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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监事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司财务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届次开会方式审议议案
12022年3月2日第一届 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现场1、《2021年年度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6、《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22年4月8日第一届 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现场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车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5月19日第一届 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现场1、《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
42022年8月6日第一届 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现场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2年9月14日第一届 监事会 第十一次 会议现场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2年10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场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2年11月2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现场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运作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了部分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2022年度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决策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在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后认为:2022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股权和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制定并执行的该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7、公司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管理控制、生产过程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人事和信息披露等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岗位具有明确的目标、职责、权限,公司的架构设置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被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健康地运行及控制目标的实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设计与运行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在所有重大管理工作方面中制定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

8、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分别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公司经营计划任务;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督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落实公司经营计划,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向前发展。

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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