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桂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除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行业周期、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风险外,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周奕丰先生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鸿达兴业 | 指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PVC | 指 | 聚氯乙烯 |
乌海化工 | 指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谷矿业 | 指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塑交所 | 指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达茂稀土 | 指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金材科技 | 指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科装备 | 指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西部环保 | 指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土壤研究院 | 指 | 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公司下设机构 |
氢能研究院 | 指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蒙华海电 | 指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鸿达兴业集团 | 指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禧公司 | 指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万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鸿达兴业 | 股票代码 | 00200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鸿达兴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ongda Xingye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DX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奕丰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林少韩 | 于静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 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
电话 | 020-81652222 | 020-81652222 |
传真 | 020-81652222 | 020-81652222 |
电子信箱 | hdxylsh@outlook.com | yjzoe@163.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施转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590,725,116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2,588,713,789元变更为2,590,725,116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条款。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完成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的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59,072.5116万元。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527,164,774.75 | 2,618,113,235.74 | 3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1,359,503.75 | 331,964,253.30 | 138.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77,017,308.73 | 323,925,026.79 | 139.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464,325.84 | -707,427,250.00 | 101.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30 | 0.1282 | 105.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53 | 0.1282 | 83.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7% | 4.46% | 4.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212,751,906.36 | 17,906,726,515.69 | 1.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606,669,068.98 | 7,452,116,796.65 | 28.91%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722,477.5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683,771.0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1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82,711.8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80,731.68 | -- |
合计 | 14,342,195.0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使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公司拥有“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和交易所”四大产业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是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现代化的知名企业。公司的主营产品及服务包括: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PVC、烧碱、改性PVC、PVC医药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PVC材料、PVC生态屋、PVC建筑模板、PVC隔离板、移动工厂、可移动种植斗等氯碱及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稀土储氢材料、稀土热稳定剂、稀土催化剂等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环保脱硫剂等环保产品,提供土壤治理、脱硫脱硝等环境修复工程服务;生产销售口罩、消毒液、生态之舟方舱医院、PVC抗菌材料等防疫产品;提供塑料等大宗工业原材料现货电子交易、综合物流服务及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
公司的氢能、PVC、稀土、土壤调理剂等产品产能和综合经营实力在行业名列前茅,其中,PVC产能110万吨/年、烧碱110万吨/年、电石162万吨/年、土壤调理剂等环保产品产能120万吨/年、PVC制品产能7万吨/年、碳酸稀土冶炼产能3万吨/年、稀土氧化物分离产能4,000吨/年。公司以广州为总部,在广州、扬州、乌海设有三个研发中心,同时下设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等下属研发机构,公司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业务主要覆盖广东、内蒙古、江苏、新疆、广西、海南等省区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主要业务情况
1、氢能源产业
氢能是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清洁能源,具有能量密度高、燃烧热值高、零碳排等优点,其应用广泛,可通过发电(电-氢-电)、直接燃烧(电-氢-用)、热电联产(电-氢-电、热)等形式为社会提供电、热、冷的多联供给,广泛用于高端制造、冶金、电子、能源、医疗和食品加工等领域。氢能是应对全球能源危机、气候变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首选能源,打造氢能经济成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关键因素。
氢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氢生产国,氢能产业已被纳入中国国家能源战略,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战略定位、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引导氢能产业的发展。在政策推动下,氢能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政策、资本、人才等资源向氢能行业聚集,布局、参与氢能板块的企业数量快速增加。根据中国氢能联盟预测,到2030年,我国氢能需求量将达到3,500万吨,在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为5%;到2050年,预计氢能将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至少达到10%,氢气需求量将接近6,000万吨。
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拥有70年氯碱及氢气生产历史,作为氯碱行业的龙头企业,乌海化工响应国家碳中和目标,一直致力于工业副产氢气的生产及应用研究。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布局,把氢能产业作为大力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公司利用积累的技术、市场和上下游协同优势,发展氢能源综合利用业务,推动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产业化,致力于成为氢能源综合服务商。
公司下属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自2016年成立起,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氢能产业研究开发工作,在制氢及储氢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公司充分借助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禀赋优势,加大规模化制氢、储运产业化力度,成功打造了氢能源制造和储存的上游全产业
链,氢能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并具备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方式的技术。公司在乌海市建设运营加氢站,生产和供应液氢、高纯氢气、超纯氢气等,为乌海公交公司运行的燃料电池公交、大巴等用氢车辆提供氢气及加注服务。公司建成并运营我国首个民用液氢工厂,实现液氢规模化生产和民用化应用,大大提高氢气的运输效率。公司先后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氢能应用方面的合作,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制氢、储氢等领域不断巩固领先地位,同时拓宽氢能源的应用领域和渠道。公司拟募集资金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推进民用液氢、高纯气氢规模化生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氢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化工产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依托西北地区丰富的资源和自身完善的产业链,以电石、原盐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电石法生产PVC、烧碱等基础化工产品。聚氯乙烯(PVC)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目前主要用于管材、型材及各种包装材料的生产,广泛应用于建筑、装潢、节水灌溉、农用薄膜、电子材料、日用品等现代制造业和新材料行业,并且可以广泛替代钢材、水泥、木材等传统工业原料,是“以塑代木、以塑代钢、以塑代塑”的重要原料。烧碱作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在氧化铝、造纸、纺织印染、有机化工、无机化工、轻工行业、石油工业及食品工业中均有广泛应用。同时,公司依托自身的氯碱化工优势,生产84消毒液、含氯高效消毒液等产品,满足工业漂白、消毒、灭菌、家庭防疫与日常消毒需求,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防疫领域。
公司通过完备的产业配套、先进的生产装置和工艺、严格的管控体系,不断做大做强氯碱业务,在提高产业一体化、规模化效益的同时,为公司大环保业务、氢能源业务、PVC制品及新材料业务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已形成“资源能源—电力—电石—PVC/烧碱/氢能源—土壤调理剂—PVC新材料—电子交易综合业务”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
本报告期PVC行业保持较好的景气度,PVC产品市场价格保持高位运行。本报告期内公司基础化工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相关产品产量和效益稳定。
3、新材料产业
(1)PVC新材料
公司拥有三十多年的PVC制品行业生产经营经验,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发挥上游PVC原料、稀土助剂等产业链协同优势,不断积极拓展PVC材料的下游应用。公司具备十万级净化车间及相关药用包装材料生产资质,生产销售PVC药用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PVC材料、PVC抗菌材料、防护口罩、PVC生态屋、PVC建筑模板、隔离板、可移动种植斗、移动工厂、生态之舟方舱医院等PVC制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食品、建筑、装饰、农业生产等行业。
(2)稀土新材料
稀土元素在改善产品性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稀土被称为被誉为“工业维生素”、“新材料之母”、“工业的催化剂”,在医疗、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新型 (稀土) 工业园区,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达茂稀土充分发挥包头市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优势,建设了包括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深加工的业务体系,拥有大型碳酸稀土及单一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其工艺、设备和管理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新达茂稀土拥有丰富的稀土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镱、镥等原材料提取和应用开发优势,开发和推广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助剂、稀土催化剂、稀土抗菌材料、钾长石综合利用及稀土在其他新材料中的应用,相关产品也应用于公司稀土储氢、PVC制品生产、土壤修复及生态农业等业务,与公司大环保、新材料、氢能源产业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
4、大环保产业
公司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治土的政策精神,响应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政策号召,以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提供土壤修复技术和服务、承包土壤修复工程、推广“种植斗+营养土”的种植新模式等方式,大力发展土壤修复产业链。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自主研发生产土壤调理剂、水质调理剂等系列产品,用于治理酸性、碱性和盐碱化等退化土壤、受污染水体,有效提高农产品/水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子公司新达茂稀土以稀土尾肥为基础自主研发生产具有“保水、增肥、透气”三大土壤调理性能的新型矿物肥料,进一步延伸“大环保”板块布局。
作为土壤改良的先行者,公司在广东、福建、江西、内蒙古等全国多个省份和地区开展土壤修复和改良,公司生产的“丰收延”土壤调理剂在各地使用效果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通过土壤调理剂的扶贫助农、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等多措并举,公司帮助广西的甘蔗、海南的香蕉、新疆的棉花等多地产业实现提质增产,让昔日的“贫瘠地”变身为“金土地”,带动当地农户实现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在土壤盐碱化严重的地区,公司通过土壤修复和生态农田的推广,在内蒙古地区被弃种的盐碱化土地上成功种植水稻,成为粮食示范基地。公司积极参与各地政府的耕地治理项目,为用好土地资源、守住耕地红线做出贡献。
公司下设的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是国内第一家民营土壤研究机构,致力于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工作。土壤研究院与各地农业部门、多所科研机构和知名大学合作,在全国各地开展检测技术和土壤改良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5年多来土壤研究院检测了大量土壤样本,积累了众多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及土壤调理剂样品检测案例,为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研发奠定基础。土壤研究院为农企、合作社、广大农民等提供免费土壤治理技术咨询、土壤/水质检测分析等服务,测定土壤pH值、有机质、氮、有效磷等常规养分,以及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含量等。
本报告期内,土壤研究院与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签订垦造水田耕地质量项目合同,提供相关土壤样品检测服务;土壤研究院被指定为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检测机构。
5、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塑交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 “国家电子商务城市电子商务专项试点”等称号,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唯一一家塑料电子交易所。塑交所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国内外塑料企业提供现货电子交易、物流、信息技术等服务,目前塑交所的主要交易品种有PVC、PVC糊树脂、PP、ABS、PS、PE等。塑交所发布的塑料商品价格指数“塑交所·中国塑料价格指数”被誉为“中国塑料第一指数”,是我国塑料原材料的价格风向标。公司利用塑交所的平台和业务优势,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氯碱产品、PVC制品、氢能等业务与互联网、现代物流等业务的联动与融合,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三)经营模式
公司(母公司)作为控股型公司,通过采购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和行政中心等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业务进行管理,同时各下属子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采购部、营销部、财务部、技术部、品管部等部门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生产、销售、采购环节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生产模式
公司氯碱、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等产品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产定销、产销结合,部分产品生产模式为根据订单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年年初召开多部门决策会,在结合上一年度产销情况、现有装置运行情况、新的一年市场行情预测等因素的前提下,讨论制定当年生产计划。每月根据总体规划以及产品市场动态变化情况,集中多部门讨论当期各产品生产安排、实现动态化调节,平衡生产。每周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反馈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并推进生产的顺利进行和计划的落实。生产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安排有效的生产。
公司PVC制品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产销结合,根据客户对产品各项指标的要求生产供应不同规格及用途的PVC片板材、药用包装材料、PVC建筑板材等各类PVC制品。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产品最终用户通常为生产型企业。由于PVC应用领域广泛,下游厂家众多、采购较分散,因此针对中小终端客户企业采用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将产品分销给广大PVC下游厂家;针对大型客户,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市场经营理念,不断开发产品、开拓市场,在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完成销售任务。营销中心实行总部管理制度,根据各子公司生产不同产品设立各销售部,由营销中心统一管理。营销中心制定各产品销售部全年销售任务以及新产品市场调研方向,严格掌控各产品销售部的实时销售情况,并监督各销售部业务开展及执行情况。各产品销售部负责落实责任产品销售任务,并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在销售计划指引下,各销售部每月与营销中心举行短期经营决策会,集中讨论次月销售计划,探讨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并初步确定产品价格,联合财务部、法务部共同定价。
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以不断发展的视角走在市场发展前沿,不断更新及研发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以质量和价格优势创造品牌价值,吸引大批客户,以优质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业务配套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此稳定和不断充实客户资源。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及各成员子公司严格遵循采购制度,坚持“同等质量选价格,同等价格选质量,质量优先”的采购原则,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保障各成员子公司的生产需求,确保利益最大化。
(1)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管理
需求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提交物资《采购申请单》,在确认库存数量、实际需求数量及交期后逐级审批,并交由各子公司采购部;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物料需求,优先考虑合格供应商;采购员对采购申请进行价格预估,超过所制定限额以上,移交公司采购中心进行招标,在限额以下的采购事项则由各子公司采购部完成采购;原则上要求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要求供应商与需求部门进行技术交流后提供完整有效的书面《报价单》;采购员根据供应商历史价格和现报价,进行比价议价,初定供应商;采购员确定供应商后依据《采购申请单》,整理出《请购报告》,同时附上报价单及其他必要的采购单据;将《请购报告》逐级提交审核后报公司采购中心审批;采购部收到公司采购中心回传批复的《请购报告》,通知需求部门签署《技术协议》,同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大宗原料采购管理
需求单位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及原料库存情况提交一定周期的《原料采购申请单》,经逐级审批后交由各子公司采购部;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物料需求,原则上要求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有效的书面《报价单》;采购员根据大宗原料的市场行情有选择性地与供应商进行议价,并初步确定供应商;生产部门需对拟定供应商的供应原料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采购员确定供应商后依据《采购申请单》提交《请购报告》,同时附上报价单及其他必要的采购单据;将《请购报告》逐级提交审核后报公司采购中心审批;采购部收到公司采购中心回传批复的《请购报告》,根据大宗原料的市场波动情况与供应商签订长短期《采购合同》。另外,各成员子公司成立专门的信息小组,对用量较大的原料如兰炭、石灰石等每周进行原料价格跟踪,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采购价格,确保生产的稳定性及原料价格的合理性。
(3)招投标管理
公司采购中心根据各成员子公司提交的预估金额大于制定限额的《采购申请单》,招标人员在合格供应商库内寻求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若库内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根据供应商开发流程开发新供应商;初步确认供应商即投标厂家后,招标小组赴实地进行考察,并拟定考察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核;采购中心根据
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编制招标文件、实施招标、评标并确认评标结果,根据评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和签订采购合同。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优势
目前公司拥有“资源能源—电力—电石—PVC/烧碱/氢能源—土壤调理剂—PVC新材料—电子交易综合业务”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围绕“氯碱”、“氢能”双主业协同发展的目标,公司不断做大做强氯碱业务,并重点推动氢能综合应用业务发展,同时拓展土壤改良、新型PVC制品应用、交易所等业务规模,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提高产业一体化综合效益。
2、资源和较强的销售渠道优势
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位于资源丰富的蒙西地区,拥有丰富的优质煤炭资源和电力装机容量,具有发展氯碱和氢能产业的资源和成本优势。同时公司拥有较强的渠道优势,拥有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以质量和价格优势创造品牌价值,吸引大批客户,以优质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业务配套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此稳定和不断充实客户资源。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不断发展的视角走在市场前沿,不断更新及研发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在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3、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用“创新驱动发展”的思路指导工作。公司在氢能、氯碱、土壤修复及PVC制品等业务方面具备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和先进的设备、研发技术,一方面,开展大量产品研发和业务创新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工艺和技改创新,使得开工率、原燃材料单耗等指标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分别与中科院、包头稀土研究院、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多所研究机构和知名学府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氢能应用、稀土应用、土壤修复等领域开展合作研发项目。同时,公司自设的氢能研究院、土壤研究院,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打造稳定的核心管理、研发和技术人才团队,开展大量产品、技术及工艺研发工作,储备新产品、新工艺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环保产业优势
公司重视以绿色发展为使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氢能、土壤修复等环保产业。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布局,把氢能产业作为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借助内蒙古自治区的资源禀赋优势,利用氯碱制氢的经验和规模优势,致力于氢气的生产、存储及应用研究,并逐步加大规模化制氢、储运产业化力度。公司下设氢能源研究院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目前拥有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方式的技术。公司在乌海市、广州市分别建设运营加氢站、移动加氢站和液氢工厂。公司成功打造了氢能源制造和储存的上游全产业链,氢能生产能力不断提升,逐步成为具有竞争力的氢能源供应商和综合服务商。
公司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治土的政策精神,响应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政策号召,大力发展土壤改良业务,打造土壤修复产业链。公司专注于土壤改良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技术经验。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从副产品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自主研发适用不同土壤及水质的系列土壤调理剂产品,并为更多种植环境需要,创新推出“种植斗+营养土”的移动生态农田种植模式。公司下设的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及其下属中国土壤标本馆拥有一批土壤改良领域和环境工程领域的专家,并与国内外土壤行业领域的机构、专家、农技部门积极开展合作,开展土壤检测、土壤标本收集和展示、土壤改良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储备土壤改良的前沿技术,不断增强公司在土壤改良
产业的发展潜力。
5、供应链管理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塑交所是全国唯一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塑料交易所,塑交所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国内外塑料企业提供现货电子交易、物流、信息技术等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塑交所集聚了行业上下游资源,在电子交易、现代物流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同时,塑交所具备塑料化工行业供应链综合管理产业优势,与公司其他业务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
三、主营业务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全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定发展。本报告期公司立足“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产业,在保障氯碱业务保持较高产销量的同时,推动氢能应用、土壤修复、稀土应用等业务发展。
本期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产业板块业务稳定发展,经营效益良好。氯碱产品继续保持较高开工率和盈利水平,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及防疫产品本期为公司带来较好收益。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氯碱装置保持较高开工负荷,氯碱产品产销量和经营效益良好。公司充分发挥在氯碱化工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围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产品附加值的目标,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开展研发和技改工作,积极有效控制原料和能源单耗,同时提高装置自动化和环保水平。本报告期国内PVC市场保持较高景气度,PVC销售价格保持高位运行,本报告期公司氯碱业务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推动“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的氢能产业建设,液氢工厂、加氢站运行稳定,氢气制备、氢气加注、稀土储氢、运氢装置、氢能应用等方面的研发工作持续开展。公司紧紧抓住氢能产业发展机遇,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拟募集资金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进一步提高液氢、高纯气氢的生产能力。
本期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发展良好,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开发新产品,丰富土壤修复产品系列,在全国各地大量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推广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的应用;另一方面,公司下属土壤研究院积极参与各地耕地治理项目的土壤检测工作,开展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
此外,本期公司继续生产供应口罩、防护面罩、84消毒液、含氯高效消毒液、稀土抗菌材料、PVC隔离板等防疫产品,为公司带来较好经济效益。同时公司积极践行企业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群众及政府部门捐赠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全国抗击疫情、河南省防洪救灾工作做出贡献。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实干创造未来”的企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氯碱和氢能双主业的发展模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527,164,774.75 | 2,618,113,235.74 | 34.72% | 主要为主营产品价格上升所致。 |
营业成本 | 2,130,430,263.93 | 1,802,086,377.19 | 18.22% | 原料价格上涨。 |
销售费用 | 7,012,302.16 | 14,916,006.74 | -52.99% | 本期公司加强费用控制,降低费用。 |
管理费用 | 120,245,437.07 | 90,389,335.90 | 33.03% | 本期管理用资产折旧、一般性行政支 |
出有所增加。 | ||||
财务费用 | 129,490,616.35 | 209,544,841.20 | -38.20% | 本期金融机构借款本金减少,利息支出相应降低。 |
所得税费用 | 191,498,622.26 | 64,143,909.86 | 198.55% | 利润增加,所得税增加。 |
研发投入 | 28,407,918.09 | 26,247,746.61 | 8.2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64,325.84 | -707,427,250.00 | 101.20% | 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上涨,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02,240.87 | -581,380,421.58 | 82.83% | 本期项目投入支付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35,443.60 | -520,214,033.56 | 103.12% | 本期支付的融资金额减少。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85,298.93 | -1,808,972,752.70 | 95.84% | 由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影响。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527,164,774.75 | 100% | 2,618,113,235.74 | 100% | 34.72% |
分行业 | |||||
化工行业 | 2,672,763,908.87 | 75.78% | 2,313,970,070.31 | 88.38% | 15.51% |
环保行业 | 132,316,750.46 | 3.75% | 66,720,432.94 | 2.55% | 98.32% |
新材料行业 | 193,301,187.96 | 5.48% | 123,896,017.47 | 4.73% | 56.02% |
商贸 | 277,688,990.08 | 7.87% | 22,460,985.80 | 0.86% | 1,136.32% |
综合服务 | 53,507,549.97 | 1.52% | 60,918,019.87 | 2.33% | -12.16% |
电力行业 | 98,652,733.93 | 2.80% | - | - | - |
氢能行业 | 51,665,260.48 | 1.46% | 1,547,522.12 | 0.06% | 3,238.58% |
其他业务 | 47,268,393.00 | 1.34% | 28,600,187.23 | 1.09% | 65.27% |
分产品 | |||||
PVC | 2,287,418,409.71 | 64.85% | 1,737,378,140.63 | 66.36% | 31.66% |
烧碱 | 283,372,908.20 | 8.03% | 348,311,853.00 | 13.30% | -18.64% |
PVC制品 | 80,470,224.20 | 2.28% | 87,186,308.20 | 3.33% | -7.70% |
化工产品贸易 | 277,688,990.08 | 7.87% | 22,460,985.80 | 0.86% | 1,136.32% |
土壤调理剂 | 132,316,750.46 | 3.75% | 66,720,432.94 | 2.55% | 98.32% |
稀土化工产品 | 112,830,963.76 | 3.20% | 36,709,709.27 | 1.40% | 207.36% |
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 53,507,549.97 | 1.52% | 60,918,019.87 | 2.33% | -12.16% |
电力 | 98,652,733.93 | 2.80% | - | - | - |
氢气产品及相关设备 | 51,665,260.48 | 1.46% | 1,547,522.12 | 0.06% | 3,238.58% |
其他主营业务:液氯、脱硫剂等 | 101,972,590.96 | 2.89% | 228,280,076.68 | 8.72% | -55.33% |
其他业务 | 47,268,393.00 | 1.34% | 28,600,187.23 | 1.09% | 65.27% |
分地区 | |||||
东北 | 1,806,610.95 | 0.05% | 4,677,448.79 | 0.18% | -61.38% |
华北 | 1,253,558,228.27 | 35.54% | 526,987,647.76 | 20.13% | 137.87% |
华东 | 692,117,233.32 | 19.62% | 94,183,117.41 | 3.60% | 634.86% |
华南 | 1,099,698,498.16 | 31.18% | 1,310,805,909.32 | 50.07% | -16.11% |
华中 | 186,536,770.83 | 5.29% | 94,556,037.06 | 3.61% | 97.28% |
西北 | 211,506,233.13 | 6.00% | 558,480,619.79 | 21.33% | -62.13% |
西南 | 60,165,212.27 | 1.71% | 9,434,814.70 | 0.36% | 537.69% |
国外 | 21,775,987.82 | 0.62% | 18,987,640.91 | 0.73% | 14.69%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化工行业 | 2,672,763,908.87 | 1,520,228,764.59 | 43.12% | 15.51% | -4.65% | 12.02% |
环保行业 | 132,316,750.46 | 36,273,805.12 | 72.59% | 98.32% | 70.84% | 4.41% |
新材料行业 | 193,301,187.96 | 124,718,384.36 | 35.48% | 56.02% | 17.10% | 21.44% |
商贸 | 277,688,990.08 | 267,468,088.55 | 3.68% | 1,136.32% | 1,108.71% | 2.20% |
综合服务 | 53,507,549.97 | 41,001,995.36 | 23.37% | -12.16% | 21.10% | -21.05% |
电力行业 | 98,652,733.93 | 91,399,385.95 | 7.35% | - | - | - |
氢能行业 | 51,665,260.48 | 27,301,977.11 | 47.16% | 3,238.58% | 3,080.05% | 2.63% |
其他业务 | 47,268,393.00 | 22,037,862.89 | 53.38% | 65.27% | -4.75% | 34.28% |
分产品 | ||||||
PVC | 2,287,418,409.71 | 1,314,851,907.54 | 42.52% | 31.66% | 1.94% | 16.76% |
烧碱 | 283,372,908.20 | 159,404,997.52 | 43.75% | -18.64% | -10.45% | -5.14% |
PVC制品 | 80,470,224.20 | 77,583,654.88 | 3.59% | -7.70% | 3.29% | -10.26% |
化工产品贸易 | 277,688,990.08 | 267,468,088.55 | 3.68% | 1,136.32% | 1,108.71% | 2.20% |
土壤调理剂 | 132,316,750.46 | 36,273,805.12 | 72.59% | 98.32% | 70.84% | 4.41% |
稀土化工产品 | 112,830,963.76 | 47,134,729.48 | 58.23% | 207.36% | 50.13% | 43.75% |
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 53,507,549.97 | 41,001,995.36 | 23.37% | -12.16% | 21.10% | -21.05% |
电力 | 98,652,733.93 | 91,399,385.95 | 7.35% | - | - | - |
氢气产品及相关设备 | 51,665,260.48 | 27,301,977.11 | 47.16% | 3,238.58% | 3,080.05% | 2.63% |
其他主营业务:液氯、脱硫剂等 | 101,972,590.96 | 45,971,859.53 | 54.92% | -55.33% | -63.68% | 10.36% |
其他业务 | 47,268,393.00 | 22,037,862.89 | 53.38% | 65.27% | -4.75% | 34.28% |
分地区 | ||||||
东北 | 1,806,610.95 | 1,037,000.68 | 42.60% | -61.38% | -72.19% | 22.31% |
华北 | 1,253,558,228.27 | 729,055,866.68 | 41.84% | 137.87% | 98.83% | 11.42% |
华东 | 692,117,233.32 | 437,590,487.40 | 36.78% | 634.86% | 502.25% | 13.93% |
华南 | 1,099,698,498.16 | 667,377,958.93 | 39.31% | -16.11% | -23.75% | 6.09% |
华中 | 186,536,770.83 | 110,167,777.78 | 40.94% | 97.28% | 56.79% | 15.25% |
西北 | 211,506,233.13 | 131,395,194.14 | 37.88% | -62.13% | -66.50% | 8.12% |
西南 | 60,165,212.27 | 35,370,112.14 | 41.21% | 537.69% | 359.18% | 22.85% |
国外 | 21,775,987.82 | 18,435,866.18 | 15.34% | 14.69% | 36.58% | -13.5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PVC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66%,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6.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PVC市场景气度较高,PVC销售价格随市场行情上涨。
2、本期化工产品贸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36.3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同类业务收入较低,本期大宗商品行情普遍较好,公司增加化工产品贸易业务规模。
3、本期土壤调理剂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8.3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加大土壤修复业务推广力度,土壤调理剂产品产销规模增加。
4、本期稀土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07.36%,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43.7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稀土产品产销量增加,且本期销售价格随市场行情上涨。
5、本期氢气产品及相关设备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38.58%,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氢气生产装置运行良好,氢气销量增加,同时增加相关设备销售。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0.00 | 0.00%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10.00 | 0.00% | 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本期价格下跌。 | 否 |
资产减值 | 0.00 | 0.00% | -- | |
营业外收入 | 8,194,833.35 | 0.8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754,481.69 | 0.58% | 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73,603,674.20 | 0.40% | 667,883,846.04 | 3.73% | -3.33% | -- |
应收账款 | 2,368,214,243.77 | 13.00% | 1,909,533,538.75 | 10.66% | 2.34% |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 ||
存货 | 789,282,550.15 | 4.33% | 669,510,952.87 | 3.74% | 0.59% |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850,000.00 | 0.58% | 104,850,000.00 | 0.59% | -0.01% | -- |
固定资产 | 9,850,081,111.38 | 54.08% | 9,893,995,912.78 | 55.25% | -1.17% | -- |
在建工程 | 2,012,261,490.57 | 11.05% | 1,526,410,934.57 | 8.52% | 2.53% |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0.00% | -- | ||
短期借款 | 3,115,401,169.84 | 17.11% | 3,145,212,643.47 | 17.56% | -0.45% | -- |
合同负债 | 124,345,821.33 | 0.68% | 127,285,123.71 | 0.71% | -0.03% | -- |
长期借款 | 1,374,638,676.98 | 7.55% | 1,239,842,618.90 | 6.92% | 0.63% | -- |
租赁负债 | 0.00% | 0.00% | 0.00% |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1,030.00 | -610.00 | -69,560.00 | 590,420.00 | ||||
上述合计 | 591,030.00 | -610.00 | -69,560.00 | 590,42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331,281.6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82,859.64 | 履约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14.92 | 信用证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5,000,000.00 | 票据保证金存款 |
货币资金 | 40,002,843.57 | 资金冻结 |
应收票据 | 12,029,723.74 | 票据质押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 |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制造;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 新设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股权 | 已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设立 | 否 | -- | -- |
公司 |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耐火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 新设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股权 | 已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设立 | 否 | -- | -- | |||
合计 | -- | -- | 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土壤修复项目 | 自建 | 是 | 土壤修复 | 19,869,698.00 | 588,412,958.28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95.29% | 31,632,200.00 | (预计建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08月1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 | 自建 | 是 | PVC制品 | 236,354,565.68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99.39% | 4,339,000.00 | 该项目预计在第5年(含建设期1年)完全达产,目前尚未达产,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2021年08月1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 自建 | 是 | 氯碱化工 | 47,038,009.40 | 1,401,518,009.40 | 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 61.56% | (预计建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08月1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 | -- | -- | 66,907,707.40 | 2,226,285,533.36 | -- | -- | 0.00 | 35,971,20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1857 | 中国石油 | 83,5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0,750.00 | 5,700.00 | -57,050.00 | 5,700.00 | 26,4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1866 | 中远海发 | 26,48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1,880.00 | 3,120.00 | -11,480.00 | 3,120.00 | 15,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1601 | 中国太保 | 3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38,400.00 | -9,430.00 | -1,030.00 | -9,430.00 | 28,97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39,980.00 | -- | 71,030.00 | -610.00 | -69,560.00 | 0.00 | 0.00 | -610.00 | 70,420.00 | -- |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乌海化工 | 子公司 | 聚氯乙烯、烧碱、电石、土壤调理剂等。 | 26,034万元 | 18,100,973,801.61 | 3,347,177,373.98 | 3,483,088,513.12 | 1,154,600,335.18 | 1,158,897,493.9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 新设全资子公司 | 有助于推动公司氢能业务在广州地区的发展布局。目前对公司整理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要影响。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新设全资子公司 | 有助于推动公司稀土新材料业务在广州地区的发展布局。目前对公司整理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要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乌海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下属子公司有中谷矿业、西部环保、新达茂稀土、蒙华海电、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主营业务包括:生产供应液氢、高纯氢气,提供氢气加注服务;生产销售PVC、烧碱、电石、纯碱、盐酸、液氯等化工原料;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土壤修复工程;稀土加工、稀土助剂;电力生产供应等。本报告期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经营稳定,氯碱等主要生产装置保持较高开工率,主要产品PVC、烧碱等化工产品产销率较高,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基础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其产品价格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和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波动。目前公司氯碱产品产量较大,盈利能力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如果经济运行出现下滑,行业也将随之调整,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
推动“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发挥PVC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抓住市场机遇大力发展氢能应用、土壤修复、新材料等产业。继续通过研发创新优化现有产品和业务结构,巩固规模化和产业协同优势,培育更多利润增长点。同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与成本管理,持续开展设备和工艺技改,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原料和能源单耗,提高盈利水平。
2、环保政策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基础化工行业不断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国家可能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对化工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从而可能增加公司环保成本。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并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使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此外,公司主动实施技改项目实现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减少“三废”排放;主动获取并识别新的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及时适应新要求,充分保障环保资金投入。
3、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氯碱工业是以电石、盐等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烧碱、氯气、氢气的基础化工原料产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虽然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危机事件,可能造成停产整顿,对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同时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处罚。
应对措施:
公司下属生产型子公司均设有专门的安全环保部门,始终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作为生产管理重点,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设备维护管理和现场隐患排查;通过开展员工安全、消防知识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级生产管理负责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此外,公司积极通过设备维护、改造和技术革新,提高装置安全化水平。
4、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现有人才储备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生产管理的需要,随着业务规模扩大、业务类型增加,需要增加重要岗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同时新聘人员可能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熟悉和适应公司业务。上述情况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管理成本,并影响到公司业务发展。
应对措施: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的外部引进及内部培养。一方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重点引进具有相关业务经验的人才、复合型人才以及高端技术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另一方面,公司有序推进“532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内部培养建设管理岗位梯队,为新业务发展储备人才,并通过培训和实践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打造合理优质的人才结构。
5、财务风险
公司主营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且近年来随着公司氢能、土壤修复等新业务发展,因建设项目增加、业务类型增加以及新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目前债务规模较大、应收款金额较大。如债务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大,可能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应对措施:
一方面,充分发挥现有资产产能,通过技改创新、运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合理规划融资事项,做好资金使用计划、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为公司稳健经营和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36% | 2021年03月23日 | 2021年03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5.42% | 2021年04月23日 | 2021年04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羽跃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4月28日 | 因工作调整辞任,仍担任公司董事。 |
胡智薇 | 行政总监 | 离任 | 2021年04月28日 | 因工作调整辞任,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姚楚贞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1年04月28日 |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 |
胡智薇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1年04月28日 |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 |
刘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1年04月28日 |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乌海化工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7 | 聚氯乙烯装置、电石装置 | 聚氯乙烯装置:24.25毫克/立方米,电石装置:20.48毫克/立方米、21.0毫克/立方米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31.77吨 | 447.84吨/年 | 无 |
乌海化工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3 | 电石装置 | 20.5毫克/立方米、4.3毫克/立方米 |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10.64吨 | 160.66吨/年 | 无 |
乌海化工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电石装置 | 150.17毫克/立方米、175.33毫克/立方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56.9吨 | 312.66吨/年 | 无 |
中谷矿业 | 颗粒物 | 处理后排放 | 1 | 锅炉车间 | 10.28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2.99吨 | -- | 无 |
中谷矿业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排放 | 1 | 锅炉车间 | 19.92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6.46吨 | 406.5吨/年 | 无 |
中谷矿业 | 氮氧化物 | 处理后排放 | 1 | 锅炉车间 | 57.32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17.24吨 | 1104吨/年 | 无 |
新达茂稀土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锅炉、焙烧尾气 | 120毫克/立方米 | 《稀土工业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3.74吨 | 7.48吨/年 | 无 |
新达茂稀土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 | 锅炉、焙烧尾气 | 700毫克/立方米 | 《稀土工业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14.976吨 | 29.952吨/年 | 无 |
新达茂稀土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锅炉、焙烧尾气 | 600毫克/立方米 | 《稀土工业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8.72吨 | 37.44吨/年 | 无 |
(GB13271-2014) | |||||||||
西部环保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2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10.228吨 | 87.785吨/年 | 无 |
西部环保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10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28.374吨 | 98.6吨/年 | 无 |
西部环保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32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116.836吨 | 490吨/年 | 无 |
金材科技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房 | 35毫克/立方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1869吨 | 1.735吨/年 | 无 |
金材科技 |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等) | 有组织排放 | 8 | PVC生产线 | 1.35毫克/立方米、1.49毫克/立方米、1.31毫克/立方米、1.08毫克/立方米、1.34毫克/立方米、0.062毫克/立方米、0.035毫克/立方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0973吨 | 9.126吨/年 | 无 |
金材科技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总排水口 | 181毫克/升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 4.0725吨 | -- | 无 |
金材科技 | SS | 有组织排放 | 1 | 总排水口 | 51毫克/升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 1.1475吨 | --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金材科技、西部环保及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由专职部门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本报告期各子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良好,不存在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情况。
1、废水处理
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金材科技、新达茂稀土的废水处理设施主要有:生产废水处理装置、生活废水处理装置、离心母液处理装置、含汞废水处理装置等。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后输送至回用水池,回用于生产装置;离心母液处理装置处理PVC装置产生的离心母液水,处理合格后经管道返回生产系统作为一次水补充水使用;含汞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公司转化装置废水,处理后经管道返回转化装置回用;生活废水经处理合格后作为绿化用水。子公司金材科技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再接入地方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接入地方污水管网。本报告期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不存在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情况。
2、废气处理
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的废气处理装置主要有: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烧碱事故吸收装置、PVC装置除尘设施、电石渣湿法脱硫装置、SNCR脱硝装置、兰炭干燥除尘设施和石灰窑除尘设施。金材科技的锅炉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NaOH吸收塔吸收处
理、除雾、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新达茂稀土的生产尾气经除尘、三级喷淋、电除雾器等环保设施净化后排出。本报告期上述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不存在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情况。
3、固废处理
公司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盐泥、电石渣、PVC废料等,危险废物有:废汞触媒、二氯乙烷、废硫酸。本报告期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了有效利用和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转移处置,及时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4、噪声处理
公司噪声主要为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运动引起的机械噪声和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公司机器设备主要噪声源均采用减振、厂房建设物隔声、消音设施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本报告期公司对各噪声处理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检查巡查,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公司噪声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乌海化工、中谷矿业、金材科技、西部环保等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取得所在地方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所有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乌海化工、中谷矿业、新达茂稀土、金材科技、西部环保等子公司均已根据各自生产装置及行业特点,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方环保局备案;同时,在各岗位配备了完善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为及时监控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严格控制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确保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相关子公司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制定污染物自行检测方案,采用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现行的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或行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开展监测工作。报告期内,各相关子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制定了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环保部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 | 2020年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新达茂稀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新达茂稀土的焙烧系统烟囱排放口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包头市生态环 | 2021年5月27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2021】2号),对新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 | 新达茂稀土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电除雾器、脱硫剂配制投加系统、喷淋捕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评估造成检测结果超标的原因。(2)有针对性地调整电除雾器运行电压、更换部分芒刺铅线、检查放电情况。(3)调整脱硫剂配制浓度、投加量,调整喷淋捕集系统的温度、流量等,将各环保系统运行参数重新修订,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 |
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达茂稀土处罚款55万元。 | 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固体废物排放违规 | 2020年10月16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对中谷矿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号电石渣堆场西侧、北侧未采取有效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导致电石渣浆液流向堆场外自然地面。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 2021年1月5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1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0万元。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中谷矿业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管道,更换法兰垫片。2、将地面电石渣清理干净。3、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在工作中时时刻刻注意环保。4、要求增加渣场管道巡检频次,尤其在打浆操作过程中必须全程注意管道法兰接口状态。5、对管道接口处做防流失、防渗漏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中谷矿业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公司涉及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有关环境信息,均按照规定通过LED屏、网站、政府平台及时进行了公开。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回报社会。
(1)规范治理,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控体系,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投资者;公司通过召开网上说明会、解答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提问、解答电话咨询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
此外,本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披露、决策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主动、积极以现金分红等形式回报全体股东。
(2)以人为本,保障员工利益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薪酬与福利待遇制度,按时发放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视职工利益和发展需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开展文艺联欢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重视人才培养,组织技能、安全、企业管理等各项培训,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诚信经营,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 的原则,主要子公司均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满意的服务,充分保障客户利益。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检验,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产品质量直接挂钩,确保将合格的产品供应给客户;公司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以合作为纽带,以诚信为基础,与众多客户形成了长期友好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努力达到供需双方的互惠共赢,共同为社会创造财富。
(4)坚持互利共赢,保证供应商权益
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坚持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杜绝采购过程中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的情形,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司遵守并履行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友好协商解决纷争,以保证供应商的合理合法权益。在加强与供应商业务合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经验交流,协助供应商解决技术难题、支持供应商开展技术创新,帮助供应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品质,促进供应商与公司共同成长、和谐发展。
(5)保护环境,依法纳税
公司坚持企业成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重视对污染治理的设备投资和资金投入,对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综合治理。公司设立专门机构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子公司均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在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持续减轻和消除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公司在各生产环节积极开展工艺和装置技改创新,努力做到物尽其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另一方面,积极发展氢能应用、土壤修复、PVC生态屋等绿色能源及环保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制度,定期宣传最新环保法规及政策,不断强化各层级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加强污染防治设备运行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演练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公司环保管控能力。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布环保相关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完成了年度各项环保目标。
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公司注重以自身的发展带动地方社会经济的繁荣,依法纳税,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
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公司、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安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
求)
公司设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分别制定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奖惩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持续开展安全管控工作,各生产性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项安全管理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工作职责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个人。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围绕工艺装备、基础设施、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通过识别风险、控制风险,把风险管控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面,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公司生产工艺过程采取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主要措施,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和管道配备安全阀、水封、阻火器等防爆阻火设施,对可能产生有害、有毒混合物的工段和过程,均在严格控制的环境下进行。公司在电石生产环节增加了自动化装置,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和安全风险。公司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劳保发放标准,为员工职业健康提供保障。公司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充分保障在安全检查评估、咨询、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维护更新、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所有员工做到先培训、后持证上岗;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方式,全面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和水平。公司2021上半年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和属地政府等)的检查,未发现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上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84,83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受新冠全球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回款有所延迟,且业务处于备货旺季,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上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积极督促有关消除2020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持续做好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对内部各项费用支出和生产成本的控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生产环节的生产效率、降低原料和能源单耗,全力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把握氯碱行业较好的行情机遇,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疫情及其他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
2、要求和督促公司及子公司全体高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关键岗位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认识,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3、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定并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尽快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推进。
董事会将极力推进和持续督促管理层制定并执行还款计划,尽快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消除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中谷矿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鸿达兴 | 4,158.8 | 否 | 执行完毕 | 一、2021年3月12日,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1、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第10期租金人民币11673050元及至2020年11月20日的逾期违约金人民币157766.54元;自2020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以人民币11673.0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9%计算逾期违约金。2、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领物留购价款人民币1500000元;3、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剩余全部租金人民币27346100元; | 履行完毕 |
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申请人) | 4、第二、三、四被申请人就上述第1.2.3项裁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第一、二、三、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保全费人民币5千元、保险费42552.37元,律师费50万元;6、本案仲裁费364700元,由申请人承担1120元,第一、二、三四被申请人承担363580元。申请人预交仲裁费364700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二、三、四被申请人承担363580元径付申请人。7、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二、2021年4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粤03执3013号:申请执行人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4393号仲裁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8日依法受理。责令被申请人自本通知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乌海化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为共同被告) | 2,287.49 | 否 | 已结案 | 一、2020年9月4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津03民初1288号:原告与被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9月4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依法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乌海化工、鸿达兴业银行存款50204306.1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等值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2021年2月9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津03民初1288号:1、被告乌海化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全部逾期未付租金22660849.66元(截至2020年11月6日),并支付自2020年11月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2660849.66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2、被告乌海化工承担律师费8万元。3、被告鸿达兴业对被告乌海化工的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案件受理费292822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163802元,被告负担134020元。 三、2021年3月22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津03执256号: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乌海化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0)津03民初12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责令乌海化工、鸿达兴业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20)津03民初1288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2021年5月31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津03执256号:申请执行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乌海化工、鸿达兴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4577475.99元已全额执行到位,并已全部受偿,(2020)津03民初128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 | 29,792.68 | 否 | 强制执行 | 一、2021年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内03民初11号:1、被告乌海化工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借款本金295900000元,支付截止至2021年1月11日的欠息502607.07元,复利383.48元,共计本息296402990.55元。2、被告乌海化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交通银行从2021年1月12日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产生的利息及罚息、复利。3、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对第1、2项 | 履行中 | -- | -- |
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523814.95元由被告承担。 二、2021年7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112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执行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1)内03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责令被告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向本预案如实申报可供执行财产。逾期不执行,本预案将强制执行。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西部环保、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20,727.96 | 否 | 强制执行 | 一、2021年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27号:1、自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被告乌海化工偿还农业银行借款本金204000000元,截止至2021年5月17日的利息2670050元,复利21752.43元,合计206691802.43元。2、被告乌海化工以未还借款金额47000000元为基数,向农业银行支付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上述借款本金之日的罚息、复利;以未还借款本金157000000元为基数,向农业银行支付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上述借款之日止的罚息、复利。3、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被告乌海化工支付农业银行律师费50000元。4、被告鸿达兴业股份、西部环保、周奕丰、郑楚英对乌海化工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支付受理费537754.5元。 二、2021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109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执行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内03民初2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责令乌海化工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向本院如实申报可供执行财产。逾期不履行,本预案将强制执行。 | 履行中 |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诉乌海化工票据纠纷(鸿达兴业、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5,427.64 | 否 | 调解 | 2021年6月2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1民初122号:1、原告、被告共同确认,暂截至2021年5月6日乌海化工欠付中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49228555.54元,罚息4606680.44元,本息合计53835235.98元。2、被告同意自2021年5月7日起至案涉款项全部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垫款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0.05%的计算标准。3、律师费225000元,受理费211168.9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41168.99元由被告负担。4、乌海化工承诺并保证按照以下计划分期向中信银行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罚息及费用,直至前述款项全部清偿完毕:2021年5月31日偿还100万元本金(已支付);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分12期每月至少还款763712.78元(本金),每月25日前付款;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分12期每月至少还款1336497.36元(本金),每月25日前付款;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分12期每月至少还款2100210.14元(本金),每月25日前付款;2024年6月1日当日,一次性结清全部罚息。 | 达成和解 |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诉乌海化工票据纠纷 | 8,399.47 | 否 | 调解 | 2021年6月2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1民初166号:1、原告、被告共同确认,暂截至2021年5月6日乌海化工欠付中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79690475.14元,罚息3845520.70元,本息合计83535995.84元。2、被告同意自2021年5月7日起至案涉款项全部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垫款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0.05%的 | 达成和解 | -- | -- |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计算标准。3、案件受理费453719.8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58719.89元由被告负担。4、乌海化工承诺并保证按照以下计划分期向中信银行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罚息及费用,直至前述款项全部清偿完毕:2021年6月1日偿还100万元本金(已支付);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分12期每月至少还款1236287.22元(本金),每月25日前付款;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分12期每月至少还款2163502.64元(本金),每月25日前付款;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分12期每月至少还款3399789.86元(本金),每月25日前付款;2024年6月1日当日,一次性结清全部罚息。 |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诉乌海化工合同纠纷 | 1,560.9 | 否 | 强制执行 | 一、2019年1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内03民初54号:1、被告共欠付原告工程款21848536.72元,被告于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400万元,从2020年3月起被告每月30日前支付原告120万元,直至还清为止。2、如被告未按上述还款期间支付任何一期款项,视为被告欠付原告剩余工程款全部到齐,原告即可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承担以欠付款项 21848536.72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1日至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一般债务利息,原告主张在被告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77488.3元。 二、2020年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内03执71号: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乌海化工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内03民初5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责令乌海化工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向本院如实申报可供执行财产。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履行义务内容:1、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5448536.72元、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支付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77488.3元。2、负担本案执行费。 三、2020年9月10日,《执行和解协议》:1、截止2020年9月2日,乌海化工欠付原告工程款15448536.72元,乌海化工应承担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案件受理费77488.3元,乌海化工承担律师代理费20万元,三项共计15726025.02元。2、乌海化工于2020年9月18日前支付260万元(包含律师费20万);10月15日前支付240万,11月15日前支付240万,12月15日前支付240万;自2021年1月开始,每月15日前支付120万元直至付清第一条确认的全部款项;3、乌海化工未按第二条约定偿还任何一期款项的,本协议关于分期偿还的约定自行失效,届时原告申请法院恢复强制被告履行(2019)内03民初5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及相关违约金,被告承担恢复强制执行涉及的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四、2021年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内03执恢18号:本院执行的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乌海化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预案做出的(2019)内03民初5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乌海化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被执行人乌海化工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权益,所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的财产以人民币15608951.02元为限。银行存款冻 | 履行中 | -- | -- |
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 |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诉乌海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为共同被告) | 1,822.43 | 否 | 调解 | 2021年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15号:1、原告欠被告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4181592.20元,为妥善解决纠纷,原告同意被告支付工程款14183618.5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000000元,本息共计18183618.57元。2、付款方式为:关于工程款本金,被告乌海化工于2021年5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300万,6月30日前支付200万,以后每个月支付150万,2021年12月30日前付完最后一笔工程款本金1683618.57元,共计14183618.57元;利息部分,被告乌海化工从2022年2月到5月,每月向原告100万,共计400万。3、若上述两项中任何一笔存在逾期支付的情况,则被告同意以24181592.20元减去已付款项为基数,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2倍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鸿达兴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乌海化工负担案件受理费40676.99元,若乌海化工在2021年12月30日前未支付原告诉讼费40676.99元,则本案诉讼费81353.98元全部由被告乌海化工承担。 | 履行中 | -- | -- |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中谷矿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8,397.52 | 否 | 强制执行 | 一、2020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1、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谷矿业就租金及逾期利息支付、诉讼费用分担约定如下:(1)本调解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中谷矿业应按租金计划表支付租金,租金及留购价款共分十三期支付,还款总额合计72675935.58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000元,2021年3月3日前支付7380995.60元,3月25日前支付7516439.28元;2021年4月3日前支付7177830.07元,4月25日前支付7177830.07元;2021年4月3日前支付7177830.07元,4月25日前支付7177830.07元;2021年5月3日前支付7177830.07元,5月25日前支付7177830.07元;2021年6月3日前支付7177830.07元,6月25日前支付7177830.07元。(2)关于截止2020年12月30日本案已产生的利息7876155.75元,若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则在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可支付上诉逾期利息的20%即可;若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利息无减免,应全额支付,并支付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实际欠付的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各期的实际逾期天数计算)。(3)承担本案受理费28205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66600元、诉讼阶段律师费22500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诉讼阶段律师费由中谷矿业在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2、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对本调解协议的第一条确定的、中谷矿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如中谷矿业、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未按本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任意一期出现违约情形,或在本调解协议履行期间中谷矿业因欠其他债权人未支付款项被提起诉讼或被申请仲裁或被申请强制执行,中建投租赁均有权要求被告立即清除剩余全部租金及逾期利息、违约金2845092.25元。4、如被告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其中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2021年1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京02执142号:被告与中建投租赁民事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 | 达成和解 | -- | -- |
法院作出的(2020)京02初59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执行。责令被告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中谷矿业买卖合同纠纷(乌海化工为共同被告) | 3,198.73 | 否 | 强制执行 | 一、2020年8月17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内06民初28号:1、中谷矿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到期合同款29155860.81元,及逾期利息1681224.75元,并承担以29155860.81元为本金,自2020年7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算的利息。2、乌海化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中谷矿业的全部反诉请求。4、一审案件受理费200796.87元 ,由原告负担6024元,由中谷矿业、乌海化工负担194772.8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57760.37元,由中谷矿业承担。 二、 2021年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内民终565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70851.04元由中谷矿业负担374865.61元,由乌海化工负担195985.43元。 三、2021年3月26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6执230号:被执行人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内06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立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下列义务:1、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到期合同款29155860.81元及逾期利息1681224.75元,并承担29155860.81元为本金,自2020年7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负担案件受理费194772.87元。4、被执行人负担执行费26855元。 | 履行中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西部环保、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15,058.92 | 否 | 强制执行 | 一、2021年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28号:1、自本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被告内蒙古中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借款本金147977608.1,截止至2021年5月17日的利息1469214.08元,罚息682101.13元,复利13835.12元,合计150142758.43元。2、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未还借款本金49227608.1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支付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罚息、复利(计算方式以本金49227608.1为基数,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83%计算罚息,复利以年利率7.83%计算);以未还借款本金30000000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支付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罚息、复利(计算方式以本金30000000为基数,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8.15625%计算罚息,复利以年利率8.15625%计算);以未还借款本金58750000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支付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罚息、复利(计算方式以本金58750000为基数,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89525%计算罚息,复利以年利率7.89525%计算);以未还借款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支付自2021年5月18日 | 履行中 | -- | -- |
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罚息、复利(计算方式以本金10000000为基数,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86%计算罚息,复利以年利率7.86%计算);3、自本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50000元;4、被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环有限公司、周奕丰、郑楚英对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92763.79元,因调解减半收取396481.89元,由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周奕丰、郑楚英共同承担。 二、2021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110号: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执行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内03民初2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责令被告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向本院如实申报可供执行财产。被告负担案件执行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9,996.41 | 否 | 强制执行 | 一、2021年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内03民初17号:1、被告中谷矿业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9000000元及截止至2021年1月21日所欠借款利息425131.17元;2、被告中谷矿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从2021年1月22日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产生的利息及罚息、复利(计算方式:①以本金99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83%计算罚息;②复利按年利率7.83%计算);3、被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奕丰、郑楚英对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38925.66元(原告已预交),由各被告负担。4、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义务。二、2021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111号:交通银行申请执行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内03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责令被告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向本院如实申报可供执行财产。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被告负担案件执行费。 | 履行中 |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中谷矿业、广宇化工、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申请人) | 19,647.2 | 否 | 执行 | 一、2021年2月5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强制执行证书》(2021)内证执字第11号:应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特出具此证书。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贷款本金95,000,000元。2、截至2021年1月20日的贷款利息482355.33元,以及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全部贷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3、深圳执行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2021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50号:1、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负担案件执行费。 三、2021年2月5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强制执行证书》(2021)内证执字第12号:应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特出具此证书。申请执行人可持本 | 未履行 |
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贷款本金100,000,000元。2、截至2021年1月20日的贷款利息989625元,以及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全部贷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3、深圳执行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2021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1、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负担案件执行费。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为共同被申请人) | 14,236.47 | 否 | 执行 | 一、2021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执行证书》(2021)内呼和蒙执字第25号:应申请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申请,依据相关规定及被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特出具本《执行证书》。申请执行人有权持本《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执行内容如下:债务人乌海化工对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承担其偿还义务,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1、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40000000元。2、利息合计2330239.66元,利息计算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为准。3、罚息合计0元,罚息计算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为准。4、复利合计8134.09元,复利计算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为准。5、以上利息、罚息、复利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从2021年1月19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约定继续计算并执行;6、《执行公证》公证费26367元。7、按日万分之一点五七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21年1月18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二、2021年3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49号:1、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负担案件执行费。 | 未履行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7,660.87 | 否 | 判决 | 一、2021年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内03民初26号:1、被告乌海化工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借款本金75000000元,支付截止至2021年4月16日产生的利息1145741.67元,罚息17743.09元,复利0.66元。2、被告乌海化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自2021年4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罚息与复利(以本金75000000元为基数);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2500元;4、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对第1、2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期支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2729.92元由被告负担。 | 未履行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8,139.15 | 否 | 判决 | 2021年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民事判决书》(2021)内03民初25号:判决结果:1、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借款本金80000000元,支付截止2021年4月16日产生利息635177.88元,罚息732207.74元,复利1662.2元;2、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自2021年4月17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的罚息与复利(本金80000000元为基数);3、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支付律师费22500元;四、被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奕丰、郑楚英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未履行 | -- | -- |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他人起诉子公司乌海化工:共55笔 | 6,416.84 | 否 | (1)审理中:5笔,涉案金额424.87万元。(2)已判决/调解/和解/仲裁裁定:31笔,涉案金额3111.75万元。(3)强制执行19笔,涉案金额2880.22万元。 | 已判决/调解/和解/仲裁裁定案件正在履行中,部分案件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 (1)已判决/调解/和解/仲裁裁定案件31笔,已支付848.98万元,尚未支付2262.27万元。(2)强制执行19笔,已支付636.19万元,尚未支付2244.03万元。 | -- | -- |
子公司乌海化工起诉他人:共1笔 | 26 | 否 | 达成调解 | 被告应支付乌海化工26万元。 | 履行中 | -- | -- |
他人起诉子公司中谷矿业:共24笔 | 5,508.34 | 否 | (1)已调解:12笔,涉案金额1701.57万元。(2)被执行:5笔,涉案金额1911.7万元。(3)审理阶段:6笔,涉案金额1895.07万元。 | 已调解、已判决案件正在履行中。 | (1)已调解:12笔,已履行768.73万元,尚待履行932.84万元。(2)被执行:8笔已履行466.67万元,尚待履行1445.03万元。 | -- | -- |
他人起诉子公司西部环保:共9笔 | 389.25 | 否 | (1)已结案:2笔,涉案金额104.04万元。(2)已判决:1笔,涉案金额40.40万元。(3)已调解:6笔,涉案金额244.81万元。 | 已调解、已判决案件正在履行中。 | (1)已结案2笔,完成支付104.04万元。(2)已判决案件1笔,应支付金额40.40万元,正在履行中。(3)已调解案件6笔,已履行19万元,尚待履行225.81万元。 | -- | -- |
他人起诉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共2笔 | 489.42 | 否 | (1)已调解:2笔,涉案金额489.42万元。 | 已调解案件正在履行中。 | (1)已调解案件2笔,已履行286.62万元,尚待履行202.8万元。 | -- | -- |
他人起诉子公司广宇化工:共124笔 | 947.46 | 否 | (1)审理中:12笔,涉案金额68.90万元。(2)已判决/调解/和解/仲裁裁定:8笔,涉案金额226.47万元。(3)执行104笔,涉案金额652.09万元。 | 已判决/调解/和解/仲裁裁定案件正在履行中,部分案件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 (1)已判决/调解/和解/仲裁裁定案件8笔,已支付40.13万元,尚未支付186.34万元。(2)强制执行104笔,已支付302.4万元,尚未支付349.69万元 | -- | -- |
他人起诉子公司中科装备:共1笔 | 12.36 | 否 | 审理阶段:1笔,涉案金额12.36万元。 | 审理中 | 审理阶段:1笔,涉案金额12.36万元。 | -- | -- |
子公司金材科技起诉他 | 343.54 | 否 | (1)已结案:1笔,涉案金额193.35万元。(2)已 | 已判决案件正在履行中。 | (1)已结案1笔,对方完成支付193.35万元。(2)已判决案 | -- | -- |
人:共4笔 | 判决:3笔,涉案金额150.19万元。 | 件3笔,应支付金额150.19万元,对方已支付10万元,其他判决正在执行中。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其他 | 2020年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新达茂稀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新达茂稀土的焙烧系统烟囱排放口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其他 | 2021年5月27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2021】2号),对新达茂稀土处罚款55万元。 | -- | --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2020年10月16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对中谷矿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号电石渣堆场西侧、北侧未采取有效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导致电石渣浆液流向堆场外自然地面。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 其他 | 2021年1月5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1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0万元。 | -- | -- |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重大处罚情况,公司子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新达茂稀土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电除雾器、脱硫剂配制投加系统、喷淋捕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评估造成检测结果超标的原因。(2)有针对性地调整电除雾器运行电压、更换部分芒刺铅线、检查放电情况。(3)调整脱硫剂配制浓度、投加量,调整喷淋捕集系统的温度、流量等,将各环保系统运行参数重新修订,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
2、中谷矿业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管道,更换法兰垫片。(2)将地面电石渣清理干净。(3)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在工作中时时刻刻注意环保。
(4)要求增加渣场管道巡检频次,尤其在打浆操作过程中必须全程注意管道法兰接口状态。(5)对管道接口处做防流失、防渗漏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中谷矿业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因流动资金紧张,公司/子公司未按时履行部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到期未能及时清偿。目前公司正在与诉讼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合理可行的调解或和解方案,争取按时履行调解裁定或和解方案约定付款义务。同时公司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争取通过转贷、续贷、拓展融资渠道等方式筹措资金,在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同时,积极履行诉讼判决,偿还债务,降低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奕丰先生。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债券违约分别为:19鸿达兴业MTN001、20鸿达兴业SCP002、18鸿达兴业MTN001、20鸿达兴业SCP001、19粤鸿达兴业ZR001,涉及本金金额合计44.50亿元。
(2)鸿达兴业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企业借款合同》等合同,借款本金为1,620,709,110.09元,该笔借款发生违约。
(3)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以所持中泰化学(证券代码:002092)股份办理的股权质押融资共计约17.2亿元到期未偿还,鸿达兴业集团以所持本公司股份办理的股权质押融资共计约3.27亿元到期未偿还。
(4)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信托贷款债务余额3.5亿元到期未偿还。
截至本报告期末,因鸿达兴业集团部分债券及借款到期未按时足额清偿、部分供应商货款未及时支付,以及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先生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鸿达兴业集团其他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债务逾期等原因,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先生涉及相关诉讼,且存在未按时履行部分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鸿达兴业集团正在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债务,一方面,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多元化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积极盘活资产,拟对所持化工、物业等项目进行合作开发,所得收益用于偿债、解决债务问题;同时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债务化解。
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采购原料 | 采购原盐 | 同期市价 | 同期市价 | 2,663.99 | 11,50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1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3) |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胞弟控股的 | 接受劳务 | 接受建筑劳务 | 审定价 | 审定价 | 126.72 | 50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1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 | 服务 | 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3) |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租赁 | 租赁办公场地、仓库 | 同期市价 | 同期市价 | 128.05 | 46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1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3) | |
合计 | -- | -- | 2,918.76 | -- | 12,46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8,100万元。2021年1-6月实际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未超过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额度,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奕丰、郑楚英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20/12/8 | 2021/12/3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奕丰、郑楚英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999,380.09 | 2020/9/16 | 2021/9/15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奕丰、郑楚英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998,698.20 | 2020/9/27 | 2021/9/26 | 否 |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西部环保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通过承包的方式流转1.77万亩荒地、盐碱退化和酸性土地,用于进行土壤修复并建设示范基地。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承包项目。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①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西部环保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通过租赁方式流转共计5.30万亩土地,用于进行土壤修复并建设示范基地。
②本报告期因经营需要,子公司租赁房屋、场地的情况如下:
出租方 | 租入方 | 用途 | 面积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 | 办公 | 80㎡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933㎡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部环保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 | 80㎡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东)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办公 | 928㎡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 | 80㎡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办公 | 64.5㎡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 办公 | 92㎡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州)生态之舟有限公司 | 办公 | 45㎡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仓库 | 10,599㎡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 | 45.9㎡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办公 | 65㎡ |
达茂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员工宿舍 | 300㎡ |
乌海市利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西部环保杭锦旗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仓库 | 144㎡ |
非关联自然人 | 新疆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办公 | 510.42㎡ |
非关联自然人 | 西部环保乌海市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办公、员工宿舍 | 500㎡ |
非关联自然人 | 西部环保杭锦旗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办公、员工宿舍 | 1,000㎡ |
③本报告期子公司出租房屋、场地的情况如下:
出租方 | 租入方 | 用途 | 面积 |
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 | 陈虎林 | 仓库 | 2,000㎡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包头销售公司 | 加油站 | 92㎡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 | 反担保情况(如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 |
披露日期 | 有) | 有) | 联方担保 | |||||||
乌海化工 | 2016年07月22日 | 46,650.92 | 2016年09月09日 | 28,171.17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期限4年)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 是 | 否 | ||
中谷矿业 | 2017年03月01日 | 30,000 | 2017年03月31日 | 7,227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始至融资租赁合同(期限4年)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时止。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17年12月30日 | 16,400 | 2018年02月08日 | 16,392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权(期限3年)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 是 | 否 | ||
乌海化工 | 2018年09月12日 | 10,000 | 2018年09月28日 | 6,353 | 连带责任担保 | 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4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18年10月24日 | 90,000 | 2018年10月24日 | 88,553 | 连带责任担保 | 至2020年10月26日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19年04月23日 | 1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7,157 | 连带责任担保 | 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四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19年06月25日 | 16,000 | 2019年08月20日 | 1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19年10月31日 | 12,000 | 2019年12月30日 | 9,9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19年08月06日 | 13,000 | 2019年12月11日 | 12,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19年10月31日 | 8,500 | 2020年02月19日 | 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19年10月31日 | 8,600 | 2020年02月19日 | 7,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西部环保 | 2019年10月31日 | 2,400 | 2020年01月02日 | 1,786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20年04月28日 | 10,000 | 2020年05月20日 | 9,645 | 连带责任担保 | 至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期限三年)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19年10月31日 | 30,000 | 2020年06月08日 | 29,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18,000 | 2020年07月07日 | 14,798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20年06月17日 | 27,600 | 2020年07月07日 | 20,4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36,000 | 2020年08月15日 | 29,6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3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0年11月19日 | 19,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27,200 | 2020年11月09日 | 27,1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32,899 | 2020年12月09日 | 32,899 | 连带责任担保 | 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33,737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665,93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76,918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中谷矿业 | 2014年12月30日 | 180,000 | 2015年01月09日 | 88,553 | 连带责任担保 | 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022年12月26日) | 否 | 否 | ||
蒙华海电 | 2020年03月10日 | 60,000 | 2020年03月06日 | 53,939 | 质押 | 1年 | 否 | 否 | ||
乌海化工 | 2020年08月27日 | 3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32,899 | 2020年12月09日 | 32,899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32,899 | 2020年12月10日 | 32,899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411,892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0 |
(C1) | (C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747,69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38,29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45,629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413,626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15,208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4.0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615,20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34,874.55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615,208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重要合同进展
序号 | 公告日期 | 公告名称 | 重要事项概述 | 本期进展情况 |
1 | 2019年2月19日 | 关于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签署《氢能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 双方就氢液化示范项目、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氢能相关装备制造、研发等方面展开合作。 | 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下属企业合作建设的液氢工厂自2020年4月建成投产以来,设备生产运行正常。同时,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在加氢站设备、大型液化设备、低温试验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
2 | 2019年3月6日 | 关于公司与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氢液化工厂设备建设项目合同》的公告 | 航天雷特机电承包公司氢液化工厂设备建设项目,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提供氢液化系统主体设备、代采购氢液化系统配套辅助设备、安装施工、试运行服务、培训等工作,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 公司与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液氢工厂自2020年4月建成投产以来,公司生产管理人员能够独立开展生产运营工作,设备运行正常。 |
3 | 2019年4月23日 | 关于公司与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氢能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 雄川氢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公司的氢气。双方在加氢站投资、建设,氢能相关装备研发、制造、加氢站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 | 公司与雄川氢能在加氢站建设、运营、供氢服务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
4 | 2019年5月14日 | 关于公司与乌海市人民政府签署《氢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公司优先提供保障乌海市政府氢气使用,政府优先使用公司生产的氢气。在乌海市政府支持和协助下,在乌海市投资建设“加氢站项目”及氢经济示范城市配套项目。 | 公司在乌海市建设运营加氢站、移动加氢站,目前加氢站运营正常。自2021年1日起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以自产氢气通过自建加氢站为乌海市氢能公交车提供加氢服务。 |
5 | 2019年5月14日 |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签署《新能源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 以合作方式建立规范的经营实体,进行综合站(加氢、加气、加油)配套设施建设。 | 双方已合作完成综合站的选址工作,目前等待相关部门审批。 |
6 | 2019年6月11日 | 关于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稀土储氢材料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 双方在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以开发低成本高性能稀土储氢材料为合作重点。 | 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稀土固态储氢材料研发及应用示范等工作。 |
7 | 2019年7月23日 | 关于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 公司委托有研工研院在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的基础上研究开发第二代稀土系镧-镁-镍基储氢材料以及第三代稀土系镧-钇-镍基储氢材料,提高稀土储氢材料的储氢容量。 | 第三代稀土储氢材料研发工作进展顺利,将进一步提高固态储氢材料的储氢容量。 |
9 | 2020年2月14日 | 关于公司与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氯碱制氢合作协议》签署的公告 | 公司将引进由旭化成株式会社研发设计的离子交换膜法电解工艺及离子膜电解槽设备制取氢气。双方将构筑合作体系,展开氢能完整产业的协商合作。 | 公司子公司向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采购的年产30万吨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的主体设备已到位,正在开展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
10 | 2020年11 | 关于与法液空签署合作意 | 双方将在氢气液化领域开展合作,公司将 | 公司与法液空正在沟通技术方案并进行可 |
月20日 | 向书的公告 | 建设液氢装置,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将协助公司进行液氢装置的技术和经济性分析,并就相关技术方案进行合作。 | 行性论证。 | |
11 | 2021年2月23日 | 关于与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双方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探讨在包括氢能在内的新能源领域、包括楼宇产品和电源产品在内的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模式。公司将首选东芝集团产品和服务保障。 | 公司与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正在商讨广州分布式能源建设相关合作事宜,并在楼宇产品和电源产品等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合作。 |
(二)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经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 | 2021年03月04日、2021年03月24日 | 2021年3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1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限售期进行了调整,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 2021年06月25日、2021年07月17日 | 2021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1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重要合同进展
序号 | 公告日期 | 公告名称 | 重要事项概述 | 本期进展情况 |
1 | 2019年11月21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 北方稀土及所属分子公司在新达茂稀土存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稀土冶炼渣。双方将加强在稀土冶炼和稀土加工应用相关的合作。 | 公司与北方稀土在稀土冶炼、废渣处理、代加工等业务方面进一步拓展深化合作。 |
2 | 2020年2月18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签署《年产30万吨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合同》的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谷矿业、金材科技向日本旭化成购买一套30万吨/年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该装置以盐水为原料制造氢气、烧碱等产品。 | 公司子公司向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采购的年产30万吨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的主体设备已到位,正在开展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
3 | 2020年11月11日 |
乌海化工为乌海公交公司运行的燃料电池公交、大巴等用氢车辆提供氢气及加注服务。 | 自2021年1日起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以自产氢气通过自建加氢站为乌海市氢能公交车提供加氢服务。 | |||
4 | 2021年1月7日 | 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 公司引进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的稀土专利技术,具体包括:一种稀土氢氧化物中铈的湿法空气氧化方法、一种稀土氟化物纳米粒子的制备方法、一种从包头稀土矿硫酸浸出液中萃取分离铈、氟、磷的方法。 | 技术转让工作基本完成,双方正在商讨后续技术方案实施工作。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52,275 | 0.15% | 29,761 | 29,761 | 3,882,036 | 0.1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852,275 | 0.15% | 29,761 | 29,761 | 3,882,036 | 0.13%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852,275 | 0.15% | 29,761 | 29,761 | 3,882,036 | 0.13%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86,872,841 | 99.85% | 418,483,205 | -29,761 | 418,453,444 | 3,005,326,285 | 99.8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86,872,841 | 99.85% | 418,483,205 | -29,761 | 418,453,444 | 3,005,326,285 | 99.8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590,725,116 | 100.00% | 418,483,205 | 418,483,205 | 3,009,208,321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施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相应增加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部分为高管限售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6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2月20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止)。本报告期“鸿达转债”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自主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因此有所降低。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高级管理人员 | 3,852,275 | 0 | 29,761 | 3,882,036 | 本报告期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部分为高管限售股。 | 离职后且原定任期届满后满六个月起。 |
合计 | 3,852,275 | 0 | 29,761 | 3,882,03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7,25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量 | 量 |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65% | 410,162,345 | -84,448,225 | 410,162,345 | 质押 | 373,689,402 | |
冻结 | 353,239,156 |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84% | 175,505,415 | 175,505,415 | 质押 | 175,100,000 | ||
冻结 | 175,505,415 | |||||||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3% | 118,150,803 | -459,333 | 118,150,803 | 质押 | 118,150,803 |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0% | 26,990,553 | 26,990,553 | ||||
华融证券-招商证券-华融股票宝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9% | 14,844,804 | 14,844,804 | ||||
王健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0,921,632 | 10,921,632 | ||||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鼎汇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0.36% | 10,796,221 | 10,796,221 | ||||
庄依榕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0,454,200 | 10,454,2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5% | 10,372,356 | -5,134,870 | 10,372,35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3% | 9,999,178 | 9,999,178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2017年9月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招商证券-华融股票宝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鼎汇定增私募投资基金分别以现金认购其中部分股份而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该2名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之间的其他关系不详。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上述股东持股的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2月3日、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先后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鸿达兴业集团被冻结股份数量353,239,156股,成禧公司被冻结股份数量175,505,415股。 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3月19日、3月22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先后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冻结数量为353,239,156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数量为26,988,509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
数量为50,581,926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数量为48,192,134)轮候冻结。2021年3月19日,成禧公司持有的60,300,000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021年4月19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021年5月13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5月17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成禧公司持有的175,505,415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021年6月3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6月24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成禧公司持有的175,505,415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6月30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6,502,763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021年7月2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7月27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10,750,000股公司股份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021年8月5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030,000股公司股份、成禧公司持有的45,450,000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因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28,744,571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561,016,965 股)的94.25%。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公司通过“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1,711,700股回购股份。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0,162,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162,345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175,505,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505,415 |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118,150,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50,803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990,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90,553 |
华融证券-招商证券-华融股票宝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4,844,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44,804 |
王健 | 10,921,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21,632 |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鼎汇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10,796,2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96,221 |
庄依榕 | 10,45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54,2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372,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72,35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 9,999,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9,178 |
资基金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该2名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之间的其他关系不详。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73,839,239股股份,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6,323,106股股份,因此,合计持有公司410,162,345股股份。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鸿达转债 | 128085 | 2019年12月16日 | 2019年12月16日 | 2025年12月16日 | 778,326,400.00 |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8%、第五年3.0%、第六年5.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不适用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鸿达转债及其转换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否 |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1月2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信用评级结果通知书》,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上述主体和债项列入评级观察名单。2021年5月2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BB调整为B,展望为负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BB调整为B。
4、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自2020年6月22日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3.98元/股。公司以2020年7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2,588,752,46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567,040,7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99990元(含税)。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6日起调整为3.92元/股。
公司以2021年6月21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3,009,203,9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987,492,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94591元(含税)。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2日起调整为3.91元/股。
2、累计转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鸿达转债 | 2020-06-22 | 24,267,800 | 2,426,780,000.00 | 1,648,453,600.00 | 420,494,532 | 16.24% | 778,326,400.00 | 32.07%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68,694 | 26,869,400.00 | 3.45% |
2 | 王筱慧 | 境内自然人 | 118,000 | 11,800,000.00 | 1.52% |
3 | 陶静威 | 境内自然人 | 105,550 | 10,555,000.00 | 1.36% |
4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2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3,280 | 10,328,000.00 | 1.33% |
5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墨砺2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83,200 | 8,320,000.00 | 1.07% |
6 | 郑志坤 | 境内自然人 | 67,000 | 6,700,000.00 | 0.86% |
7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19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4,000 | 6,400,000.00 | 0.82% |
8 | 朱建国 | 境内自然人 | 57,490 | 5,749,000.00 | 0.74% |
9 | 梁小红 | 境内自然人 | 57,000 | 5,700,000.00 | 0.73% |
10 | 王爱国 | 境内自然人 | 56,230 | 5,623,000.00 | 0.72%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2021年1月2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出具《信用评级结果通知书》,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上述主体和债项列入评级观察名单。2021年5月28日,新世纪评级出具《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鉴于(1)公司流动性压力极大。公司刚性债务规模较大,可动用货币资金非常有限,新增融资难度极大;(2)债务逾期。跟踪期内公司未能按时偿付部分到期借款、利息和供应商欠款,面临大量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冻结风险。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多笔债券和银行借款出现违约,其与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将所持公司大部分股权用于质押,且多数已被法院轮候冻结。综上,新世纪评级决定调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调整展望为负面,债项信用等级为B。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 适用 √ 不适用
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87.55% | 77.77% | 9.78% |
资产负债率 | 46.86% | 58.04% | -11.18% |
速动比率 | 61.35% | 57.27% | 4.0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7,701.73 | 32,392.5 | 139.8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6.28% | 7.59% | 8.69% |
利息保障倍数 | 5.88 | 2.94 | 100.0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08 | -3.46 | -131.21%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27 | 2.89 | 151.56% |
贷款偿还率 | 3.80% | 100.00% | -96.20% |
利息偿付率 | 11.20% | 100.00% | -88.8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3,603,674.20 | 667,883,846.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917,778.68 | 6,150,460.00 |
应收账款 | 2,368,214,243.77 | 1,909,533,538.75 |
应收款项融资 | 730,298,238.02 | 734,776,650.97 |
预付款项 | 768,532,305.61 | 720,838,334.8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41,022,365.44 | 536,069,522.16 |
其中:应收利息 | 2,566,611.87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89,282,550.15 | 669,510,952.8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168,247.09 | 29,417,013.94 |
流动资产合计 | 5,341,039,402.96 | 5,274,180,319.6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0,420.00 | 591,03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50,081,111.38 | 9,893,995,912.78 |
在建工程 | 2,012,261,490.57 | 1,526,410,934.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06,883,600.12 | 414,599,970.4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7,636,338.88 | 27,636,338.88 |
长期待摊费用 | 33,273,994.88 | 39,428,362.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381,521.83 | 82,592,926.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3,754,025.74 | 542,440,720.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871,712,503.40 | 12,632,546,196.07 |
资产总计 | 18,212,751,906.36 | 17,906,726,515.6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15,401,169.84 | 3,145,212,643.4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9,319,584.82 | 427,669,500.00 |
应付账款 | 1,485,369,292.66 | 1,807,231,084.07 |
预收款项 | 25,475.00 | 13,991.00 |
合同负债 | 124,345,821.33 | 127,285,123.7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4,197,560.02 | 69,142,811.09 |
应交税费 | 941,157,300.35 | 777,704,456.18 |
其他应付款 | 192,864,943.07 | 152,782,910.36 |
其中:应付利息 | 107,747,019.94 | 604,723.25 |
应付股利 | 6,119,047.9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96,891.12 | 252,306,687.39 |
其他流动负债 | 38,776,823.64 | 22,707,575.14 |
流动负债合计 | 6,100,654,861.85 | 6,782,056,782.4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374,638,676.98 | 1,239,842,618.90 |
应付债券 | 632,795,690.40 | 1,966,610,750.9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24,131,889.46 | 298,922,340.5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6,587,646.94 | 89,726,506.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94,130.85 | 16,594,130.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34,748,034.63 | 3,611,696,347.35 |
负债合计 | 8,535,402,896.48 | 10,393,753,129.76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3,009,208,321.00 | 2,590,725,1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83,974,680.71 | 571,758,927.0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29,629,127.73 | 1,268,877,039.86 |
减:库存股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3,858,247.20 | 243,858,247.2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640,289,090.82 | 2,877,187,865.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606,669,068.98 | 7,452,116,796.65 |
少数股东权益 | 70,679,940.90 | 60,856,589.2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677,349,009.88 | 7,512,973,385.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212,751,906.36 | 17,906,726,515.69 |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198,894.18 | 124,838,567.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6,650,132,166.42 | 6,579,284,528.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35,977.69 | 4,135,977.69 |
流动资产合计 | 6,672,467,038.29 | 6,708,259,073.9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5,576,231.98 | 1,916,672.5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7,362.39 | 100,466.7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695,161.06 | 238,324,058.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91,881,125.35 | 2,088,863,567.23 |
资产总计 | 8,764,348,163.64 | 8,797,122,641.2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9,688,073.25 | 124,446,489.4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9,399,833.33 | 10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3,637,400.00 | 3,637,4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00.00 | 11,334.48 |
应交税费 | 1,956,561.32 | 1,311,969.15 |
其他应付款 | 1,456,778,651.71 | 1,398,654,052.86 |
其中:应付利息 | 2,334,979.20 | 604,723.25 |
应付股利 | 6,119,047.9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41,474,419.61 | 1,778,061,245.8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632,795,690.40 | 1,966,610,750.9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2,795,690.40 | 1,966,610,750.90 |
负债合计 | 2,424,270,110.01 | 3,744,671,996.7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09,208,321.00 | 2,590,725,1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83,974,680.71 | 571,758,927.0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08,322,394.37 | 1,747,570,306.50 |
减:库存股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5,960,038.43 | 205,960,038.43 |
未分配利润 | -67,096,982.40 | 36,726,654.9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40,078,053.63 | 5,052,450,644.4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764,348,163.64 | 8,797,122,641.2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527,164,774.75 | 2,618,113,235.74 |
其中:营业收入 | 3,527,164,774.75 | 2,618,113,235.7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42,559,008.16 | 2,166,834,056.27 |
其中:营业成本 | 2,130,430,263.93 | 1,802,086,377.1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6,972,470.56 | 23,649,748.63 |
销售费用 | 7,012,302.16 | 14,916,006.74 |
管理费用 | 120,245,437.07 | 90,389,335.90 |
研发费用 | 28,407,918.09 | 26,247,746.61 |
财务费用 | 129,490,616.35 | 209,544,841.20 |
其中:利息费用 | 131,101,265.97 | 204,742,599.78 |
利息收入 | 3,415,235.32 | 7,708,888.06 |
加:其他收益 | 16,788,581.57 | 7,545,967.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6,351.6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610.00 | -21,790.00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1,152,612.19 | -66,335,745.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0,241,125.97 | 392,593,963.36 |
加:营业外收入 | 8,194,833.35 | 5,834,068.87 |
减:营业外支出 | 5,754,481.69 | 1,948,003.6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92,681,477.63 | 396,480,028.60 |
减:所得税费用 | 191,498,622.26 | 64,143,909.8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1,182,855.37 | 332,336,118.7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1,182,855.37 | 332,336,118.7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1,359,503.75 | 331,964,253.30 |
2.少数股东损益 | 9,823,351.62 | 371,865.4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1,182,855.37 | 332,336,118.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91,359,503.75 | 331,964,253.3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823,351.62 | 371,865.4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630 | 0.128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353 | 0.1282 |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7,289,734.48 |
减:营业成本 | 0.00 | 7,289,734.48 |
税金及附加 | 1,530.8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8,457,010.01 | 930,050.28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66,791,481.45 | 87,728,782.98 |
其中:利息费用 | 67,481,494.35 | 91,217,045.06 |
利息收入 | 693,974.90 | 3,950,634.76 |
加:其他收益 | 235,519.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387.40 | 3,321,256.6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5,065,359.36 | -85,339,107.46 |
加:营业外收入 | 133,053.86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565,359.36 | -85,206,053.6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565,359.36 | -85,206,053.6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565,359.36 | -85,206,053.6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
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5,565,359.36 | -85,206,053.6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91,708,479.11 | 1,663,580,415.1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0,528.76 | 713,139.1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2,787,456.37 | 664,732,038.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4,686,464.24 | 2,329,025,592.6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90,126,309.97 | 1,584,803,306.9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2,978,447.13 | 174,100,170.7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5,482,800.58 | 328,458,540.1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7,634,580.72 | 949,090,824.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6,222,138.40 | 3,036,452,842.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64,325.84 | -707,427,250.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13,111.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13,111.8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6,315,352.74 | 581,380,421.5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315,352.74 | 581,380,421.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02,240.87 | -581,380,421.5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2,600,000.00 | 813,4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5,448,133.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600,000.00 | 1,308,848,133.4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5,175,982.54 | 824,912,506.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6,160,553.81 | 94,519,533.3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28,020.05 | 909,630,127.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364,556.40 | 1,829,062,167.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35,443.60 | -520,214,033.5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2,827.50 | 48,952.4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85,298.93 | -1,808,972,752.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271,873.40 | 2,373,617,906.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086,574.47 | 564,645,153.3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53,152.96 | 2,741,097.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53,152.96 | 2,741,097.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887,166.67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9,061.52 | 114,249.2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59.20 | 460,973.6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433,748.94 | 1,610,583,897.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628,736.33 | 1,611,159,120.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575,583.37 | -1,608,418,023.2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33,640.56 | 1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29,343.92 | -413,536.2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32,384.9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62,984.48 | 249,618,848.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2,984.48 | -203,118,848.7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4,838,567.85 | -1,811,536,871.9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838,567.85 | 2,194,441,448.2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2,904,576.35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268,877,039.86 | 100,290,398.48 | 243,858,247.20 | 2,877,187,865.05 | 7,452,116,796.65 | 60,856,589.28 | 7,512,973,385.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268,877,039.86 | 100,290,398.48 | 243,858,247.20 | 2,877,187,865.05 | 7,452,116,796.65 | 60,856,589.28 | 7,512,973,385.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8,483,205.00 | -387,784,246.31 | 1,360,752,087.87 | 763,101,225.77 | 2,154,552,272.33 | 9,823,351.62 | 2,164,375,623.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1,359,503.75 | 791,359,503.75 | 9,823,351.62 | 801,182,855.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483,205.00 | -387,784,246.31 | 1,360,752,087.87 | 1,391,451,046.56 | 1,391,451,046.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18,483,205.00 | -387,784,246.31 | 1,360,752,087.87 | 1,391,451,046.56 | 1,391,451,046.56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9,208,321.00 | 183,974,680.71 | 2,629,629,127.73 | 100,290,398.48 | 243,858,247.20 | 3,640,289,090.82 | 9,606,669,068.98 | 70,679,940.90 | 9,677,349,009.8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263,025,465.99 | 100,290,398.48 | 240,654,773.69 | 2,704,525,121.41 | 7,270,258,044.22 | 54,370,909.70 | 7,324,628,953.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263,025,465.99 | 100,290,398.48 | 240,654,773.69 | 2,704,525,121.41 | 7,270,258,044.22 | 54,370,909.70 | 7,324,628,953.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086.00 | -687,519.33 | 2,999,378.38 | 331,964,253.30 | 334,305,198.35 | 371,865.44 | 334,677,063.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1,964,253.30 | 331,964,253.30 | 371,865.44 | 332,336,118.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086.00 | -687,519.33 | 2,999,378.38 | 2,340,945.05 | 2,340,945.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9,086.00 | -687,519.33 | 2,962,591.62 | 2,304,158.29 | 2,304,158.2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36,786.76 | 36,786.76 | 36,786.7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88,742,875.00 | 572,941,773.28 | 1,266,024,844.37 | 100,290,398.48 | 240,654,773.69 | 3,036,489,374.71 | 7,604,563,242.57 | 54,742,775.14 | 7,659,306,017.7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747,570,306.50 | 100,290,398.48 | 205,960,038.43 | 36,726,654.94 | 5,052,450,644.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747,570,306.50 | 100,290,398.48 | 205,960,038.43 | 36,726,654.94 | 5,052,450,644.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8,483,205.00 | -387,784,246.31 | 1,360,752,087.87 | -103,823,637.34 | 1,287,627,409.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565,359.36 | -75,565,359.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483,205.00 | -387,784,246.31 | 1,360,752,087.87 | 1,391,451,046.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18,483,205.00 | -387,784,246.31 | 1,360,752,087.87 | 1,391,451,046.5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9,208,321.00 | 183,974,680.71 | 3,108,322,394.37 | 100,290,398.48 | 205,960,038.43 | -67,096,982.40 | 6,340,078,053.6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741,718,732.63 | 100,290,398.48 | 202,756,564.92 | 161,914,688.72 | 5,168,442,669.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741,718,732.63 | 100,290,398.48 | 202,756,564.92 | 161,914,688.72 | 5,168,442,669.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086.00 | -687,519.33 | 2,999,378.38 | -85,206,053.60 | -82,865,108.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206,053.60 | -85,206,053.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086.00 | -687,519.33 | 2,999,378.38 | 2,340,945.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9,086.00 | -687,519.33 | 2,962,591.62 | 2,304,158.2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6,786.76 | 36,786.7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88,742,875.00 | 572,941,773.28 | 1,744,718,111.01 | 100,290,398.48 | 202,756,564.92 | 76,708,635.12 | 5,085,577,560.8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发行上市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7号批复同意于2001年2月23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5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9,170万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17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6号”文同意,公司242,6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98元/股,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3.98元/股调整为3.92元/股,“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3.92元/股调整为3.91元/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股份总数为3,009,208,321.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0,725,116.00元。
(二)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608708760U
公司注册地: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
公司总部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奕丰
(三)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行业性质:基础化学
公司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纯碱、电石等基础化工产品及PVC下游制品;土壤调理剂、电石、环保脱硫剂等;稀
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子交易服务、物流服务等;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储氢技术及储氢装备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制氢、储氢、氢液化和加注氢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技术咨询;加氢站的投资、设计、施工;储氢、氢液化、加注氢业务。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烧碱、纯碱、电石、土壤调理剂、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化工产品贸易及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等。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于2021年8月1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报出。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因此,本期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1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经复核后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
利润表。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编制时将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并前先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
(3)报告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一项由本公司作为一个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两类: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
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一项安排就可以被认定为合营安排,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
(2)重新评估
如果法律形式、合同条款等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合营安排参与方应当对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一是评估原合营方是否仍对该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二是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3)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①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A、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是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是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是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是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可能将其自有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如果合营方保留了对这些资产的全部所有权或控制权,则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与合营方自有资产的会计处理并无差别。
合营方也可能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购买资产来投入共同经营,并共同承担共同经营的负债,此时,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在这些资产和负债中的利益份额。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来确认在相关固定资产中的利益份额,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确认在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中的份额。
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合营方应确认按照上述原则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企业的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但合营方对于因其他股东未按约定向合营安排提供资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或相关合同约定等规定而承担连带责任的,从其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
B、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或损失。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C、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合营方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合营方应享有的部分。即,此时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D、合营方取得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取得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且该共同经营构成业务时,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等相关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不能与合营安排准则的规定相冲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该共同经营是否构成业务。该处理原则不仅适用于收购现有的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也适用于与其他参与方一起设立共同经营,且由于有其他参与方注入既存业务,使共同经营设立时即构成业务。
②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
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即,共同经营的参与方,不论其是否具有共同控制,只要能够享有共同经营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义务,对在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采用与合营方相同的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4)关于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中,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其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不包括减值)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着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④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⑦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工具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着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着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着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着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着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着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着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着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着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b)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
组合2 | 已设定抵押(质押)的应收款项 |
组合3 | 应收保理款 |
组合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按资产负债表日抵(质)押物公允价值低于对应的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资产负债表日抵(质)押物公允价值不低于对应的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的,该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3 | 按客户已到期的款项是否逾期未收,以及欠款已逾期的期数划分以下各类客户风险类型:正常类(未逾期客户)、关注类(超过付款期未超过宽限期等)、次级类(逾期6个月以内)、及损失类(逾期6个月以上客户)等4种风险类型客户,以已逾期账龄区分各类风险类型客户制定相应坏账计提比例。其中:正常类的计提比例为0.5%、关注类的计提比例为10%、次级类的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的计提比例为100%。 |
组合4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c)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15.00 | 15.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之“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之“10、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之“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之“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劳务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
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款。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17、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计量
①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C、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9、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0-10% | 2.25-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年 | 0-10% | 4.50-10.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0-10% | 18.00-20.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0-10% | 18.00-20.00% |
电气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20、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开始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竣工决算的金额调整原暂估金额,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2、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章节“24 长期资产减值”。
23、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将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并且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4、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
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6、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熟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8、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9、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30、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1、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聚氯乙烯、烧碱、PVC制品、化工产品贸易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3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本公司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
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受新租赁准则影响的经营业务,不需调整报表期初余额。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销售收入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 | 13%、9%、6% |
消费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5%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乌海鸿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01500012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该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181500019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该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15日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号),子公司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0444,有效期为三年。该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第58号)的规定,孙公司乌海鸿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经备案,该孙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28,964.73 | 259,246.62 |
银行存款 | 56,413,902.19 | 144,659,644.08 |
其他货币资金 | 16,460,807.28 | 522,964,955.34 |
合计 | 73,603,674.20 | 667,883,846.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56,517,099.73 | 575,057,408.07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917,778.68 | 6,150,46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29,917,778.68 | 6,150,46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29,723.74 |
合计 | 2,029,723.74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88,170.00 | 0.03% | 688,170.00 | 100.00% | 688,170.00 | 0.03% | 688,17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08,579,387.59 | 99.97% | 340,365,143.82 | 12.57% | 2,368,214,243.77 | 2,159,374,715.36 | 99.97% | 249,841,176.61 | 11.57% | 1,909,533,538.7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03,779,387.59 | 99.80% | 339,885,143.82 | 12.57% | 2,363,894,243.77 | 2,154,574,715.36 | 99.75% | 249,361,176.61 | 11.57% | 1,905,213,538.75 |
逾期天数组合 | 4,800,000.00 | 0.18% | 480,000.00 | 10.00% | 4,320,000.00 | 4,800,000.00 | 0.22% | 480,000.00 | 10.00% | 4,320,000.00 |
合计 | 2,709,267,557.59 | 100.00% | 341,053,313.82 | 12.59% | 2,368,214,243.77 | 2,160,062,885.36 | 100.00% | 250,529,346.61 | 9.44% | 1,909,533,538.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湖南诚鑫化工有限公司 | 141,420.00 | 141,420.00 | 100.00% | 官司纠纷,对方无钱还款。 |
宜宾市南溪乾多商贸有限公司 | 546,750.00 | 546,750.00 | 100.00% | 法院裁决无法执行。 |
合计 | 688,170.00 | 688,170.00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959,639,835.82 | 97,981,991.78 | 5.00% |
1-2年(含2年) | 384,807,200.76 | 38,480,720.08 | 10.00% |
2-3年(含3年) | 95,994,460.91 | 14,399,169.14 | 15.00% |
3-4年(含4年) | 117,674,308.44 | 58,837,154.22 | 50.00% |
4-5年(含5年) | 77,387,365.29 | 61,909,892.23 | 80.00% |
5年以上 | 68,276,216.37 | 68,276,216.37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逾期天数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保理费(未逾期) | 4,800,000.00 | 480,000.00 | 10.00% |
合计 | 4,800,000.00 | 480,000.00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56,969,782.58 |
1至2年 | 385,528,402.87 |
2至3年 | 107,215,544.17 |
3年以上 | 259,553,827.97 |
3至4年 | 118,236,283.55 |
4至5年 | 82,941,191.36 |
5年以上 | 58,376,353.06 |
合计 | 2,709,267,557.59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88,170.00 | 688,170.00 |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 249,361,176.61 | 90,523,967.21 | 339,885,143.82 |
逾期天数组合 | 480,000.00 | 480,000.00 | ||||
合计 | 250,529,346.61 | 90,523,967.21 | 341,053,313.82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70,761,809.75 | 7.21% | 8,538,090.49 |
单位二 | 124,866,784.17 | 5.27% | 6,243,339.21 |
单位三 | 106,615,546.00 | 4.50% | 5,330,777.30 |
单位四 | 91,549,320.30 | 3.87% | 4,577,466.02 |
单位五 | 74,804,050.00 | 3.16% | 3,740,202.50 |
合计 | 568,597,510.22 | 24.01%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9,551,978.18 | 14,030,391.13 |
应收账款 | 720,746,259.84 | 720,746,259.84 |
合计 | 730,298,238.02 | 734,776,650.9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68,587,338.23 | 60.97% | 622,055,055.43 | 86.30% |
1至2年 | 218,486,021.11 | 28.43% | 61,849,916.09 | 8.58% |
2至3年 | 37,175,598.36 | 4.84% | 21,266,867.24 | 2.95% |
3年以上 | 44,283,347.91 | 5.76% | 15,666,496.13 | 2.17% |
合计 | 768,532,305.61 | -- | 720,838,334.89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项目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一 | 货款 | 72,550,793.00 | 1年以内 | 9.44% | 暂未结算 |
单位二 | 货款 | 67,600,000.00 | 1年以内 | 8.80% | 暂未结算 |
单位三 | 货款 | 61,175,000.00 | 1年以内 | 7.96% | 暂未结算 |
单位四 | 货款 | 55,317,018.00 | 1年以内 | 7.20% | 暂未结算 |
单位五 | 货款 | 52,371,767.00 | 1年以内 | 6.81% | 暂未结算 |
合 计 | 309,014,578.00 | 40.21%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566,611.87 | |
其他应收款 | 541,022,365.44 | 533,502,910.29 |
合计 | 541,022,365.44 | 536,069,522.1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2,566,611.87 | |
合计 | 2,566,611.87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6,327,629.04 | 47,759,275.12 |
备用金 | 20,643,868.66 | 6,915,145.48 |
往来款 | 520,429,325.39 | 520,429,325.39 |
代扣代缴款项 | 3,849,716.47 | 1,513,524.07 |
应收暂付款 | 48,585,850.11 | 44,013,043.03 |
其他 | 28,601,772.13 | 28,601,772.13 |
应收赔偿款 | 1,699,846.11 | 2,757,822.56 |
司法冻结 | 599,700.00 | 599,700.00 |
合计 | 680,737,707.91 | 652,589,607.7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9,644,654.53 | 89,442,042.96 | 119,086,697.49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3,445,604.19 | 34,074,249.17 | 20,628,644.98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6,199,050.34 | 123,516,292.13 | 139,715,342.4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4,819,479.85 |
1至2年 | 257,561,120.77 |
2至3年 | 32,700,532.25 |
3年以上 | 115,656,575.04 |
3至4年 | 30,035,858.46 |
4至5年 | 12,978,575.21 |
5年以上 | 72,642,141.37 |
合计 | 680,737,707.9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第一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29,644,654.53 | -13,445,604.19 | 16,199,050.34 | |||
第二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89,442,042.96 | 34,074,249.17 | 123,516,292.13 | |||
合计 | 119,086,697.49 | 20,628,644.98 | 139,715,342.47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 | 57,677,041.39 | 1年以内/1-2年/3-4年/5年以上 | 10.66% | 26,753,852.07 |
单位二 | -- | 41,024,000.00 | 1年以内/1年至2年 | 7.58% | 2,102,400.00 |
单位三 | -- | 33,646,107.33 | 1年以内 | 6.22% | 1,682,305.37 |
单位四 | -- | 30,200,000.00 | 1年以内 | 5.58% | 1,510,000.00 |
单位五 | -- | 26,200,000.00 | 1年以内 | 4.84% | 1,310,000.00 |
合计 | -- | 188,747,148.72 | -- | 34.88% | 33,358,557.44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94,222,991.46 | 2,035,778.50 | 92,187,212.96 | 333,426,968.47 | 2,035,778.50 | 331,391,189.97 |
在产品 | 86,890,372.82 | 86,890,372.82 | 55,239,293.99 | 55,239,293.99 | ||
库存商品 | 316,248,467.49 | 11,439,097.85 | 604,809,369.64 | 288,221,151.42 | 11,439,097.85 | 276,782,053.57 |
低值易耗品 | 4,815,242.10 | 4,815,242.10 | 5,827,849.32 | 5,827,849.32 | ||
委托加工物资 | 580,352.63 | 580,352.63 | 270,566.02 | 270,566.02 | ||
合计 | 802,757,426.50 | 13,474,876.35 | 789,282,550.15 | 682,985,829.22 | 13,474,876.35 | 669,510,952.87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35,778.50 | 2,035,778.50 | ||||
库存商品 | 11,439,097.85 | 11,439,097.85 | ||||
合计 | 13,474,876.35 | 13,474,876.35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3,469,299.26 | 14,331,192.29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1,359,568.16 | |
预缴税费 | 14,446,674.13 | 8,285,624.73 |
其他 | 892,705.54 | 6,800,196.92 |
合计 | 40,168,247.09 | 29,417,013.94 |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鄂尔多斯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
小计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
合计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590,420.00 | 591,030.00 |
合计 | 590,420.00 | 591,030.00 |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850,081,111.38 | 9,893,995,912.78 |
合计 | 9,850,081,111.38 | 9,893,995,912.78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家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77,754,022.69 | 7,692,094,957.83 | 96,312,095.82 | 59,015,729.69 | 11,450,825.68 | 2,108,473.25 | 14,838,736,104.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179,582.77 | 16,215,228.30 | 557,504.96 | 871,829.77 | 169,824,145.80 | ||
(1)购置 | 2,511,270.65 | 16,204,827.29 | 557,504.96 | 871,829.77 | 20,145,432.6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401.01 | 10,401.0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 | 149,668,312.12 | 149,668,312.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15,254.09 | 1,875,044.47 | 15,000.00 | 5,105,298.56 | |||
(1)处置或报废 | 3,215,254.09 | 1,875,044.47 | 15,000.00 | 5,105,298.56 | |||
4.期末余额 | 7,129,933,605.46 | 7,705,094,932.04 | 94,994,556.31 | 59,887,559.46 | 11,450,825.68 | 2,093,473.25 | 15,003,454,952.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25,476,461.63 | 3,557,542,006.19 | 79,164,203.87 | 50,857,138.27 | 10,258,504.01 | 1,368,280.31 | 4,924,666,594.28 |
2.本期增加 | 41,847,353.21 | 164,135,571.66 | 1,940,791.44 | 1,088,028.33 | 594,873.79 | 70,533.36 | 209,677,151.79 |
金额 | |||||||
(1)计提 | 41,847,353.21 | 164,135,571.66 | 1,940,791.44 | 1,088,028.33 | 594,873.79 | 70,533.36 | 209,677,151.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4,416.65 | 139,086.50 | 1,043,503.15 | ||||
(1)处置或报废 | 904,416.65 | 139,086.50 | 1,043,503.15 | ||||
4.期末余额 | 1,267,323,814.85 | 3,720,773,161.20 | 80,965,908.81 | 51,945,166.60 | 10,853,377.80 | 1,438,813.67 | 5,133,300,242.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073,597.90 | 20,073,597.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0,073,597.90 | 20,073,597.9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62,609,790.62 | 3,964,248,172.95 | 14,028,647.50 | 7,942,392.86 | 597,447.88 | 654,659.58 | 9,850,081,111.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52,277,561.06 | 4,114,479,353.74 | 17,147,891.95 | 8,158,591.42 | 1,192,321.67 | 740,192.94 | 9,893,995,912.78 |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69,267,557.94 | 1,526,004,499.79 |
工程物资 | 142,993,932.63 | 406,434.78 |
合计 | 2,012,261,490.57 | 1,526,410,934.5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智能物流园信息管理平台 | 360,141.82 | 360,141.82 | 326,469.46 | 326,469.46 | ||
其它零星工程 | 26,043,956.22 | 26,043,956.22 | 4,873,060.88 | 4,873,060.88 | ||
电石项目 | 99,480,654.98 | 99,480,654.98 | 99,480,654.97 | 99,480,654.97 | ||
加氢站研发项目 | 112,017,023.61 | 112,017,023.61 | 109,235,343.01 | 109,235,343.01 | ||
树脂项目 | 355,380,035.53 | 355,380,035.53 | 355,911,581.89 | 355,911,581.89 | ||
五万吨氢能源生产项目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中谷二期项目建设 | 1,080,132,118.52 | 1,080,132,118.52 | 867,732,523.61 | 867,732,523.61 | ||
厂房升级改造 | 193,067,598.97 | 193,067,598.97 | 88,438,865.97 | 88,438,865.97 | ||
10000吨/年高分子稀土助剂项目 | 2,780,028.29 | 2,780,028.29 | ||||
合计 | 1,869,267,557.94 | 1,869,267,557.94 | 1,526,004,499.79 | 1,526,004,499.7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电石项目 | 99,480,654.97 | 0.01 | 99,480,654.98 | |||||||||
液氢站项目 | 7,297,468.44 | 780,465.00 | 8,077,933.44 | |||||||||
加氢站研发项目 | 63,306,519.68 | 7,143,301.36 | 5,192,360.68 | 65,257,460.36 | ||||||||
树脂项目 | 355,911,581.89 | 460,143.93 | 991,690.29 | 355,380,035.53 | ||||||||
五万吨氢能源生产项目 | 6,000.00 | 38,680,859.84 | 38,686,859.84 | |||||||||
中谷二期项目建设 | 867,732,523.61 | 212,399,594.91 | 1,080,132,118.52 | 164,836,204.85 | 59,971,565.26 | 募股资金 | ||||||
厂房升级改造 | 88,438,865.97 | 104,546,453.21 | 192,985,319.18 | |||||||||
合计 | 1,482,173,614.56 | 364,010,818.26 | 5,192,360.68 | 991,690.29 | 1,840,000,381.85 | -- | -- | 164,836,204.85 | 59,971,565.26 | -- |
(3)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406,434.78 | 406,434.78 | 406,434.78 | 406,434.78 | ||
专用设备 | 142,587,497.85 | 142,587,497.85 | ||||
合计 | 142,993,932.63 | 142,993,932.63 | 406,434.78 | 406,434.78 |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3,980,472.05 | 1,594,241.48 | 9,752,942.92 | 11,138,213.34 | 92,081,003.75 | 508,546,873.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3,980,472.05 | 1,594,241.48 | 9,752,942.92 | 11,138,213.34 | 92,081,003.75 | 508,546,873.5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9,799,087.91 | 661,262.97 | 2,330,305.86 | 9,758,798.37 | 11,397,447.98 | 93,946,903.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17,951.02 | 24,394.98 | 126,346.92 | 580,665.91 | 1,868,486.42 | 7,717,845.25 |
(1)计提 | 5,117,951.02 | 24,394.98 | 126,346.92 | 580,665.91 | 1,868,486.42 | 7,717,845.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74.92 | 1,474.92 | ||||
(1)处置 | ||||||
其他转出 | 1,474.92 | 1,474.92 |
4.期末余额 | 74,917,038.93 | 684,183.03 | 2,456,652.78 | 10,339,464.28 | 13,265,934.40 | 101,663,273.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9,063,433.12 | 910,058.45 | 7,296,290.14 | 798,749.06 | 78,815,069.35 | 406,883,600.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4,181,384.14 | 932,978.51 | 7,422,637.06 | 1,379,414.97 | 80,683,555.77 | 414,599,970.45 |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833,210.57 | 833,210.57 |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6,803,128.31 | 26,803,128.31 | ||||
合计 | 27,636,338.88 | 27,636,338.88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4,093,694.32 | 70,000.00 | 778,439.40 | 3,385,254.92 | |
电石事业部领用5#炉大修材料 | 313,097.34 | 64,778.76 | 248,318.58 | ||
电石事业部5#炉大修 | 173,542.03 | 34,708.42 | 138,833.61 | ||
电石事业部6#炉大修 | 2,650,816.94 | 467,974.15 | 2,182,842.79 | ||
电石事业部6#炉大修-中科 | 938,781.93 | 156,463.65 | 782,318.28 |
电仪事业部大修 | 116,095.39 | 20,487.42 | 95,607.97 | ||
电石事业部2#炉大修 | 117,096.85 | 20,073.75 | 97,023.10 | ||
电石事业部防水工程 | 126,030.58 | 34,371.97 | 91,658.61 | ||
电仪事业部防水工程 | 76,581.73 | 20,885.91 | 55,695.82 | ||
聚氯乙烯硬化及绿化工程 | 216,327.16 | 58,998.33 | 157,328.83 | ||
电石事业部领用1#炉大修材料 | 159,029.91 | 56,128.20 | 102,901.71 | ||
聚氯乙烯事业部大修 | 2,591,089.98 | 436,546.20 | 499,707.65 | 2,527,928.53 | |
转化热水塔防腐保温、转化器管线防腐、设备保温保冷 | 164,926.24 | 23,560.90 | 141,365.34 | ||
烧碱事业部领用离子交换膜 | 2,318,588.04 | 309,145.07 | 2,009,442.97 | ||
烧碱事业部各工段防腐保温 | 604,176.59 | 80,556.88 | 523,619.71 | ||
聚氯乙烯事业部大修-中科 | 221,098.42 | 39,017.37 | 182,081.05 | ||
聚氯乙烯一期转化修复地基 | 157,889.16 | 43,060.68 | 114,828.48 | ||
物业防水工程 | 551,153.76 | 97,262.43 | 453,891.33 | ||
电石事业部3#炉大修 | 624,454.07 | 107,049.27 | 517,404.80 | ||
排污权 | 129,533.21 | 38,860.02 | 90,673.19 | ||
其他 | 916,592.93 | 98,524.91 | 140,000.15 | 875,117.69 | |
烧碱事业部大修-中科 | 766,404.65 | 134,900.23 | 631,504.42 | ||
烧碱事业部大修 | 769,962.09 | 21,387.84 | 748,574.25 | ||
电石一氧化碳气柜防腐工程 | 434,827.87 | 93,177.41 | 341,650.46 | ||
拉僧庙工业园消防支队消防工程 | 6,432,928.85 | 314,824.57 | 6,118,104.28 | ||
绿化景观 | 164,191.55 | 88,615.71 | 75,575.84 | ||
大修理支出 | 283,726.62 | 104,969.28 | 178,757.34 | ||
维修变电站线路维修 | 1,251,370.18 | 357,534.35 | 893,835.83 | ||
拉僧庙站铁路专用线6道延长工程 | 7,960,300.44 | 1,705,778.69 | 6,254,521.75 | ||
全厂管道防腐维修 | 1,298,701.15 | 186,257.69 | 1,112,443.46 | ||
融资租赁手续费 | 3,575,314.47 | 1,430,424.53 | 2,144,889.94 | ||
合计 | 39,428,362.36 | 1,375,033.20 | 7,529,400.68 | 33,273,994.88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221,025,511.04 | 55,256,377.76 | 207,378,491.56 | 51,844,622.89 |
可抵扣亏损 | 338,966.36 | 84,741.59 | 74,172,640.64 | 18,543,160.16 |
预提费用 | 14,725,179.96 | 3,681,294.99 | ||
递延收益 | 28,161,609.92 | 7,040,402.48 | 34,095,393.32 | 8,523,848.33 |
合计 | 249,526,087.32 | 62,381,521.83 | 330,371,705.48 | 82,592,926.3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6,376,523.40 | 16,594,130.85 | 66,376,523.40 | 16,594,130.85 |
合计 | 66,376,523.40 | 16,594,130.85 | 66,376,523.40 | 16,594,130.8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381,521.83 | 82,592,926.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94,130.85 | 16,594,130.8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4,926,380.84 | 6,460,470.97 |
可抵扣亏损 | 297,124,518.47 | 88,173,836.65 |
合计 | 342,050,899.31 | 94,634,307.6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2,545,858.25 | -- | |
2022年 | 55,414,373.20 | 17,340,477.40 | -- |
2023年 | 79,484,336.64 | 37,295,352.35 | -- |
2024年 | 56,001,661.20 | 15,864,750.39 | -- |
2025年 | 38,562,195.66 | 15,127,398.26 | -- |
2026年 | 55,244,227.29 | -- | |
合计 | 284,706,793.99 | 88,173,836.65 | --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58,038,277.82 | 158,038,277.82 | 163,417,137.42 | 163,417,137.42 | ||
预付设备款 | 127,709,374.68 | 127,709,374.68 | 141,676,014.45 | 141,676,014.45 | ||
与长期资产购建相关的预付款项 | 88,006,373.24 | 88,006,373.24 | 237,347,568.79 | 237,347,568.79 | ||
合计 | 373,754,025.74 | 373,754,025.74 | 542,440,720.66 | 542,440,720.66 |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4,200,000.00 | 18,950,000.00 |
抵押借款 | 398,138,948.95 | 360,439,331.52 |
保证借款 | 2,697,374,147.64 | 2,765,320,862.31 |
信用借款 | 10,000.00 | |
应付利息 | 5,688,073.25 | 492,449.64 |
合计 | 3,115,401,169.84 | 3,145,212,643.47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842,5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204,000,000.00 | 5.28% | 2021年03月12日 | 7.9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99,000,000.00 | 5.22% | 2021年01月14日 | 7.8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539,500,000.00 | 5.00% | 2021年03月26日 | 7.50% |
合计 | 842,500,000.00 | -- | -- | -- |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0,000.00 | 1,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57,619,584.82 | 425,869,500.00 |
合计 | 59,319,584.82 | 427,669,500.00 |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设备款 | 85,873,055.30 | 86,862,379.87 |
应付货款 | 870,021,106.37 | 1,098,480,349.68 |
应付工程款 | 391,831,918.84 | 499,094,371.43 |
应付服务费 | 39,093,885.71 | 39,891,345.72 |
应付劳务费 | 23,182,966.35 | 15,703,411.88 |
其他 | 1,238,841.58 | |
应付水费 | 6,163,740.07 | 4,951,008.76 |
应付电费 | 39,354,597.57 | 28,667,914.37 |
应付检修费 | 11,379,284.74 | 14,935,078.49 |
应付行政费用 | 5,874,563.09 | 4,519,322.15 |
应付运输装卸费 | 12,594,174.62 | 12,887,060.14 |
合计 | 1,485,369,292.66 | 1,807,231,084.0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包头市万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 6,676,923.09 | 尚未结算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9,503,982.51 | 尚未结算 |
湖北车联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 12,408,392.53 | 尚未结算 |
鄂尔多斯市华耀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18,951,386.32 | 尚未结算 |
北京航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39,630,254.83 | 尚未结算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 | 66,385,124.62 | 尚未结算 |
乌海市众亿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97,623,130.03 | 尚未结算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 | 198,775,655.53 | 尚未结算 |
合计 | 449,954,849.46 | -- |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5,475.00 | 13,991.00 |
合计 | 25,475.00 | 13,991.00 |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服务费 | 44,170.23 | 44,170.23 |
预收货项 | 124,301,651.10 | 127,240,953.48 |
合计 | 124,345,821.33 | 127,285,123.71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7,241,664.88 | 192,116,119.48 | 157,059,005.35 | 72,298,779.0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901,146.21 | 25,233,531.25 | 5,235,896.45 | 51,898,781.01 |
合计 | 69,142,811.09 | 217,349,650.73 | 162,294,901.80 | 124,197,560.0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805,874.16 | 172,410,505.98 | 149,141,459.00 | 40,074,921.15 |
2、职工福利费 | 1,888.05 | 411,708.48 | 410,313.48 | 3,283.05 |
3、社会保险费 | 9,505,558.19 | 11,762,211.19 | 4,326,587.62 | 16,941,181.7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683,665.95 | 10,731,710.94 | 3,901,769.59 | 15,513,607.30 |
工伤保险费 | 345,052.74 | 701,430.80 | 248,205.50 | 798,278.04 |
生育保险费 | 476,839.50 | 315,763.08 | 163,306.15 | 629,296.42 |
4、住房公积金 | 8,398,157.20 | 5,845,031.75 | 1,653,624.34 | 12,589,564.61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30,187.28 | 1,686,662.08 | 1,527,020.91 | 2,689,828.44 |
合计 | 37,241,664.88 | 192,116,119.48 | 157,059,005.35 | 72,298,779.0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854,601.70 | 24,292,262.62 | 4,643,556.99 | 50,503,307.33 |
2、失业保险费 | 1,046,544.51 | 941,268.63 | 592,339.46 | 1,395,473.68 |
合计 | 31,901,146.21 | 25,233,531.25 | 5,235,896.45 | 51,898,781.01 |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3,413,518.77 | 387,837,659.60 |
企业所得税 | 504,941,622.04 | 348,097,609.77 |
个人所得税 | 3,387,223.89 | 1,879,946.7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61,770.38 | 6,354,203.79 |
资源税 | 429,025.00 | 402,195.00 |
房产税 | 10,166,723.55 | 7,802,183.68 |
土地使用税 | 12,954,459.29 | 8,595,845.13 |
印花税 | 1,733,007.62 | 1,708,304.41 |
教育费附加 | 3,817,419.09 | 4,114,020.5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52,787.26 | 2,781,631.46 |
环境保护税 | 2,403,330.33 | 1,867,465.20 |
水利基金 | 2,205,000.44 | 2,120,586.97 |
其他 | 7,191,412.69 | 4,142,803.97 |
合计 | 941,157,300.35 | 777,704,456.18 |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7,747,019.94 | 604,723.25 |
应付股利 | 6,119,047.94 | |
其他应付款 | 78,998,875.19 | 152,178,187.11 |
合计 | 192,864,943.07 | 152,782,910.3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2,429,312.16 | |
企业债券利息 | 2,334,979.20 | 604,723.25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62,982,728.58 | |
合计 | 107,747,019.94 | 604,723.2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农业银行 | 8,029,750.55 | |
工商银行 | 11,169,458.63 | |
中国银行 | 5,779,922.24 | |
蒙商银行 | 4,921,671.00 | |
光大银行 | 5,034,964.64 | |
民生银行 | 6,193,825.00 | |
建设银行 | 33,290,598.23 | |
交通银行 | 10,011,234.04 | |
内蒙古银行 | 10,053,833.34 | |
合计 | 94,485,257.67 | -- |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66,119,047.94 | |
合计 | 6,119,047.94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9,042,547.67 | 9,253,727.05 |
应付行政费用 | 6,909,293.97 | 104,599,638.31 |
预提费用 | 27,673,135.47 | |
代垫费用 | 726,457.40 | 1,579,247.33 |
代扣代缴款项 | 9,921,802.28 | 12,965,092.61 |
水电费 | 21,574.21 | |
应付暂收款 | 5,610,022.30 | |
应付咨询服务费 | 394,500.00 | |
已报销未付款 | 956,253.37 | |
员工持股计划 | 8,510,000.00 | 9,390,000.00 |
运输费 | 6,850,578.71 | 5,720,180.14 |
离职补偿金 | 86,087.76 | |
应付应付劳务费 | 269,760.00 | |
应付劳务费 | 171,883.07 | 904,999.25 |
应付租赁费 | 39,000.00 | |
其他 | 1,573,810.32 | |
土地流转费 | 7,016,707.00 | |
应付承包费 | 495,382.04 | 495,382.04 |
合计 | 78,998,875.19 | 152,178,187.11 |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196,891.12 | 16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2,306,687.39 | |
合计 | 19,196,891.12 | 252,306,687.39 |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8,676,960.51 | 9,880,177.33 |
存入保证金 | 877,405.12 | 1,002,974.92 |
其他 | 9,222,458.01 | 11,824,422.89 |
合计 | 38,776,823.64 | 22,707,575.14 |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85,538,121.49 | 892,342,063.41 |
保证借款 | 489,100,555.49 | 347,500,555.49 |
合计 | 1,374,638,676.98 | 1,239,842,618.90 |
29、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632,795,690.40 | 1,966,610,750.90 |
合计 | 632,795,690.40 | 1,966,610,750.9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426,780,000.00 | 43,815.00 | 6.00 | 2,426,780,000.00 | 1,966,610,750.90 | 2,334,979.20 | 1,333,815,060.50 | 632,795,690.40 | ||
合计 | -- | -- | -- | 2,426,780,000.00 | 1,966,610,750.90 | 2,334,979.20 | 1,333,815,060.50 | 632,795,690.40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票面金额为 100 元的可转换债券2,426.78 万张。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3.00%、第六年5.0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到期一次还本。转股期限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自2020年7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92元/股,自2021年6月2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91元/股。
30、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24,131,889.46 | 298,922,340.51 |
合计 | 324,131,889.46 | 298,922,340.51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24,131,889.46 | 391,229,027.90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29,797,527.37 | 18,801,869.2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2,306,687.39 |
31、预计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9,726,506.19 | 1,785,999.00 | 4,924,858.25 | 86,587,646.94 | -- |
合计 | 89,726,506.19 | 1,785,999.00 | 4,924,858.25 | 86,587,646.9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设智能物流园信息管理平台 | 1,0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乌海市化工创新创业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项目 | 739,200.00 | 336,000.00 | 40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仓储平台建设专项 | 2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资金 | ||||||||
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 | 1,785,999.00 | 595,333.00 | 1,190,666.00 | 与收益相关 | ||||
微纳米熔喷非织造布生产线、医用口罩设备 | 1,715,416.67 | 89,500.00 | 1,625,916.67 | 与资产相关 | ||||
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补贴收入 | 10,167,700.03 | 146,649.52 | 10,021,050.51 | 与资产相关 | ||||
PVC离心母液废水综合处理项目 | 1,175,400.00 | 129,800.00 | 1,045,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电能在线监测设备 | 314,200.00 | 102,500.00 | 211,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693,933.33 | 239,800.00 | 15,454,1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摊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2,999,999.99 | 333,333.33 | 2,666,666.66 | 与资产相关 | ||||
35kv保安电力线路变更补助 | 30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料场全封闭式改造补助 | 13,890,500.00 | 257,500.00 | 13,633,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收能源节约利用政府补贴款 | 5,270,833.33 | 275,000.00 | 4,995,833.33 | 与收益相关 | ||||
5000m?/年稀土脱硝催化剂项目 | 1,560,000.00 | 1,5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 21,267,705.79 | 769,630.02 | 20,498,075.77 | 与收益相关 | ||||
乌海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 12,516,617.05 | 442,312.38 | 12,074,304.67 | 与收益相关 | ||||
PVC多功能稀土改进剂的研发项目 | 915,000.00 | 457,500.00 | 45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90,725,116.00 | 418,483,205.00 | 418,483,205.00 | 3,009,208,321.00 |
3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票面金额为 100 元的可转换债券2,426.78 万张。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3.00%、第六年5.0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一次还本。转股期限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3.91元/股。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609,266,583.92 | 571,758,927.02 | 413,223,076.86 | 387,784,246.31 | 196,043,507.06 | 183,974,680.71 | ||
合计 | 609,266,583.92 | 571,758,927.02 | 413,223,076.86 | 387,784,246.31 | 196,043,507.06 | 183,974,680.71 |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24,827,211.66 | 1,360,752,087.87 | 2,585,579,299.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44,049,828.20 | 44,049,828.20 | ||
合计 | 1,268,877,039.86 | 1,360,752,087.87 | 2,629,629,127.73 |
3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
合计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3,858,247.20 | 243,858,247.20 | ||
合计 | 243,858,247.20 | 243,858,247.20 |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77,187,865.05 | 2,704,525,121.4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77,187,865.05 | 2,704,525,121.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1,359,503.75 | 813,788,514.2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03,473.51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8,258,277.98 | 154,019,295.39 |
其他调整因素 | -483,903,001.6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40,289,090.82 | 2,877,187,865.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61,896,381.75 | 2,108,392,401.05 | 2,589,513,048.50 | 1,778,948,940.32 |
其他业务 | 65,268,393.00 | 22,037,862.88 | 28,600,187.24 | 23,137,436.87 |
合计 | 3,527,164,774.75 | 2,130,430,263.93 | 2,618,113,235.74 | 1,802,086,377.1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通常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履约义务,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 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17,285,123.71元。
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86,493.23 | 3,742,873.41 |
教育费附加 | 1,395,387.32 | 1,963,049.48 |
资源税 | 3,436,317.50 | 1,203,810.00 |
房产税 | 4,479,879.90 | 3,162,524.77 |
土地使用税 | 9,665,409.57 | 7,326,244.10 |
车船使用税 | 25,974.86 | 37,755.75 |
印花税 | 869,270.42 | 1,294,476.8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73,168.03 | 2,360,324.99 |
环境保护税 | 1,289,786.96 | 916,443.05 |
水利基金 | 1,999,011.27 | 1,276,403.17 |
其他 | 851,771.50 | 365,843.08 |
合计 | 26,972,470.56 | 23,649,748.63 |
4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56,289.20 | 4,869,119.33 |
广告宣传费 | 862,801.13 | |
运输装卸费 | 804,241.88 | 6,262,523.18 |
一般行政性支出 | 588,969.95 | 3,784,364.23 |
合计 | 7,012,302.16 | 14,916,006.74 |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4,243,253.08 | 47,741,862.37 |
折旧摊销 | 28,999,565.26 | 16,122,961.47 |
安环经费 | 1,068,700.00 | 458,675.30 |
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 | 5,485,225.80 | 3,024,981.54 |
维修费 | 2,043,626.79 | 1,957,170.17 |
其他 | 2,177,953.80 | |
一般性行政支出 | 28,405,066.14 | 18,726,105.50 |
停工损失 | 179,625.75 | |
合计 | 120,245,437.07 | 90,389,335.90 |
43、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067,269.57 | 8,311,976.03 |
折旧与摊销费 | 4,224,695.02 | 4,343,086.55 |
直接投入 | 1,762,125.98 | 10,918,550.72 |
设计与调试费 | 859,507.17 | 1,601,128.76 |
委托开发费 | 1,886.79 | 227,981.32 |
咨询服务费 | 83,168.32 | |
其他 | 1,409,265.24 | 845,023.23 |
合计 | 28,407,918.09 | 26,247,746.61 |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6,056,181.32 | 204,742,599.78 |
减:利息收入 | 3,415,235.32 | 7,708,888.06 |
汇兑损失 | 209.79 | 38,294.50 |
减:汇兑收益 | -77,485.65 | 15,030.09 |
承兑汇票贴息 | 429,914.55 | 1,637,745.97 |
银行手续费 | 1,726,890.26 | 10,850,119.10 |
其他 | 4,615,170.10 | |
合计 | 129,490,616.35 | 209,544,841.20 |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6,677,528.82 | 7,538,410.2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4,810.55 | 7,557.15 |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6,242.20 |
4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6,351.69 | |
合计 | 126,351.69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10.00 | -21,790.00 |
合计 | -610.00 | -21,790.00 |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0,523,967.21 | -51,341,497.2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628,644.98 | -14,994,247.98 |
合计 | -111,152,612.19 | -66,335,745.19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4,913,569.58 | 1,455,659.49 | 4,913,569.58 |
其他 | 3,281,263.77 | 4,378,409.38 | 3,281,263.77 |
合计 | 8,194,833.35 | 5,834,068.87 | 8,194,833.35 |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191,092.04 | 63,187.65 | 191,092.04 |
对外捐赠 | 2,108,144.85 | 1,569,485.53 | 2,108,144.85 |
罚款损失 | 105,748.64 | 393,229.79 | 105,748.64 |
其他 | 3,350,082.14 | 230,374.09 | 3,350,082.14 |
合计 | 5,754,481.69 | 1,948,003.63 | 5,755,067.67 |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1,287,217.73 | 64,947,398.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211,404.53 | -803,488.78 |
合计 | 191,498,622.26 | 64,143,909.8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92,681,477.6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8,170,369.4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8,664,869.5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628,193.3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72,835.9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694,072.67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7,101,979.52 |
所得税费用 | 191,498,622.26 |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受限货币资金 | 556,390,944.82 |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442,075,597.56 |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2,316,986.79 | 7,708,888.06 |
备用金退回 | 17,000.00 |
收到的营业外收入 | 45,394.87 | 2,778,128.03 |
收到退回的保证金 | 67,000.00 | |
收到投标保证金 | 600,000.00 | |
收到的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入金 | 3,301,186.40 | 211,736,281.77 |
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 | 10,048,943.49 | 433,142.93 |
合计 | 572,787,456.37 | 664,732,038.3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142,220.40 | 10,850,119.10 |
支付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 5,589.87 | 1,948,003.63 |
职工提取备用金 | 498,394.84 | |
支付的经营性往来款 | 294,402,015.39 | 785,563,897.01 |
支付的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出金 | 4,706,425.53 | 110,320,360.03 |
支付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等各项费用 | 97,879,934.69 | 40,408,445.00 |
合计 | 397,634,580.72 | 949,090,824.77 |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 | 106,954,166.67 | |
收到受限货币资金 | 388,493,966.77 | |
合计 | 495,448,133.44 |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融资顾问费等 | 5,918,179.39 | |
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及利息 | 378,194,560.73 | |
票据贴现利息 | 10,405.73 | |
支付受限货币资金 | 15,017,614.32 | 525,517,387.23 |
合计 | 15,028,020.05 | 909,630,127.35 |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01,182,855.37 | 332,336,118.7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1,152,612.19 | 66,335,745.1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8,137,047.70 | 179,801,015.3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7,717,845.25 | 7,531,682.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529,400.68 | 5,202,361.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22,477.5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0.00 | 21,79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1,101,266.00 | 204,742,599.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6,351.6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211,404.54 | -15,293,145.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85,352.8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771,597.28 | -79,389,661.9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4,335,648.78 | -1,041,028,377.8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9,183,947.37 | -365,775,674.1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64,325.84 | -707,427,250.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086,574.47 | 564,645,153.3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2,271,873.40 | 2,373,617,906.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85,298.93 | -1,808,972,752.70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086,574.47 | 92,271,873.40 |
其中:库存现金 | 728,964.7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357,609.74 | 564,645,153.3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086,574.47 | 92,271,873.40 |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331,281.6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2,029,723.74 | 票据质押 |
货币资金 | 182,859.64 | 履约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14.92 | 信用证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5,000,000.00 | 票据保证金存款 |
货币资金 | 40,002,843.57 | 资金冻结 |
合计 | 68,546,823.47 | -- |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31,831.35 | 32.300500 | 851,643.70 |
欧元 | 0.42 | 7.686200 | 3.23 |
港币 | 3.00 | 0.832080 | 2.5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2,368.73 | 6.460100 | 209,105.23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4,242,831.89 | 其他收益 | 1,449,082.85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29,021,707.81 |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 15,334,312.55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新设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扬州市 | 江苏省扬州市 | 塑料制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 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土壤修复、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土壤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研究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电子交易撮合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鸿达兴业(广州)生态之舟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新材料工程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鸿达兴业(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商品零售及批发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鸿达兴业(广东)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新材料研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江苏全塑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装饰工程承包 | 100.00% | 设立 | |
扬州鸿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塑料制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塑料制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电石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化工装备工程承包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土壤改良剂、环保脱硫剂等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稀土化工材料生产与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稀土化工材料研发与销售 | 70.00% | 设立 |
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氯碱化工产品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高分子稀土助剂、稀土化工材料研发与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鄂尔多斯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土壤改良剂等的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乌海市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土壤改良剂等的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塑交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及场地租赁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贸易咨询及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塑交所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货物运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万商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化工产品及其他商品批发零售贸易、道路货物运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万商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疆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鸿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 | 乌海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海鸿达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西宁 | 西宁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圆进出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货物进出口、商品批发零售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万商台电子商务(香港)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注销) | 香港 | 香港 | 信息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塑交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商业保理业务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研究与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氢气综合应用研究 | 100.00% | 设立 |
西部环保柬埔寨有限公司 | 柬埔寨 | 柬埔寨 | --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杭锦旗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农畜种养加工、土壤调理剂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通辽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通辽 | 通辽 | 农畜种养、肉类加工,土壤调理剂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 | 乌海 | 供热及售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东省广州市 |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制造;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 100.00% | 设立 |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东省广州市 | 耐火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相应的赊销风险由本公司本部执行控制。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对外担保。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2021年6月30日,除本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五十五)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为外币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
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0,420.00 | 590,42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项目投资与企业管理 | 28,000.00 | 13.65% | 13.6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周奕丰。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全资公司中谷矿业持有8%股权的公司。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鸿达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粤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包头市盐湖镁钾有限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
内蒙古哈达盐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
内蒙古盐湖氢气能有限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
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英丰行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永兴隆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泽鑫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州市伟隆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州国际贸易城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州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鸿达兴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内蒙古额济纳旗希热哈达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 |
广州万商台贸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配偶控股的公司 |
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配偶控股的公司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胞弟控股的公司 |
乌海市本原经贸有限公司 | 原孙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胞弟控股的公司 |
郑楚英 | 实际控制人配偶 |
周喜才 | 实际控制人父亲 |
周奕雄 | 实际控制人胞弟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料 | 26,639,899.51 | 115,000,000.00 | 否 | 6,155,443.73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接受建筑劳务服务 | 1,267,200.00 | 500.00 | 否 | 480,198.14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场地、仓库 | 1,280,457.00 | 2,508,131.44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2,270,000.00 | 2017年03月31日 | 2017年03月31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63,530,000.00 | 2018年09月28日 | 2018年09月28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85,530,000.00 | 2018年10月24日 | 2020年10月26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1,570,0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2019年05月15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2019年08月20日 | 2020年08月20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9,00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0年12月30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28,000,000.00 | 2019年12月11日 | 2020年12月11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0 | 2020年02月19日 | 2021年02月19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020年02月19日 | 2021年02月19日 | 否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17,860,000.00 | 2020年01月02日 | 2021年01月02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6,450,000.00 | 2020年05月20日 | 2020年05月20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297,000,000.00 | 2020年06月08日 | 2021年06月08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7,980,000.00 | 2020年07月07日 | 2021年07月07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2020年07月07日 | 2021年07月07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296,000,000.00 | 2020年08月15日 | 2021年08月15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2021年11月25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95,000,000.00 | 2020年11月19日 | 2021年11月19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271,000,000.00 | 2020年11月09日 | 2021年11月09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8,990,000.00 | 2020年12月09日 | 2020年12月09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885,530,000.00 | 2015年01月09日 | 2020年12月26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2021年11月24日 | 否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328,990,000.00 | 2020年12月09日 | 2021年12月08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328,990,000.00 | 2020年12月10日 | 2021年12月09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奕丰、郑楚英 | 42,000,000.00 | 2020年12月08日 | 2021年12月03日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奕丰、郑楚英 | 11,999,380.09 | 2020年09月16日 | 2021年09月15日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奕丰、郑楚英 | 21,998,698.20 | 2020年09月27日 | 2021年09月2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上述本公司(或子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担保事项。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22,832.36 | 2,459,755.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64,225.00 | 54,633.75 | 364,225.00 | 54,633.75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701,290.90 | 70,129.09 | 701,290.90 | 70,129.09 |
预付款项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63,304,428.23 | 63,304,428.23 | ||
预付款项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25,435,245.70 | 4,029,978.75 | 25,435,245.70 | 4,029,978.75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2,379,343.84 | 2,379,343.84 |
其他应付款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6,150.00 | 106,15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鸿达兴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430,000.00 | 430,000.00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Ⅰ.未决诉讼及执行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及裁定执行事项共计226项,明细如下:
① 按审理进度归集
序号 | 审理进度 | 案件数量统计 | 涉及金额 |
1 | 首次执行 | 166 | 662,891,256.39 |
2 | 民事二审 | 7 | 8,542,725.64 |
3 | 恢复执行 | 4 | 16,510,016.00 |
4 | 民事一审 | 47 | 3,750,445.42 |
5 | 财产保全 | 2 | - |
合计 | 226 | 691,694,443.45 |
②按案件类型归集
序号 | 案件类型 | 案件数量统计 | 涉及金额 |
1 | 执行案件 | 127 | 418,574,173.00 |
2 | 民事案件 | 97 | 273,120,270.45 |
3 | 保全案件 | 2 | - |
合计 | 226 | 691,694,443.45 |
Ⅱ.孙公司股权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分别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6,570,132,166.42 | 6,499,284,528.43 |
合计 | 6,650,132,166.42 | 6,579,284,528.43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分红款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492,222.92 | 1,492,222.92 |
其他 | 1,047,748.02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567,793,805.17 | 6,497,941,527.80 |
合计 | 6,570,333,776.11 | 6,499,433,750.72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0.00 | 149,222.29 | 149,222.29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2,387.40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52,387.40 | 149,222.29 | 201,609.6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62,416,673.03 |
1至2年 | 3,944,131,011.05 |
2至3年 | 948,708,808.34 |
3年以上 | 915,077,283.69 |
3至4年 | 819,476,283.69 |
4至5年 | 500,000.00 |
5年以上 | 95,101,000.00 |
合计 | 6,570,333,776.1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149,222.29 | 52,387.40 | 201,609.69 | |||
合计 | 149,222.29 | 52,387.40 | 201,609.69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359,782,674.86 | 1年以内/1-2年 | 35.92% |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93,175,604.63 | 1年以内/1-3年 | 4.46% |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855,519,077.29 | 1年以内/1-4年 | 43.46% |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44,483,269.10 | 1年以内/1-4年 | 8.29% | |
内蒙古中科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381,483,500.00 | 1年以内/1-2年/3-4年 | 5.81% | |
合计 | -- | 6,434,444,125.88 | --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
合计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335,870,641.08 | 1,335,870,641.08 |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251,046,297.85 | 251,046,297.85 |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257,605,430.99 | 257,605,430.99 | |||||
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22,477.5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683,771.0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1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82,711.8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80,731.68 | -- |
合计 | 14,342,195.0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7% | 0.2630 | 0.23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1% | 0.2582 | 0.2307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