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王秀峰先生、刘昌松先生、粟健先生、李钟汉先生、王福敏先生、叶红女士、李振蓬女士、周一波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郑健龙先生、张立民先生、张志学先生、梁斌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工作经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合法有效。因此,同意王秀峰先生、刘昌松先生、粟健先生、李钟汉先生、王福敏先生、叶红女士、李振蓬女士、周一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郑健龙先生、张立民先生、张志学先生、梁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健龙、张立民、张志学、梁斌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