批 | (2)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董事会审批 | (3) |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 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1月26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1、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所得税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25%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25%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25% |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25% |
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因此,公司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3%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四川省财政厅成都海关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1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公司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度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7,038.45 | 100,269.74 |
银行存款 | 552,647,607.20001 | 196,297,875.20 |
其他货币资金 | 265,050,701.40 | 209,485,663.85 |
合计 | 817,755,347.05 | 405,883,808.79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65,050,155.63 | 209,485,118.08 |
注:001 包含未到期应收利息843,301.35元。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9,700,000.00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149,700,000.00 | |
其中: | ||
合计 | 149,7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411,340.00 | 243,200.00 |
合计 | 411,340.00 | 243,200.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04,800.00 | 100.00% | 93,460.00 | 18.51% | 411,340.00 | 256,000.00 | 100.00% | 12,800.00 | 5.00% | 243,200.00 |
其中: | ||||||||||
商业承兑票据组合 | 504,800.00 | 100.00% | 93,460.00 | 18.51% | 411,340.00 | 256,000.00 | 100.00% | 12,800.00 | 5.00% | 243,200.00 |
合计 | 504,800.00 | 100.00% | 93,460.00 | 18.51% | 411,340.00 | 256,000.00 | 100.00% | 12,800.00 | 5.00% | 243,2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3,46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4,800.00 | 93,460.00 | 18.51% |
合计 | 504,800.00 | 93,460.0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应收票据回款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12,800.00 | 80,660.00 | 93,460.00 | |||
合计 | 12,800.00 | 80,660.00 | 93,46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41,931,430.16 | 100.00% | 188,985,803.47 | 20.06% | 752,945,626.69 | 930,249,199.65 | 100.00% | 159,897,171.27 | 17.19% | 770,352,028.38 |
其中: | ||||||||||
组合二 | 941,931,430.16 | 100.00% | 188,985,803.47 | 20.06% | 752,945,626.69 | 930,249,199.65 | 100.00% | 159,897,171.27 | 17.19% | 770,352,028.38 |
合计 | 941,931,430.16 | 100.00% | 188,985,803.47 | 20.06% | 752,945,626.69 | 930,249,199.65 | 100.00% | 159,897,171.27 | 17.19% | 770,352,028.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8,985,803.4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组合二 | 941,931,430.16 | 188,985,803.47 | 20.06% |
合计 | 941,931,430.16 | 188,985,803.47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二:除单项计提减值外的非关联方及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45,932,805.55 |
1至2年 | 165,564,483.73 |
2至3年 | 137,348,534.26 |
3年以上 | 193,085,606.62 |
3至4年 | 128,271,810.55 |
4至5年 | 31,433,466.83 |
5年以上 | 33,380,329.24 |
合计 | 941,931,430.1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59,897,171.27 | 29,416,104.77 | 327,472.57 | 188,985,803.47 | ||
合计 | 159,897,171.27 | 29,416,104.77 | 327,472.57 | 188,985,803.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7,472.5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0,435,158.29 | 8.54% | 40,217,579.15 |
第二名 | 39,849,692.50 | 4.23% | 7,969,938.50 |
第三名 | 38,191,430.00 | 4.05% | 3,270,571.50 |
第四名 | 33,312,303.08 | 3.54% | 4,419,161.25 |
第五名 | 30,040,000.00 | 3.19% | 1,502,000.00 |
合计 | 221,828,583.87 | 23.55%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172,987,594.21 | 179,786,244.81 |
合计 | 172,987,594.21 | 179,786,244.8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075,244.67 | 91.19% | 2,664,607.85 | 71.69% |
1至2年 | 40,951.49 | 0.34% | 225,380.42 | 6.06% |
2至3年 | 224,760.42 | 1.85% | 210,648.78 | 5.67% |
3年以上 | 804,396.34 | 6.62% | 616,192.00 | 16.58% |
合计 | 12,145,352.92 | -- | 3,716,829.05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项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1 | 3,424,485.90 | 28.20 | 1年以内 | 尚未供货 |
单位2
单位2 | 1,402,640.27 | 11.55 | 1年以内 | 尚未提供服务 |
单位3 | 960,000.00 | 7.90 | 1年以内 | 尚未供货 |
单位4 | 812,399.99 | 6.69 | 1年以内 | 尚未供货 |
单位5 | 666,000.00 | 5.48 | 1年以内 | 尚未结算 |
合计 | 7,265,526.16 | 59.82 | - | - |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303,945.87 | 10,643,110.29 |
合计 | 14,303,945.87 | 10,643,110.29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保证金 | 7,828,500.00 | 7,856,163.00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6,068,515.20 | 2,311,234.00 |
备用金 | 891,694.30 | 1,020,487.91 |
代垫员工款项 | 326,439.73 | 390,461.66 |
其他 | 497,202.13 | 243,611.35 |
合计 | 15,612,351.36 | 11,821,957.92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78,847.63 | 1,178,847.6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29,557.86 | 129,557.86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308,405.49 | 1,308,405.4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964,312.89 |
1至2年 | 1,178,398.47 |
2至3年 | 1,002,300.00 |
3年以上 | 467,340.00 |
3至4年 | 160,700.00 |
4至5年 | 225,500.00 |
5年以上 | 81,140.00 |
合计 | 15,612,351.3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178,847.63 | 129,557.86 | 1,308,405.49 | |||
合计 | 1,178,847.63 | 129,557.86 | 1,308,405.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履约保证金 | 2,300,000.00 | 1年以内 | 14.73% | 115,000.00 |
单位2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 | 2-3年 | 6.41% | 200,000.00 |
单位3 | 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 900,000.00 | 1年以内 | 5.76% | 45,000.00 |
单位4 | 投标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5.12% | 40,000.00 |
单位5 | 投标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5.12% | 40,000.00 |
合计 | -- | 5,800,000.00 | -- | 37.14% | 440,00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865,454.01 | 1,087,906.84 | 25,777,547.17 | 26,135,889.34 | 2,429,586.82 | 23,706,302.52 |
在产品 | 18,882,295.31 | 18,882,295.31 | 25,340,707.93 | 25,340,707.93 | ||
库存商品 | 4,822,278.92 | 4,822,278.92 | 13,957,238.74 | 149,428.70 | 13,807,810.04 | |
发出商品 | 2,857,400.64 | 877,055.72 | 1,980,344.92 | 34,999,693.21 | 2,720,323.91 | 32,279,369.30 |
半成品 | 5,003,024.65 | 5,003,024.65 | 1,463,748.46 | 1,463,748.46 | ||
合计 | 58,430,453.53 | 1,964,962.56 | 56,465,490.97 | 101,897,277.68 | 5,299,339.43 | 96,597,938.2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29,586.82 | 1,341,679.98 | 1,087,906.84 | |||
库存商品 | 149,428.70 | 149,428.70 | ||||
发出商品 | 2,720,323.91 | 1,843,268.19 | 877,055.72 | |||
合计 | 5,299,339.43 | 3,334,376.87 | 1,964,962.56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49,432.65 | 16,071.66 |
上市费用 | 7,386,792.43 | |
合计 | 149,432.65 | 7,402,864.09 |
其他说明:
无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80,868,833.87 | 179,463,431.74 |
合计 | 180,868,833.87 | 179,463,431.74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2,370,108.79 |
其他说明: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银行”)股本总额216,182.45万股,本公司持有自贡银行股份比例3.30%,持有成本为人民币3,690.40万元。自贡银行2021年末每股净资产为2.54元,按照自贡银行2021年末每股净资产计算的本公司持有份额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8,086.88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6,735,846.46 | 164,595,975.18 |
合计 | 156,735,846.46 | 164,595,975.18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屋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0,030,846.60 | 57,304,610.97 | 8,691,241.26 | 7,487,253.19 | 313,513,952.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82.52 | 7,752,766.63 | 274,423.77 | 365,768.16 | 8,423,541.08 |
(1)购置 | 30,582.52 | 669,911.53 | 5,623.77 | 365,768.16 | 1,071,885.98 |
(2)在建工程转入 | 7,082,855.10 | 7,082,855.1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 )其他 | 268,800.00 | 268,8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600.00 | 85,572.00 | 147,172.00 | ||
(1)处置或报废 | 61,600.00 | 85,572.00 | 147,172.00 | ||
4.期末余额 | 240,061,429.12 | 64,995,777.60 | 8,880,093.03 | 7,853,021.35 | 321,790,321.1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639,171.11 | 39,996,797.80 | 7,604,335.20 | 6,677,672.73 | 148,917,976.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27,509.17 | 4,383,031.10 | 331,595.37 | 234,175.46 | 16,276,311.10 |
(1)计提 | 11,327,509.17 | 4,383,031.10 | 331,595.37 | 234,175.46 | 16,276,311.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519.84 | 81,293.46 | 139,813.30 | ||
(1)处置或报废 | 58,519.84 | 81,293.46 | 139,813.30 | ||
4.期末余额 | 105,966,680.28 | 44,321,309.06 | 7,854,637.11 | 6,911,848.19 | 165,054,474.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4,094,748.84 | 20,674,468.54 | 1,025,455.92 | 941,173.16 | 156,735,846.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5,391,675.49 | 17,307,813.17 | 1,086,906.06 | 809,580.46 | 164,595,975.1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7,787.62 | |
合计 | 247,787.6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焊接机器人 | 247,787.62 | 247,787.62 | ||||
合计 | 247,787.62 | 247,787.6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628,291.99 | 80,897.00 | 314,077.42 | 51,023,266.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940.09 | 180,940.09 | |||
(1)购置 | 180,940.09 | 180,940.0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628,291.99 | 80,897.00 | 495,017.51 | 51,204,206.5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713,334.04 | 289,896.95 | 11,003,230.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7,251.16 | 38,113.36 | 1,055,364.52 | ||
(1)计提 | 1,017,251.16 | 38,113.36 | 1,055,364.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730,585.20 | 328,010.31 | 12,058,595.5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897,706.79 | 80,897.00 | 167,007.20 | 39,145,610.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914,957.95 | 80,897.00 | 24,180.47 | 40,020,035.4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2,352,631.49 | 29,126,451.54 | 166,441,107.95 | 25,269,359.8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85,379.13 | 147,806.87 | 939,064.40 | 140,859.66 |
合计 | 193,338,010.62 | 29,274,258.41 | 167,380,172.35 | 25,410,219.5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3,964,833.87 | 21,594,725.08 | 142,559,431.74 | 21,383,914.76 |
合计 | 143,964,833.87 | 21,594,725.08 | 142,559,431.74 | 21,383,914.7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74,258.41 | 25,410,219.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594,725.08 | 21,383,914.7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407,598.14 | 2,587,256.82 |
合计 | 2,407,598.14 | 2,587,256.8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 | 553,127.99 | ||
2025年 | 379,136.86 | 510,082.98 | |
2024年 | 1,344,861.27 | 1,644,709.40 | |
2023年 | 130,472.02 | 130,472.02 | |
2022年 | 134,548.83 | ||
2021年 | 167,443.59 | ||
合计 | 2,407,598.14 | 2,587,256.82 | -- |
其他说明:
无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抵债房产 | 1,069,911.00 | 1,069,911.00 | ||||
预付设备款 | 12,500.00 | 12,500.00 | ||||
合计 | 1,082,411.00 | 1,082,411.00 |
其他说明:
无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抵押+担保借款 | 25,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6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抵押借款2,000.00万元系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借款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1日,该借款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20)建公抵01号,以本公司房产作为抵押。截止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93,372.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0,339,806.17 | 183,385,073.43 |
合计 | 220,339,806.17 | 186,478,445.4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212,310,184.57 | 220,624,685.27 |
应付项目安装款 | 18,869,337.99 | 25,724,444.69 |
应付运费 | 3,488,949.05 | 3,992,633.47 |
应付设备款 | 1,578,768.88 | 1,162,072.48 |
其他 | 2,192,725.86 | 423,363.78 |
合计 | 238,439,966.35 | 251,927,199.6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16,187,176.98 | 工程尚未结算 |
单位2 | 5,224,913.51 | 工程尚未结算 |
单位3 | 2,970,051.19 | 工程尚未结算 |
单位4 | 2,132,586.20 | 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26,514,727.88 | -- |
其他说明:
无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776,431.77 | 109,905,294.25 |
1-2年(含2年) | 11,693,440.61 | 10,478,706.86 |
2-3年(含3年) | 8,877,732.76 | 2,758,543.36 |
3-4年(含4年) | 2,656,861.95 | 782,410.61 |
4-5年(含5年) | 145,590.26 | 46,902.66 |
5年以上 | 1,076,180.09 | 7,222,833.19 |
合计 | 52,226,237.44 | 131,194,690.93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414,497.22 | 60,645,803.57 | 60,497,118.61 | 12,563,182.1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56,856.00 | 5,256,856.00 | ||
合计 | 12,414,497.22 | 65,902,659.57 | 65,753,974.61 | 12,563,182.18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372,034.75 | 49,637,508.99 | 49,454,951.16 | 12,554,592.58 |
2、职工福利费 | 33,872.87 | 4,661,025.64 | 4,694,898.51 | |
3、社会保险费 | 5,234,215.33 | 5,234,215.3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305,497.96 | 4,305,497.96 | ||
工伤保险费 | 504,534.27 | 504,534.27 | ||
生育保险费 | 424,183.10 | 424,183.10 | ||
4、住房公积金 | 1,034,659.50 | 1,034,659.5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589.60 | 78,394.11 | 78,394.11 | 8,589.60 |
合计 | 12,414,497.22 | 60,645,803.57 | 60,497,118.61 | 12,563,182.1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052,714.70 | 5,052,714.70 |
2、失业保险费 | 204,141.30 | 204,141.30 | ||
合计 | 5,256,856.00 | 5,256,856.00 |
其他说明:
无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922,344.29 | 3,675,096.50 |
企业所得税 | 11,904,267.08 | 13,561,515.57 |
个人所得税 | 33,410.29 | 35,361.8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5,866.95 | 1,492,667.34 |
其他 | 712,992.61 | 1,119,482.88 |
合计 | 26,478,881.22 | 19,884,124.12 |
其他说明:
无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379,047.70 | 2,236,707.76 |
合计 | 2,379,047.70 | 2,236,707.7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代缴款 | 969,977.99 | 829,048.71 |
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 | 381,221.03 | 614,081.03 |
预提费用 | 61,000.00 | |
其他 | 1,027,848.68 | 732,578.02 |
合计 | 2,379,047.70 | 2,236,707.7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6,787,891.98 | 17,055,309.81 |
合计 | 6,787,891.98 | 17,055,309.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27、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620,000.00 | 200,000.00 | 13,420,000.00 |
合计 | 13,620,000.00 | 200,000.00 | 13,42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自贡市财政局拔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基建资金 | 13,120,000.00 | 13,120,000.00 | ||||||
管状带式输送机智能巡检机器人 | 500,000.00 | 200,000.00 | 3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6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9、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9,332,022.58 | 478,412,345.63 | 627,744,368.21 | |
其他资本公积 | 62,563,077.23 | 62,563,077.23 | ||
合计 | 211,895,099.81 | 478,412,345.63 | 690,307,445.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99号《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5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58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7,654.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8,412,345.6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78,412,345.63元。
3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175,516.98 | 1,405,402.13 | 210,810.32 | 1,194,591.81 | 122,370,108.7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1,175,516.98 | 1,405,402.13 | 210,810.32 | 1,194,591.81 | 122,370,108.7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1,175,516.98 | 1,405,402.13 | 210,810.32 | 1,194,591.81 | 122,370,108.7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31、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918,176.24 | 2,541,978.91 | 380,571.36 | 14,079,583.79 |
合计 | 11,918,176.24 | 2,541,978.91 | 380,571.36 | 14,079,583.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专项储备金额增加说明: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报告期专项储备金额减少说明: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32、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000,000.00 | 8,428,437.87 | 68,428,437.87 | |
合计 | 60,000,000.00 | 8,428,437.87 | 68,428,437.8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法定盈余公积增加额系按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报告期增加8,428,437.87元。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37,932,002.76 | 538,420,758.0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37,932,002.76 | 538,420,758.0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299,999.81 | 101,269,573.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428,437.87 | 1,758,328.8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14,803,564.70 | 637,932,002.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80,183,201.37 | 584,701,504.20 | 684,885,668.72 | 475,363,869.20 |
其他业务 | 7,769,384.83 | 1,051,054.30 | 6,055,605.70 | 777,169.97 |
合计 | 787,952,586.20 | 585,752,558.50 | 690,941,274.42 | 476,141,039.17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285,168,800.40 | 285,168,800.40 | ||
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355,359,854.82 | 355,359,854.82 | ||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71,756,717.23 | 71,756,717.23 | ||
其他 | 67,897,828.92 | 67,897,828.9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其中: | ||||
华北地区 | 273,290,725.34 | 273,290,725.34 | ||
华东地区 | 134,972,852.86 | 134,972,852.86 | ||
华中地区 | 46,528,660.78 | 46,528,660.78 | ||
西南地区 | 255,782,843.86 | 255,782,843.86 | ||
西北地区 | 36,189,160.49 | 36,189,160.49 | ||
华南地区 | 31,980,589.89 | 31,980,589.89 | ||
东北地区 | 16,168.15 | 16,168.15 | ||
国外 | 1,422,200.00 | 1,422,200.0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787,952,586.20 | 787,952,586.20 | ||
合计 | 787,952,586.20 | 787,952,586.2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无
35、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52,156.27 | 2,608,344.39 |
教育费附加 | 752,701.15 | 1,117,596.61 |
房产税 | 1,735,611.67 | 1,301,152.78 |
土地使用税 | 1,073,351.28 | 805,013.46 |
地方教育附加 | 501,800.78 | 745,064.43 |
其他 | 395,946.61 | 347,390.48 |
合计 | 6,211,567.76 | 6,924,562.15 |
其他说明:
无
3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费 | 7,918,651.77 | 7,990,617.97 |
维修费 | 7,508,481.02 | 6,728,912.77 |
差旅费 | 3,859,820.00 | 3,118,370.22 |
固定资产折旧 | 1,146,447.63 | 1,146,311.98 |
业务招待费 | 678,654.44 | 599,447.43 |
投标服务费 | 1,514,773.89 | 881,184.09 |
其他 | 1,202,797.89 | 935,405.83 |
合计 | 23,829,626.64 | 21,400,250.29 |
其他说明:
无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费 | 16,987,244.51 | 17,955,318.15 |
固定资产折旧 | 5,255,628.93 | 5,389,319.54 |
中介及媒体服务费 | 3,636,296.50 | 122,244.71 |
业务招待费 | 3,605,016.81 | 2,485,744.53 |
修理费 | 1,348,095.61 | 936,513.98 |
保险费 | 956,749.39 | 163,736.64 |
车辆费用 | 696,448.89 | 722,389.06 |
办公费 | 331,999.33 | 319,399.42 |
无形资产摊销 | 212,128.00 | 205,422.44 |
其他 | 2,399,640.45 | 1,912,944.91 |
合计 | 35,429,248.42 | 30,213,033.38 |
其他说明:
无
38、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7,533,690.13 | 8,861,525.74 |
薪酬福利费 | 5,529,459.47 | 4,890,611.72 |
差旅费 | 797,072.21 | 743,758.04 |
其他 | 307,204.63 | 158,717.19 |
合计 | 14,167,426.44 | 14,654,612.69 |
其他说明:
无
39、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35,681.65 | 2,395,845.59 |
减:利息收入 | 7,336,499.56 | 2,835,326.78 |
汇兑损益 | 1,096,179.77 | -2,701,543.84 |
其他 | 3,001,461.46 | 665,720.01 |
合计 | -1,803,176.68 | -2,475,305.02 |
其他说明:
无
40、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201,443.98 | 804,346.20 |
41、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6,542.22 | |
合计 | 36,542.22 |
其他说明:
无
42、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7,209.97 | -52,148.1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489,112.66 | -22,760,376.97 |
合计 | -29,626,322.63 | -22,812,525.09 |
其他说明:
无
4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33,990.15 | -3,336,969.25 |
合计 | 1,033,990.15 | -3,336,969.25 |
其他说明:
无
44、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39,159.38 | -11,710.46 |
4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
额 | |||
质量扣款 | 16,849.67 | 191,017.07 | 16,849.67 |
其他 | 457,432.79 | 112,061.50 | 457,432.79 |
合计 | 474,282.46 | 303,078.57 | 474,282.4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质量赔款 | 837,205.06 | 837,205.06 | |
债务重组损失 | 234,000.00 | 893,060.23 | 234,0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 | 6,658.70 | 14,683.70 | 6,658.70 |
其他 | 16,207.53 | 319,116.44 | 16,207.53 |
合计 | 1,094,071.29 | 1,226,860.37 | 1,094,071.29 |
其他说明:
无
4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994,398.48 | 20,542,553.6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64,038.90 | -4,009,685.83 |
合计 | 14,130,359.58 | 16,532,867.7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9,430,359.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914,553.9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9,818.8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18,109.8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08,848.30 |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影响 | -2,125,113.97 |
所得税费用 | 14,130,359.58 |
其他说明无
48、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0。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21,770,811.59 | 30,720,304.78 |
政府补助收入 | 4,201,443.98 | 1,254,346.20 |
利息收入 | 3,323,176.84 | 571,899.03 |
其他 | 616,622.40 | 2,462,460.01 |
合计 | 29,912,054.81 | 35,009,010.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42,110,978.95 | 25,056,331.25 |
费用性支出 | 35,278,681.35 | 29,331,775.33 |
其他 | 5,781,456.37 | 1,576,224.92 |
合计 | 83,171,116.67 | 55,964,331.5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0.00 |
合计 | 30,000,000.00 | 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442,445,400.84 | 319,121,202.49 |
借款保证金 | 41,740,000.00 | |
票据保证金利息 | 3,381,739.39 | 2,263,427.75 |
合计 | 445,827,140.23 | 363,124,630.2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477,845,446.83 | 371,987,407.73 |
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 27,738,597.61 | |
借款保证金 | 41,740,000.00 | |
合计 | 505,584,044.44 | 413,727,407.7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5,299,999.81 | 101,269,573.5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33,990.15 | 3,336,969.25 |
信用减值损失 | 29,626,322.63 | 22,812,525.0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276,311.10 | 16,709,754.5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55,364.52 | 1,048,659.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159.38 | 11,710.4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58.70 | 14,683.7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77,641.07 | 132,417.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542.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64,038.90 | -4,009,685.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166,437.43 | 4,055,677.8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95,249.35 | -48,549,456.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3,706,938.48 | -1,517,260.99 |
其他 | -18,178,759.81 | 7,828,995.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998,774.83 | 103,144,563.7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21,861,890.07 | 196,398,690.7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6,398,690.71 | 104,317,043.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5,463,199.36 | 92,081,646.8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
0.00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21,861,890.07 | 196,398,690.71 |
其中:库存现金 | 57,038.45 | 100,269.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21,804,305.85 | 196,297,875.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45.77 | 545.7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1,861,890.07 | 196,398,690.71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3年期定期存单30,000,000.00元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5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5,050,155.63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90,978,358.45 | 抵押 |
无形资产 | 25,769,048.19 | 抵押 |
合计 | 381,797,562.27 | -- |
其他说明:
无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148,373.60 | 6.3757 | 7,321,685.56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438,171.09 | 6.3757 | 15,545,047.40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4、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无
5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收益类 | 1,360,000.00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0年第四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首台套项目) | 1,360,000.00 |
收益类 | 1,000,000.00 |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上市奖励 | 1,000,000.00 |
收益类 | 829,200.00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 829,200.00 |
理委员会以工代训补贴费 | |||
收益类 | 500,000.00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发科局2020年第二批科技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工程中心补贴 | 500,000.00 |
收益类 | 258,750.00 | 招用退伍军人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 258,750.00 |
收益类 | 100,000.00 | 自贡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1年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 | 100,000.00 |
收益类 | 40,000.00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0年促进全市经贸发展项目资金 | 40,000.00 |
收益类 | 30,000.00 | 自贡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国省科技进步奖配套奖励 | 30,000.00 |
收益类 | 28,852.98 | "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资助资金 | 28,852.98 |
收益类 | 20,800.00 | 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减免优惠 | 20,800.00 |
收益类 | 18,000.00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款 | 18,000.00 |
收益类 | 10,000.00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0年工业经济稳增长正向激励资金 | 10,000.00 |
收益类 | 5,841.00 | 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用水补贴 | 5,841.00 |
合计 | 4,201,443.98 | 4,201,443.98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6、其他
报告期内无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四川省自贡市 | 四川省自贡市 | 高低压电器、自动控制设备设计、制造、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49,700,000.00 | 149,700,000.0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868,833.87 | 180,868,833.87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72,987,594.21 | 172,987,594.2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债务工具投资为购买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期限短一般为3-6个月,属于保本型且有最低收益率。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本公司持股自贡银行3.30%股份,因被投资企业不属于上市公司,不存在可观察到市场数据,故以第三层次确定公允价值,结合自贡银行最近一次增资时以每股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我们以自贡银行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其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极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本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吴友华、曾玉仙。吴友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7.90%的股份;曾玉仙女士通过华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23%的股份,与吴友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53.13%的股份。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友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否 | 7,702,895.68 | ||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689,564.52 | 否 | 160.9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合计289,232,761.54元。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21,100.92 | 121,100.92 |
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5,504.58 | 5,688.0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将自建科研楼第三层十四间办公室出租给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租面积980平方米,租赁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报告期内,公司将自建科研楼第二层一间办公室出租给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出租面积50平方米,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吴友华、曾玉仙 | 150,000,000.00 | 2020年08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吴友华 | 10,000,000.00 | 2020年01月09日 | 2021年01月08日 | 是 |
吴友华 | 10,000,000.00 | 2020年07月15日 | 2021年07月12日 | 是 |
吴友华 | 15,000,000.00 | 2020年09月10日 | 2021年02月18日 | 是 |
吴友华 | 15,000,000.00 | 2021年06月24日 | 2022年06月23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吴友华、曾玉仙为本公司在建行自贡分行综合授信150,000,000元提供最高额保证(2020年8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2.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吴友华为本公司在农行盐都支行短期借款10,000,000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1月9日-2021年1月8),借款已于2020年7月归还,该笔担保已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3.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吴友华为本公司在农行盐都支行短期借款10,000,000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7月15日-2021年7月12日),借款已于报告期内归还。
4.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吴友华为本公司在农行盐都支行短期借款15,000,000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9月10日-2021年2月18日),借款已于报告期内归还。
5.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吴友华为本公司在农行盐都支行短期借款15,000,000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已在报告期内归还,该笔担保在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73,028.50 | 2,687,185.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开出保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流井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分行三家银行开立的保函余额为44,050,204.26元;
除上述情形外,截止本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6,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6,000,000.00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36,179,827.25 | 100.00% | 188,669,238.47 | 20.15% | 747,510,588.78 | 928,015,556.12 | 100.00% | 159,760,442.81 | 17.22% | 768,255,113.31 |
其中: | ||||||||||
组合二 | 936,179,827.25 | 100.00% | 188,669,238.47 | 20.15% | 747,510,588.78 | 928,015,556.12 | 100.00% | 159,760,442.81 | 17.22% | 768,255,113.31 |
合计 | 936,179,827.25 | 188,669,238.47 | 747,510,588.78 | 928,015,556.12 | 159,760,442.81 | 768,255,113.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8,669,238.4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二 | 936,179,827.25 | 188,669,238.47 | 20.1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二:除单项计提减值外的非关联方及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40,251,248.36 |
1至2年 | 165,556,383.73 |
2至3年 | 137,310,698.54 |
3年以上 | 193,061,496.62 |
3至4年 | 128,271,810.55 |
4至5年 | 31,433,466.83 |
5年以上 | 33,356,219.24 |
合计 | 936,179,827.2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59,760,442.81 | 29,236,268.23 | 327,472.57 | 188,669,238.47 | ||
合计 | 159,760,442.81 | 29,236,268.23 | 327,472.57 | 188,669,238.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7,472.5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80,435,158.29 | 8.59% | 40,217,579.15 |
单位2 | 39,849,692.50 | 4.26% | 7,969,938.50 |
单位3 | 38,191,430.00 | 4.08% | 3,270,571.50 |
单位4 | 33,312,303.08 | 3.56% | 4,419,161.25 |
单位5 | 30,040,000.00 | 3.21% | 1,502,000.00 |
合计 | 221,828,583.87 | 23.70% | --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300,759.23 | 10,637,938.54 |
合计 | 14,300,759.23 | 10,637,938.54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保证金 | 7,828,500.00 | 7,856,163.00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948,859.20 | 2,311,234.00 |
备用金 | 891,694.30 | 1,020,487.91 |
代垫员工款项 | 323,085.37 | 385,017.71 |
其他 | 616,858.13 | 243,611.35 |
合计 | 15,608,997.00 | 11,816,513.9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960,958.53 |
1至2年 | 1,178,398.47 |
2至3年 | 1,002,300.00 |
3年以上 | 467,340.00 |
3至4年 | 160,700.00 |
4至5年 | 225,500.00 |
5年以上 | 81,140.00 |
合计 | 15,608,997.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178,575.43 | 129,662.34 | 1,308,237.77 | |||
合计 | 1,178,575.43 | 129,662.34 | 1,308,237.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868,747.43 | 9,868,747.43 | 9,868,747.43 | 9,868,747.43 | ||
合计 | 9,868,747.43 | 9,868,747.43 | 9,868,747.43 | 9,868,747.4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 | 减值准备期末 |
面价值)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价值) | 余额 | |
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9,868,747.43 | 9,868,747.43 | |||||
合计 | 9,868,747.43 | 9,868,747.43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4,212,881.92 | 580,448,350.33 | 671,469,380.97 | 466,589,914.61 |
其他业务 | 7,769,384.83 | 1,051,054.30 | 7,325,517.20 | 777,169.97 |
合计 | 781,982,266.75 | 581,499,404.63 | 678,794,898.17 | 467,367,084.58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283,946,870.45 | 283,946,870.45 | ||
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355,359,854.82 | 355,359,854.82 | ||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及配套 | 71,756,717.23 | 71,756,717.23 | ||
其他 | 70,918,824.25 | 70,918,824.2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其中: | ||||
华北地区 | 273,276,920.03 | 273,276,920.03 | ||
华东地区 | 134,943,652.86 | 134,943,652.86 | ||
华中地区 | 46,528,660.78 | 46,528,660.78 | ||
西南地区 | 257,624,914.55 | 257,624,914.55 | ||
西北地区 | 36,189,160.49 | 36,189,160.49 | ||
华南地区 | 31,980,589.89 | 31,980,589.89 | ||
东北地区 | 16,168.15 | 16,168.15 | ||
国外 | 1,422,200.00 | 1,422,200.0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781,982,266.75 | 781,982,266.75 | ||
合计 | 781,982,266.75 | 781,982,266.7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6,542.22 | |
合计 | 36,542.22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159.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01,443.98 |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6,542.22 | |
债务重组损益 | -234,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5,788.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8,145.08 | |
合计 | 3,109,211.6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6% | 0.67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 6.81% | 0.65 | 0.6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不适用
4、其他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友华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