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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4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9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奕丰

(六)会议出席情况:

1、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5,185,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0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5,149,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8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13,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78,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份总数-已回购股份数量)

3、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其他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2、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8年度工作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十一、审议通过《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171,950,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及其原股东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171,950,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79,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08,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1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82%;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一)。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79,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08,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18%;反

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82%;弃权0股。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85,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三)。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5,179,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4,708,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18%;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82%;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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