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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4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2-06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100%股权,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106,59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实际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446,954,3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02,499,95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4,550,287.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665.83元。2015年11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前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4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440,598.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7,420.53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6 年5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4,162.57万元。

3、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9月19日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 “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T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金华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包头公路港项目、合肥公路港项目、怀化公路港项目等9个实体公路港项目的建设开发,以加快公路港实体网络的全国化布局。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137,3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1.19%。

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69,937.87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5.89%。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根据物流供应链业务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优化公司物流供应链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对“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及“怀化公路港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7,518.3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进行变更,用于梅河口公路港项目、临邑公路港项目、濮阳公路港项目。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2021年11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该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公司承诺与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财务顾问意见

传化智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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