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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日常经营管理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管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浙江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潍坊中传拉链配件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子公司和二十五家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负责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进行指导;管理层为执行机构,做好公司日常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履职、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内控体系的建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行高效,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形成相互独立、责权明确、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体系。

(2)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组织结构规划,设立了包括钮扣事业部、拉链事业部、金属事业部、塑胶事业部、绳带事业部、织带事业部、箱包事业部、标牌事业部、国内营销事业部、海外制造事业部、海外营销事业部、渠道事业部、财务部、企管部、综合部、市场部、数字化发展部、企划部、品牌部、法务部、安环部、工程部、设计中心、品质中心、技术中心、证券部和审计部等职能部门,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和内控管理的有序推进。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涵盖了人力资源规划、配置、聘任、培育、考核、薪酬福利、晋升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在人才资源规划、配置方面,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前提,科学制定人力资源引进计划,拓宽渠道,配置和储备各类专业人才;在人才培育方面,推行“以老带新”“以师带徒”的培养机制,构建多层级、多样化的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养;在考核、激励方面,有效贯彻“论功行赏,奖勤罚懒”“无功便是过”的绩效考评原则,全面建立科学的激励约

束机制,形成合理的长效分配体系,持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在晋升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思路,并积极构建多渠道晋升通道,让优秀的员工能各展其长、各显其能、各得其所;在岗位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员工退出机制,对特定岗位人员的退出做了限制性规定,确保人才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4)研发管理

公司始终贯彻以“研发为先锋”的经营思路,不断优化研发组织架构,持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健全研发创新机制,在市场调研、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产品开发方向和目标的制定,技术改进和工艺优化创新,新产品的设计和评审以及售后信息反馈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技术创新与研发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建有CNAS实验室(国家级)、省级企业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并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了设计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平台,做好资源的整合,满足市场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5)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作为成本管控的重要环节,对生产效益产生直接影响,为了规范采购管理程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机制。指定专人统筹公司各园区、各分支机构的物质采购,对供应商的选择、考评、变更,采购活动实施及过程控制进行规范管理,明确采购需求申报、审核、报批等流程,规范采购活动程序,确保公司取得高性价比的商品和服务。作为国内知名的服装辅料供应商,公司建立了稳健、可靠的全球化供应链系统,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品质优良、价格合理。

(6)生产管理

为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过程的有效管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管理标准体系,明确对生产计划的安排、产品工艺质量和进度控制、生产过程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职责和权限进行了规定,并形成标准化的管理流程,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同时为推动管理创新,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品质提升、流程优化等方面推行合理化建议实施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7)销售管理

作为纺织服装、服饰业的配套企业,公司在国内外建立了强大的营销网络体系,为全球品牌客户做好产品供给及服务保障,为此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营销管理机制,对开展市场调研与分析、客户开发与维护、服务保障管理、资金回笼、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对销售业务流程、合同管理、货款回笼等各个环节进行重点管控,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营销工作的规范有序。同时,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强大的保障体系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

优质的一站式(全程)服务,有效促进公司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为进一步加深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8)信息化管理

为提高内控运营和生产管理效率,公司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以“OA”“ERP”“APS”“BI”等现代化办公管理系统和数字化平台,借用设备联网、移动终端等工具优化生产流程,促进内部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并提升与客户的协同效应,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同时推行财务业务一体化、网络分销系统等信息管理办公平台,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此外,公司注重信息安全管理,升级服务平台并加固防护系统,不断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9)财务管理

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外汇核销管理规定》《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等财务管控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从预算、核算、控制、分析、考核等方面对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与调控。同时,公司对财务岗位权限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对内部经济业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减少产生舞弊及差错的可能性。

(10)内审管理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营水平,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设立审计部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往来、风险管理以及经营绩效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提出意见并落实整改。

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信息披露管理

为加强信息披露的合规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披内控机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重大信息的报告、流转、管控,信披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实现内控管理的规范、高效。同时为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确保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等流程合法合规,坚决打击和杜绝内幕交易行为。

(2)关联交易管理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回避的要求及表决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基于对中小投资者保护考虑,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和发表意见等要求,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外担保管理

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及流程、被担保方资格的审查程序、风险防控措施、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要求所有担保事项均需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应对担保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时严禁子公司对外进行担保,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4)重大投资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对外投资类别、对象、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信息的传递与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要求公司各项对外投资均需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同时做好项目后续跟踪与督查,有效降低公司对外投资的风险。

(5)分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提高内控的有效性,公司建立了《子(分)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管控和监督,在决策管理、风险管控、重大事项管理、信息的流转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对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和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风险控制。同时,公司通过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管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落实整改,推动各分、子公司经营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项目一般重要重大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包括:

(1)现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2)公告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甚至被监管部门处罚;

(3)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4)报告给管理层、董事会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内部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影响较小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及重大影响程度为基准,确定公司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50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2000万元以下 (含2000万元)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公司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决策程序不合法;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质量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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