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81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累计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内容概要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通知,2020年7月29日鸿达兴业集团因其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鸿达E1)持有人自愿换股致使其所持公司股份减少26,246,71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38%。
二、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1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7月29日 | |||
股票简称 | 鸿达兴业 | 股票代码 | 002002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2,624.6718 | -1.0138% | |||||
合 计 | -2,624.6718 | -1.013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可交债自愿换股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注:2020年7月29日鸿达兴业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愿换股,鸿达兴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合计减少26,246,71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38%。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0,432.4869 | 34.93% | 87,807.8151 | 33.9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152.2129 | 33.66% | 84,527.5411 | 32.6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80.2740 | 1.27% | 3,280.2740 | 1.27% |
注: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发生变化。截至2020年7月27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2,588,929,455股;截至2020年7月29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2,588,929,939股。因此,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2,588,929,455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2020年7月29日收盘公司总股本2,588,929,939股计算。 2、上述持股数量为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的持股总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成禧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本次变动后,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702,572,736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2,802,740股;成禧公司持有公司175,505,415股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鸿达兴业集团于2019年7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可交换公司债券“19鸿达E1”,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期限3年,换股期为2020年1月31日至债券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19鸿达E1”仍处于换股期。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的新产品、新领域,大力发展氢能源、大环保、稀土新材料和公共防疫产品等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持续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用好公司积累的技术、市场和上下游协同优势,努力创造更好的效益回报社会和股东。
鸿达兴业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鸿达兴业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鸿达兴业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公司将继续关注鸿达兴业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