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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敏)

作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或“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敏,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2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并购咨询部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美的集团海外战略部经理;2016年至2022年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任广东爱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2019年任广州恺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至今任广州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恺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至2021年任上海恺恪信息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至今任广州爱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2022年任广州敏锦明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至2021年任广州市百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翼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2年至今任新余恺泰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能够根据公司的会议安排,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各次会议本人均能亲自出席,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2023年,永顺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3次,召开董事会10次会议。

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实际出席3次,均现场出席;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0次,实际出席10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7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15次,实际出席15次,其中现场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出席8次;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2次;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3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每次会议前,本人能够及时收到公司发来的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以及议案相关的背景情况资料及辅助决策资料;收到会议相关资料后,本人能够认真审阅会议文件材料,及时就议案涉及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相关疑问均能够得到公司的及时答复,为本人详细了解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提供了保障,就其中涉及会计的议案,本人能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以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在会议过程中,本人再次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相关材料,注重与其他董事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的,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能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议事规则,认真组织做好相关议案审议工作。

由于公司提交审议的议案材料完备、事实清楚、逻辑清晰,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议案57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议案36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议案6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议案3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人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该次会议并在线上与投资者进行实时交流,及时回答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同时,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本人对公司下属广麦公司的工厂等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人事状况,结合当前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等领域的最新规定和动态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并对后续加强公司财务、审计、薪酬考核管理等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

此外,2023年在任期间本人先后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公司协调辅导券商做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专项培训和拒绝侥幸心理远离内幕交易专项培训、公司协调中介机构做的防范内幕交易专题培训等,并学习了公司转发的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编写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警示案例(共九期)等材料,不断提升个人履职能力。

(五)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为配合本人履职,公司能够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与本人保持积极沟通,及时回应本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同时,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包括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协助报名参加培训、及时提供履职所需要信息和参阅材料等。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就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合法合规。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联交易事项保持高度关注。

经了解,公司在2023年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其他小额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流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能够及时编制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公告,以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专项报告,在完成上会审议后予以及时披露。

在相关报告正式提交上会审议前,本人能够认真审核报告内容,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地

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为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做出应有的努力。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完成应披露事项的对外披露,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从过往该审计机构开展审计的情况来看,该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审计任务。

(四)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重新聘任,本人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财务总监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本人认为,此次财务总监的聘任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和董事会审议,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五)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8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启动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等相关工作,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立第二届董事会。随后,第二届董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为,有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要求,提名及决策程序合法,决策完成后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本人先后组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以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等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能够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就需表决事项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能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现状,并随时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能够从会计、审计、薪酬等专业角度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能够为本人有效履职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

合。本人认为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持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对公司各项工作保持高度关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交流,并通过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途径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永顺泰作为上市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敏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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