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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72号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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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72号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32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德豪润达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并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德豪润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对专项说明所载内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发表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通过核查我们认为,专项说明所载内容与事实相符,截止2019年8月28日德豪润达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消除。

本报告作为德豪润达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和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影响

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2018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计,并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ZC10332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保留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进行说明:

一、2018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 “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述,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德豪润达公司应收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补助款人民币10,000万元。德豪润达公司根据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十一)中所述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500万元。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就上述其他应收款,向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实施函证程序但未取得回函,我们无法对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我们也无法就其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对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 “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针对上述保留意见事项,董事会要求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德豪润达公司应收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补助款人民币10,000万元。德豪润达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500万元。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就上述其他应收款,向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实施函证程序但未取得回函,无法对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也无法就其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19年5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政府补贴事项的进展公告》,子公司蚌埠三颐收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停止拨付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经2019年4月29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根据相关协议规定, 高新区停止拨付蚌高财[2017]48号文件规定的1亿元产业扶持资金。

公司为消除保留意见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收到管委会停止拨付通知后,公司管理层联系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负责人,恳求安排访谈及书面确认,并在约定的时间陪同立信会计师前往访谈。根据访谈及书面确认得出以下结论:(1)2017年蚌埠三颐申请时是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因此,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发文同意拨付1.25亿元产业扶持资金;

(2)高新区停止拨付蚌高财[2017]48号文件规定的1亿元产业扶持资金是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综合考虑蚌埠三颐的经营和投资情况作出的决定,管委会在2018年已经初步决定停止拨付1亿元补贴,但当时没有履行审批程序,也未形成正式的文件;(3)管委会不会就前期已经拨付的2,5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提出异议,亦不会收回;(4)2019年3、4月份时立信会计师向管委会联络及函证未能取得回函的原因是基于管委会已经有打算不拨付的考虑,当时不便回函。

2、公司管理层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并且考虑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结合以往蚌埠高新区政府补贴款项支付的情况,2017年度函证得到回函确认,发文后亦陆续收到部分补贴款的事实等信息综合判断,公司认为将2017年度财政补贴款作为应收款项处理符合会计核算的规范。

3、公司管理层认为管委会主要是基于补贴支出的回报预期变差,因此不愿意继续拨付。包括以下几个因素,(1)由于2018年下半年

开始公司连续受到银行的抽贷影响,导致公司资金流非常紧张。(2)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中15亿元预期投向为蚌埠三颐LED倒装芯片项目,由于募集资金被强行划扣,持续投入能力受到影响。(3)2018年芯片价格再次跳水,加上销售不畅,导致蚌埠三颐产值短期难以提升,对当地产值及利税贡献不达预期。(4)高新区管委会下属的国资平台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以定增方式认购本公司股份产生了账面浮亏。

4、公司管理层依据立信会计师访谈取得的访谈记录,重新审视和回顾该项应收补贴款的账务处理。虽然公司管理层在此之前没有实质证据表明政府部门将拒付该补贴款余额,但在2019年审计期间对立信会计师提示政府未能回函的异常情况不够重视,对2018年末应收政府的补贴款的可收回程度过于乐观。管理层认为结合本次访谈记录的事实,管委会停止拨付的决定是2018年已实质形成,若编报2018年财务报表时能够取得访谈记录的相关信息并加以考虑,管理层将对该项应收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即假若管理层能得知2018年已经无法回收情况下,即表明已有客观证据证实其已发生减值,将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

公司管理层认为应当对本项坏账准备计提事项作为一项前期会计差错处理,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5、对该项坏账准备计提事宜与立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获得他们对该项会计处理的认可,该项保留意见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实施以上措施,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后,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 “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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