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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111,709.9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0,154,524.03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9,015,452.4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4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4,810,403.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0,288,516.0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0,288,516.0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13,86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094,080.00元(含税)。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因由及合理性

鉴于:(1)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公司持续发挥核心竞争优势,确保了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2)2023年下半年以来,A股股市行情走势偏弱,公司股价受到总体股市行情影响,未能真实反应公司的市场拓展等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收益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充足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发展;(4)公司所处的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行业,市场潜在容量巨大,公司在技术研发、智能制造、质量控制和产品认证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未来发展前景持续向好。为充分体现积极回报全体股东的经营宗旨,公司综合考虑2023年度的盈利水平和目前整体财务状况,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广大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期待,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为基础,综合考虑上述相关因素后,拟特别提高2023年度的当年现金分红比例,以期提振广大中小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公司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致力于构建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公司相应修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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