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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路: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4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0-49债券代码(品种一):112562 债券简称(品种一):17招路01债券代码(品种一):112563 债券简称(品种一):17招路02债券代码:112734 债券简称:18招路0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0年7月20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8招路01”债券代码:112734)将于2020年7月20日支付自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18招路01”(债券代码:1127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发行总额:人民币30.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03号文。

8、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50%。

9、每张派息额:4.50元。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7月18日。

11、付息日: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兑付日:2021年7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评委函

字[2020]跟踪0694号《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18招路01”的票面利率为4.50%,每1手“18招路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5.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0年7月20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0年7月20日。

4、下一付息起息日:2020年7月18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招路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岳屏联系方式:010-56529051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军、叶城、常曌翔联系方式: 010-60840870

3、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亮、孔维联系方式:021-52523065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负责人:周宁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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