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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9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73,798.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

15.7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9.9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46.87%。

2、对外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重庆北部宽仁医院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为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金额为 4,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均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无逾期的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并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公司为其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以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行为。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独立意见

1、公司除经审批为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等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制度相违背的情形。

3、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担保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

4、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对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关键环节起到良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

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针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重大投资、风险防范、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充分、有效地内部控制。同时,公司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内部控制体系更为健全,以满足正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审阅,《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同时,对下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也比较明确。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内部控制效果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改进内部控制中的缺陷。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关于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用于宽仁医院正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助于宽仁医院进一步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学科建设、拓展诊疗项目。借款利率参照公司资金成本(加权平均利率)确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黎明、刘忠海

2022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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