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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19年4月30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ZC10315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035.6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04.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8,986.09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初步核查后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2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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