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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1.00元/股,共募集资金902,000,000.00元。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2,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9,860,000.00元,已由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3,140,000.00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7,641,509.43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5,660,377.36元(不含税)、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5,349,056.60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621,098.5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明细累计金额(元)
2023 年12月18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39,86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19,811,320.76
加: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3,296.3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0,061,975.60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元)截止日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33050165646100000675268,500,000.00268,499,9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33050165646100000676222,272,041.95202,474,117.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94056200013000097986100,000,000.0010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8604111000006563852,000,000.0052,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95140078801000001506159,587,958.05159,587,958.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7190650951000037,500,000.0037,5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5690055401000800.00
合计839,860,000.00820,061,975.60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5,591,364.93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4,909,216.99元(不含税),合计拟置换金额为190,500,581.9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尚未实施完成。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出报告,公司尚未制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并未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0,958.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26,85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2.8,800t/a 哌嗪系列产品、74,600t/a 重金属螯合剂、1,000t/ a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9,2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3.研发大楼建设项目3,75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15,2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5,000.00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制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并未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针对超募的25,958.80万元,本报告期内尚未制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且未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559.1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490.92元(不含税),合计拟置换金额为19,050.0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尚未实施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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